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观念与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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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前期问卷方式的反思与替代思路

从前面的介绍中我们已经可以明显看到,大多数设问者在测量中国人的民主价值时,实际上已经预设了一种民主标准,也就是将代议民主看成民主。这些调查者大多没有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在意识形态上所宣扬的民主,主要是一种追求“人民当家作主”和“人民民主”的实质民主观。例如,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李铁映在其所著的《论民主》一书中,将民主就直接定义为:“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16]。在政治理论和实践史上,这种能够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统治的民主”,实际上是一种直接民主。这一选项的缺失,使得一些存在这种理念的被访问者,在问卷中找不到自己所理想的民主。

与此同时,在经典的科学社会主义教科书中,作为社会主义政权原型的民主,也是一种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巴黎公社的委员会成员虽然也是选举产生,但是人民可以随时罢免和撤换委员会的成员。这种类型的民主虽然也可以广义地归入代议民主,但正如列宁所言,这是一种将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结合的民主,是一种将议会制的长处和直接民主制的长处结合起来的民主。[17]对于这一非常重要的社会主义民主传统,在前述的各项调查中同样没有得到体现。

另外,绝大多数调查都没有考虑到中国历史上悠久的民本思想的重要影响,没有在问卷中将“当官为民做主”作为一个选项。而一些国内学者的研究则显示,“为民做主”的观念仍然被许多官员所奉行。[18]这一问题在史天健的问卷中虽然以开放式的设问得到了回应,而且史天健的研究也注意到了列宁主义式的民主观对中国普通大众的重要影响。但是,在随后的研究中,史天健并没有继续深化对民主的测量,而是试图通过中国的意识形态教育机制来解释中国传统的民主观和列宁式民主观是如何在共同塑造大众的价值观。[19]这一取向显然忽视了这样一个问题,在针对中国人的各种问卷调查中,无论如何设计,仍然还是有一部分人将民主理解为代议民主。而且,即使是在史天健的调查中,也有12%的回答将民主理解为程序民主。

虽然前期的调查结果中反映出一些矛盾和复杂之处,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认为,中国人所理解的民主价值就主要限于传统的民本意义上的民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意识形态所强调的超越程序民主的实质民主。除了史天健的调查之外,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公民政治素质调查与研究”的民主观调查中将民主设定为“民主就是一个国家要定期举行选举,并且通过几个政党竞争选出国家领导人”,也有15%的被调查对象选择这一选项。

因此,至少从逻辑上讲,一项针对中国人的民主价值观调查,应该包括为民做主的民主、实质意义上的民主和代议民主三个大类。与此同时,必须要结合这三个概念的本质和特征,设计出体现相应概念的测量指标,由此才有可能将有关选项充分呈现供调查对象选择,并体现出较高的内在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