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街区的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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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从家族空间到集体空间

(一)老旧街区的家族空间结构

邻里关系首先是确定邻里之间的空间秩序,其次是在此基础上发生的社会交往。对于中国的传统社区而言,土地、人口及居住空间的秩序是由国家明确规定的。《周礼》记载了“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孟子·尽心上》中有“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百亩之田”的叙述。由此可见,二十五家为一邻里单元,每家有明确的五亩宅地和百亩农地。从井邑制发展到唐宋里坊制再到明清的胡同格局,国家自上而下地制定了以家及家族为单位的邻里空间。建筑史学对此有大量研究,例如赵正之(1972)指出胡同与胡同之间的距离是50步合77米;邓奕和毛其智(2003)指出44步是北京旧城基本的规划尺度,内城东西方向两条胡同之间的街区可容纳10户;李菁和王贵祥(2006)详细描述了如何将一个街坊的土地按照居住者的身份等级进行配置,明确了院落与院落之间的边界,最终产生了多种院落排布方式。大栅栏是中国传统的里坊制街区,在明清时期是北京外城最大的商业区,出现了王致和臭豆腐和同仁堂等大商户。这些大户通常会购买整院儿,新中国成立前,“这些四合院都是大户人家的独门独院”。当然,也有穷一些的小买卖人会租别人家的房子居住,但这并不影响整体的社会空间秩序。这一时期,院落本身是家族再生产的空间(李国庆,2007),邻里关系即在空间边界明确的家族院落之间展开,并因血缘宗亲关系与人伦而得以约束和调解。

(二)碎片化的社会空间结构与集体生活逻辑

家族空间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传统社区空间与邻里关系的第一次重构,在空间等资源的国家配置之下,形成了以工人社区为主体的集体空间与集体生活。与生产领域的公私合营一样,居住领域通过“经租房”等方式实现了居住空间资源的国家供给。就大栅栏而言,“原来两个院,现在仅有两间房是自己的”成为普遍现象。与此同步发生的是北京的工业化。1950~1970年代的北京被定位为生产性城市。在人民政府“大办工业”的号召下,北京市各级工厂数量以每年19%的速度递增,仅在“大跃进”时期,就出现了数千个分布在城市居民区中的街道工厂(陈军,2009)。这些工厂主要集中在南城(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5;刘锐,2004)。在这期间,大栅栏的一些大院变成了缝纫社之类的街道工厂的厂址。还有些院子成为工人宿舍,安置了从天津、河北和山东等周边地区招募进京的工人,有的院子多的时候住过30多人。对本地居民中298名退休人员职业的统计分析表明,47%的人退休前在此地各类工厂上班。这些工厂包括制药厂、电池厂、玻璃厂等各种类型。[3]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1998年。大栅栏街区传统家族院落的社会空间秩序被工业化打破,形成了房屋公私混杂的产权结构,以及生意人及后代、工厂工人和单位职工高密度混居的社会空间结构(见图1),这三种居民分别占25.8%、63.2%和9.0%。社区的社会空间结构呈现碎片化的特征。

图1 大栅栏三井社区的房屋产权状况

说明:私房:新中国成立前的生意人及后代所居住的房屋;公房:被移植进入的工人所居住的房屋;单位房:单位员工所居住的房屋。

资料来源:根据2013年的统计数据绘制。

国家是高密度工人社区集体化社会生活的整合力量。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工人社区中,内部的社会关系被认为建基于地方社群之上,其能创造出信任、友爱和互惠等“被压迫者的相互性”(厄里、格利高里,2011)。在中国,这种地方社群无疑是国家打造集体生活和集体空间的结果。有论者指出,社会主义改造有三大空间策略,分别是“先生产后生活”、“社区管理的行政化”和“集体生活的培育”,体现为设定住宅定额指标体系来尽可能地减小个体住宅与个体空间的规模,而更多地去发展和建设托儿所、公共食堂和街道工厂等集体空间(杨辰,2018)。在工人新村即工人宿舍中,国家通过住宅分配、社会宣传和社会治理等方式来打造工人统一的身份认同和社区意识(杨辰,2018)。在胡同、里弄等老旧街区,除了打造工人身份,国家力量还深入社区的日常生活。政治运动、组织整顿、借居民委员会进行社区控制以及生活资源的计划供给是社区日常生活的主轴(张济顺,2015)。街道工厂、公共食堂与院落等成为集体生活的空间载体,而个体空间则被压缩到最小。这个阶段的邻里关系主要是围绕政治生活(张济顺,2015)、衣食住行等资源的计划分配与集体生活展开,而较少涉及个体的私人生活,也与空间没有太多的关系。邻里不是同事、同志、战友,就是阶级敌人,唯独不是简单的邻居关系。由于大栅栏的社会构成多元,生意人及后代、各工厂的工人和单位职工有着不同的政治和阶层分化,他们在集体生活中的邻里关系还有待深入的历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