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对英国人“情有独钟”
如果从情感的依恋来说,除了对中国人的热爱之外,林语堂最喜爱的恐怕就是英国人。要问林语堂何以如此喜欢英国人,理由可以找出一大堆。如林语堂对“烟”特别着迷,一生都为“烟”所熏染,同时又对云、雾颇为动情,而英国就是一个充满“雾气”的国家。像英国人的运动精神、耐久能力、胆气、官吏的廉正和绅士风度,都是林语堂赞赏过的。林语堂中、英文俱佳,而那精纯道地的英文主要得益于英国文化。林语堂佩服过不少英国人,如智慧的罗素、机智的丘吉尔、博学的汤因比、幽默的萧伯纳、天才的莎士比亚、固执的约翰生和微笑的卡莱尔等。但另一方面,这些原因可能都不是主要的,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英国人与中国人的精神比较接近,相互间非常容易沟通。林语堂在《英国人与中国人》中表示说:“我觉得英国人的精神跟中国人的较为近似,因为两个民族都是现实主义和常识的崇拜者。英国人和中国人的思维方式,甚至他们的说话方式,有许多相同之点。两国人民都极不信任逻辑,对于太完美的论辩极度怀疑。”“英国民族已经给人误解,要一个中国人才能正确地了解英国人的民族性。”
这里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对思想、逻辑、理念的不信任,以及对生活、人生、生命和常识的重视。比如,中国的孔子在半路上遇到人家办丧事,他本来不想进去,结果忍不住就进去了,这是“情”战胜了“理”,后来孔子出来,泪水涟涟,学生问他哭泣的原因,他说也没有什么理由,只是看到人家哭,自己也悲从中来,忍不住地哭了,这又是“情”战胜了“理”。按道理说,人家死人与他孔子何干?他完全可以置之不顾,但那就不是近情可爱而又懂得人生的孔子了。英国人也是这样,林语堂说只要听到孩子们和年轻人对他们的长辈说“Yes,Sir”,他就觉得很近情,很有生活情调。还有伦敦的警察扶了年老的妇人走过街道,这就很让人感动,因为常识告诉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有老弱的那一天,都有需要别人帮助的那一天,于是一个人人尊老、敬老和爱老的社会就是一个合适的社会,而其他任何合乎逻辑但不近情的理论都是靠不住的。也是在此意义上,林语堂非常反感美国人对老人的冷落与忽视,认为美国人喊得再好听,讲得再有条理和逻辑,只要离开了常情,那也就必然失了正确性。还有英国人的幽默感,那种建立于常识正确但不一定合乎逻辑的见解,都是林语堂所喜爱的。像维多利亚女王最后的遗言就是这样:当她死期已到,这位大英帝国的统治者并没有说那些看上去有深刻思想的话,而只是说她已尽力而为了。但也就在这句话里包含了逻辑所难以解释的深刻思想,因为充分肯定人的局限性和悲剧性,才能有知足和谦逊的性格产生,才符合人生的常识。所以,林语堂称女王有健全的热情,具有人情味的智慧,是一种最好的幽默精神。(参见林语堂《论东西文化的幽默》)英国人的非逻辑性还表现在他们的“自信”上面,他们到任何国家都不说别国话,而只说英语,他们的名言是:当你在罗马旅行,要像在家里时那样去做事情。林语堂评价说:“这是一件最不合逻辑的事情,可是结果却又变成了最正确的事情,现在英语无疑已成为国际语了。”(《英国人与中国人》)因此,有时逻辑越正确的东西,往往越不符合常识和真理,因为常识和真理告诉我们,世界是不完美的,也是无所谓完全正确的,天地之谜谁又能真正解开,以有限之人生如何能够理解无限广大的宇宙?从此意义上说,老子说得好:知为不知,不知而为知。
现代人的最大毛病就是过于相信理智、思想和逻辑,认为只要人类努力就可以最终解决一切问题,于是他们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一条盲目无知的道路,追求和迷恋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的神话。像克隆动物在逻辑上、学理上甚至在实践中都是可以成立的,但在常识上却是不合情理的,是非自然的,当然它就是错误的。还有女性的男性化,新一代男女的不婚不育也是这样,它也可能符合当下女权主义建构的理论学说,但却有悖于自然规律及常识,那就必然是人类的一种异化表现。现代文化往往将思想与智能看得高于常识,更高于一切,这是远离真理也是相当荒唐可笑的。对此,林语堂警告人类说:“有行动而没有思想也许是愚蠢的,可是有行动而没有常识却常常会结果悲惨。一个具有健全常识的民族并不是一个不会思想的民族,而是一个把它的思想归纳到生活的本能那里使它们和谐相处的民族。这一类的思想从生活的本能方面获益,可是永不会跟它相反。思想过度会使人类趋于毁灭。”(《英国人与中国人》)这段话说得太好了,它击中了那些现代“思想者”的弱点,那就是通过努力他们确实获得了某些思想,但又止于思想本身。过于相信和依赖思想的力量,久而久之却被思想的蚕丝严密地束缚住了,于是就失去了思想的常识化与通透的明亮性。只要我们看看那些擅长思想的现代人,包括许多所谓的了不起的思想家,他们那痛苦的人生旅程和缺乏明透人生智慧的思想,这一点就非常明显了。真正伟大的思想恐怕不是困惑、苦恼、焦虑和冲突,而是明亮、通透、宁静与和谐,这就好比被天上的乌云苦恼着的思想家,只有当他体会到乌云之上那一片阳光之时,他才是真正的智者。林语堂在谈到汤因比教授时,最佩服他的还不是学问和逻辑,而是建立在常识之上的宗教感。汤因比总是随身带着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和帕斯卡尔的《思想录》,这让林语堂异常地佩服和兴奋,因为这两本书是探讨人生的,知道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不能以有涯治无涯,于是发出深痛之哀鸣。林语堂说:“大概汤因比分出理智主义及超理智主义(Trans Rationalism)。单相信理智主义的人,对于超理智主义,根本不会了解。这是汤因比之思想见解过人之处。讲到这个的时候,我们相视莫逆,而有曲高和寡之叹。”(《说汤因比教授》)在林语堂看来,只相信理智主义而不相信超越其上的神秘的东西,那是不会正确的。
罗素是林语堂最佩服的英国思想家和智者,这是因为罗素不去奢谈常识以外的所谓思想,更不过于相信逻辑和理念,而是紧紧贴近生活本身,从生活和人生中体会思想和智慧的光芒。在这一点上,林语堂与罗素有许多相似之处。一是对人生的关注及热爱。林语堂曾说他一向只拿人生做课本,并将人生称为“美好的人生”;而罗素亦不断地述说人生,也用“美好的人生”这一语句表达他对人生的爱恋。他甚至还说:“无论一种人生如何美好,总还可以想象出更美好的人生。”(罗素《美好的人生》)二是生活态度的相近。林语堂倡导“努力工作,尽情享受”,而罗素则说人生要学会“努力与放弃”,他说:“必须保持中庸之道的原因之一,乃是考虑到保持努力与放弃的平衡的需要。两者都有极端的提倡者。提倡放弃说的是一些圣徒和神秘主义者;提倡努力说的是效率专家和强壮的基督徒。这两个对立的学派各有部分真理,然而并不是全部真理。”(罗素《努力与放弃》)这种符合人生常识的正确性必然战胜理论上的所谓正确性。三是都崇尚闲适的生活的艺术。林语堂曾在《生活的艺术》一书中单列“悠闲的重要”一章来谈“悠闲”问题,其中有这样的话:“我认为文化本来就是空闲的产物。所以文化的艺术就是悠闲的艺术。”而林语堂的人生观和文学观都离不开“闲适”这一核心概念。罗素也写过《悠闲颂》一文,其中的观点与林语堂相近,甚至有些说法好似如出一辙,他说道:“对于文明来说,闲暇是不可或缺的。”“必须承认,明智地利用空暇时间是文明与教育的成果。”“一个人如没有充分的闲暇,就和许多美好的事物无缘。”这里,关于闲适的观点,林语堂与罗素是多么切近,只是他比罗素更强化了闲适的内涵、价值、意义和诗意罢了。与闲适相关的还有从容的风度,这在英国人与中国人是一样的,林语堂认为英国人的动人处之一,即孤寂之动人,是一人独坐而显出舒服的样子,这也是林语堂由衷地赞美萧伯纳来中国上海时坐在炉边的雍容闲雅的原因。林语堂因此常批评美国人如机械般生活,批评美国文章好分短的段落,如肉丁之短小,不似絮语式的英国文章那样好分长段,味道来得醇厚些,气势也较充足些,读起来非常过瘾,因为他们根本理解不了闲适之伟大。也因此,林语堂在英国散文中更喜爱乔叟一派,因为乔叟不似培根之过于说理,而是注重闲逸自然、轻柔和缓、如行云流水一样的闲谈风格。四是都注重自然和人生的和谐问题。林语堂传统文化思想的一个中心词就是与大自然的和谐,他甚至说:“常和大自然的伟大为伍,当真可以使人的心境渐渐也成为伟大。”(《论宏大》)罗素亦写过《自然与人》,其中说:“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而非与自然相对立之物。”除了这些,还有关于自由的理解、性爱的意识、仁慈的看法,林语堂都与罗素观点相近,都包含着对常识的信任和对生活的智慧见解。像这些内容往往都没有高深的理论,也不是遥远难及,它们就在我们身边,离我们最近,触手可及,理解了这些常识,人生就不会在思想中迷失了方向。
在林语堂看来,中国人思想是用肚子而不是用脑袋的,像“肝肠寸断”、“胸有成竹”、“肚量”、“满腹经纶”、“胸中有万卷书”、“打腹稿”、“愁肠百结”、“心胸开阔”和“体味”等都是这样;而英国人则是用皮肤去思想。这就培育了两国人敏锐的直觉、感悟和品味能力,也养成了他们在心性上重视常识和人生的伟大智慧,这是那种逻辑推论所难以办到的。只是中国人用肚子比英国人用皮肤思想更内在化一点,因此,中国人往往比英国人更智慧、更敏捷、也更细腻。在准科学公式的分析中,林语堂根据各国的民族性,给英国人的定位是现实3、梦想2、幽默2、敏感1,而给中国人的定位是现实4、梦想1、幽默3、敏感3。(4代表非常高,3代表高,2代表普通,1代表低。)由此可见,这两个国家的“现实感”都特别强,而中国人的敏感度则远远高出英国人。林语堂还在《英国人与中国人》中指出英国与中国的最大区别,以及英国文化的缺失之处,他说:“英国文化更富于丈夫气,中国文化更富于女性的机智。中国从英国学到一点丈夫气总是好的,英国从中国多学一点对生活的艺术以及人生的缓和与了解,也是好的。一种文化的真正试验并不是你能够怎样去征服和屠杀,而是你怎样从人生获得最大的乐趣。至于这种简朴的和平艺术,例如养雀鸟、植兰花、煮香菇以及在简单的环境中能够快乐,西方还有许多东西要向中国求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