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政治
第一节 国体
坦桑尼亚是一个联合共和国,1964年4月26日由坦噶尼喀共和国和桑给巴尔人民共和国联合组成。
一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的建立
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在联合前是两个独立的主权国家。
坦噶尼喀,1961年12月9日独立,1962年12月9日成立坦噶尼喀共和国。桑给巴尔,1963年12月10日宣告“独立”,成为由阿曼苏丹统治的君主立宪国,1964年1月12日桑给巴尔人民在非洲-设拉子党领导下发动“一月革命”,推翻了阿曼人苏丹的封建统治,建立了桑给巴尔人民共和国。
1964年4月22日,尼雷尔总统同卡鲁姆总统就建立联邦问题举行会谈,达成共识,并签署了建立联邦的《坦噶尼喀共和国和桑给巴尔人民共和国联合条款》(简称《联合条款》);4月25日,坦噶尼喀国民议会和桑给巴尔革命委员会分别批准了《联合条款》;4月26日,两国总统在达累斯萨拉姆市交换《联合条款》批准书,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联合共和国正式成立;10月29日,更名为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根据《联合条款》,两国联合成为一个主权共和国,联合共和国首任总统由尼雷尔担任,另设两名副总统,第一副总统由卡鲁姆担任。卡鲁姆为桑给巴尔岛的行政首脑(总统),作为联合共和国总统的主要助手,协助总统履行其在桑给巴尔岛的行政职责。
二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建立背景
在桑给巴尔岛“一月革命”之后,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岛之所以能迅速实现联合,完全出于它们各自需要。
“一月革命”成功后,桑给巴尔岛新政权立即得到苏联、中国和民主德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承认和支持,西方媒体把桑给巴尔岛称作“非洲的古巴”。桑给巴尔岛的风云突变首先引起了英国人的关注,因为他们“按法律程序”在桑给巴尔岛扶持的阿拉伯人傀儡政权上台还不到一个月即被推翻,“使英国在桑给巴尔岛的利益受到了威胁”。而美国出于冷战需要,从20世纪50年代起开始进入非洲,还在桑给巴尔岛建立了卫星追踪站,担心“一月革命”后共产党国家乘机进入桑给巴尔岛,使美国的“非洲计划”受阻。于是,美、英向桑给巴尔岛附近海域派出舰队,大有要对桑给巴尔岛“一月革命”进行武装干涉之势。
当时,桑给巴尔岛没有军队,卡鲁姆担心美、英海军一旦发起进攻,桑给巴尔岛反对派就会趁机反扑。另外,卡鲁姆还担心帝国主义对桑给巴尔岛实行经济封锁。总之,大国干涉的威胁使桑给巴尔岛新政权面临巨大压力。
从坦噶尼喀方面讲,“一月革命”后桑给巴尔岛局势复杂,尼雷尔担心桑给巴尔岛成为东西方争夺的场所,也担心外国势力对桑给巴尔岛的干涉会给坦噶尼喀带来威胁。因此,坦噶尼喀在“一月革命”之后就应卡鲁姆要求派出警察予以帮助,并开始考虑两国联合问题。
三 坦桑尼亚是一个特殊的联邦制国家
尼雷尔和卡鲁姆根据当时两国联合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与众不同的联邦框架。根据《联合条款》,坦桑尼亚建立两个政府:联合共和国(即中央)政府和桑给巴尔政府,坦噶尼喀(现称大陆)不再单独设立政府,中央政府负责“联合事务”和大陆事务,桑给巴尔岛政府负责“联合事务之外”的桑给巴尔岛事务;与此同时,建立两套与之相适应的立法和司法机构。
1965年,坦桑尼亚国民议会根据《联合条款》制定了坦桑尼亚临时宪法,1977年制定了正式宪法,后来又多次对宪法进行修改,但都坚持了“建立两个政府”这一基本原则。
四 联合中的矛盾与斗争时起时伏
坦噶尼喀和桑给巴尔岛的联合,是两国政治上的一件大事,受到两国人民的普遍欢迎。但由于两国在许多方面的差异,尤其是联合过于仓促,是由少数领导人做出的决定,因此联合50多年来,始终存在联合形式化甚至“合与分”的矛盾和斗争。
1977年坦盟和非洲-设拉子党合并为坦桑尼亚革命党后,桑给巴尔岛有人认为大陆在通过革命党插手桑给巴尔岛的非联合事务,还认为桑给巴尔岛在外交方面代表权不足,外援分配比例也不合理。
1983年12月,以桑给巴尔岛首席部长法克为首的一批桑给巴尔岛高级官员竟要求将联合改为联邦,建立三个政府,扩大桑给巴尔岛自主权,允许桑给巴尔岛直接同外国接触,争取外援。
1992年12月1日,为从伊斯兰发展银行获得优惠贷款,桑给巴尔岛政府私自加入伊斯兰会议组织(Organization of the Islamic conference,OIC),遭到联合政府的坚决反对,遂于1993年被迫退出。
坦桑尼亚实行多党制以来,一些反对党如全国建设与改革大会、多党民主联盟和公民联合阵线等不断提出要重新讨论坦、桑联合问题,甚至有些桑给巴尔岛人还公开提出解散联盟,实现“独立”。1995年1月,公民联合阵线等6个反对党领导人开会,再次提出了制定新宪法和建立坦噶尼喀政府的要求。1996年以后,桑给巴尔岛反对派加紧反对联合的行动。对此,桑给巴尔岛政府在联合政府的支持下,采取强硬措施压制反对派的分裂活动,维护了联合体制。2000年10月卡鲁姆当选总统后,多次表示维护联合的立场,进一步打压了桑给巴尔岛的分裂势力。2001年以来,联合政府为巩固统一局面,维护联合政体,努力争取温和力量,打击桑给巴尔岛分裂势力,并在预算资金分配和其他事关桑给巴尔岛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给予照顾。在这种情况下,桑给巴尔岛反对派,包括公民联合阵线,不再公开反对联合,但仍坚持要求中央政府给予桑给巴尔岛更大的自治权力。[1]
从坦、桑联合50多年来时隐时现的矛盾看,主要有两方面的问题尚待审慎处理和解决。
第一,关于权利与义务问题。桑给巴尔岛革命党内部部分官员和公民联合阵线(包括大陆的一些人)认为,桑给巴尔岛与大陆联合后仍是独立国家,应拥有与其地位相称的部分主权;坦、桑联合是双方平等合并,目前联合体制中联合政府地位高于桑给巴尔岛政府不合理,应建立三个政府联合体制,使坦、桑都享有独立国家的地位。
第二,关于经济利益分配问题。桑给巴尔岛认为其与大陆地位平等,联合政府每年将外国援助的4%分配给桑给巴尔岛政府“严重不公”,但联合政府则认为每年已在财政上给予桑给巴尔岛大量补贴;桑给巴尔岛拥有潜在的油气资源,桑给巴尔岛领导人多次要求将油气资源从联合事务中分离出来,桑给巴尔岛代表院会议还通过了自主开发油气资源的决议,但联合政府则称联合事务变动涉及修宪,须经国民议会2/3以上多数通过;桑给巴尔岛出口到大陆的商品被征收双重关税问题;等等。
桑给巴尔岛第二副总统伊迪2011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桑给巴尔岛已将其利益诉求诉诸文字,并正在为制定一部坦桑尼亚新宪法而努力。伊迪还说,目前两个政府之间有待解决的具体问题包括:(1)桑给巴尔岛油气资源权益分配问题;(2)桑给巴尔岛在东非共同体(EAC)中的地位问题;(3)桑给巴尔岛拖欠坦桑尼亚电力供应有限公司(TANESCO)债务的问题;(4)桑给巴尔岛对外关系问题,特别是允许桑给巴尔岛申请外国贷款问题;(5)桑给巴尔岛在坦桑尼亚中央银行(BOT)中的利益问题;等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