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观念与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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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查发现

调查结果显示,在我们所设计的六个光谱更为宽泛的选项中,所有选项都得到了回应。这首先表明我们所设计的测量指标能够在更为宽广的范围内覆盖调查对象的各种取向。各个具体选项的回应情况如表3所示。

表3 地方官员对于民主价值观的差异化理解

表3显示出,在所有的被调查官员中,将民主理解为直接民主的百分比为35.8%;将民主理解为为民做主的百分比是32.4%;将民主理解为是代议民主的百分比为19.2%,其中将代议民主理解为巴黎公社式民主的百分比仅为12.9%;将民主理解为一种集体决策机制的百分比为7.8%。

由上述的比例分布可以看出,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认为民主就是人民直接决策的官员比例最高,其次为官员们采用集体的方式进行决策;再次为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如果按照我们的三分法进行归类,比例最高的是直接民主,其次是为民做主,两者的比例非常接近;将民主理解为代议民主的仅有19.2%。因此,即使在中国的地方官员中,对民主的理解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且,在差异化的民主观中,将民主理解为代议民主的比例也不到四分之一。

整体而言,我们的调查结果与前期的各种民意调查结果之间并没有根本的矛盾之处。因为前期的民意调查和我们针对官员的调查结果都表明,在中国人对民主价值观的理解方面,偏向于直接民主与为民做主或作风民主的观念要多于代议民主。或者说,列宁主义的民主和为民做主的观念,其分布的范围要大于代议民主。但是,我们的调查更强调的是,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直接民主、代议民主和为民做主的民主观,在整体上呈现“两强一弱”的局面,即追求直接民主和为民做主的官员比例,要明显高于追求代议民主的官员所占的比例。

那么,在地方官员中所呈现的这种差异化的民主价值观对他们所理解的中国民主化道路有何影响,我们在问卷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对于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来说,您认为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哪个更重要?回答选项为:1协商民主;2选举民主;3都重要;4都不重要;5说不清楚。回答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地方官员对于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重要性的不同理解

续表

表4反映出,多数官员认为,对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而言,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都很重要。与此同时,部分官员认为协商民主更为重要;部分官员则认为选举民主更为重要。为了探求官员的民主价值观与民主建设侧重点之间的关联,我们在这里可以通过简单的交叉列表来进行检验(见图1)。

图1 民主价值观差异与民主建设侧重点间的交叉列表结果

注:卡方检验结果=1348.905(p<0.001,双侧检验);发生比=575.044(p<0.001;双侧检验);phi检验值=0.779(p<0.001;Cramer's V=0.348(p<0.001)。

从交叉列表的结果图中可以看出,无论是选择直接民主、代议民主还是为民做主的官员,其中大部分都倾向于认为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都很重要。与此同时,那些认为民主就是直接民主和为民做主的官员,会倾向于认为协商民主比选举民主更加重要;而那些选择代议民主的官员,则倾向于认为选举民主比协商民主更为重要。

这一发现虽然并没有超出常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也为我们理解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争论打开了一个新的窗口:对于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协商民主重要还是选举民主重要的争论,我们应该认识到的是:接近半数(48.0%)的官员还是认为二者都重要;在二者之间进行取舍之时,持直接民主观和为民做主观的官员,会更倾向于侧重协商民主,持代议民主观的官员,会更侧重于选举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