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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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众路线的由来和发展

早在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有了群众路线的思想萌芽。党在建立甫始就提出党的任务是为了中国广大人民利益而奋斗,党的革命活动要联系群众,发动群众,开展群众运动。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提出,“我们既然是为无产群众奋斗的政党,我们便要‘到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1]。1925年2月,在党的四大制定的《对于职工运动之议决案》中指出要“尽力发展我们自己党的组织,力求深入群众”[2]。同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扩大执行委员会决议案》中《组织问题议决案》里,更强调了群众工作的重要性,“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3]

这一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很早就开始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在1925年12月写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1927年3月写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等文章中,毛泽东就批评了当时党的个别领导者脱离群众、压制群众、做官当老爷的恶习流弊,逐步开创了联系群众、深入群众、依靠群众的清新风气。群众路线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1928—1929年间。1928年7月,党的六大制定的《政治议决案》中规定,“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4]。同年10月,李立三根据六大路线的精神和要求,在同江浙地区负责人谈话时首先提出了“争取群众路线”。他说,“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竭最大的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5]。显然,李立三关于“争取群众路线”的提法,已经高度接近于“群众路线”的概念;“到下层群众中去”的主张,也表达出了“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就是要深入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内在道理。此后,由周恩来在1929年9月28日主持和审定下写成的《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即“九月来信”)中,专门用了“红军与群众”一节的篇幅,论述了包括军队在内的党和群众的关系问题。“九月来信”指出:“党的指导绝不要忽略群众日常生活上许多未解决的问题。”应该“从群众日常生活斗争引导到政治斗争以至武装斗争。这种斗争才是群众本身所需要的,……才会团结广大群众在党的周围”[6]。并由此提出了军队的给养问题,“关于筹款工作,亦要经过群众路线,不要由红军单独去干”[7]。并且强调,“筹款时要用群众组织去执行……经费支配亦要顾及群众组织,与其共同支配,一切经费的开支应多用在群众工作之支付上”[8],“没收地主豪绅财产是红军给养的主要来源,但一定要经过群众路线”,“对于需用品可渐次做到由群众路线去找出路”[9]。这封信所阐述的党、军队和群众的关系,以及前后三处第一次明确提出的“群众路线”概念,实际上奠定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础,说明了共产党提出群众路线的目的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即党要从群众的实际出发,深入群众,发动群众,为群众谋利益。同年12月,毛泽东据此在《红军第四军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决议》中指出:“一切工作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10]

进入20世纪30年代以后,毛泽东更加注重群众路线问题。1933年6月,毛泽东在《查田运动的群众工作》中指出:“只有……动员广大群众,才能使查田运动得到完满的成功。一切不做宣传或宣传不正确、不认真、不普遍,查阶级、通过阶级与没收分配不按阶级路线与群众路线,不得群众赞助与同意,都不能使查田运动收到成绩,反会使群众不满,阻碍查田运动的进行。”[11]1933年8月,毛泽东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南部十七县经济建设大会上做了题为《必须注意经济工作》的报告,提出一定要从“从组织上动员群众”[12]。1934年1月,党在江西瑞金召开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毛泽东在会上做了题为《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报告,指出:“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妇女群众要学习犁耙,找什么人去教她们呢?小孩子要求读书,小学办起了没有呢?对面的木桥太小会跌倒行人,要不要修理一下呢?许多人生疮害病,想个什么办法呢?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13]这些论述都强调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干部一定要关心群众,依靠群众,和群众打成一片,那样的话,群众就会毫无保留地支持我们,任何困难就都会被我们克服,任何敌人最终压不倒我们而只能被我们所压倒。由此说明了实行党的群众路线巨大的政治作用和意义。

到了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开展了著名的整风运动,在全党掀起了大规模的反对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斗争。1943年6月,党中央通过了毛泽东撰写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领导方法,即“一般和个别相结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14]的方法,这些方法是同教条主义、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领导方法相对立的,必须用前者去克服后者。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明确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15]毛泽东把党的群众路线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有机统一起来,深刻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哲学思想基础,表述了群众路线基本的工作方法。这表明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已经确立、形成。

1945年4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做了题为《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更为系统地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问题,他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命令主义、尾巴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骄傲自大的工作态度等项弊病之所以一定不好,一定要不得,如果什么人有了这类弊病一定要改正,就是因为它们脱离群众。……教育每一个同志热爱人民群众,细心地倾听群众的呼声;每到一地,就和那里的群众打成一片,不是高踞于群众之上,而是深入于群众之中;根据群众的觉悟程度,去启发和提高群众的觉悟,在群众出于内心自愿的原则之下,帮助群众逐步地组织起来,逐步地展开为当时当地内外环境所许可的一切必要的斗争。”[16]这说明,什么是党的群众路线呢?一是在思想认识上要树立为了人民、立足人民、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服务于人民的观点。二是工作方法上不能搞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命令主义、尾巴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三是在行动上必须倾听群众的呼声、和群众打成一片、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取得群众的信任、实现群众的利益。1945年5月,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上做《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时,又专门讲解了党的群众路线问题。他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17]它是和“一切剥削阶级对待人民群众的观点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根本不相同的”[18]党的阶级路线、思想路线。刘少奇还进一步从毛泽东倡导的党的群众路线中提炼出了四个群众观点:一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二是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三是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四是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四个群众观点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历史唯物论,是比较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上述毛泽东和刘少奇的论述,珠联璧合,相得益彰,表明党的群众路线此时已经臻于成熟。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由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进入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党的群众路线也由革命时期进入执政时期。最早注意到这一根本变化的是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邓小平分析了在执政时期贯彻执行群众路线时所面临的两种严重情况:一是官僚主义;二是宗派主义。为此,邓小平论述了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五条具体措施:“第一,必须在党的教育系统中,……着重进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教育”;“第二,必须有系统地改善各级领导机关的工作方法”;“第三,必须健全党的和国家的民主生活”;“第四,必须加强党的和国家的监察工作”;“第五,各地区各部门党的组织,……每隔一定时期,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工作作风的整顿,特别着重检查群众路线的执行情况”[19]

到了20世纪60年代,毛泽东对群众路线在理论上的思考更为深刻。在1962年1月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指出:“民主集中制的方法,是一个群众路线的方法。先民主,后集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同群众相结合。”[20]众所周知,早在1943年毛泽东就认为群众路线实际上是一个从分散到集中,从集中到坚持的不间断的过程,但当时还没有把它同民主集中制联系起来。到了此时,毛泽东进一步认为民主集中制“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过程,事实上就是党的群众路线的“从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去”的具体体现,由此他认为,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就是群众路线的方法。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这种根本的原则和制度正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组织工作和组织生活中的应用。民主集中制的过程和群众路线的过程高度一致,它们之间有着完美的契合。这使我们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和应用达到了新的高度,进入了新的境界。

在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1981年6月,中国共产党做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群众路线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把它作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基本方面之一,认为其是对马列主义的重大发展。该决议指出:“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是贯串于上述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它们有三个基本方面,即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毛泽东同志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全部工作,在中国革命的长期艰苦斗争中形成了具有中国共产党人特色的这些立场、观点和方法,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21]该决议在总结几十年历史实践的基础上科学地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基本内涵:“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必须“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把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化为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在群众的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如此循环往复,使领导的认识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22]。概括起来,群众路线就是:“两个一切”并要有一个“来”和一个“去”,“两个结合”并要有一个“集中”和一个“坚持”。此外,该决议还强调了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和意义:“党是阶级的先进部队,党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存在和奋斗的,但是党永远只是人民的一小部分;离开人民,党的一切斗争和理想不但都会落空,而且都要变得毫无意义。我们党要坚持革命,把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就必须坚持群众路线。”[23]这标志着群众路线的理论臻至完善。

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这个决定强调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要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提出了在党内普遍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指出要树立六个群众观点,即“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2010年后,中央又提出和增加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点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这些重要观点是对刘少奇自党的七大提出的群众观点的新的发展。

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以后,在从1992年到2018年20多年的时间里,无论是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实践方面,党的群众路线都得到了不断的提升和拓展。这主要集中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强调党要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坚持反腐败斗争,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大问题。要充分认识这个斗争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反腐败,把端正党风和加强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下决心抓出成效,取信于民。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要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第二,在干部工作中要切实贯彻群众路线。党的十四大报告指出:“选拔任用干部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第三,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必须在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决不能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强迫命令。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我们党就能获得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第四,贯彻群众路线,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第五,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第六,具体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其内容主要包括: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等等。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注释

[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90.

[2]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346-347.

[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472.

[4]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314.

[5]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修订).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565.

[6]周恩来.周恩来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35.

[7]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36.

[8]周恩来.周恩来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36-37.

[9]周恩来.周恩来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40.

[10]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修订).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565.

[11]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74.

[1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24.

[1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38.

[14]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97.

[15]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99.

[16]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94-1095.

[17]刘少奇.刘少奇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342.

[18]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43.

[19]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23-224.

[20]毛泽东.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816.

[21]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832.

[22]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834.

[23]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834-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