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莫得感情的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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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捡到一个男人

“唉,听说了吗,林山毒宗的林清碧被采花大盗玷污了,就是那白莲花大盗”

“真的么,那么大的事怎么可能没消息”

“千真万确,我兄弟在林山脚下都蹲了好几年,消息绝对没错。只不过林山封得紧,他们不敢太过放肆的传”

破庙里几个衣着褴褛的乞丐正兴致勃勃的围在一起分享着打听到的八卦。其中一个在其他乞丐堆中显得尤为瘦小的乞丐正拼命将耳朵凑过去,目露精光。林阿忧简直激动坏了。卧底了这么久,终于来了一个大消息。她真的已经听够了风月阁阁主和他的继母的风流韵事。

“哎哎,林清碧不是上个月刚和唐门的唐七公子议亲么”林阿忧见缝插针的套出更多的话。只见前头那第一个说出林清碧被采花大盗玷污消息的乞丐,微微的凑过来“那可不,我兄弟说那林清碧现在正要寻死呢。林门毒宗宗主就这么一个拿得出手的女儿,唐门那边也不好交代,现在他愁得头都快秃了。”林阿忧附和的点点头,心里替那林清碧感到不值。林清碧她见过一次,在江湖百大影响人物的交流会中。那可谓一笑百媚,体态婀娜,真真一个美人,如今却······世事弄人啊。

奇怪的是那白莲花大盗其实也不算真正意义上的采花大盗,因为那采花大盗不取女色,只取那女子身上的肚兜,而事成之后会在女子身上放一朵未开的白莲而闻名。而且他的目标至今为止除了林清碧一直都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门小派之女,怎么会找上林山毒宗,先不说林山毒宗实力如何。光那林清碧就不是无名之辈,虽说她闻名江湖美貌占了一半功劳,但还有一半归功于她那一手出神入化的毒术,素有毒仙子之称。能在林清碧手上得手还从毒宗全身而退,这个白莲花大盗这么厉害吗?林阿忧用手撑着下巴坐深思状。

“老大,快看,快看,江湖日报出消息了”破庙外跑进一乞丐,手上捏着一份纸报。他进来后赶紧把手上的纸张摊开,林阿忧奋力挤进前头。几个乞丐盯着看了一会,乞丐老大抬头问道“这日报上写了什么”

小乞丐“我也不知道”

老大扬起手一巴掌拍在那小乞丐头上“不知道,你拿回来作甚,我们几个像是读过书的人吗”

小乞丐委屈道“我就是蹲在茶摊上,听几个扶风派的弟子说日报上出来白莲花大盗的消息,就想着赶紧偷回来,没考虑到文化问题”

其他乞丐“·······”

老大转身问其他乞丐“看看,有认得的字不,大家一起凑凑”

一个乞丐弱弱的举起手“老大,我认识一个花和一个大字”

老大“很好,这样我们就可以猜出前面一个字是采最后一个字一定是盗,还有没有,大家加加油,什么都可以放弃就是八卦不能放弃。”

奋力挤到第一线的林阿忧看到日报上的标题后叹了一口气:这就是文化的重要性,这群乞丐一直挤不进丰城八卦组前十都是吃了没有文化的亏呀。

林阿忧勇敢的站了出来“老大,我识字”阿忧接过日报清了清嗓子“咳咳,上面写着震惊:林门毒宗为何要花大价钱悬赏”

信誓旦旦的说“花”和“大”前后一定是“采”和“盗”的老大“······”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的点点头“原来如此,嗯,和我想的一样,这标题果然震耳欲聋”

林阿忧“······”果然是当老大的人

江湖日报上写着,即日起重金悬赏采花大盗,死活不论。重点是酬黄金100两和毒宗在不违反江湖道义下可以帮其达成一件事。乖乖,这可是100黄金啊,写书写到手断都不一定有100两黄金,林阿忧的理智被金钱腐蚀了。

夜幕下,林阿忧结束卧底任务,正穿过小巷回家,拐弯的瞬间又悄摸摸的退了回去,猫着身子看着不远处打斗的几个人。一玄衣男子正被七八个黑衣人围在中间,正当林阿忧还在感叹以多欺少之时,那男子一个一个飞身唰唰唰,七八的蒙面黑衣人应声倒地,这逆风翻盘简直震惊林阿忧:人行收割机啊。林阿忧还没从震惊中回神,就见那位狠人举起剑毫不犹豫的刺向自己腹部。如果说刚才林阿忧在吃瓜,那现在瓜掉了。这位兄弟已经不是狠人了,是个狼人。等了半响,那位狼人兄弟已经没有动静了。林阿忧小心翼翼的走上前,看着晕过去的人,爪子悄咪咪的推了一把。黏糊糊的,举起手一看,满手的血。嫌弃的“咦”了一声,伸手在那人的衣服上擦了起来,发现越擦越脏。她的目光往那人的脸上看。五官俊朗,没被血糊住。林阿忧盯着满手的血想了想,一巴掌糊在了男子的脸上,边抹边念叨“狼人兄,我这实属无奈之举,这也是你自己的血,你千万不要嫌弃自己啊”抹完后手上还有余留,看了看狼人兄血红血红的脸颊,再看那光洁的额头,林阿忧毫不犹豫的糊了上去。还没等手往下拿,男子便一把抓住林阿忧的手腕,眼寒凌厉。林阿忧尴尬的赔笑“呵呵,我第一次见像您这般如此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之人一时间情难自己,我只是单纯的垂涎你的美色,所以伸手摸了摸,绝对没有害人之心的哟,莫怪莫怪”

男人看着眼前之人,头发凌乱,衣衫褴褛,脸上一块一块的污渍,全身只有一口牙是白色的“你是谁”还没等林阿忧扯谎男子又问“我是谁”

林阿忧试探的问“你不记得自己的身份啦”男人目光沉沉的望着她,林阿忧眼珠转了转“我认识你,我俩,一个村······喂···喂喂”男人非常不合时宜的晕了过去。

林阿忧认命的拖着半死的狼人兄的一只腿慢慢前行,途中好几次狼人兄的脑袋磕在了石头上,都被林阿忧选择性忽略。好不容易将人拖回家中,翻箱倒柜在家里找金创药。

“也不知道有没有过期”林阿忧对着金创药的瓶子思索这到底是什么时候买的“算了,不管了”随后上药包扎,折腾好了也到半夜了。林阿忧拿着衣物去河边洗了个澡,洗干净的阿忧皮肤白皙,明眉皓齿,说不上倾国倾城,倒也算小家碧玉。

想着睡前瞧一眼狼人兄的状况,结果刚打开房门,一把匕首就横在脖间。那一瞬间林阿忧想的是:我滴乖乖,这不是我拿来削水果的刀吗。横在脖间的匕首突然压进“你叫什么?”

林阿忧立马举起双手“我叫林阿忧,家住丰城同光巷猪肉铺对面,今年18,单身未婚。上有一只叫大黄的狗,下有五只鸡,两只鸭,性格活泼可爱开朗”林阿忧快速的说完还补了一句“您看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么,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狼人兄“······你认识我?”

林阿忧“认识,认识,可熟着呢。你大名叫狗剩,小名叫二狗和我同乡,家徒四壁,卖身于我家。你一直暗恋我,今天晚上大志和我表白,你羡慕嫉妒恨,于是冲上去和大志撕打起来,最后被大志捅了一刀”

狼人兄的脸在林阿忧没说一句就黑一分“说实话”刀又逼近一分。

林阿忧“我说,我说你大名叫林英雄,小名叫帅帅。狗剩和二狗是我对你的爱称,你和我同乡家徒四壁,卖身于我家。你一直暗恋我,今天晚上大志和我表白,你羡慕嫉妒恨,于是冲上去和大志撕打起来,最后被大志捅了一刀”

被叫做林英雄的的某人“······”

狼人兄撤下刀子,往床上走去。林阿忧忐忑的问“您这是相信啦”男人瞥了她一眼,像是再问:我看起来是傻子吗。这个谎话连篇的女人不管有什么目的,目前他的首要就是养伤。

而被怀疑别有居心的林阿忧确实别有居心。这就要从林阿忧的职业说起。林阿忧乃江湖小说志的写手“吃忧”人称“吃忧大大”。代表作《嫂子的复仇》《二叔的诱惑》都是狗血与疼痛的碰撞。林阿忧的文一旦连载,那部部都是反响巨大,有骂三观的,有夸剧情精彩,也有踩作者垃圾的。总而言之林阿忧坐实狗血小说第一人的宝座,粉丝纵多。可是林阿忧不想写狗血小说了,她想开创新的题材。现在要论最火的是什么,那必是江湖题材啊。林阿忧主题都想好了,一个小人物从底层经历重重阻碍成为江湖传奇的故事。主题是有了,没有素材啊,于是林阿忧只好卧底丐帮,收集素材。其实原本林阿忧是不想选丐帮这么寒酸的帮派的,可惜她面试的十帮九派,都以失败告终。被逼无奈之下选择了无门槛的帮派。无入帮费,还不考资质,最重要的还不看人品。不过也幸亏她加入丐帮,这几天听到的八卦比她18年来听到的都多。尤其是100两黄金这个消息,来的太让人心动了。原本她是有熊心没熊胆的,但现在有了狼人兄,那就不一样了。再说了这么绝佳的写作素材,她怎么会放过呢,什么男主‘智擒采花贼’想想就很激动啊。

林阿忧眼睛滴溜溜的转,慢慢的蹭到狼人兄的面前“帅帅呀”

狼人兄:“······不要这么叫我”

林阿忧:“那狗剩呀”

狼人兄:“叫我燕悬”说完两人都愣了一下。

林阿忧试探“你不是忘记自己是谁了吗”

燕悬皱着眉沉默了一会“我该是叫这个名”

林阿忧“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