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校中店”实训基地的功能保障及实施途径
一、“校中店”实训基地的功能保障建设
经管类高职院校的“校中店”实训基地,主要功能还是要体现在人才培养上。高职院校作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规模化培养的主要场所,主要通过培养合格人才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因此,与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是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应具备的基本功能。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基本功能直接制约人才培养的规模、类型和质量,必须优先保证。一是要能按照课程教学标准的要求,针对学生进行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等各种实践教学;二是要能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针对学生、教师或社会人员进行相应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训练;三是要能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的要求,承担对学生或培训者的相应职业技能的考核结果进行检验。为此,“校中店”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应强化下列举措,以保障其功能的实现:
1.通过建章立制保障“校中店”教学实训的主体功能
“校中店”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最主要的功能是教学实训,为确保在建设过程中不偏离主要目标,在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制定的运营章程中,我们除了要对资金、设备、场所、人员、项目管理等作出约定外,还必须始终明确要以专业人才培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合作双方对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须承担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基地常年提供多少工作岗位、多少运营时间、多少合作项目用于学生校内生产性实训、工学交替以及顶岗实习。同时,我们要建立、健全基地内部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强校企合作双方管理人员的交流沟通机制,落实机构和人员配置,明确管理职责,保证基地教学实训功能的实现。
另外,我们要建立“校中店”实训基地建设的考核和预警机制。对一定时间内无法提供一定项目、岗位供学生实习、实训的,先给予一定期限的整改,经整改仍然不符合要求的,终止与企业的合作。通过不断的更新,实现基地建设的不断优化和提升。
2.通过整合校企资源,拓展“校中店”实训基地多重功能
“校中店”生产性实训基地是教学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体。学校要整合政府、行业的资源,根据不同生产性实训基地条件、实力的差异,分层次、有计划地拓展技能考证、员工培训、成果展示等功能;同时,要为引入企业办理税费优惠政策提供更多服务,为企业开拓经营领域提供帮助。只有不断扩展校企互利共赢的结合点,才能实现基地效益最大化,才能实现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可持续发展。
3.通过体系构建探索和发挥“校中店”实训基地的延伸功能
“校中店”的内涵深化与功能延伸是其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应逐步建立教学、科研、就业、技能竞赛、经营五位一体为特征的多功能、全方位、立体化的基地功能体系。在基地教学服务功能延伸方面,把“引店入教”与“功能共享”相结合,即以经管专业群为依托构建校内经营性实训基地框架,实训基地通过容纳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房地产等专业,实现专业集群内的资源共享。“功能共享”策略的实施,不但节约了投资,提高了设备、设施的利用率,更促进了各专业之间师生的交流与素质业务提升。在技能服务方面,专业教师以“校中店”为载体,开展以营销专业为主体的校内营销调研与策划技能大赛,并使之逐步向营销综合技能鉴定方向深化发展。
二、“校中店”实训基地功能保障的具体实施路径 1.自主经营的“校中店”模式
自主经营的“校中店模式”是门店管理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在“校中店”运营上,采取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班级为单位,分时段轮流开展自主经营的模式。各班在负责经营期间,采用自愿为主、协调为辅的办法,将班级学生分配到“人力资源部”、“采购部”、“市场部”、“运营部”、“财务部”等不同部门工作,并推选出店长2人,全面负责超市运营和管理。教学上,教师将营销策划、销售管理、推销技巧、商务谈判、零售管理等课程的综合性实训项目与超市的运营结合起来,让学生在经营“校中店”的过程中完成项目实训。“校中店”员工绩效考核方案的制定、商品的采购、门店的布局、商品的定价、促销方案的设计等均由学生负责,充分尊重学生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授课教师仅负责过程监控与指导,实现了教学内容与工作内容的有效融合。
2.“创新创业能力”实践教学模式
“创新创业能力”实践教学模式首先要求有“一个目标”,即以创业为主的培养目标。在以创新、创业为时代主题和高校学生就业难的新形势下,将市场营销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以就业为主的人才培养目标改变为创业为主的人才培养目标,已成为高等教育“最崇高的使命”。其次要求具备“两个能力”,即执行能力和领导能力。这是创业能力的主要内容,也是创业成功的必备素质。整个创业型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都是以学生的执行能力和领导能力两个能力的培养来展开的,因而执行能力和领导能力的培养是市场营销专业创业型实践教学体系的全部着力点。最后要求具备“三个适应”,即适应就业、适应创业、适应社会。这是市场营销专业实战型人才培养体系构建的根本宗旨。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多元化与高要求的趋势,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起点要高,同时能够适应多层次的社会需求。
3.项目营销推广模式
项目营销推广模式是“创新创业能力”实践教学模式的主要模式。根据连锁企业门店岗位职业能力要求,销售和策划能力是营销专业必须掌握的核心职业能力。强化学生销售与策划职业能力训练,仅以“校中店”中的超市模式作为单一的实训平台是不能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的。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也是高职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为了进一步丰富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商业业态,从而丰富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真实实践项目,强化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市场营销专业建立了以笃行创业园为依托,以项目运作为基础的“项目营销推广中心”。该中心的建立不仅为经营管理系学生创业实践提供了平台,也为有志于“创业”的教师和学生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在“项目营销推广中心”的运营中,凡是优质的推广项目都可以被引入到中心里来。项目负责人通过提交项目申报建设方案,上报“项目营销推广中心”进行审批,经过可行性论证后便可实现项目落户。获批落户的项目,可采取多种业态方式运作。例如,项目发起人可自筹资金组建公司,以公司制运营;也可以采取加盟形式引入连锁“门店”展开运营。所有营销推广项目均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教师引入的项目,学生可以参与合作经营;学生引入的项目,教师亦可以应邀参与指导或进行投资。教师和学生在项目运作中实现了有效互动,在互动中不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项目营销推广中心”作为一种创业孵化型基地,有利于在校内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突出“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导”开展职业教育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