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等教育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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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使命感责任感 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研究

(注:本文原载《中国高等教育》2006年第13/14期。)

改革开放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提供了广阔的理论天地。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氛围空前活跃,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哲学社会科学及其工作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同时,在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与不足,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缺乏创新能力,高质量的带有原创性的研究成果不多,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还不适应,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当前党和国家提出实施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之际,这一不足尤显突出。不久前,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努力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能力,以更多的高质量的创新性成果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是摆在当前高校每一个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任。要完成这一任务,首要的就是每一个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都应该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学术责任和社会责任,认真检讨自己的学术行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去认真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研究。

一、深刻理解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研究的丰富内涵

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性研究,是指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运用特定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领域的理论和方法探求人文社会现象的真相、性质和规律,或在解决有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在充分了解和吸收前人或他人已有理论观点或方法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思考提出新的理论观点或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或对原有的命题、观点进行新的阐释并赋予新的含义的创造性活动。

就形式而言,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研究可概括为五个方面:全新理论观念的提出;对原有命题、原有观点的拓展和发展;赋予原有命题新的内涵;对原有的成果进行新的组合,赋予其新形式、新风格;重新提出原已沉寂的命题加以阐发并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活动可以是独辟蹊径,甚至标新立异,但必须持之有据、言之成理,不能无中生有,为创新而“创新”,哗众取宠,这不是真正的学术研究。

从本质上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研究是一种创造性的科学研究,其中充满研究者的艰辛、持久的劳动,并且其成果的取得一定是以研究者具备深厚的学术积累、严谨求实的学风、强烈的创新意识以及卓越的胆识等为前提和基础的。治大学问者虽然最后有“蓦然回首”,发现“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幸运和喜悦,但之前却必须经历漫漫长路并付出极大的努力。

创新性研究是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内在规律的客观要求。哲学社会科学所研究的人文社会现象的存在总是体现在社会实践推动下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因此其自身的发展也必然表现为一个不断发展创新的过程。哲学社会科学就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在实践和认识的矛盾运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通过对人们的社会实践经验进行不断的总结而形成的关于人文社会世界的理论化、系统化的知识体系。这一特点决定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要有继承,更要有发展,做到继承与发展的统一。继承意味着要耐得住寂寞,要有坚持长期坐冷板凳的精神,扎扎实实搞好学术积累;发展意味着要勇于突破一些旧的理论观念、规章制度的束缚,以及排除来自一些学术权威、行政权力的可能压制和对它们的迷信。如果没有甘于寂寞、淡泊名利、严谨求实的学风,没有勇于进取、勇于牺牲的精神和勇气,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只有在深厚学养和丰富实践基础上不断进行创新性研究,才能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不断发展;缺乏理论勇气,缺乏踏实治学,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的创新;缺乏创新,哲学社会科学就会丧失生命力并停滞不前。那种以追求个人名利为目的而片面追求成果数量、制造学术垃圾的行为不可能真正地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二、认真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研究是当务之急

哲学社会科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研究已成为当务之急。这主要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首先,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研究,是研究和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存在着许多新的亟待解决的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比如,究竟怎样正确认识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走出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道路?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如何更好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主义制度安全?如何在促进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如何在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如何做到坚持意识形态领域马克思主义一元化指导与人们思想观念多样性的统一?如何正确认识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如何正确认识和科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学术文化?如何站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制高点上反思和总结过去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等等。这些问题都是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课题。研究和解决这些重大的问题,以创新性研究成果去科学地揭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规律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历史赋予当代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新的使命,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要科学地回答和解决这些问题,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没有现成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可搬,必须依靠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认真开展创新性研究活动,积极发挥聪明才智,创造出更多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其次,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研究,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的迫切需要。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新世纪、新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综合分析世界发展大势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的又一项重大战略,对于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国家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突破和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贯彻落实这一战略,需要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努力,同时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聪明才智和艰辛劳动。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理论研究,特别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研究,体现了我国在探索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发展规律和发展战略上的自主努力,这本身就是实现国家自主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和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性研究以及由此推动的其自身的繁荣发展,对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科技人才以及为科技创新活动营造良好的人文社会环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现代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特别是对重大课题的研究,往往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参与研究的人员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奉献精神、团队精神以及对研究活动本身的有效的组织管理是科研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条件,而这些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的培养和熏陶,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参与。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研究,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既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的具体体现,也是其得以实施的基本条件。

第三,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研究是克服当前学术失范和消除学术泡沫现象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学术失范现象,如急功近利、浮躁、脱离实际、漠视和侵占他人成果、片面追求数量、粗制滥造、弄虚作假、学术批评庸俗化等等,已经成为极为普遍的现象。同时,学术泡沫现象也非常严重。目前我国每年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论文都数以万计,出版的著作也是汗牛充栋,但其中真正能够称得上创新性的、有价值的成果为数不多。一年发表几十篇论文、出版数部著作的“高产大户”不时出现,连许多“外行人”都能看出其中的华而不实,但当事者却以此为荣。学术失范和学术泡沫现象已产生了多方面的危害,不仅极大地损害了学术研究的环境,影响了学术的声誉,挫伤了广大研究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影响了哲学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而且也给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导致当前学术失范和学术泡沫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看,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也与目前的学术体制、教育体制和科研管理体制存在一些明显的不科学、不合理的地方有密切的关系,比如单纯用数量来评价学者的学术成就等等。从主观上看,则与一些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不正确的价值观念和研究态度有密切的关系。一些人在从事学术研究过程中往往漠视自己的社会责任和学术责任,把学术研究作为追求个人名利的工具。要从根本上克服当前学术失范、消除学术泡沫现象,既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鼓励创新的制度环境,也要强调学风和道德规范,培养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学术追求。

三、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研究

第一,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研究中,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哲学社会科学是价值性与真理性、意识形态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知识体系,哲学社会科学这一特点要求我们在学术创新研究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立党、立国之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这是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原则。要警惕那种以创新、发展为借口背离和否定这一基本原则的任何企图。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性研究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特别要求我们在加强国际交流、努力向国外同行学习和借鉴的同时,一定要立足中国的实际。那种简单地照搬国外的理论观点和评价标准,特别是借口“与国际接轨”,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淡化和消解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无视我国的国情和哲学社会科学特殊性的所谓学术创新,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有害的。对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第二,要努力营造民主求实、和谐自由的学术环境。没有这样的学术环境不可能有真正的理论创新。马克思说,真理就像燧石,只有撞击,才能发出灿烂的火花。不同学术观点、不同学派的争鸣,是实现理论创新的重要途径。为此,就必须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切实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只有真正形成活跃的学术空气、百家争鸣的局面,才有利于相互启发、博采众长、激发思维,才有利于新思想、新观点、新学派的形成和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才能真正形成科学研究生机勃勃的局面。在科学研究中,我们要慎言“左”和“右”,要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打棍子。在尊重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上,任何学术观点都有存在的空间。我们要尊重探索、鼓励探索。探索就会有成功、有失败;要营造出既支持、褒奖成功探索,又容忍、善待失败探索的文化氛围,真正做到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学校、学者、行政机关和全社会都要努力消除来自任何方面的干扰或有碍学术自由的错误行为或做法,要像珍惜和保护眼睛一样珍惜和保护法制条件下的学术自由,要真正把对社会有贡献的创造者们当作社会最重要的财富来珍惜和关怀。

第三,要设计出科学的、有利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的制度性环境。良好的制度环境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的有力保证。制度环境是指与学术研究有关的各种制度的综合,它包括很多方面,比如自主立项制度、项目申请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科研评价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等等。制度环境往往对人们的科研观和价值观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我们以科研成果的评奖制度为例,它不仅仅是对已作出的成绩的表彰和鼓励,也会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对科研活动的认识。我于2003年6月曾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时间和实践是科研成果最好的试金石》,其中就对许多重大奖项要求参评成果必须是在2~3年内出版或发表的作品这一点提出了异议,提倡延长重大学术奖项的参评时限,把科研成果放在更长的一个时段进行考察。我们知道,要客观科学地进行科研成果评价,就必须经过一定的时间和实践。如果只对最近科研成果进行评奖,等于放弃了科学评价,无疑是鼓励了科研上的急功近利。所以,这样的建议看上去很简单,但其实提出的却是科研评价是否遵循了学术发展内在规律的要求这样的大问题。这样的改革就是制度环境上的改革。通过客观、公正、合理的评奖制度引导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静下心来、潜心钻研、厚积薄发。

第四,把学术研究的学术兴趣和社会责任放在首位,自觉抵制学术不正之风。哲学社会科学是人生观、世界观、方法论的思想基础;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水平决定一个民族的思维能力、认识水平和精神面貌,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核心要素,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应当是最讲求学术兴趣和社会责任的人群。要在学术研究上作出创新的成就,首先就需要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对学术本身没有兴趣的人是不可能做到“板凳须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的。要在学术研究上作出创新的成就,同时需要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中国哲学主张学术应当“经世致用”,追求的是“天下之大公”、“天下之大利”,而不是“急功近利”,“急功近利”恰恰是没有社会责任感的表现。当前严重的学术失范及腐败行为,对哲学社会科学、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都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克服学术不正之风,抵制学术腐败行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负有特殊的责任。每一个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都要从自己做起,严格自律,本着对学术的责任、对党和人民的责任,认真开展学术研究。只有这样,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在从事学术研究过程中,才能真正摆脱个人狭隘的名利观的制约,才能真正克服急功近利、浮躁的心态,自觉抵制学术不正之风现象以及学术腐败行为,从而在实事求是的不断创新中实现自己神圣的学术使命。

第五,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认真研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如前所述,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着许多新的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迫切需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去研究、去回答,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对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实现个人的学术和社会价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如何才能科学地把握这些问题?又怎样才能对这些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并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最基本、最重要的途径就是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从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中总结提升理论,从理论到实践,又从实践到理论,以实践检验理论、发展理论。这样的创新才能真正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社会实践是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源泉,哲学社会科学的创新发展离不开对丰富的社会实践的深刻把握。只有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深入社会、深入基层,认真关注民生,才能率先发现并切身感受到这些问题,同时也才能激发研究者自身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决心与动力,从而更好地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创造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脱离实践,纸上谈兵,是不可能深入研究这些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