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社会理论(上、下册)(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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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

第五章 后现代社会理论的象征性和修辞性

本篇所论述的后现代主义社会理论(post-modernist social theories),不只是包括法国“后结构主义”(post-structuralism)流派的后现代主义思想家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1931—2004)、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及利奥塔(Jean-Franois Lyotard,1924—1998)等人的理论,也包括对20世纪60年代后西方社会特定文化结构进行研究的一批社会人类学家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和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1929—2007)等人以及丹尼尔·贝尔(Daniel Bell,1919—2011)的理论,还包括对当代社会进行特殊批判的英国社会思想家吉登斯(Anthony Giddens,1938— )等人的理论。他们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实际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如果说他们的社会理论有什么共同性的话,那么,这些共同性就在于他们都尖锐地批判传统社会理论及其基本原则,彻底质疑西方传统文化。后现代社会理论的这些特点,集中地表现在以布尔迪厄和鲍德里亚为代表的社会理论的反思性和象征性上,也表现在德里达、福柯、利奥塔和德勒兹(Gilles Deleuze,1925—1995)等人的权力观和文化理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