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中店”与实战型营销管理人才培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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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基于门店管理人才培养的“校中店”

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

高职院校在深化产学合作教学模式改革过程中,实行了将企业引入学校,建立“校中厂”,开展校企广泛合作的做法,形成了一系列可供借鉴的经验。国内一些财经商贸类高职院校和专业效仿这种“引企入校”的模式,建立“校中店”,并将其作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商贸类专业工学结合的难题。而随着以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为特色的现代商贸业的发展,高职院校商贸类专业中,门店管理人员的培养成为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方向。利用“校中店”生产性实训平台,培养实战型营销管理人才,是商贸类人才培养的一条有效途径。

一、现代商贸业的发展对门店管理人才形成旺盛需求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收入得到提高,消费能力逐年提升。以2013年为例,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7810亿元,比上年增长13.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5%;全年商品零售额212241亿元,比上年增长13.6%。注1商品零售额的增长也意味着有更多的零售企业为消费者提供产品销售和服务。

在零售行业中,连锁超市和专业店呈现发展迅速、总量大幅增加、经营形式多样化等特点。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显示,2008年末,全国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40.3万个,从业人员1891.2万人,主营收入43353.4亿元,其中,综合零售6.4万个法人单位,285.9万从业人员,主营收入11416.0亿元。注2从2008年到2013年,零售业又有了极为迅速的发展,快速扩张与其后备的人力资源比例之间产生了越来越大的矛盾。行业内人才缺乏、经营管理水平落后的弊端日益显露。一些大型的零售企业每年都向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大量招收储备干部,零售业对高素质管理人才的饥渴可见一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更进一步明确要“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优化发展商贸服务业,优化城市综合超市、购物中心、批发市场等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鼓励和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注3。因此,今后一个时期内,以连锁经营为主的门店管理人才必将形成旺盛的需求,越来越多的高职院校商贸类专业会将培养门店管理人才作为其专业人才培养的方向之一。

二、“校中店”生产性实训基地成为培养门店管理人才的有效途径

“校中店”实训基地是借鉴“校中厂”实训基地建设模式,在财经、商贸类高职院校或专业实行“校店合作”的一种创新模式。教高〔2010〕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出,探索建立“校中厂”、“厂中校”实习实训基地是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近两年一些工科类高职院校纷纷引厂入校,建立“校中厂”,并将其看作深化校企合作的一种新方式。

基于这样的认识,一些财经商贸类高职院校在借鉴工科类院校“校中厂”模式后,引企入校,探索出一条“校中店”—“店中校”的人才培养路径,走出了财经商贸类高职院校“校店合作,商学结合”的新模式。如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都有类似集教学与学生顶岗实习于一体的“校中店”生产性实训基地;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与订单培养相结合的“红豆居家”、“爱迪尔珠宝店”,就是在与江苏红豆集团、深圳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订单培养合作协议的基础上,设立的“校中店”。这些“校中店”在真实的环境中培养学生的经营与沟通技能,成为“企业储备优秀人才的摇篮”注4

上述“校中店”建设模式的具体做法是:学校在宿舍区或校内商业区提供场地,投资建设超市,由师生共同经营管理,完全采用市场机制运作。学生可以通过POS 系统、条码打印机等进行商品信息管理、销售、商品编码等实训和顶岗实习。在配套建设的仓储中心,学生可以进行入库、保管、出库、理货、装卸和搬运等实训和顶岗实习。

“校中店”生产性实训基地是培养门店管理人才的有效途径。这是因为门店管理人才所需具备的各项素质,如敏锐的商业眼光、一定的市场分析能力、诚实的品德、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与沟通能力、良好的身体素质等,可以在“校中店”的运营过程中得到锻炼。“校中店”虽然规模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作为连锁公司的门店或专营性门店,尽管设在校内,但与一般市场上的门店一样,同样代表着公司的形象,需要与顾客、商业伙伴发展并维持良好的关系,需要管理门店日常经营活动的运作,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还需要指导和培训门店的员工,将公司总部的各项方针、计划、决定等准确、及时地传达给门店的员工,做好商业信息的反馈工作。为完成门店经营和管理中的各项工作,商贸类专业学生借助“校中店”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平台,可以提升自身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市场观察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创新能力,从而较好地实现毕业与上岗之间的过渡与对接。

三、“校中店”建设的两种模式探索

“校中店”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作为实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目标,培养具有实战能力的门店管理人才的有效途径之一,在实施中可以采用多种建设模式。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市场营销专业为例,主要运用了引企入校与孵化学生创业项目两种模式。

1.引企入校模式

为配合实战型门店管理人才培养与“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需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共建教学与生产合一的开放式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在已有的产学合作单位中筛选合作企业,重点引入1~2家具有紧密合作基础的企业,参与“校中店”实训基地建设。学校与企业签订共建“校中店”生产性实训基地协议,由学校无偿提供场地,企业根据其产品和品牌推广及学生实习、实训需要,派专人设计门店布局,并在不破坏原有场地格局的情况下,根据门店统一风格出资装修、布置门店。门店建成运营后,由企业派出1~2名管理人员,进行门店的运作和管理;学校安排学生在该门店进行排队式顶岗实习,即组织学生分期、分批在“校中店”实训基地进行轮流顶岗实习,一般4~5人一批,2周时间为一个期限;主要参与该企业的市场拓展、销售服务、连锁运营、品牌推广、分销、电话营销等工作。

引企入校的“校中店”建设模式,变以往松散联合的校企合作为校企融合共赢。注5其一,“校中店”对学校而言,是一个融实习、实训为一体的校内实践教学平台;对企业而言,门店是其拓展业务和市场的窗口,无偿使用可节约场租费用,减少经营成本。其二,企业派出的“校中店”管理人员,既是企业内部的员工,又是学校的兼职教师,在为企业实施门店管理,创造业绩的同时,也能对学生的实战性专业技能训练加以现场指导。其三,学校的师生通过“校中店”真实环境锻炼了专业能力。教师可以利用“校中店”解决实践经验缺乏的问题;学生在“校中店”的实习实训中学习了客户开发、门店管理、财务管理等营销管理类专业技能。同时,“校中店”所营造的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相融的文化环境注6,也有利于实战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2.孵化学生创业项目模式

“校中店”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也可来自于学生。在商贸类专业的大一与大二选取具有自主创业意识及能力,并已有较为丰富实践经验的学生,鼓励他们开展自主创业活动,并在资金上给予帮助,孵化学生创业项目。如从奖学金中拿出部分资金,以免息借款的方式支持“校中店”项目的起步。借款期为一年,事先由学生与所在的院系共同签署借款协议,学生以个人诚信作为担保。

学校同样以免费入驻的方式吸引自主创业的学生开设“校中店”。以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市场营销专业为例,有5名学生以这种方式开设了“校中店”,其中,李朋超同学开设的“音乐之声”琴行还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个多月内创造了4万余元的营业额,其门店也成为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学习门店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实习、实训场所。此外,还有“我的花店”、“美洁日化”、“爱秀创意工坊”、“团宝宝”团购线下店等市场营销专业学生自主创业项目也正在以这种模式进行建设。

四、“校中店”建设面临的困难及解决设想

“校中店”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是高职教育实践条件建设的有益尝试,也是校企合作、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载体,为商贸类专业培养具有实战经验的门店管理人才搭建了一个非常好的平台。但“校中店”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难题,需要找到更为完善和可行的解决办法。这些难题突出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学生实训项目的设计与安排

“校中店”不同于“校中厂”或市场上的门店,一般规模都较小,能够同时容纳的顶岗实习学生的数量有限。因而,合理安排学生的实训,既要保证一个专业一个年级一二百名学生都有机会在“校中店”的某一岗位得到实战锻炼,又要使专业核心技能在实训中得到较好训练,同时还要符合企业经营要求。因此,专业和企业可以通过协商,以排队式顶岗实习的方式,一次安排4~5名学生,用2周左右时间在“校中店”的某一岗位进行实战训练,实训岗位可结合不同学期的课程教学内容要求进行安排。

2.“校中店”的数量

为保证学生每个学期都能有2周左右时间在“校中店”实训基地进行排队式顶岗实习,从而使学生能接触到“校中店”的不同岗位。从理论上讲需要每个专业有多个“校中店”。但实际操作中,学校不可能无偿提供大量的场地给企业,专业要引企入校也存在较大困难;同时,过多企业进入学校对校园的安全也会造成一定的隐患。因此,按照一个年级100名学生,每个学生每个学期有2周时间在“校中店”实习,每个“校中店”同时接纳5名学生,一般需要有2家“校中店”,用以安排学生的排队式顶岗实习,使一、二年级的200名左右的学生(三年级由于部分进入订单班,且第6学期整个学期均为顶岗实习期)一个学期内都能够进入“校中店”的某一岗位进行实习。

3.如何达到校企“双赢”

“校中店”实训基地建设需要建立在校企“双赢”的前提下才可能维持校企双方的长期合作。但校企双方的利益诉求往往存在不一致,学校要求“校中店”能够为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提供场地和企业的师资,希望学生能真正介入“校中店”的运营中,从而在实战训练中真正得到能力的提升;而企业由于其营利的性质,在得到学校无偿提供的场地的同时,对场地的位置、面积、周边固定人流量、交通便利性以及营业时间等都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同时,出于盈利与商业机密的考虑,很难将核心业务交给实习的学生。因此校企“双赢”在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较大的困难。这就需要校企双方,特别是学校为企业提供更具吸引力的条件,在合作的项目上应选择企业能够获利并且适合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的项目,如可以选择那些以学生为主要消费群体的产品来经营,以稳定的客源,保持良好的经营效益,留住企业。

4.如何进行盈利的分配

由于“校中店”实训基地实际上是一个经营性实体,必然会面临或盈利或亏损的问题。如果亏损,企业可能就会从学校撤出,而如果盈利,又会面临如何对盈利进行分配的问题。首先,学校提供的场地以及部分设备是否为无偿提供,如果是无偿提供,就不能参与到企业的利润分配中;而如果作为一种投资,就可以介入企业的利润分配之中。但由于大多数高职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校中店”的盈利如果作为学校的经营收入,在财务上难以处理,因此,在盈利的分配上,比较可行的办法是作为学生的实习经费以及以奖学金、奖教金的形式资助专业建设或学生的实习活动。

此外,在“校中店”实训基地的实际运作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税收、消防、环保、安全等问题,如果“校中店”经营的是食品,还会面临卫生检验检疫等一系列问题,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都关乎“校中店”这一产学合作实训基地的新形式能否长效与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