日常生活行为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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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业生活中的服饰伦理

职业生活中的服饰伦理是指基于社会分工或劳动分工而形成的不同职业,根据其职业精神、需求和特点等而设计、制作,由同一行业从业者在从事工作时共同穿着的服饰所体现出的,与其职业活动紧密相关、具有其职业特征的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的总和。所谓职业,是指“人们由于社会分工和生产内部的劳动分工,而长期从事的具有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并以此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活动”[1],至少包括三个基本内涵:(1)职业划分源于社会分工和生产内部的劳动分工,这是职业形成和划分的前提;(2)从业者长期或相对稳定地从事或承担某种特定社会责任、专门业务及具有特殊规定义务的社会活动;(3)从业者以此作为获取生活主要来源和“扩大社会关系和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2]。因此,对职业服饰的界定至少要符合上述三个基本内涵。宗教人士、学生和囚犯是身份而非“职业”,故而,宗教服饰、学生校服、囚犯制服及旅行团或夏令营配备的统一服饰等,不属于这里讨论的职业服饰。

职业服饰的穿着具有相对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合的限制,即特定工作时间、地点和场合穿着的专门服饰,这使其与日常服饰伦理及社会时尚服饰相较而言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由各种职业的具体利益和义务以及具体活动的内容、方式等决定的,是在长期的特殊职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表现出不同职业群体或个人长期在不同特征的职业岗位上形成的活动方式、思维习惯、伦理观念等“比较稳定地影响着人们在一定职业活动范围内的具体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以致会影响到人们整个品德和人格的形成”[3]

(一)昭示职业使命与职业责任

职业服饰是一种职业为了区别于其他职业,根据自身行业特色专门设计制作的、具有标志性的服饰。职业服饰直接说明了一个职业(行业)或企业的存在,反映出一个职业(行业)或企业的特征,而穿着同样职业服饰的人形成了一个具有符号意义的团体。可以说,职业需求和职业理念(或企业理念)决定了职业服饰的设计特点及职业服饰的伦理内容。职业服饰成为不同职业最明显的识别标记,代表某一职业长久以来形成的行业内外公认的伦理规范和道德义务。

早在中国古代,人们就能很熟练地通过服饰判断穿着者的职业。北宋时期的著作《东京梦华录·民俗》中就记载了当时各行各业从业者的着装规矩和礼仪:“其卖药卖卦,皆具冠带。至于乞丐者,亦有规格。稍似懈怠,众所不容。其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装,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谓如香铺裹香人,即顶帽披背;质库掌事,即着皂衫角带不顶帽之类。街市行人,便认得是何色目。”可以看出,在当时的开封城,人们可以很容易通过职业服饰的特征来分辨着装者所从事的职业及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种严格的职业服饰规则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是非常突出的,这源于高度政治化的日常生活模式,是伦理型社会的一大特征。

南宋时期的吴自牧在他的散记中也记述了类似的历史画卷。《梦粱录》第十八卷“民俗”篇记:“且如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巾装著,皆有等差。香铺人顶帽披背子。质库掌事裹巾着皂衫角带。街市买卖人,各有服色头巾,各可辨认是何名目人。”[4]辨别人们所从事的职业不是最终目的,真正目的是确定“名分”并以“礼”(法家认为是“法”)节之,从而实现“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尚书·虞书》)的“大同”社会政治理想。不同职业的人根据身份划分为不同等级,处于社会中的不同地位并享有相应待遇,对应着不同的伦理责任和道德义务。通过外在礼法制度的维护、制约和教育,这些伦理责任和道德义务逐渐内化为每个人自觉遵守的道德良心,使每个“从业者”各按其名、各守其位,“固着”在其“职位”上,自觉遵守社会伦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良性发展状态。这种以服饰别“名分”的思想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对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中国民族文化精神和道德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传统伦理规范体系建构和实践中必不可少的前提与基础。

在现代社会,职业服饰伦理越来越成为职业形象和企业伦理文化构建的重要部分。按照现代职业划分,相当一部分职业的服饰妆容已制式化,抹去了主体的个性因素和身体特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性别、种族和面容特征,使穿着者作为整个集体或集团中的一员出现,尽可能以“标准化”的言行举止和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除了由于管理需要,通过配饰如肩章、袖章、胸牌、领巾、帽子等根据技能和特长划分行业内部的等级上下之外,同一职业(或企业)的服饰往往具有统一样式,使同一集团展现出内部小有差别但总体上一致的行为气质和人文精神。因此,人们可以直观地从一个人独特的服饰装束上推测出他所从事的职业,并对某种职业所蕴含的道德内涵产生“刻板印象”,从而对该职业者的伦理行为和道德素养寄予期待。最具有代表意义的形象是医生和军人。其他职业服饰根据各自行业及具体职位的实际需要和伦理诉求也展现出各自不同的特征,如厨师穿着白色的短上衣、戴着高帽,如果让其换上医生的“白大褂”,就不仅工作不便,而且会给顾客带来认知混乱;“餐厅普通服务员可以穿红戴绿,而领班的服装色彩一般比较素雅,大多偏向于冷色系或中性色系,以体现庄重感与可信度”[5]。对已形成普遍认同的职业服饰形象来说,任何与此不相符的形象或行为都会造成人们认识的混乱:或者怀疑穿着者的身份,或者质疑着装者的职业技能或道德水平。因此,职业服饰伦理的首要功能是展现职业伦理风貌。同时,对于一个职业团体来说,从业者虽然在性别、年龄、肤色、国籍、民族等方面有不同,但只要穿上职业服饰,就会因从事相同的职业而形成统一或相似的思维模式和伦理观念。这种“整齐划一”的思维模式和伦理观念会使从业者迅速融合在一起,从而形成“合力”,增强行业或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

职业荣誉感是职业道德情感的核心,“是指人在职业活动中履行了社会义务之后,对其职业行为的社会价值所作出的肯定评价以及从业者对这种肯定评价的自我意识”[6],“职业荣誉在职业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7]。职业荣誉是与社会主流道德相一致的社会价值评价,具有价值导向作用,能够在价值物质化和多元化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引导和激励人们按照有利于行业和谐及社会整体发展需要的宗旨,自觉做出道德选择。从业者只有对本职业产生职业道德荣誉感,才会生发出积极的价值取向,对本职工作产生真挚情感,进而培养出对工作积极浓厚的兴趣与认真负责的态度,形成职业责任感。

赫洛克认为,“原始人穿衣服的目的主要是穿着者想赢得人们的尊敬和赞誉”[8]。在实际工作中,从业者都渴望得到赞扬,都希望社会舆论对自己的本职工作给予肯定的评价。穿着职业服饰就代表个体具有一定的资格、身份,受过相应的教育,具有某一职业所应具备的知识、技术、能力和素养。因此,穿着职业服饰很容易使从业者产生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穿着各式制服的人几乎都具有强烈的自豪感。这种自豪感,比起那些大学一毕业就应召入伍当水兵的人更强烈。制服,不管表明穿着者的地位高低,都向人们宣告穿着者拥有一份工作,而这份工作不大可能是临时性的,同时还表明穿着者是某家成功企业的成员,因而会赢得某种尊敬。制服将人与成功联结在一起”[9],特别是一些本身就具有高尚性和神圣性,曾经和正在为人类自身及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职业,如医生、军人、教师、法官、警察等。人们通常会将职业道德要求与从业者形象等同起来,给予社会舆论认同和赞誉以及充分的信任甚至依赖,这让从业者在穿着职业服饰时,更有强烈的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

职业服饰是职业伦理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穿着职业服饰的人都有过这样的心理体验:感到自己是组织中的一员,具有强烈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希望自己能够身穿这身具有代表意义的服饰为本职业增光添彩。特别是那些具有特殊使命意义的职业服饰,会使从业者责任意识油然而生,从而按照职业形象行事。无怪乎许多退役或转业的军人会感慨“脱下军装我还是个兵”,警察们也会说“要对得起身上这身警服”。

(三)有助于提高个体道德水平

职业是现代人类个体谋求生存的必要手段,个体一步入职业生涯,就意味着开启了一段新的生命历程,拥有了新的身份、地位和责任。在这一过程中,个体逐渐建立起一系列与职业相关的意识,比如生存意识、责任意识、竞争意识、敬业意识、奉献意识等。“职业的分工不同,从事不同职业的人们对社会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影响着人们对生活目标的确立和对人生道路的具体选择,以至于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和道德理想。”[10]在现实生活中,影响个体性格形成和确立的因素有很多,促使人们选择和确定人生道路的原因亦有很多,但是人类现代生活中,重要职业活动形成的职业实践经验、劳动方式和习惯及相关生活经验的积累,仍是人们了解人生现实,弄清人生意义、价值和目的,从而确立人生理想、职业志向和未来发展目标的主要途径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塑造着个体的道德意识和观念。

职业服饰本身就蕴含特定职业道德内涵,具有较强的规约性。从业者穿戴上职业服饰,逐渐习惯职业服饰所创造的文化环境,就很容易进入工作状态,与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及个人情绪和情感隔离,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激发出对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与热情。长期工作实践会使一个人对本职工作的认识和情感日益加深,并将职业习惯和工作态度延伸到日常生活中,有助于促进个人道德修养的提升。职业服饰伦理规范时刻提醒从业人员自己的身份、职能以及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超越职业伦理范围的行为都是禁止的,甚至超越职业穿着的行为都是违规的,轻则社会舆论予以谴责,重则招致组织或官方的处罚或制裁。

对于现代人来说,职业生活占据了生活中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时间,长期从事某一职业,习惯于特定的劳动方式和职业训练,很容易养成一定的职业兴趣、爱好、习惯和思维模式,甚至影响个体的情感方式和性格特征,从而“从一个侧面反映着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道德品质和道德境界上的特殊性”,其长期的特殊职业实践也会影响从业者“在一定职业活动范围内的具体道德关系和道德行为,以至会影响到人们整个品德和人格的形成”[11]。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发现,阅历较深的人通常可以从一个人的穿着打扮和言谈举止大致判断出这个人的职业或长期从事过的职业。人们常说,某人有军人作风、工人性格、农民意识、干部派头、学究气、商人味儿等,这些作风、性格、意识、派头、习气,不同程度地表现了这些从业者由于长期按照特定方式从事特定职业活动,形成了同一职业从业者在道德心理、行为方面相似的意识和行为。比如,军人穿军装时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服装整洁笔挺,系紧风纪扣、袖扣,不戴规定以外的装饰品,必须佩戴军帽等。长久训练和着装习惯,让那些在部队多年的军人在退伍或转业后的日常生活中还保持着类似的服饰行为和习惯,保持着一贯的“军人风范”,牢记自己(曾)是个“兵”,并以军人的伦理规范严格要求自己。习惯了穿“白大褂”的医生,其职业道德具有不同于一般职业的特殊性,不仅在工作期间时刻注重医德修养的培养,而且在非工作期间,遇到紧急情况或者医疗求助等,通常都会义不容辞地伸出援助之手。


注释

[1]罗国杰.伦理学(修订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47.

[2]王易,邱吉,主编.职业道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3.

[3]罗国杰.伦理学(修订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48.

[4](南宋)吴自牧.梦粱录.傅林祥,注.济南:山东友谊出版社,2001:249.

[5]邹游.职业装设计.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7:6.

[6]汪荣有,徐迎红.职业道德引论.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39.

[7]汪荣有,徐迎红.职业道德引论.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39.

[8][美]伊丽莎白·赫洛克.服饰心理学——兼析赶时髦及其动机.孔凡军,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21.

[9][美]保罗·富赛尔.品味制服.王建华,译.北京:三联书店,2005:7.

[10]罗国杰.伦理学(修订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47.

[11]罗国杰.伦理学(修订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