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经济法文献辑注与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十七 合作社

在苏俄立法的意见,合作社的作用不仅是给消费者以帮助,并且同意消费者去预备完全的社会化。于是国家限制它们的作用就很着力。只有享有政治选举权的人才有当会员的权利。投资的最高限度和最低限度都很低。照它们的情形合作社须得分派零售托辣斯的出产品。托辣斯往往和那些由它们部门中批销产品的合作总组织定约。合作社有些较私人更大的特权;它们可以占有任何大小的工厂,它们可以接收国有或市有的建筑物,它们有清还欠款的优先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