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湿地利用转型研究:以洞庭湖湿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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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

一 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与经济发展

洞庭湖湿地资源不仅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具有显著的环境功能和丰富的生态效益,还为人类社会发展供给水资源等多类直接利用的资源,显然,洞庭湖湿地资源是复合的资源系统。随着社会的发展,洞庭湖湿地资源类型结构和特征、资源数量和质量相应发生演变,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的相关问题不同程度地显现。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渐入研究者视野,要求凸显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在环洞庭湖湿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重要的地位。不必讳言,当前科学界、政界和企业界等各界人士基于不同视角,对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有多种认识,既有赞成,也有质疑,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科学内涵尚未形成共识。本书认为,李周关于“生态利用”科学内涵的认识具有科学性和代表性,可以为本书所研究借鉴。[120]本书认为,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应具有三个层次的含义。第一,洞庭湖湿地自身的生态利用。一方面,被利用的洞庭湖湿地处于稳态,该状态下的洞庭湖湿地稳定性会有不同程度的量变,但量变没有引起质变,进而产生生态灾难;另一方面,洞庭湖湿地利用内容有复合性、兼容性,多种利用形态有机共存。第二,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必须满足居民最基本的生存性需求和发展性需求,既要解决因洞庭湖湿地利用诱发的部分人的生存性需求未能得到满足的问题,又要实现洞庭湖湿地利用与区域发展的整合,使洞庭湖湿地的实物产出或投入与其诱致的其他产业的损失或收益实现边际平衡。第三,旨在改进生活质量的生态利用。改进生活质量的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是满足居民享乐性需求。不可否认,在居民生存性需求和发展性需求尚未得到解决之前,追求享乐性需求供给是过于理想化,但在满足居民休憩的旅游区,改进生活质量的生态利用是具有指导意义的,也是可行的。此外,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生态环境质量库兹涅茨曲线的演递规律警示,生态利用符合人与自然和谐是历史必然。

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经历了朦胧的生态利用、征服自然观念影响下的生态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观念引导下的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和国家专项战略下的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四个阶段。

(一)朦胧的生态利用

尽管本书基于现代文明发展中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困境提出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的经济学设想,但是人类社会早期,环洞庭湖湿地区域的湿地资源利用就已存在生态思想萌芽。环洞庭湖湿地区域居民在洲滩围垦发展湖田,在稻田中开挖沟塘,发展“鱼稻”共生系统经营模式,这种模式涉及湿地土壤选择、共生物品利用等诸多方面,提高了洞庭湖湿地水资源截留、蓄养能力,又恰当地实施能量和物质的循环利用,展现了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智慧。近代以来,鉴于人水争地,湖南省水利委员会依据国民政府颁布的《整理江湖沿岸农田水利办法大纲》,划定洞庭湖湿地边界,树立保护标志,修筑保护性干堤,防治农民开垦。客观地说,很长一段时期的生态利用充分表明,人类关注的是洞庭湖湿地的经济价值,而适度的经济利用并没有危害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的生命力、生态功能的发挥及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以及维系洞庭湖湿地生产能力以适应环洞庭湖湿地区域居民对湿地产品和生态功能效益经常变化的需求。

(二)征服自然观念影响下的生态利用

在围湖造田解决人口粮食需求的态势下,环洞庭湖湿地区域出台了多个加强洞庭湖湿地治理的政策和办法,如《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则要点报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利建设规划》等,加强了水利建设和水土保持治理。以常德市为例,1951~1978年,常德市水土保持治理面积呈现增长态势,1978年常德市水土保持治理面积达到387.9平方千米,占水土流失面积比重的39.98%,较1951年增长了158.92%。

20世纪80年代初期,鉴于人水争地日趋严峻、环境质量日益下降的生态形势,环洞庭湖湿地区域湖南省内出台《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禁止继续围湖造田,保留相应面积的预备调蓄区,相继出台《湖南省环境保护暂行条例》《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对围湖造田、生产生活废弃物排放行为给予禁止性规定。“兴林灭螺”和发展生态农业成为环洞庭湖湿地区域生态利用重要表现形式,即环洞庭湖湿地区域借助森林工程,实施林地翻耕和间种、林地清沟沥水等营林活动,以改变钉螺滋生环境,进而降低钉螺密度,减少了人畜感染风险。环洞庭湖湿地区域借助生态农业的发展,优化农业生产方式,提高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效率。以常德市和望城区为例,常德市发展多类生态农业模式,汉寿县利用低湖田建立稻、鱼、林结合型农业,安乡县建立以沼气为纽带的猪、鱼结合型农业,澧县建立以粮为主、小鱼塘和小橘园结合型农业。截至1988年末,常德市域内建成1个生态县、100个生态村组和1000多户生态户,[121]桃源县被定为湖南省“生态县”。望城区成为全国沼气建设重点县,截至1988年底,望城县建设5处沼气发电站、6122个沼气池,当年节约7100吨标煤,提供4.6万吨优质有机肥,[122]望城区黄金乡发展“稻、萍、鱼”生态农业系统。与此同时,环洞庭湖湿地区域出现了实质性的环境保护行动,大幅提升环境保护投资。20世纪80年代,环洞庭湖湿地区域环保投资年均增长11.2%,占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的0.3%,环境保护效益得到提升。以常德市为例,20世纪60年代,常德市开始污染治理。1975年,成立环境保护机构,统筹安排污染治理项目。1980年,常德市开始对市域内排放污染的单位征收排污费。1986年,常德市建成市域内第一座垃圾焚烧炉,对城镇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截至1988年末,常德市累计征收2841.12万元,对300多个单位给予累计7110万元的污染源治理补助,[123]累计投资5574.85万元,建成投产856个污染治理项目,其中,废水治理投资占比和废水治理项目总体上呈增长态势,累计处理38963万吨废水。[124]环洞庭湖湿地区域逐步开展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护工作。1982年,在石门县设立壶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125]总的来看,被动应对生态胁迫是主流,诸如水土保持治理、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生态利用都具有较强的功利主义色彩。

(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观念引导下的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

进入20世纪90年代,尤其是受20世纪90年代末期长江特大洪灾影响,环洞庭湖湿地区域生态利用方针有了根本性的改变,一方面推动“与湖争地”向“退田还湖”转变,另一方面推动生态保护区域协同,为此环洞庭湖湿地区域湖南省内编制了《湖南省洞庭湖4350工程总体规划报告》。这段时期,湖南省相继出台《湖南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相关政策办法,环洞庭湖湿地区域在已有的生态农业发展基础上,进一步推动适应环洞庭湖湿地区域的生态农业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及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开展控制性保护,积极开展洞庭湖水系鱼类等水生生物资源人工增殖放流,增殖放流物种包括“四大家鱼”、胭脂鱼、大鲵、银鱼、背瘤丽蚌等。

在中央《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生态红利释放制度指导下,环洞庭湖湿地区域强化了区域整体功能规划、专项治理和生态补偿政策试点工作。例如,2006年环洞庭湖湿地区域湖南省内展开造纸企业污染整治,涉及21个县(市、区),停产234家造纸企业。环洞庭湖湿地区域造纸污染治理过程中,区域协同,实现了重化工业的产业升级。[126]截至2014年,环洞庭湖湿地区域湖南省内常德市、益阳市和岳阳市工业废水达标率相比1991年分别提高了297.55%、160.63%和154.45%;工业废水排放量相比2006年分别降低了5.1%、48.73%和39.22%,相比1991年分别降低了62.22%、34.52%和37.57%。毫无疑问,人类对洞庭湖湿地的认识发生新的飞跃,认识到洞庭湖湿地是个极其复杂的生态系统,对维护不同尺度区域的生态平衡、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人类对洞庭湖湿地的认识从经济利用发展观转变为维系生态平衡。

(四)国家专项战略下的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

2014年5月,《国务院关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批复》将环洞庭湖湿地区域可持续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主动适应生态文明建设,从各个层面全面展开。一是全面推动环洞庭湖湿地区域产业生态化改造,以农业生产为例,环洞庭湖湿地区域推动生态种养,在低洼稻田全面推行“鱼稻”共生,并套养小龙虾,仅南县稻田套养小龙虾的水稻面积超过了10万亩。[127]二是强化环境保护。2016年3月,湖南省用两年时间在环洞庭湖湿地区域推动河湖沿岸垃圾清理等五大专项行动。推动实施“清水”“活水”“蓄水”三水合一。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推动建设20个养殖废弃物集中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立工业污染源数据库,规范管理工业污染数据。2016年9月,环洞庭湖湿地区域18个县市区开展洞庭湖“清湖行动”,打击机械吸螺、拖网捕捞等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渔业资源。截至2016年,环洞庭湖湿地区域建立1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三是加强生态建设。2014年,在荆州市洪湖市、监利县设立洪湖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截至2016年,环洞庭湖湿地区域各类公园及保护区累计有63个。[128]当前,环洞庭湖湿地区域着力完善洞庭湖湿地保护体系,探索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综合防控体系,开展湿地生态修复,探索、尝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经营—转让(BOT)等多元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全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社区公众监督的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日益得到重视,洞庭湖湿地再生能力成为关注焦点。洞庭湖湿地生产内涵丰富,实质就是湿地的物质生产,当人类不断深入了解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洞庭湖湿地的生产性功能内涵和外延不断扩大,由单一的湿地生物资源生产转向湿地水资源利用、水质净化及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的全面发展。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日益得到重视反映了后工业社会人类需求变化,后工业社会自我实现、自我发展需求取代了依赖物质资源获取来维系生存的需求,伴随人类需求根本性变化,洞庭湖湿地的非物质利用必然产生,进而减少洞庭湖湿地物质输出。

二 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湿地资源变动及其影响

不同时期、不同方式的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有助于洞庭湖湿地水面、水质及生物多样性等各类湿地资源属性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催生了综合效益。产业生态化改造推动了环洞庭湖湿地区域发展动力转换,打造的高附加值化、有机生态化的绿色产业增加了社区居民的货币财富。以南县稻田套养小龙虾的水稻种植模式为例,该农业生产模式实现农户年均增收4000元以上,农户货币财富的增加有助于降低农户破坏湿地生态以满足生存和发展需求的边际选择和路径依赖。环境保护的有力推动实现了洞庭湖湿地生态资本存量非减性甚至增值。以洞庭湖湿地退田还湖工程为例,该工程实施以来,洞庭湖湿地面积增加了1390.84平方千米,蓄洪容积增加了79.91亿立方米,[129]退田还湖区水质指标逐渐接近天然水体,湿地生态由生态结构混乱期过渡至稳定的湿地生态生物群落期,形成新的野生湿地生物种群结构,[130]鲤鱼、鲫鱼产卵场面积有所增加,退田还湖的生态经济效益显著。相关研究认为,环洞庭湖湿地区域退田还湖的12个垸区生态经济效益达到69.02亿元,退田还湖后产生的生态服务价值增加56.13亿元。[131]人工增殖放流在洞庭湖湿地生态资源的保护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环境保护给自然生态和人类健康的可持续性都带来正面效应,2007年造纸污染之后,环洞庭湖湿地区域受造纸企业生产废水污染的部分水域水质由污染整治之前的Ⅴ类、劣Ⅴ类上升至Ⅲ类,有助于改善地表和地下水环境,对于降低因水生态污染而诱致的社区居民患病率是存在贡献的。环洞庭湖湿地区域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促进了生态资本的有效积累,对遏制经济发展过程中洞庭湖湿地生态胁迫不断增加进而制约环洞庭湖湿地区域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态势中有重要贡献,这些生态资本的运营坚持了绿色的价值导向,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收入,提升了福利水平,缓解了对生态系统的压力,既符合生态资本稀缺模式下的人与自然关系重新界定的需要,也满足了人类享受型需求。总的来说,洞庭湖湿地生态利用也能创造GDP,而且更具有长久“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