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大服务业总体测算结果分析
2007年第一季度以来大服务业价值创造额、价值创造额指数及价值创造效率指数的编制结果见表4-1。为了检验大服务业价值创造额指数和价值创造效率指数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反映效果,延续前期指数报告的方法,我们以单季度的第三产业GDP为基础,运用环比指数计算法构建了第三产业GDP指数。大服务业价值创造额指数、价值创造效率指数和第三产业GDP指数的波动趋势见图4-1。
结合表4-1和图4-1可以看到,首先,2007年第一季度到2015年第二季度,大服务业价值创造额指数整体上保持了小幅上升的趋势,但是从2015年第三季度开始,有略微下降的趋势。在2014年第四季度,大服务业价值创造额指数达到历史高点351。自2007年第一季度至2014年第四季度,大服务业价值创造额累计涨幅已达251%,是2007年第一季度的3﹒5 1倍。其次,价值创造效率方面,与2014年相比,2015年大服务业价值创造效率指数延续前期下跌趋势,这表明大服务业运行效率下降的趋势尚未发生根本变化。从大服务业价值创造额指数和价值创造效率指数的相对走势来看,二者在波动形态上高度一致,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在同一年内表现为“一、三季度偏低,二、四季度走高”的特征,大致呈“ N”形波动趋势,并且二者之间的差距逐渐放大,这说明我国大服务业新增投资效率较低,未来大服务业可能产生类似大制造业的产能过剩问题。从大服务业价值创造额指数和第三产业GDP指数的相对走势来看,在2012年第四季度之前,大服务业价值创造额指数几乎总是位于第三产业GDP指数上方,说明大服务业上市公司价值创造额从总体上看增长速度超过第三产业GDP增长的速度。但是,最近13个季度大服务业价值创造额指数位于第三产业GDP的指数下方,这说明从2013年第一季度开始大服务业价值创造额的增长速度低于第三产业GDP的增长速度。此外,大服务业的价值创造额指数呈现“ N”形波动趋势,而第三产业GDP指数则呈稳步增长趋势[5],但二者整体的趋势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