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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处理设施监管
按照《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办法》,委托专业单位对全市在运行的处理设施进行日常检查考评和定期环境监测工作,执行水、气、渣等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标准;通过厂区门口的电子屏滚动显示运行数据与定期环境监测数据,焚烧厂烟气排放指标数据与环保部门实现互联互通。同时,实行垃圾处理设施对外开放制度,市民可预约参观设施运行。探索新型监管模式,丰富监管手段,对环卫设施运行实行严格监管。从9月1日起,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监管公司对阿苏卫循环经济园实施全天候驻场监管。2017年12月印发《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王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