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董仲舒至司马迁的究天人之际
贾谊、公孙臣与张苍之土、水之争后不久,景帝时又发生辕固生与黄生论汤武受命与否之争。黄生认为“汤武非受命,乃弑也”。辕固生是齐诗大师,力争汤武得人心,诛虐乱之桀纣而立,认为“非受命为何”?由此推论至“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诸问题上。景帝同意黄生严上下之分的理论,认为君虽无道犹为君,臣虽圣贤犹为臣,故评议之云:“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是后学者莫敢明受命放杀者。[19]此即孔、孟,尤其孟子的这方面学说,不但当时不为诸侯所采,抑且后世统治者亦厌恶之也。事实上,高帝之得天下,据他骂时时称引《诗》《书》前说于他的陆贾云:“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20]乃是赤裸裸的“打天下”观念也,正不必辕固生代他粉饰。
辕固生之论汤武及秦皇,实际上是沿贾谊《治安策》之论而发展。贾谊只论殷、秦之废,认为国祚久暂基于人主之所积,一方面既承认君尊臣卑的理论,[21]一方面又代文帝设想,提供巩固政权的政策和制度,因而始得文帝的重视。再者,贾谊为文帝谈论鬼神,致令文帝夜半前席,耸然顾化。此与辕固生之纯执孔孟以论说显然不同,故其效果亦大异。贾谊非纯儒,实杂阴阳、老庄、方士之说,混图谶、占卜、鬼神之术者,其言阴阳鬼神,实有前述司马迁论邹衍具牛鼎之意。董仲舒对贾谊的道术似有心得,因而对着既好神仙方术、又不喜儒家朴学的汉武帝,[22]遂将之发挥得淋漓尽致。
仲舒是景帝时博士,治《公羊春秋》大师。他倡论阴阳灾异主要在武帝之时,尤以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冬十月的《天人三策》最为关键——是儒学或竟为中国学术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在学术内容上,自此遂将经学扭曲为灾异学,且有神秘的宗教化倾向,谓之将儒家塑造成儒教(汉代儒学),似也非过分之辞。[23]在学术发展上,仲舒对论三策的立即结果,就是造成该年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四年之后复设置五经博士,对此下学术思想的发展,固不待赘言。
仲舒在《天人三策》中,主要是借史学(春秋)入手,以发挥其阴阳灾异之说。第一策开始即谓:“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即史实),以观天人相与之际(当即孟子所谓天与之、人与之的应合说),甚可畏也!”以震慑武帝。此语的意义,实际上是确立了:第一,《春秋》是一部推究天人相与之际的书。第二,《春秋》所载负的史实包含了天人关系的道理。第三,研读《春秋》即可以了解天人的关系,不必仅由天文星历、阴阳消息之观察而始得入手。就方法论,他是跨越孟、邹、贾三子,而下开此下诸汉儒者。就性质论,他不啻已将经典定性为神秘的预言和占卜之书。故第三策又云:“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质诸人情,参之於古,考之於今。故《春秋》之所讥,灾害之所加也;《春秋》之所恶,怪异之所施也。书邦家之过,兼灾异之变……乃与天地流通而往来相应,此亦言天之一端也。”[24]
他在第一策畅谈政权天授,天因民之反应而发出符应灾异,天道之大者在阴阳,而王者须承天意以从事,乃至人性论、更化论诸说。实为调和孟、荀,融合邹子的综合思想。第二策因上策而来,高论受命改制之余,而将问题切实落到改革礼乐、教育、吏治诸项目上。第三策因前二策而再发挥,延伸至宇宙论,论及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绝对真理诸观念矣。
单就《天人三策》,未必即见仲舒的天意史观、历史哲学的全部体系,欲睹其详,需兼从其大著《春秋繁露》入手。
仲舒认为天之规律是五行运转。五行循环的方式有二,即相生与相胜(克),与先前之仅有相克关系不同。[25]五行各代表一种政权的形态之外,尚可与四时(加上季夏配土即为五时)、五味、五音,乃至人体的官能相配,表示他有意用此宇宙法则来解释本体世界(包括人文与自然)的一切现象。五行从何而来?他认为“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而人则与天、地、阴、阳及五行,合而为十。[26]天由一而分为阴阳五行,乃至于人,故《天人三策》之第二策,力言“人受命於天,固超然异於群生……此人之所以贵也”;又云人“得天之灵,贵於物也”;其言行“所以动天地也”。这是从唯物论发展至唯心论,奠定了人所以能与天感应、兼且能通察阴阳五行的理论基础。《汉书·五行志》将古今行事灾异归类于某某德(行),认为某某德(行)发生问题乃是反映了某类行事的不当,据仲舒的理论,此固为当然可知可证者也。
仲舒认为王者受命,“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故须应天而更化改制(《天人三策》第一策)。改制亦即改革文化风俗,而非改道也,其目的与意义在针对前代而救弊扶衰。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所变者乃因“道之失”而产生的流弊而已,亦即制度之衰乱而已,因而需要更改。制度的特性为文、质互变,而以忠、敬、文三种形态循环传递。《天人三策》之第三策云:
……王者有改制之名,亡变道之实。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继之救,当用此也。孔子曰:“殷因於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夏因於虞,而独不言所损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损益也。
繇是观之,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今汉继大乱之后,若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
此“三统说”可说是另一种历史形态循环律,糅合儒学与阴阳家的“治各有宜”说而成,[27]其体系是仲舒所独创者。三统除忠、敬、文之外,又可以黑、白、赤及天、地、人而代表之。仲舒之公羊学特重“春王正月”的大义解释,以为“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於正”;“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是以三统又称三正。《春秋繁露》卷七《三代改制质文》云:
三正以黑统初……斗建寅;……正白统者……斗建丑;……正赤统者(斗建子)……古之王者受命而王,改制称号,正月、服色定,然后郊告天地群神……然后感应一。……三代改正,必以三统。
是则三统说显然是较纯粹的文化制度之历史形态循环律,与五行说的政权转移之历史发展循环律颇不同(五行说亦讲历史的形态),假如说五行是天之规则平面的循环,其关系是具互相吸引(相生)或排斥(相克)的作用者,则三统似乎表示人为文化在时序上的纵贯循环,具有互相补救的作用。两种循环以纵横交互的关系,遂构成了历史推动的方向、轨迹、形态等整个架构。司马迁后来在《史记》卷二十七《天官书》中,一再强调“为国者必贵三五”“为天数者必通三五”,盖亦兼指此三统五行相包而言欤?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三五相包的常则既被视为历史的发展定律,故历史的发展应是交互循环的,有周期性而可预测的。仲舒在《三代改制质文》内又云:“天子命无常,唯命是德庆,故春秋应天作新王之事,时王黑统,正鲁尚黑,黜夏,亲周,故宋……。”同书卷六《符瑞篇》又云:“有非力之所能致而自致者,西狩获麟,受命之符是也。然后托乎《春秋》,正不正之间,而明改制之义,一统乎天下,而加忧於天下之忧也;务除天下所患,而欲上以通五帝,下极三王,以通百王之道,而随天之终始。”这似乎正是附会孟子谓孔子为天子之事而作《春秋》和《春秋》之功能,及“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的说法,而将之据此定律解释为孔子受命为新王,得黑统以王鲁,托《春秋》之作以行王者之事也;孟子所谓孔子有德而无天子之荐,故不能有天下,据此被解释成孔子虽无天下,但为素王也。如此,则《天人三策》之第二策谓“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万事,见素王之文焉”;又谓“故《春秋》受命所先制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应天也。”至此可得而解矣。
这个定律对汉儒研究历史,实际上产生了两种预测的效果:第一种是预测(前瞻)未来,此即仲舒所谓汉继周大乱,应少损周的文致而用夏之忠。对他来说,依照三统运行律固当如是也。而且,孔子得黑统而为素王,托《春秋》行一王大法,遂被解释成“孔子为汉制法说”。因为夏得黑统尚忠,继周者——汉——当由黑统之忠再循环故也。司马迁后来引用此说,解释“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黑统、忠统)”,秦继周而不复此统,仍持之以“文”,因而败亡云云。[28]其《自序》则声言汉始用《太初历》,诸神受纪云云,盖此历建正以寅,符合黑统之故。能够顺天创历,难怪强调声明,撰史之精神因之大振。附带的,班固撰《汉书》,亦因此说法而摈秦朝为闰位。至于依照五行运转,则王莽、曹丕、孙权等皆能预知其政权的属性和类型,此又不在话下了。
第二种是预测(回顾)过去,此即刘向、刘歆以降,汉儒依照五行说解释并添补黄帝以至夏禹之间的政权,乃至黄帝以前之政权,形成上古史的所谓“层累创造说”,也成为王莽代汉的理论根据。因为五行的运转周期不会中空,中空者当可发现而补上,与元素周期表可预测未知的元素,然后加以研究发现,将之补填于表中的方式相类似。[29]
这个三五相包循环无异是自然的定律,也就是天之规律。人间的政权及历史文化的演变,据理论必然承顺着此规律而发展。问题在:现行的一德何时气数尽而终止?继起的一德何时继起?由谁人受命继之?根究此问题则不得不追究至天之意志。这方面理论的展开有几个关键,而最基本即为天人之互相感应——天意和人情能“流通而往来相应”——此一大原则上。大原则明,则以下的关键遂能成立:
第一,政权的兴废、历史的推移,有一定的始终关系,而其最后决定权在天而不在人。孔子作《春秋》,以历史研究发明此道理,此即“春秋之法”,亦即上天之意。据《春秋繁露》卷一《玉杯篇》云:“《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值得注意者,天有无上权威而对人有绝对支配权,原出墨学的系统,仲舒此“春秋义法说”将之加于孔子,赋予《春秋》此一史著有伸天的作用,无异表示了某些人具有与天感应而伸之的能力。照仲舒之意,诸经中主要是《春秋》才有此可能(他经后来亦给经生赋予了这种能力),遂奠定了汉朝经学,尤其是《春秋》的性格。
第二,《天人三策》之第三策中,仲舒提出“政权渐变说”认为天人之应具有渐微、渐灭、渐明、渐昌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由于人主的言论行事之感应而生,他们有时顺天为善,有时暴逆为恶,故天意因之渐明渐微,而使之渐昌渐灭也。也就是天虽屈人伸君、屈君伸天,但仍以君主之言行及人民的视听作为天意变动的根据。仲舒与孟子不同之处,是孟子认为天以人民的视听为其视听,天所表示的行与事亦即人民的行与事;而仲舒则认为天所表示的行事虽是因于人民的反应,但却是透过符瑞和灾异的方式垂示。故第一策云:“臣闻天之所大奉、使之为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废德教而任刑罚,刑罚不中则邪气生;[30]邪气积於下,怨恶畜於上,上下不和,则阴阳缪盩而妖孽生矣。此灾异所缘而起也。”这种说法,仲舒无异摄自阴阳家的学说,使孟学添加一层神秘的色彩。
善恶皆因渐积,才能使天垂意象,使符瑞或灾异屡现,人始得以观察此阴阳消息。符瑞乃天意透过阴阳消息表示的嘉慰,灾异则是谴告,且有轻重之异。国家失道而天示灾,不知不改则示异,又不知不改,遂惩以殃咎。[31]天意并非冷酷无情,动辄惩之以咎的,只要不是大无道之世,天皆扶持而安全之;人君只要勉强学问和行道,知变而改,则得全安(详见《天人三策》的首段)。这又是引申法家刑赏二柄之说也。然则下民如何知道此灾异代表何种天意,此即涉及天意史观哲学系统的方法论层次,是第三个关键问题,而又必须回到第一关键做讨论者。
“春秋义法说”奠定研究天人之际的根本,表示孔子作《春秋》之目的在发明天人关系,因此对策一开始,仲舒即强调“臣谨案《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云云。何以“甚可畏”?他在第三策解释云:“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质诸人情,参之於古,考之於今。故《春秋》之所讥,灾害之所加也;《春秋》之所恶,怪异之所施也。”《春秋》原为褒贬说教之书,但仲舒认为《春秋》所贬,其实代表了天意的谴惩——伸天意。是则同理可推,有类似《春秋》所贬之事发生者,亦即表示了相同的天意,如何不“甚可畏”耶?《春秋》对史实的研究和批判,既被视为天人关系的定理,则是今后之灾异遂得用模拟法以求得其结论,天意的真旨因而可得了解。仲舒以降,许多人对此不认为是假说,而是真理,确实可行的方法,灾异学遂风靡一时,几使儒家成了儒教,《春秋》或其他儒家经典遂成了历史预测性和启示性的圣经。于是研究历史也就有了解释真理发明定律的可能,discovery of laws在经史思想中,也就不再是梦想虚幻。
《礼记》卷十五《经解》云:“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故……《春秋》之失乱。……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於《春秋》者也。”[32]依照董仲舒以降汉儒之意,“属辞比事”也者,“同比”也——同类相比之模拟法也。难怪仲舒云:“《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是故天下有物,视春秋所举与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伦类以贯其理,天地之变,国家之事,粲然皆见,亡所疑矣”,正指此而言。[33]
仲舒与刘向、刘歆等用此法推论天意之例,《汉书·五行志》俯拾即是。此处所引仲舒“同比”之言,正是推论辽东高庙灾,而使他几乎招致杀身之祸一案中的名句。试以此事件为例,以概汉儒推灾异之法,并见玄学式历史解释方法之谬。
武帝建元六年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武帝素服五日以答天谴。[34]仲舒居家推说其意,大意如下:
因为:《春秋》记载鲁哀公时两观、宫社一再灾。此皆是不当立的建筑物,上天毁之,表示时机已届,示意哀公用孔子除去乱臣季氏。
今象:(1)高庙、高园先后灾。(2)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不当居陵旁,于礼亦不当立,与鲁所灾同。
因此:天灾表示天子当诛贵近的诸侯大臣,以承天意。
这种推论之能成立,是因为仲舒肯定《春秋》所载的史实可用作全称假设,而认为模拟法是精确有效的方法。亦即春秋记载A事发生,必定表示了天的B意,后世有类似A之事A1发生,则A1亦表示B的天意,国家必须顺应此天意而行事。汉儒推灾异即常如此。甚至稍后武帝命仲舒的弟子吕步舒持此义以治淮南狱,形成汉代特殊的春秋断狱现象。
不过,单就这件推灾事件论,仲舒草稿未上,为主父偃所窃取而奏之。武帝召视诸儒,吕步舒当时不知是其师所作,以为下愚。武帝遂下仲舒于狱,当死。稍后才赦免之。司马迁对其师此事件有记载,末了即写了此画龙点睛之语:“於是董仲舒‘竟’不敢复言灾异!”[35]这里用一“竟”字表示了司马迁此一实证史学大师,对此占卜式的灾异学性质及其方法,已下了相当有意义的批判。
司马迁以史学为职志,但对贾谊和董仲舒之灾异学方法似乎未尽以为然。除了直述“仲舒竟不敢复言灾异”,已表示了他对灾异学的意见外,下列问题尚可有助于了解司马迁的意思:
第一,《太史公自序》及《孔子世家》中,司马迁一再申明了《春秋》成书的目的、对象、性质及方法诸问题,表示了孔子作《春秋》,是本着人文精神和理性主义、批判主义而作,《春秋》是一部讲论人类道德行为规范之书,是说教性之书。这就无异否定了董仲舒的“春秋义法说”,推翻了《春秋》的神秘性。《自序》记述他与壶遂的第一问答,以大篇幅讨论《春秋》其书,内容绝未牵涉到神秘层次及灾异问题;更重要的是,他的回答开章明义即引述董仲舒之解释孔子作《春秋》的动机意识和《春秋》功用论,而竟不引述此处所论董仲舒的意见——这些意见是汉儒奉为纶音圭臬者,是则司马迁的意旨可知矣。
第二,《治安策》及《天人三策》,为汉儒乃至后世儒者,认为是鸿文大论,而司马迁竟不引述。司马迁引录文章多矣,其中亦不乏谈论阴阳灾异者,如贾谊的《鵩鸟赋》即其例,何以竟舍此取彼?目能睹纤毫而不能见舆薪耶?若否,则必有其理。窃意此两大鸿文的提出,主要在讨论政治社会之问题,而同时涉及历史变动的探究,然而其理论已延衍至神秘形上的层次,脱离了史学的人文、经验、实证之范畴,司马迁以为事涉可疑,故不录取欤?试看他录用贾谊的《过秦论》以解释秦之兴亡,其意可推而知之。
另外,阴阳五行之学出于邹衍,而司马迁在《孟荀列传》即对之作了两种直接的批评:就学术本身而言,他批评邹衍之术是“怪迂之变”,“其语闳大不经”;邹奭“亦颇采驺衍之术以纪文”,然而“奭也文具难施”。就学术的应用而言,他认为邹衍之学,固以吓慑王公大人为主,也不抹杀他可能有牛鼎之意;然而邹奭以下,多拾邹衍遗业以干世主,沦至巫祝祥的境地矣。司马迁对阴阳家的批判,无异已间接的批判了贾、董二子。班固生于不但灾异学流行,而且谶纬学大盛之世。他追录《治安策》及《天人三策》,实际上有此必要,盖需溯此类学术的渊源也。但是,他尚能了解司马迁之旨,并顺此以批判仲舒以降诸灾异、谶纬学大师。他说:
幽赞神明,通合天人之道者,莫着乎《易》《春秋》,然子赣犹云“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已矣。汉兴,推阴阳、言灾异者,孝武时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则眭孟、夏侯胜,元、成则京房、翼奉、刘向、谷永,哀、平则李寻、田终术,此皆纳说时君著明者也。察其所言,仿佛一端,假经设谊,依托象类,或不免乎“亿则屡中”。仲舒下吏,夏侯囚执,眭孟诛戮,李寻流放,此学者之大戒也。[36]
班固在此直指诸子假经学以言阴阳灾异,为干世主之明例,并直接点破这种学术多是猜臆之学而已。是以颜师古注云:“言仲舒等亿度,所言既多,故时有中者耳,非必道术皆通明也。”
司马迁和班固皆欲究天人之际,但灾异学的本身理论及其所用的方法,终究与以怀疑论、经验论、实证论作为基础的史学,不能合流,故马、班和陈寿等史学大师多不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