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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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研究综述

因“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社会体制和社会治理(管理)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体制和社会治理(管理),是指整个社会大系统的结构和对社会大系统的治理(管理),而广义的社会大系统除包括狭义的社会子系统之外,还包括政治子系统、经济子系统和文化子系统。狭义的社会体制和社会治理(管理)则与政治体制和政治管理、经济体制和经济管理、文化体制和文化管理相对应,社会治理(管理)指对在公共事务中对政治统治事务、经济管理事务和文化管理事务之外的社会生活事务的管理。本书在狭义的范围内讨论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管理)创新。即便如此,社会体制和社会治理(管理)研究仍然是一个涉及多学科的研究领域。

“社会体制”是一个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相对的概念,含义最为模糊,何时出现于学术领域难以详细考证。比较权威的文本提法出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8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第一次把“社会体制”问题单列出来,要求积极探索社会体制改革的有效途径,破解社会体制改革难点。特别是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详细涉及社会体制改革问题。根据《决定》,所谓“社会体制”可分为社会事业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在社会事业体制部分,《决定》列举了教育体制、就业创业体制、收入分配调控体制、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医药卫生体制等;在社会治理体制部分,《决定》则列举了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行政复议体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防灾减灾救灾体制、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国家安全体制等。如果再加上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相关论述,还有“社会管理体制”和“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等。

“社会管理”一开始是学术界提出的概念,初步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初。20世纪90年代,将社会管理作为一门学科进行关注和探讨的教材相继出版[1];苏联学者奥马罗夫的著作《社会管理》也被译成中文[2]。与此同时,学术界有关社会管理的观点被政府的民政部门所采纳,不过民政部门关注的重点则是基层社会管理,即社区管理。1998年,《国务院工作规则》提出政府职能在于“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是政府高层最早的正式提法,前八个字“经济调控,市场监管”讲的是政府的经济职能,后八个字“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讲的则是政府的社会职能。当然,由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观念深入人心,对GDP的崇拜根深蒂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重视的仍是经济职能而非社会职能。更有甚者,许多地方政府及其官员还以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只是中央政府的事情,于是埋头发展经济、经营市场。2011年2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创新社会管理研修班”在中央党校举办,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社会管理,决定由中央政法委主管“社会管理”工作,此后,政法委系统内的综治委及其办公室普遍更名为“社管委”及其办公室。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大会上,提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直到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从国家治理的高度,将“社会管理”更名为“社会治理”,强调“创新社会治理”。

一方面,社会体制与社会治理(管理)二者相互关联,社会体制改革源于社会治理(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管理)创新成果的巩固和深化则有赖于社会体制改革;另一方面,二者又有所区别,社会体制属于结构性范畴,社会治理(管理)属于过程性范畴。

总体来看,国内学术界关于社会体制和社会管理的研究大约兴起于2004年,十多年来,来自社会学、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出发,持续关注这一重要领域,积累了初步的研究成果,为后续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础。2013年以后,由于中央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并据此将“社会管理”更名为“社会治理”,对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体制改革的研究又掀起了新高潮,达到了新水平。

为便于叙述,国内的研究成果大致可划分为“总体分析”和“主题研究”两种形式,前者可视为对“面”的研究,后者可视为对“点”的研究。

一、总体分析

由于对社会治理(管理)的总体分析不可避免地涉及社会体制,因此这里不单独对社会体制的研究进行说明。国内对社会治理(管理)的总体分析多从理论出发,或借用西方的理论范式来分析中国现实,或通过与西方的比较来寻求启示,大致可分为政府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社会建设或社会政策、国家治理等四种研究取向。

1.政府社会管理研究取向

公共管理,尤其是行政管理学(包括行政法学)的研究者多从服务型政府的理论背景出发,强调社会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社会管理,因此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政府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相关的研究成果与代表性观点包括:

(1)社会管理的内涵。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加快我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革”课题组指出,社会管理就是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的、系统的、规范的社会政策和法规,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结构,调整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孕育理性、宽容、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建设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3]

(2)社会管理的类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上述课题组将社会管理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对有关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制约,即政府社会管理;一类是社会,包括自治组织、非营利组织(NPO)和公民等,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和道德约束,规范和制约自身行为,即社会的自我管理与社会的自治管理。

(3)社会管理的现状与问题。研究者一致认为,中国的社会管理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还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因此迫切要求强化和转变政府职能,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模式。中国政府社会管理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政府职能界定不清,政府越位和缺位现象突出;政府角色定位存在误区,社会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政府对社会的管制;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生产者的角色过重,而作为安排者和监管者的角色则不明显。

(4)国外社会管理的启示与中国社会管理的定位。研究者在考察了西方国家公共服务的做法、经验和教训后指出,公共服务是政府首要的和核心的职能,社会性的公共服务则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以社会政策为标准,西方国家的政府社会管理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时期政府有限社会管理职能阶段、混合经济时期政府全面社会管理职能阶段(或福利国家社会政策阶段)、全球化市场经济时期政府社会政策改革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分别都有与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社会政策与社会管理措施。中国应当从自己的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出发,全面借鉴政府社会管理的国际经验。研究者强调,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既统一又有所区别。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点内容包括:规范社会组织或团体,培育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创设完整的社会规制体系,推行社会安全系统工程;实施配套的社会政策,维护社会公正;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培育健康的公民社会;调整社会管理执行机构,健全政府社会管理体制。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点内容则包括:提高政府公共教育服务的水平,普及十二年制义务教育;提高政府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公共医疗服务水平;提高政府科技服务水平;加大力度投资战略性的公共基础设施;等等。

(5)强化政府社会管理的对策。从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出发,全面借鉴政府社会管理的国际经验,实现社会治理模式创新,这是研究者达成的共识。唐铁汉提出了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五大对策:一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协调各社会群体的利益;二是整合社会关系,构造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推进社会公平;三是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发展问题;四是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与创新,培育和完善公民社会,建立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伙伴关系;五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4]。陈振明等还以厦门市为案例进行研究,从职能定位、体制创新、流程再造和管理方式改进等四个方面提出了社会管理机制创新与公共服务有效提供的具体对策建议[5]

(6)社会管理创新。应松年指出,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的社会资源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引入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和方法,对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及管理方法进行完善,从而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更好地实现社会管理目标的活动[6]。有研究者强调,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管理完善和发展的“主发动机”;政府社会管理应当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顺应由管理行政、秩序行政、指令行政向服务行政、发展行政、指导行政转变的时代潮流,由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向社会治理。中国政府未来面临的挑战之一就是如何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形成完善的协同治理结构。

总之,政府社会管理取向的研究集中探讨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明确了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改革方向,虽然也涉及培育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但着重从政府体制和政府管理改革的角度来加强社会管理。在某种程度上,这些研究为当前在国家政策层面所讨论的加强社会管理提供了理论支撑。总体来看,研究成果明确政府的重要职能是社会管理,把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纳入国家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从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强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从法制和政策上加强社会管理,提出调整政府支出结构,不断增加投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步伐;提出建立公共危机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2.社会治理研究取向

政治学领域的研究者从政治发展和政治进步的角度出发,将社会自治视为基层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依托西方市民社会理论或关于“治理”“善治”的理论,强调社会自治和社会治理,相关研究成果与代表性观点包括:

(1)社会管理主体的扩展。有研究者认为,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也有研究者强调,社会管理是政府和民间组织运用多种资源和手段,对社会生活、社会事务、社会组织进行规范、协调、服务的过程,其目的是满足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解决社会问题,提高社会生活质量。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民间组织,这两种定义与前述视角对社会管理的理解明显不同,将社会组织或民间组织与政府共同视为社会管理的主体。这一界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2)社会管理的方式与路径。既然政府并非管理社会的唯一主体,社会管理必然需要其他主体的参与,因此社会管理带有明显的“治理”色彩。如果要对政府社会管理进行改革,那么实现“治理化”就是改革的重点之一。社会管理的主体除了政府和国家外,还包括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社会管理不仅包括政府利用行政法律等强制手段进行的管制、约束和规范,更包括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社会的自我管理。因此,应从社会权利和社会治理两个方面来理解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是社会管理的基本实现方式。

(3)社会自治或合作治理。如果说强调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是对政府社会管理的补充,那么社会治理可视为对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的进一步延伸。张康之从西方市民社会的历史演变与社会治理变革之间的关系出发,指出了参与治理、社会自治与合作治理的不同:参与治理是在追求民主行政的理想中出现的,社会自治是在非政府组织以及其他社会自治力量的成长中展现出来的,而合作治理则是社会自治力量成长的必然结果,也是对前两种社会治理模式的扬弃。合作治理正在成为一种主流的社会治理模式[7]。俞可平则明确地区分政府社会管理和社会的自我管理,主张用社会治理涵盖社会管理,他认为社会治理高于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和社会自治是社会治理的两种基本形式,是一体两翼。片面强调社会管理而忽视社会自治,就会造成公共权力的过度扩张,损害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反之,片面强调社会自治而忽视社会管理,就会带来社会秩序的失控,影响社会稳定。因而,我们既要加强社会管理,也必须推进社会自治,而且要更加强调社会自治[8]

(4)社会治理的目标。有学者讨论了社会治理的三种模式: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协助模式,中国所倡导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就是这种模式;二是国家和社会、政府和公民对社会的合作管理,社会三大部门形成三足鼎立格局,这就是治理和善治理论所倡导的社会管理模式;三是社会主导、政府协助的管理模式,主张社会自治优于政府管理,自发秩序优于强制秩序,欧美国家社会管理早期阶段就是这种模式[9]。有学者指出,市民社会与国家在近代的发展显示,近代历史不是一部国家走向消解的历史,而是社会不断萎缩的历史。社会治理的曙光在于新市民社会的兴起,最终取代并超越市民社会,通过对公民国家的颠覆完成马克思提出的人的解放的主题。还有研究者指出,多元参与只是社会管理“治理化”所依托的体制机制,而实现“社会权利”才是社会治理的价值归宿和最终目标,中国应该走向权利导向的社会管理体制建设。

(5)社会治理创新。俞可平一直主张并身体力行,大力推动政府创新,探讨政府创新与社会治理创新之间的关系。何增科从理论层面对社会创新进行系统解读,指出社会创新是公民和公民社会组织等社会行动者在社会领域为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而率先发起和实施的富有成效的创造性活动,对社会自治具有重要意义[10]

概言之,社会治理取向的研究集中探讨社会自治与社会管理的关系,强调多元主体的合作关系和多中心治理在社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是对政府社会管理取向研究观点的修正与补充。然而,由于中国市民社会或公民社会的发育不足,相较于政府社会管理取向的研究对实然层面的分析,社会治理取向的研究更多的是对应然层面的讨论,指出了中国社会管理可能呈现的图景。

3.社会建设或社会政策研究取向

社会学领域的研究者多从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社会”本身出发,强调社会作为一个子系统的存在,从社会结构和功能出发,依托西方社会建设和社会政策的理论与实践,强调社会结构的优化、社会政策的强化。

(1)社会建设。郑杭生先生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视角出发,深入讨论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关系,指出社会三大部门的结构分化是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结构性前提,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结构性调整和功能性调整两大方面:社会结构对社会的和谐起着根本性的制约作用,如果结构不协调,无论功能上如何调整,社会也难以和谐运行,结构是功能的基础,功能是结构在运行中发挥出来的作用,因此社会系统要保持功能与结构的协调。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发展民间组织是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11]。魏礼群指出,社会建设的重点是改善民生,为此要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关系、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关系、增加投入与深化改革的关系[12]。李强指出,社会建设的含义,最突出的还是建设的“社会性”,强调社会的总体利益、社会的共同性,它的意义在于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是对过去单纯强调经济建设的纠偏,重点是解决社会问题,缓和社会矛盾[13]。陆学艺先生强调,社会建设是社会主体根据社会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改善民生和推进社会进步的社会行为与过程,包括:第一,实体建设,如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会事业建设、社会环境建设等;第二,制度建设,如社会结构的调整与构建、社会流动机制建设、社会利益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社会安全体制建设、社会管理体制建设等。他还明确指出,社会建设不仅需要社会结构这只“无形之手”的推动,还需要靠国家通过社会政策的“有形之手”来调控与引导[14]。李培林则指出,加强社会建设需要加快社会体制改革的步伐,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发展投入的力度,提高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2)社会政策。在社会建设概念提出之前,研究者借助西方社会政策的理论与实践,从研究的角度推动社会政策在中国的发展。这也应纳入社会管理研究的范畴。杨团是国内较早基于社会政策框架研究社会管理的学者之一,她将社会政策界定为在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社会各种力量为解决社会问题而共同协调的成果。在回应挑战的过程中,社会政策由单纯的政府决策向多个社会主体共同决策的模式转变,从再分配与消费取向向生产和社会投资进入再分配领域转变[15]。关信平认为,社会政策是指政府、政党或其他组织在一定社会价值的指导下,为了达到其社会目标而采取的各种社会性行动的总和。当代社会政策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政策、公共卫生和社会医疗政策、劳动就业和劳动者保护政策、教育政策、住房政策,以及针对各种专门人群的社会保护和福利服务政策,甚至优抚安置政策、社区建设与管理政策、民间组织与社会公益事业政策、婚姻家庭政策、社会矫正政策等,公民一系列重要的行动领域都属于社会政策的范畴[16]。研究者们一致认为,在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战略下,社会政策一直处于弱势,而和谐社会建设将会为社会政策的发展提供契机;中国的社会政策要从基础制度的建立和改善入手,在此基础上从中长期战略的视角出发,从人力资本投资的角度来制定和实施社会政策,相应的具体建议包括干预劳动力市场,加快推进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重视普惠型社会福利的积极作用,加强治理和善治改革。很显然,社会政策在研究中的定义虽不确定,但含义与社会管理类似,既有学者主张政府是实施社会政策的主体,也有学者主张社会政策是各种社会力量协调的结果。

总之,主要来自社会学领域的研究者从社会建设或社会政策的视角为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另一种路径,尤其是从社会结构与功能的视角为社会管理提供了新的启示。

4.国家治理研究取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后,大多数的研究是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展开的,研究者一般都打破了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视野的局限,出现了学科合作、交叉、渗透的新局面。本项“中国社会治理”研究的结项报告,也正是多学科合作与跨学科研究的成果。

二、主题研究

主题研究为“点”的研究,多从现象出发,侧重于对本土的现实情况的考察,研究资料的呈现较为充分,发展了不少的经验研究,虽不是从总体上研究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治理)创新,但在研究深度上有所长,研究结论也不可避免地指向了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治理)创新的核心问题。由于研究主题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这里只能选取部分研究,综述其中的代表性研究成果。

1.关于社会体制改革的主题研究

研究者普遍认可,社会体制是与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相对的概念,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观点来看,社会体制的本质是社会结构。此外,社会体制还可以有一些具体外延:从横向上看,社会体制可以包括政府社会管理体制、事业单位体制和社区社团体制;从纵向上看,社会体制还涉及中央和地方之关系。由于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已在“总体分析”部分综述,因此这里只综述社会结构、事业单位体制、社区社团体制以及社会体制中的中央和地方之关系的研究。

(1)社会结构转型。在社会学的视野中,社会结构的核心是阶层结构,对中国阶层结构的经验研究显示,整个社会分化为十大阶层、五大等级,中间阶层弱小,亟待培育[17]。中国的社会结构呈倒“丁”字形,导致社会关系的紧张[18]

(2)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讨论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治理)创新,就不得不提到“单位制”。中国特有的单位组织,其实质是国家统治的一种组织化工具或手段。“单位制”解体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但这种转变仅限于市场企业;中国依然存在大量的事业单位,甚至一些垄断国企仍然具有事业单位的性质。对此,有研究者指出事业单位改革是NPO发展的新契机,应与政府改革同时进行[19];改革可从组织理论和公共服务的可抉择模式出发,按照准政府机构、公办非营利组织(基础公共服务)、公办非营利组织(选择性公共服务)、民办非营利组织组织等类型进行分类改革[20]

(3)社区社团体制改革。社团体制的核心是各类NGO和NPO,中国的NGO和NPO作为转型期的过渡性社会组织,在社会服务、环境保护、扶贫开发、行业协调,以及政策倡导等领域较为活跃,但它们普遍存在资源能力不足、缺乏自治、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在40年的发展历程中,社会组织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创新。社区是公共物品供给和消费的基本单元,其构建过程正是社区治理结构的形成过程,是政府与社会的分权过程,还是公民社会的发育过程。在社区建设中,存在行政和自治两种导向,社区建设应该强化自治导向,以合作主义理念处理政府与社区在协同治理城市社会中的关系问题。建立在合作主义基础上的新型政府与社会关系、社区制逐渐取代单位制以及城市街道制的改革,代表了中国社区发展与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4)中央和地方关系改革。央—地关系的创新重点在于中央与地方社会管理权责划分的法治化,尤其是在教育领域,中央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低投入严重影响地方社会管理的质量,因此社会管理中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创新要充分发挥宪法的保障作用。在某种程度上,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财权、事权的划分都在很大程度上不可避免地影响社会管理创新。

2.关于社会管理(治理)创新的主题研究

关于社会管理(治理)创新的主题研究十分广泛,这里只选取最能体现,也最需要社会管理(治理)创新的领域进行说明。

(1)应急管理。由于2003年“非典”(SARS)的冲击,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创新成为近些年社会管理(治理)领域的重大研究主题。闪淳昌、薛澜、高小平等推动了中国“一案三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并重点对应急管理的体制机制进行研究;马怀德、于安、莫于川、莫纪宏等推动了应急管理法制的建设;刘铁民等推动了应急预案的建设与研究;我的研究团队则构建了基于中国问题的“风险灾害危机演化连续统”研究范式并参与国际间的学术对话。

(2)社会保障。社会保障一直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题,在这一领域,近年来的最主要研究进展就是由郑功成领衔完成的对中国社会保障发展的总体战略的研究[21]。他主张推动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加强社会救助以发挥“托底”作用,发展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体系,强化老年保障特别是养老服务以应对严重老龄化趋势,推动慈善立法,等等。在社会保障研究领域,以郑功成为会长的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3)社会矛盾化解。如何化解社会矛盾是目前最需要社会管理(治理)创新的领域。

(4)村民自治。严格地讲,村民自治并不算社会管理创新,因为传统的乡村社会本来就是自治的。但建立在农民自我组织基础之上的村民自治和基于传统乡绅与家族的村民自治毕竟不同。徐勇的研究团队在这个主题上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认为1990年以来的村民自治具有国家赋权的特点,民主自治的立法精神能否落实取决于行政放权所提供的制度空间;传统的家族组织不可能为村民自治提供所需的组织资源,反而会扭曲村民自治的精神;只有市场化过程中形成的理性社会和农民的自我组织,以及在民主自治实践中培育的农村公民社会,才能为村民自治的成长提供必要的社会条件。

综上所述,国内关于社会体制改革与社会管理(治理)创新及相关主题的研究呈现如下特点和发展趋势:

首先,社会体制与社会管理(治理)研究是一个内容庞大的跨学科研究,主要是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三大学科的研究者对这一领域展开研究,三个领域的研究侧重各有不同,基本处于分立状态,未能有机融合。公共管理学(尤其是行政学)的研究者关注政府如何加强社会管理,政治学的研究者关注社会如何自治,社会学的研究者关注的则是社会自身结构功能的完善和调整。因此,今后研究的重点是将三个学科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充分融合,尤其是要将社会学关于社会结构与功能的研究融入社会管理(治理)研究之中,加强对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的了解,并以此为逻辑起点来思考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治理)创新,而不是仅从政府职能出发,或仅描绘合作治理的愿景。在这种意义上,整个研究的发展脉络应该是,在已有的加强政府社会管理的基础上,以社会为基础,对社会管理进行改造和创新,为最终达成多中心的合作治理奠定基础。

其次,社会体制与社会管理(治理)的研究已经对相关的概念和理论进行了讨论,但是仍停留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经验研究不足。近年来,党和政府的相关文件相继提出“社会体制”“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等概念,每一次都能引起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但一般都止于对概念背景和理论含义的阐述,缺乏深入研究,尤其缺乏对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的政策研究。因此,今后研究的重点应以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现实问题为突破口,通过扎实的经验研究将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治理)创新推向纵深。

最后,有关社会体制和社会管理(治理)的研究已经达成了一些基本的共识,如倡导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重视社会组织的作用,主张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治理)体制。因此,今后的研究不能再简单重复这些已经达成的共识,而是要切实以社会为逻辑起点,明确社会管理(治理)创新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并将其运用于社会体制的改革,最终形成社会体制和社会管理(治理)创新的战略、步骤、方法。


注释

[1]童星.社会管理学概论.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1;王兰垣,金愈庆,荣长海.社会管理学纲要.天津:天津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风笑天,张小山,周清平.社会管理学概论.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1999.

[2]奥马罗夫.社会管理.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

[3]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加快我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改革的研究报告.中国行政管理,2005(2).

[4]唐铁汉.建立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制.中国行政管理,2010(10).

[5]“厦门市社会管理机制创新与公共服务有效提供”课题组.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与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厦门市的案例研究.东南学术,2008(3).

[6]应松年.社会管理创新引论.法学论坛,2010(6).

[7]张康之.论参与治理、社会自治与合作治理.行政论坛,2008(6).

[8]俞可平.加强社会管理 推进社会自治.中国司法,2011(10).

[9]何增科.公民社会与民主治理.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

[10]何增科.社会创新的十大理论问题.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0(5).

[11]郑杭生.结构性协调、功能性协调与和谐社会建设:一种社会学分析.首都人口与发展论坛,2005;郑杭生.社会三大部门协调与和谐社会建设:一种社会学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6(1).

[12]魏礼群.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求是,2009(7).

[13]李强.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7(6).

[14]陆学艺.社会建设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15]杨团.社会政策的理论与思索.社会学研究,2000(4).

[16]关信平.将社会政策的概念纳入政府公共政策体系中.中国社会导刊,2007(20).

[17]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18]李强.倒“丁”字社会结构与结构紧张.社会学研究,2005(3).

[19]迟福林.政府转型与事业单位改革应同步推进.人民论坛,2010(29).

[20]李文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公共服务与制度逻辑.改革,2012(6).

[21]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