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伦理(2019年第1期/总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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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色诺芬的写作意图与哲学修辞

施特劳斯采取非历史主义的态度,依据色诺芬自己的理解来理解他的思想方法,抓住对话的哲学修辞技术,对色诺芬的《希耶罗》进行有耐心的分析。他首先从修辞形式的视角,对《希耶罗》的问题、标题与场景进行详细的分析与讨论。

在施特劳斯看来,把握色诺芬写作《希耶罗》的意图与目的,是按照色诺芬对自己思想的理解来理解的关键。然而,他发现《希耶罗》这部色诺芬对诗人西蒙尼德与僭主希耶罗之间的谈话记录,几乎完全由直接引语构成,色诺芬本人对自己为什么写这部对话录著作,没有给予说明,所以无法直接准确地把握色诺芬的写作意图,这从而就成为理解与解释色诺芬僭政思想的难点问题。

同时,施特劳斯认为,色诺芬的写作意图也没有随着对话内容的展开而变得明显。《希耶罗》有两个部分,在其第一部分,僭主希耶罗反对僭主生活比平民生活快乐的观点。他向西蒙尼德诉说自己生活的不幸,与平民生活相比,最好是自己把自己吊死。在其第二部分,诗人西蒙尼德要确定一个仁慈僭主的生活是高度可欲的立场。他向希耶罗证明,僭主如果做些改变的话就可以成为最幸福的人,因为仁慈的僭主生活在最重要方面要优越于平民生活。如此看来,色诺芬写作《希耶罗》的意图与目的几乎就是要证明仁慈僭主生活是高度可欲的,其完善状态就是人类生活的最好生活。

但是,施特劳斯不如此看。他认为,由于不知道诗人西蒙尼德的话是对谁说的,所以作者意图与目的还不是很清楚的。如果是说给僭主听的,那么其意图就是“告诫僭主们以一种贤明的仁慈精神实施他们的统治”。如果是说给年轻人听的,那么其目的就是对准备选择过一种什么样生活方式的年轻人提出一些建议,即获得权力不是为了满足他们自己的欲望,而是想得到所有人的爱。另外,由于诗人西蒙尼德毕竟不是色诺芬,西蒙尼德的立场与观点不一定就代表色诺芬的立场与观点,所以无法证明一个仁慈僭主可以达到的最高幸福是人类的最好生活。即使诗人是色诺芬的代言人,要证明仁慈僭主的生活是人类最好生活,仍然存在巨大的困难。因为西蒙尼德的证明,究竟是他的真实意思表达,还是仅仅为了安慰一个对僭主生活感到沮丧的僭主呢?

如果从《希耶罗》的体裁与内容无法完全弄明白作者色诺芬的写作意图与目的,那么是否能够从其他地方找到作者的真实意图与目的呢?接下来施特劳斯找来《希耶罗》一书的题目,并认为书的题目不是记录书中人物的谈话,而是色诺芬自己意图的表示。那么从色诺芬的“希耶罗或僭政”的题目中,施特劳斯发现了什么呢?通过与色诺芬其他著作的比较,施特劳斯从标题的前部分,首先发现了在色诺芬所有著作中,只有“希耶罗”是在标题中既包括人名又指称主题的。接着又发现了“希耶罗”与“阿格西劳”一样,是仅有的以“以主语形式出现的人名”作为著作的标题。《阿格西劳》记述了一位希腊斯巴达君王,而《希耶罗》记录了希腊移民城邦叙拉古的著名僭主,由此施特劳斯推论出,《阿格西劳》与《希耶罗》是色诺芬“仅有的献给希腊统治者的著作”。然后施特劳斯分析了标题的后面部分,联想起色诺芬的《骑术》《家政论》《狩猎术》,这三篇著作的意图都是教导绅士的技艺,即骑兵官的技艺、家产管理者的技艺和狩猎的技艺,由此他推论出《僭政》应该是色诺芬教导僭主的技艺。接着他又从《希耶罗》西蒙尼德教导希耶罗如何最好地实行僭主统治的谈话事实,证实色诺芬“希耶罗”标题所表明的作者意图就是教导僭主统治的技艺。为了证实自己的推论,施特劳斯还比较了《希耶罗》与色诺芬另一著作《方式与手段》的标题,进一步推论出色诺芬《希耶罗》的意图,就是通过西蒙尼德对僭主希耶罗的教导,展示在不放弃僭主统治的情况下,如何超越不义而予以改善。

既然如此,那么色诺芬在教导如何改善僭主统治时,为什么不直接说明自己的目的而要采取哲学修辞的形式呢?施特劳斯提出的理由有三。一是色诺芬如果直接阐明自己的意图,会引起城邦的误会。因为雅典城邦是绝对反对僭主统治的。二是避开忌讳的话题。因为色诺芬所敬重的老师苏格拉底,就是被城邦指控教学生“成为僭主”的。三是采取哲学修辞的形式,既可以使僭主统治的教诲中的老师西蒙尼德与学生希耶罗面对面成为必要,又可以让证明不义僭主不幸的证据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从而坐实不义僭主的生活不是好生活的哲学教诲,而西蒙尼德所许诺的仁慈僭主拥有最高幸福,却只是西蒙尼德的允诺,在作者色诺芬那里却是悬而未决的。

接下来,施特劳斯不惜笔墨,非常仔细又非常耐心地从人物、情节、特殊词汇的视角讨论与分析了本文内容,进一步揭示作者色诺芬写作《希耶罗》的意图与目的。首先,他通过对《希耶罗》中的人物西蒙尼德与希耶罗的品性与意图的分析,揭示了西蒙尼德想取得希耶罗的信任与使之沮丧的意图,同时分析了希耶罗对西蒙尼德的不信任以及使西蒙尼德不再艳羡与嫉妒僭主的目的。他采取苏格拉底式的哲学修辞方式,创造出了一种由僭主自己为了自己的利益,反驳流行僭主生活观,即认为僭政对城邦是坏的,对僭主却是好的,进而依据自己具有平民生活的同时也具有僭主生活的特殊经验对僭主生活进行了控诉。当希耶罗依据自己的特殊经验控诉了僭主生活的不幸,从而成功反驳了西蒙尼德所持有的僭主生活比平民生活要幸福的流俗观点的同时,也就承认了僭主生活的缺陷,让他自己陷入了沮丧的境况,从而为接受西蒙尼德的教导与劝诫提供了可能与条件。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对色诺芬的修辞分析,施特劳斯认为僭主自己对僭主生活不幸的指控有着有限的可靠性与权威性。说它是可靠的,是因为希耶罗的指控是建立在特殊的僭主生活经验基础上的。说它是权威的,是因为他是僭主自己对僭主生活的指控。说它是有限的,是因为希耶罗的指控是为着自己的利益,态度也不是完全真诚的,同时对僭主生活是否幸福的判断标准是快乐而不是德性,是经验而不是智慧。

其次,施特劳斯进而分析了《希耶罗》对话的重要情节。我们知道,所谓情节,是指叙事作品中的重要因素,由一系列展现人物性格与特征的具体事件构成。它离不开事件、人物与情景。从情节角度分析与讨论人物的相互关系,以及他们的基本性格、信念与观点,是施特劳斯一贯的阅读与理解经典著作的方式方法。在《论僭政——色诺芬〈希耶罗〉义疏》一书中,他抓住书中的主要事件即僭主希耶罗对诗人西蒙尼德的不信任,诗人为了教诲僭主而降低身份主动去僭主那里,推动了一场谈话的开始。通过分析诗人如何为了取得僭主的信任,采取了让僭主放心的说话方式,提出了让僭主获得对诗人的信心的问题,以及诗人如何保持沉默的行为细节,抓住了《希耶罗》谈话的内在线索,展示了谈话的领导权如何从希耶罗逐步转移到西蒙尼德的手里,从而实现西蒙尼德对希耶罗的僭主教诲。施特劳斯在分析西蒙尼德的僭主教诲基础上,进而通过情节展示了问题如何的演变与深化,由僭主生活与平民生活,何者更可欲,逐步发展为智慧者与统治者的生活何者可欲的问题,最后深刻地提出了哲学与政治的关系问题,把僭主生活与平民生活的比较上升到哲学生活与政治生活比较的高度,提出了什么是最好的生活这样的苏格拉底式问题。在比较生活方式好坏的过程中,施特劳斯也详细地分析了判别生活好坏的标准是什么,以及标准如何由快乐逐步上升到德性与法律的内在逻辑。总之,施特劳斯在《论僭政——色诺芬〈希耶罗〉义疏》对色诺芬的思想的讨论与分析中,非常细心也非常耐心。他通过对《希耶罗》的叙述情节的说明,揭示了人物的性格与思想,探寻作者色诺芬的真实思想与真实意图,通过与柏拉图的比较,寻找色诺芬的思想位置,发现了在最根本的思想处其与柏拉图相一致。他们共同秉持苏格拉底的信念,坚持最大的善是智慧,最好的生活是爱智慧的哲学生活,而不是追求荣誉或获得普遍爱戴的政治生活。

接下来,施特劳斯简明地考察与统计了色诺芬在对话中所使用的特殊词语,以及对特殊语词的使用。他说色诺芬依据“当某人因缺少某物而遭罪,人们不应提及此物以免尴尬”这一规则,在讨论僭政技艺时一直避免使用“君王”一词。在《希耶罗》中也缺少“民人”和“政治”的词。西蒙尼德绝不用“法”和“勇气”的词。“正义”与“节制”的词也仅仅用过一次。他与希耶罗都没有使用过“笑”。他也绝不使用“合规矩的”“有秩序的”“非法的”语词,虽然希耶罗使用过这些词。施特劳斯还具体地统计了特殊词语的分布情况。他发现在对话的指控僭政与改善僭政两个部分,特殊词语的分布情况大致如下,如“法”“自由”“自然”“勇气”“悲惨”这些特殊词不出现在改善僭政的部分。“节制”一词在改善僭政部分也仅仅使用过一次,而“僭主”在指控僭政部分使用了83次,而改善僭政部分却只出现了7次,“统治”一词在改善僭政部分出现了12次,却在篇幅很长的指控僭政部分只出现了4次。另外,关于快乐与痛苦的词语,在指控僭政部分出现了93次,却在改善僭政部分使用了6次。至于“高尚”“公平”“卑鄙”出现在指控僭政部分15次,在改善僭政部分出现了9次,而“恩惠”一词9次出现在指控政部分,在改善僭政部分只出现了4次。“必需”一词在指控僭政部分出现了16次,但在改善僭政部分极少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