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归来
巍峨,险峻的山峰。
其中有一座山。
五指山。
山崖底部。
五丈石台之上。
凌风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微微有些惊讶。
孙大圣?
谁闹得哪出?
“师兄,我得走了!”
他低头看着面前的一个青年男子,这青年看起来只有三十岁左右,他的大半个身子被镇压在山洞里面,只有一个头探出来,头发乱糟糟的,但一双眼睛却是明亮的很,宛如天上的明星。
此时,他的嘴里叼着一个酒葫芦,喉咙鼓动,在给自己灌酒呢。
闻言。
王经纬鼻孔里面冒出气,哼出声:“师弟,不是我说你,你现在就下山是不是急了些?”
凌风摇摇头:“我有事!”
王经纬道:“但你现在不过刚刚迈入地境,实力太弱,不如在这时修炼一段时间,等到天境,那时候再下山也不迟!”
凌风摇头道:“我的修为,虽然的确弱了一些,但面对我回去的地方,却应该是绰绰有余了!”
王经纬见此,也不再阻拦,只是语重心长的道:“师弟啊!为兄已经把我的压底箱东西都教给你了,丹道,阵道,一样不落,你这一次回去,可不能忘恩负义,记得在三年之内要来救我,如果到时候你不来的话,我会被这该死的须弥金刚符镇压死的!”
他说着,似乎想到了什么,吐出口中的酒葫芦,有些气愤,还有一股恨意!
凌风翻了一个白眼:“师兄,你放心吧,到时候我定来救你!”
心里却暗暗叹息。
三年时间,太短了啊!
如果不是心里有一股执念,需要回去处理一些事情,他真的不想离开这里!
也不知道。
她。
还在等自己吗?
他眼中忽然闪过一丝冰冷的杀意:“宋高升,拖了你的毒手,我差点没死,被师尊救了一命,因祸得福,这一次下山,不知你准备好了吗?”
“走吧,走吧!”
王经纬晃了晃头,又叫住了凌风:
“等等……替师兄再买几壶酒来,我需要一顿丰盛的大餐,哎,以后又要过苦日子了。”
……
……
……
凌风离开了大墟。
……
两日之后。
天南省。
明湖城。
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
凌风一时有些恍惚。
四年的时间,家乡变化好大啊!
通了新的高铁,来来往往穿着时尚靓丽的女孩子,空气中似乎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幽香味,忍不住深深的吸了一口,这感觉真好!
“城雪……”
恍恍惚惚之中,似乎有一个面容清丽绝色的女孩远远的凝视着他,秋水望穿,泫然欲泣。
“唉,请让一下,你挡了我的路了!”
凌风一下回过神来,不由露出一丝苦笑。
那个影子印在心里实在太深了,这四年来,日日夜夜,无时无刻不在思念。
“城雪她已经嫁人了吧?”
凌风没来由的一阵心痛。
七年前,在明湖一中上高一,认识了千城雪。
说起来,两人认识还在偶然之中。
他经常喜欢到距离家不远的沁湖公园跑步锻炼,这公园里时常会出现一些流浪猫,流浪小狗狗,平时,他都会带一些吃的过来给它们。
后来,在公园里面遇到了千城雪。
虽然不是和千城雪同班的,但他见过此人。
明湖一中第一校花!
家在省城,之所以来明湖城上学,也是因为她爷爷的缘故。
千城雪看到那些流浪猫,流浪小狗,也被吸引了。
一来二去的,又都是同一个学校的学生,就熟悉了,最后成了他的女朋友。
但这注定就是悲局,门当户对,他想多了!
不再于千城雪喜不喜欢他,而再于以他家里的一般条件就根本不配!
四年前,上京城来了一位大少。
就因为他和千城雪在一起,被这位大少吩咐下去打成了重伤,丢到江里!
本来,这位大少就是要至他于死地的,如果不是师尊正好出现,他真的已经死了!
这一幕幕,似乎再一次出现在眼前。
全身血液似一下涌到脸上。
“此人肯定不知道我还活着,而且带了一身强大的力量回来。”
凌风神色冷峻,眯了下眼:“他好日子也快到头了!”
但也没有现在就杀上上京城。
时间已经过了四年,他已经不是当时那个热血冲动的少年,大墟之中,经历血与火,背叛与情仇,并没有轻举妄动。
据他现在的眼光回忆当初之事。
跟着宋高升身边的一人乃是一位修者,和他一样的修者,甚至宋高升本人!
如此看来,上京城宋家是一个修者家族,以他现在的力量面对,只怕还差一点道行。
不过这不要紧,师尊传给他《不灭神狱劲》。
这乃是一部绝世功法,为了《不灭神狱劲》,师尊因此而丢了性命。
“师尊说,《不灭神狱劲》是神灵修炼的功法,师尊修炼,却不得道理,师兄也不行,这部功法却偏偏我能行,师尊又说我是神灵转世!”
凌风想起当初师尊给他说的话。
什么神灵传世,这么神棍的话,他并不是太相信。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不灭神狱劲》,的确是他可以修炼的。
不过这部功法打基础实在太难了,需要沟通地狱之中一丝冥冥之中的能量先淬炼精神,然后打好了基础才能修炼。
修者,九星人境,九星地境,九星天境,九星超凡,九星王者境等。
差不多就用了三年半多近四年的时间,他打好了基础,这才真正开始高歌猛进。
仅仅一个月不到,突破到了地境!
以此刻的实力,他觉得在明湖城,基本上没有什么不可面对的了。
也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到上京,踏上宋家!
宋高升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力量。
“在我眼里,你就是蝼蚁,不!不!连蝼蚁都不如,我吹口气,你就得死!”
宋高升高高在上的声音似乎还回荡在耳边。
凌风神色更冷了。
这些事,都会一一计较……
——
初回到明湖城,凌风辨别了一下方向,打了一辆出租车,不一时,到了一小区。
天景丽城。
小区还不错,里面的绿化非常好,虽然他家远远比不上宋家,千家,但也不至于太差。
父亲凌山河是一家贸易公司的老板,以前跟着公司在那边做项目,后来有了一些关系,就自己搞起了贸易,前几年资产也有了小几百万,在天景丽城买了一套房,几年过去,父亲的生意越来越好了吧!
砰砰砰!
1001室。
凌风敲响了门。
“谁呀?”
门打开,一个年轻,穿着粉色卡通睡衣的女孩子出现在面前,这女孩子脸蛋儿精致,湿漉漉的长发披肩,散发出一股淡淡的清香,显然刚刚洗过头。
女孩子看着眼前的年轻人,脸上露出疑惑之色。
来送快递的吗?
似乎不是!
她也不认识这个人!
“您好。”
凌风更为奇怪,他记得清楚,这就是自己的家,难道自己老爸还养小三了不成?
“您好,我找凌山河。”凌风笑道。
“凌山河?”女孩子蹙起了眉头:“先生你找错地方了吧,这里并没有凌山河这个人。”
凌风皱眉。
在这里他曾经住了五六年,绝不会记错。
但再看这个女孩子的脸色,似乎也没有说慌,并不认识自己的父亲。
难道房子卖了?
也只有这个解释。
“哦……那谢谢了!”凌风谢了一声。
父亲搬了家,也没有对方的电话。
好在城里有亲戚,可以找他们问问。
“杨思思,这个人是谁,你朋友吗?”
就在这时,电梯门打开,走出来两个青年。
前面的一个比较瘦,脸狭长,神色阴冷,后面一个比较魁梧,肌肉发达,脸皮微黑,个子将近一米九,站在人面前,很有压迫感。
这两个人一出现,杨思思脸色微微一变,就要关门,但前面那个比较的瘦的青年反应倒是快,一个闪烁,就到了门口,抵住了墙边的大门,靠在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