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学观念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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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太史公新史学本身之目的及其他问题

前面对司马迁撰述《太史公》之目的颇已论述。不过,《太史公》之完成,除了满足司马迁本人的意旨之外,作为新学术本身,是否即有足以支持其自主存在之凭借与目的?按:《自序》最后云:“略以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集解》云:“迁言以所撰取协于经、异传、百家之说耳,谦不敢比经艺也。”甚是。盖百家用史立说,然孔子既殁,仲尼弟子已人人异端,战国以来诸子门徒更各自异说,所述之历史问题需要考论真相而整齐之,始能还原重建历史,据以廓清其讹,判断其说。司马迁此统一与重建历史之目的,原本就是顺着其父“所欲论著”的意旨而来,执此以言,司马迁赋予《史记》之学术目的,是要它成为一部天下史文之汇宗,集诸子百家说法而折中统一之,俾能作最后取则依归的学术。司马谈遗嘱谓孔子修六艺,“学者至今则之”。司马迁为孔子作世家,传末伸其景仰之心,推崇地说:“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学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於夫子。可谓至圣矣!”[23]天下言六艺者折中于孔子,《史记》成,则天下言古今历史文化者,将取则于司马迁,斯所以始有“俟后世圣人君子”的期望。

欲其学术为后世学者取则,此固为《史记》本身的目的之一,但前文所引“成一家之言”之句,实亦蕴含了另一种学术目的。这句话的意义,《报任少卿书》即有说明云:

仆窃不逊,近自托於无能之辞,罔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这段话译为今语,即:我透过劣拙的文字叙述以重建历史,其方法历程,为全面搜集史料,对事实进行考证,研究及解释它的发展趋势和因果关系,完成此一百三十篇的《太史公》书,我也希望透过此书,究极天人的关系,通彻古今的变化,建立自己的一家之言。

由于末三句话常为人所引用和解说,意见亦颇纷纭,故不惮在此全段加以意译,俾便讨论。

前面论及司马迁虽也进行价值判断的工作,但他主要的意图不在撰著一部说教性历史书。他希望透过事实的探索研究,完成一部就事论事的实证性史著,因而他注意到孔子作《春秋》和序《书传》有性质上和方法上的不同。他认为孔子序《书传》,实为编次古代历史文化史料以成教科书的工作,是后人能“疏通知远”之基础,故在《孔子世家》中引述孔子之言说:“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足则吾能征之矣。”此言源出《论语·八佾篇》,而删其“文献不足故也”一句。盖文指典籍所载,献指人物言论,[24]皆为史料。孔子删编六艺,《礼》《春秋》之性质无疑是文,《书》《诗》之性质无疑是献,文献不足则不能言论,文献足则能征信,此言必有据、论必列证,正是史学之文献主义主张。司马迁继承此观念方法而又加以扩充发扬,观其《史记》诸太史公曰,常谓读某某书,至某某地而听采父老缙绅之言,据以考论史实,前引《五帝本纪》太史公曰即作可为表证。然而,其所谓“罔罗天下放失旧闻”似不仅止于此。《史记》诸太史公曰常见其考察历史现场,参观古迹遗物,甚至采择写真图像(如采张良图像),近代史学所谓之田野考察、采访口述以至图像史料,其端已见于史公,是以谓其对史料之观念方法,继承孔子而又扩充发扬之。据此搜得以考论史实始能获得历史真相,史公不仅知之甚谙,兼且为之甚练,以故才有上述《报任少卿书》之言。其此观念认知源自孔子,方法操作而又过之,所以作者谓其秉持文献主义之外,而又开发实证主义也。

根据史料,考之行事,事核矣,然而司马迁并不满足于此;他尚要进一步据所考得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按:《春秋》以“道义”是说教,《史记》以“稽理”则不然,他是要研究行事的发展趋势或规律,以及其因果关系,计较其中道理,而加以解释说明,此是重建历史真相与真理之重要步骤,是大史学家的义务与美德也。卡尔(E.H.Carr)云:“历史研究也者,乃原因之研究者也。”(The study of history is a study of causes)。卡尔之所谓“究因”,即相当于司马迁之所谓“稽理”。卡尔同时指出:原因决定了史家对历史发展变化的解释,而相对的,解释也决定了史家对原因的选择和序列;史家之所以立身成名,乃因其研求所得的原因所造成。[25]司马迁欲实践其父“立身,扬名於后世”的遗嘱,非如此则甚难达到。事实上,司马迁一再强调“成一家之言”,当亦正指此而言。

柯令吾(R.G.Collingwood)评论19世纪以来一般的实证主义史家,认为他们仅满足于事实的精严考证,以求探出及确认他们所注意的事实。他认为实证史学应有两个阶段,此即考之行事(Ascertaining of facts)和稽其道理(Discovery of laws),顾前忽后,则不免专门琐碎。[26]然而,实证史学此理想状态在传统中国,早在公元前2世纪的司马迁,即有意完全实践之,并以其实际的著作将此理论表现出来,只是未将此理论以某某主义为名而使之术语化而已。他透过搜证、考事、稽理以重建历史,并最后申明欲以此系列程序去“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这两句话的意思,不论如何解释,基本上当指探究自然与人类的关系,[27]与通彻古今行事以及文物沿革的因果变化之意,也隐含西方史学所谓稽理——发现人类变化发展的法则——之意。[28]究、通此二者,必须依照此研究系列程序不可。稽理的对象是天人之际以及古今之变,将此稽得之理提出解释说明,此即成一家之言。盖史家对所研究,因求得因果关系从而解释说明之,始能立身扬名之故,是以究通事物之所以然者,始是天下第一等人,非仅只知其然而已。由此可知,司马迁创述其《史记》,实希望并相信此种新学术具有重建历史、发明人类生活原理法则的功能,从而提出一家之言,使其能立身于其中生命与之永垂不朽。究、通、成三者俱为司马迁赋予所著的希望,也是他赋予此新学术本身需要及能够达到之目的。此三目的之间比较来说,究天人与通古今实为成家言的手段,而“成一家之言”则是总目的或目的之目的也。执此而论,孔子之学术目的是为了承传先圣王官之道,而司马迁之学术目的则是为了成就一家之言。道为义法准则,以故天下言六艺者皆折中于夫子,乃变为经;家言为私家之学,是以述故事之异传异语者皆协整于史公,而俟后世圣人君子之继起,遂成为史。司马迁所著原先取名为《太史公》,正是揭示此为子学性质之私学,与《孟子》《荀子》《庄子》《老子》之命名方式相同,因此以追求成一家之言作为最后之目的,也因而自谓比之于《春秋》谬矣。经、史区别之观念分明,此实司马迁自序之所谓“欲遂其志之思以通其道也”。

《史记》内容中,叙述人与自然关系之处甚多,此即应是他进行“究天人之际”;至于论述古今之变,则不遑赘矣。“天人之际”应是一种横的关系,“古今之变”则应是纵的。也就是说,《史记》内容涵盖了人的纵横关系,是总体而全程的。研究人类总体而全程的关系变化,自非简捷的编年体可以胜任,必须另创新体不可。司马谈嘱其子“继《春秋》”,是师其意而非尽师其法,“本《诗》《书》《礼》《乐》之际”实则表示他会通人文之总体化成。或有人认为司马迁继承父志,继承了其父未竟之业,颇意《史记》创始之功,其父亦有与焉,将其父子相继模拟于班氏父子。关于此问题,需知司马迁遭李陵之祸后,其于《报任少卿书》已自我强调《史记》“草创未就,适会此祸,惜其不成,是以就刑而无怨”云,因此,我们应该了解:

第一、司马谈临卒时自谓“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既然司马谈“弗论载”,而司马迁始“草创”,因此没有证据显示其父生前已然进行同于《史记》一般的历史撰述,其所论六家要旨及遗嘱不能对此证明些什么。

第二、从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於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仅能表示司马谈生前曾对其子说过要继孔子之志业,接《春秋》绝笔之后撰述至当今明世之史事,且要会通人文化成诸项目范畴。此虽为重大启示,但未见有命其子逾《春秋》而论至五帝,以成通史,并将人文化成会于一书之意。因此,《史记》断限“上记轩辕,下至於兹”两千余年之长,而将人文化成会于一书之总体全程构划,其格局规模,实应出于司马迁之全盘思考以及创意魄力。

第三、司马迁《自序》谓秦朝焚灭诗书,使图籍散乱,至汉兴始诗书往往间出,百年之间天下遗文古事靡不集于太史公。司马迁因“先人(指其父)尝掌斯事”。又“父子相续纂其职”,其父死前迁又“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表示司马谈生前的确已开始搜集与编次部分资料。复从司马谈遗命其子“无忘吾所欲论著”,以及司马迁声言“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表示司马谈生前的确与其子谈及一些史学志业以及构想,但关于此志业及构想之记述并不清楚。《史记》中有某些“太史公曰”殆应是司马谈之言,然而此志业及构想起码与第二点无关。

据此,则司马氏父子承传之际,其究竟不至于太难明白。司马迁所开创的新学术,其体裁结构如此的易知,其思想意识如彼之隐约,必俟来者继起,否则不易发明其旨,昌大其学。司马迁一再强调“思来者”,“俟后世圣人君子”,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关于此问题,请容论之于下章。要之论者或谓《史记》之特质在作“百王大法”,余存其疑焉。[29]


[1] 引文据《五代史志·经籍二·正史序》,《五代史志》现已与《隋书》合并,参见《隋书》,卷三十三,页956~957。

[2] 内藤认为周秦之际诸子百家蜂起弛说,然而汉朝一统以后,各种思想亦有统一的必要,司马迁的《史记》乃是思想及记录统一的结果。并且,他虽然重视司马迁的使命感及道统意识,然而他也同样重视了司马迁对环境遭遇的不满反应,他注重外铄的动机多于内在的创意。参见其著《支那史学史》,日本东京:弘文堂株式会社,昭和三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三版,页124~129。

[3] 以下所引论六家要旨及其遗嘱,均见于《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台北,台湾东华书局,1968年10月影三版。

[4] 语见《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三十四年条,卷六,页254~255;观于同书《李斯列传》卷八十七,页2546。

[5] 汉代太史主要是掌天文星历之官,东汉的太史是不参与修史的。然而西汉初期的太史职掌是否如此,众说纷纭,请容后论;起码司马谈本人及其子,皆有此种职守所在的意识。

[6] 参见《史通通释·叙事》,卷六,台北,里仁书局,1980年9月20日版,页180;以下或简称《史通》。

[7] 孔子之言见《论语·卫灵公》篇,至于班固谓“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值,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汉书·司马迁传·赞曰》,卷六十二,页2738),则正是赞迁文质俱重、文质彬彬之意。

[8] 引文见《史记》,卷二十七,页420上~422上。

[9] 《史记》,卷二十六《历书》,太史公谓盖自黄帝考定星历,其间曾有历数失序,渐至今上(汉武帝)“招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而巴落下闳运算转历,然后日辰之度,与夏正同。乃改元,更官号,封泰山,因诏……以(元封)七年为太初元年”。司马迁以“太史公曰”来论述古今历数的变化问题,而止于唐都、落下闳的划分运算,使汉改正朔、明历运;其前并云:“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易服饰,推本天元,顺承厥意。”是则表明唐都等天官之学,可以终始古今,深观时变者,并由此而推得汉之历数天运。司马迁的天官之学似本诸其父,其父学自唐都;然《天官书》末段又颇论述望气、候岁诸事,则司马迁显然也曾参考王朔和魏鲜之说也。其心目中《太初历》颁行的意义,由此可知,盖其所谓“究天人之际”欤?

[10] 见《老庄申韩列传·老子传》,卷六十三,页678上。此事又见载于《封禅书》,但将“七十岁”改为“十七年”耳(卷二十八,页429下),《周本纪》同此(卷四,页47下)。《索隐》《正义》《集解》对此有不同解释。同书《秦本纪》则谓“合七十七岁而霸王出”(卷五,页62)。霸王指秦孝公抑始皇,甚至或指楚霸王抑汉武帝?皆难断定。要之周、秦分离五百岁而当复合之运,此可断知者。

[11] 《史记·孟荀列传》开始即以“太史公曰”突出“余读孟子书”,慨论其义利之辨。其叙五帝多采孟子之言,为尊孟的第一人,请参赵翼《陔余丛考·史记三》及《史记五》两条,卷五,台北,世界书局,1970年6月三版,页2、页4。

[12] 参见《孟子·尽心下》,卷七,页218~219。

[13] 《索隐》注此段之意思,盖据《汉书·司马迁传》颜师古注。但颜注曰:“言当述成先人之业”云云,与此“当述先人之成业”,应稍有意思上的不同,但两者似皆可。

[14] 参见《史记·韩长孺列传》太史公曰部分,卷一〇八,页917下。

[15] 参见《史记》,卷四十七,页608下~609下。

[16] 详见《史记》,卷十四,页161上~161下。

[17] 参见《史记·自序》的《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子序》,卷一三〇,页1059下。

[18] 《说文》:“述,循,行也。”段注:“释诂:谲、遵、率,循也。引申为抚循,为循循有序。”是则“述故事”,当指遵循既往事实而有系统地记录说明之意。例如,《孟荀列传》谓孟子“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当即指遵循孔子意旨而有系统的说明。“述”之为义,应具有遵循事实的客观性而加以说明的意思,19世纪30年代,兰克(Ranke)为反对说教性的历史,提出史家的任务是“仅在说明事实的真相”(Simply to show how it really was),意义当与相通。

[19] 《史记·自序》的《律书子序》即云:“《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孙、吴、王子,能绍而明之,切近世,极人变。”也就是说《司马法》及其系统的兵法,皆是穷究变化的书。《孙吴列传》对此无评论。《司马穰苴列传·太史公曰》,即盛称“余读司马兵法,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义’”云云(卷六十四,页662~682),表示司马迁确认司马、孙、吴诸兵法,乃是穷究战争变化的理论性之书,属军事哲学范畴,而非战术性的手册。由此而言,据此观念而视之为“空文”,不算为过也。

[20] 徐复观先生所撰《原史——由宗教通向人文的史学的成立》一文,即已论述了这个问题。该文收入杜维运等人主编的《中国史学史论文选集》三,该论点请参见页43~47,台北,华世出版社,1980年3月初版。

[21] 经学之所以为旧史学,论者已多,钱宾四师对此颇有扼述。值得注意的是,钱师认为经学离史学自树一帜,乃东汉马郑班蔡之流所造成,看法与本文不同。详见其《经学与史学》一文,页120~125,收录《中国史学论文选集》一。

[22] “同天下之文”等语,详见郑樵《通志·总序》,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23] 参见《孔子世家·太史公曰》卷四十七,页610上~610下。

[24] 参见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25] 参见Edward H.Carr,What is History,ch.IV,“Causation in History”,pp.81~102,台北,状元出版社,1979年1月1日发行版。

[26] 参见R.G.Collingwood,The Idea of History,part Ⅲ,§9,“Positivism”,pp.126~133,台北,乐天出版社,1970年11月10日第一版。

[27] 徐复观先生对“究天人之际”颇有新解,他认为天是指非理性及历史偶然性,人指理性及历史必然性;又据《说文解字》“际,壁会也”原意,引申解之为界隙,谓“究天人之际”,是指“划分天与人的交界线”,不是指司马迁之师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从而他认为“史公之所谓天,实有同于命运之命”,认为史公对此否定或起码怀疑云云。然而,鄙意天之为义,先秦以来即甚广泛,姑不论“究天人之际”是指划分天人界线,抑或研究天人交会,基本上指了解自然环境与人类的关系,应无可疑,若将天狭解为命,谓司马迁意欲将非理性的命运划分清楚或否定之、怀疑之,则徐文末段又承认司马迁“怀有道德地因果报应观念”,是否嫌自相矛盾?而且,《史记·天官书》叙述天变与人事的关系,又作何解?是则徐先生之说未可轻易定论也。详参其《论史记》一文,页88~95、页173~175,该文收入《中国史学论文选集》三。

[28] 稽理原指计较道理。探究原因为计较道理必需的步骤,发现法则实为稽理的目标及结果,作者故在此用此二字来翻译卡尔和柯令吾之言。

[29] 详见阮芝生《〈史记〉的特质》,《中国学报》,1990年3月,页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