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学(第5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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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环境美学思想

陈望衡[1]

摘要:老子思想的核心是“自然”,老子作为中国环境观的创始人,其环境美学思想主要有以下四个要点:一是环境观方面,阐释了以“道法自然”为哲学基础的客体自然环境;二是主张人应效法天地,追求自然而然的存在,以便统一于天地;三是生活观方面,倡导“见素抱朴”的生活方式;四是对于人类理想生活环境的构想,描绘出以“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为生活方式、以和谐为特点的理想国。

关键词:老子 环境美学思想 自然 朴素 和谐

Abstract:The core thought of Lao Tzu is “Nature”. As the creator of the Chinese environmental view, there are four main points following in his environmental aesthetic thought: Firstly, in the view of environment, he described the natural environment based on the philosophy of “The way from what is beneath abstraction”. Secondly,he advocates that man should imitate heaven and earth and pursue natural existence in order to unify them. Thirdly, in the aspect of life view, he advocates the life style of “Manifest plainness and embrace simplicity”. Finally, as for the ideal living environment of human beings, he described an ideal country characterized by a harmonious life style and harmony, which is characterized by “making people feel think their food delicious; their clothes beautiful, their dwellings places of rest; and their common ways sources of enjoyment” for the common people.

Key words: Lao Tzu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Thought Nature Simple Harmony

老子(前571~前471),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关于他的生平,《史记》有简略的记载:“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藏室之史也。”他与孔子处于同一时代,孔子曾适周问礼于老子。归来对弟子说:“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矰。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孔子如此赞许老子,由此可见,老子在中国思想史上的崇高地位。

老子的著作为《老子》,据《史记》载,老子归隐,过函谷关时,关令尹喜强留下老子,为之著书,老子“言道德五千言” 故是书又名《道德经》。20世纪80年代,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在世界文化名著中,被译成外国文字出版发行量最大的是《圣经》,其次就是《道德经》。

老子是中国道家学派的主要创始人,道家与儒家并为中国古代最重要的两大思想学派,两种思想学派相生、相对、相补、相用,共同建构起中华精神体系大厦。佛教自东汉传入中国,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儒道互补共主华夏的格局,虽然学界多将佛教列为与儒道并排的一大思想学派,其实,源自印度的纯佛教在中国地位较低,在中国拥有较高地位的佛教是中国化的佛教,而所谓的中国化就是接纳儒家与道家思想,民间佛教多是用佛教来宣传儒家仁义与道家的通脱。

老子的思想核心是“自然”。自然具有两义,或为本然,说的是事物的本来性质;或为自然界,说的是与人(包括人工制品)相对的物质世界。老子主“自然”的思想,使他成为中国环境观的创始人。中华民族的环境观包括环境审美观,其有别于其他民族的特殊性正在于此。

一 “道法自然”

“自然”,是《老子》的中心概念的地方。自然,在《老子》中,主要意思是自然而然。自然而然是一种状态,因此,它是可感的,是事物的现象。这现象是事物性质的真实体现,因此,通过这可感的现象可以认识到事物的不可感的性质。这不可感的性质,能认识,靠的是理性。因此,自然,既是状态,又是性质。作为状态,可以称之为自然界,作为性质,可以称之为自然性,《老子》的自然概念从根本上奠定了中国古代环境美学的哲学基础。

在《老子》一书中,谈到“自然”的文字有四处,不妨引出,从中分析出影响环境美学的因素:

(一)“我自然”

第十七章: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这是《老子》一书中最早出现“自然”概念的地方。全段的意思是:“最好的时代,人们不知有统治者的存在;其次的时代,人们亲近他、赞誉他;再其次的时代,人们畏惧他;更其次的时代,人们轻侮他。如果统治者的诚信不足,则自然不值得人们的信任。最好的统治者,应该是悠然的、极少发布指令的。倘若事情成功了,百姓都说,我们本来就是这样的。”

这段话说的是百姓与统治者的关系,从环境意义论之,论的是社会环境。什么样的社会环境是美好的社会环境,《老子》认为,有四种社会环境。第一种,百姓不知道有统治者存在;第二种,知道有统治者的存在,亲近他、赞美他;第三种,知道有统治者的存在,畏惧他;第四种,知道有统治者的存在,不是害怕他,而是轻侮他。四种与统治者的关系反映出四种不同的社会环境。第一种是最好的,有统治者,百姓却不知有统治者,意味着统治者与百姓实质没有区别,统治者与百姓的关系是最和谐的。第二种是次好的,百姓已经知道统治者与自己不一样了,知道要分彼此。不管是出于何种用心,亲近统治者,赞美统治者,在百姓心里,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统治者的青睐。也许这种方式能够见效,所以,这种社会环境虽然不是最好的,也还是次好的。第三种,就谈不上好了,由于统治者对百姓的残酷压迫,百姓畏惧统治者。畏惧只会加大统治者与百姓的距离,只会造成社会的动荡。第四种,明显地不好。由于统治者压迫已经超出百姓的忍受能力,百姓对于统治者就不只是畏惧而是轻侮乃至仇恨了。百姓对于统治者的仇恨,意味人民起来反抗了,社会环境进一步处于动荡之中。

比较四种社会环境,不难看出,《老子》所持的标准是和谐。和谐是可以分层次的,它大体上可以分为无界和谐与有界和谐。像第一种环境,百姓不知统治者的存在,属于无界和谐,这种和谐层次最高。第二种环境,应该也称得上和谐,却是有界和谐。第三种、第四种均不是和谐而是冲突了。

和谐的环境,当其体现在人们的生活之中时,是什么样子?《老子》举了一个例子:统治者悠闲得很,极少向百姓发指令,而百姓竟然也将事办成了。询及百姓为何将事办成了,是听了上头的指令吗?百姓都说“我自然”。“我自然”意味不是按上头的指令办,而是凭我自身的智慧、我的本意办。这凭自身的智慧、自己的本意办事,就是自由。原来,自然的和谐带给人们最大的幸福不是别的,是自由。

(二)“希言自然”

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希言”,少说话,其实就是不说话。《老子·第四十一章》中有“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希声”就是无声,与“无形”互训。这个世界上,唯有人能言,因而“言”是人为的体现。虽然《老子》不一概地反对人为,但对人为是警惕的。《老子·第五章》说“多言数穷”,意思是话说多了,事情反而办不好了。《老子》主“无为”。“无为”与“有为”相对。无为循自然而为,自然为自然而然,事物本质驱动,如水之向下流,此种为不叫为。有为是反自然而为,此种为,只能发生在人身上。人的为与“言”相联系,“言”不仅指说话,也指思考,这其中就有许多违背自然的想法。按《老子》的逻辑,说得太多,也就是想得太多,而想得太多,就违背自然的地方越多,所以“多言数穷”。

强调“希言自然”,就是强调自然是与人为相对立的,自然具有客观性。

然而,人就不能做到与自然一致吗?能。《老子》用“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说明天地万物皆在变,人也在变。那么人要怎样变,才能做到合乎自然呢?《老子》提出“同”的哲学:“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从正面来说,就是得道、得德;从反面来说,就是失道、失德。这里,《老子》强调这种得失是乐得乐失,这就富有审美意味了。从环境与人的关系维度来理解《老子》这一思想,它是在在强调人与自然合一,人与自然合一,就会得道,得德,而且这种得充满快乐——得的过程是快乐的,得的结果不仅是有益的,而且也是快乐的。

此章结尾,有“信不足焉,有不信焉”,强调信的绝对性。在此章,强调同于道,则于德要彻底,不彻底,就是不信。

(三)“道法自然”

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在所有论道的言论中,这段话是最为重要的了。它首先解释什么是“道”。从功能上来说,它是天地之母,先于天地而生。从构成来看,为“混成”,具有多元性与整一性。从存在来看,具有无限性,时间上无限,空间上无限;具有运动性,运动具有循环性。《老子》没有说明它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从描述来看,更像是物质的,是物质的,它能不能被看到、被听到、被感觉到。这段文字没有说,在第十四章,它说道“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抟之不得,名曰微”。应该说,这道是不能感觉的,不能感觉,又如何得知它的存在?《老子》在十六章提出“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这种方式有两个要点:一是心境准备,心中不存任何杂念,也不为任何杂念所动,是为虚极,静笃;二是观复,观万物的运动,不能只观事物的现象,还要观复——事物运动的规律。显然,这种观是理性的观了。通过长时间的观复,就可以得道了。

这样,世界上就有四个重要因素了,这就是道、天、地、人。它们是什么关系呢?《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是效法,是遵循。四法中,最重要的是“道法自然”。前面说道“先天地生”,“为天地母”,应该说,道就是终极的存在了,但是,它又说“道法自然”,显然,道不是终极的存在,终极的存在是自然。自然,是什么?像道一样的是物的存在,“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吗?不是,自然,不是物,它是一种状态,一种性质。作为状态,是合乎性的存在;作为性质,它为事或物的本性。“道法自然”意思是去法某物,如人之法地,地之法天,天之法道,是法一种存在方式——合乎事物本性的存在方式。凡事凡物能以合乎它本性的方式存在着,它就是合道的。“道法自然”就是说道的作为,而是对道的最为彻底的解释。

《老子》说的“四法”,从人开始的。事实上,所有的法,均为人之法。地怎么法天,还是人去法;天怎么法道,也还是人去法;同样,道之法自然,也是人去法。《老子》此章的落脚点,其实不是道法自然,而是人法自然。人法自然,首要的是释放本性,实现本性,与周围环境实现无界的和谐统一。这当然具有很大的理想性,甚至空想性,人与环境总存在一定的矛盾,但实现人与环境(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的统一,总是人类不懈的追求。

(四)“莫之命而常自然”

第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这段话的要点有三:一是道与德的关系。《老子》认为是体与用的关系,道为体,德为用。道是事物成就的内在根据,德是事物成就的外在实现。二是道德与生命的关系。道也好,德也好,都是生命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因素与动力,只不过,道更多的是生命存在的内在根据,具体来说,就是道生之,而德是生命发展动力。三是道德与自然的关系。在这里,它提出一个重要命题:“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也好,德也好,都是命,何谓命?本性。就是说,道与德之所以尊贵,是因为它提出宇宙万物运行的一个基本法则,就是一切事物都是按照自己的本性而存在,而生存,而发展的。事物的本性一方面决定于自身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与它的关系。像人,要生存,因此不能不吃食某些动物与某些植物,但是,这种吃食必须限制在生态平衡圈子里,超过这个圈子,人就会受到来自自然界的惩罚。因此,《老子》说的道、德、命、自然等概念均涉及宇宙万物运行基本法则——生态平衡。《老子》既从最为宏观的维度——“道”的维度来谈自然界的规律性,又从最微观的维度——“命”的维度来谈自然界的规律性。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它说“道之尊、德之贵”是“常自然”。为什么要用“常”字,难道道与德只是常自然而不是都自然吗?也许《老子》认为,道与德的“法自然”只能永远是进行时,因为宇宙的一切都在变化,没有静止,因此,也就没有终点。

二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老子》中,“天地”概念类似于今天说的自然环境,它是物质的,但天地的根本性质为自然,与天地相对的是人,天地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是自然而然地存在,人呢?人,从本质上来说,不是自然而然地存在,正是因为这样,人与天地是对立的,但是,人也可以追求自然而然的存在,当人实现其自然而然的存在时,人就统一于天地。《老子》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最终法的是自然,天地是自然即自然而然的榜样。

对于天地的自然状况,《老子》用了一系列的否定句式来描述。其中重要的有以下几个部分。

(一)“天地不仁”

《老子·第五章》云: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若守中。

“刍狗”是指用草扎成的狗,专用于祭祀之中,祭祀完毕,就把它扔掉或烧掉了。《老子》说天地是没有仁慈的,它对待万物的态度,就像人对待刍狗一样。以此为例,它说到圣人对于百姓的态度,也应该是没有仁慈的,将百姓当成刍狗,任其自生自灭。

这里用的概念是“不仁”,仁为爱,不仁即不爱,这里的不爱,是不管,任其自生自长。用于说天地,无疑是深刻的。天地即自然界,它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生活在天地间的动植物是非常多的,天地对于它们一视同仁,无任何偏私。同样的春夏秋冬运转,对于不同的生命具有不同的意义,严冬,对于诸多的花草来说是浩劫,然而梅花却正是在这个时候开放。《老子》说天地不仁,显然是对人来说的,人总是认为天地是有情感的,企图通过祭祀等手段笼络神,讨好神。《老子》的“天地不仁”,对于人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至少有三个问题让人冷静。一是人是不是天地之骄子?回答是否定的。二是人与其他生灵是不是同享天地之恩,没有任何特权?回答是肯定的。三是人是不是需要检讨自己对于自然过分掠夺包括对于地球上其他生灵的过分摧残?回答是肯定的。如果这种分析能够成立,“天地不仁”实际上提出一个重要的思想:生态公平。

《老子》试图将“天地不仁”论用于社会,提出“圣人不仁”,“圣人不仁”,似乎是讲圣人不要爱百姓,其实不是。爱固然是好东西,但爱得不当,是种灾难。与其不当地爱,还不如不爱。《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这里的“不仁”思想是一致的。这种思想的实质是自由。自由,不要说比那种不当的爱重要,应该说比所有的爱都可贵。自由是一个重要的哲学问题,《老子》的不仁论,并不涉及自由的方方面面,实际上它只说了一种自由,即解放本性的自由,本性即自然,即道。各物均有自己的本性,因此各物均有自己的自然,均有自己的道。由于世界上各物均是相联系的,因此各物的自由相互交集,相互作用,构成一张网,这网中各物的自由共同构成生态的自由。

《老子》在这章说天地像一只大风箱,“虚而不屈,动而愈出”。这话深刻地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它是运动的,无限的,有律的。

人在这个世界中,要妥善处理好与他物的关系,怎么处理?《老子》反对多言,多言即算计,而提出“守中”的主张。“中”通“冲”,“守中”即“守冲”,即持守虚静和谐之道,也就是自然之道,自然而然地存在着,生活着,发展着;用今天的概念来说,就是生态地生存着,发展着。

虽然天道不仁,但如果能体会其中的妙处,守中地生活着,定然会从天地获得更多的好处。《老子·七十九章》云:“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无亲”即“不仁”,但善人即“守中”的人,它从天地中获利。

(二)“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天地不仁”是说天地不偏私,并不是说它没有作为。天地有它自己的作为,这作为体现它在追求一种平衡。《老子·七十七章》说: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此章的意思是说,道的功能就像张弓。弦位高了,就下一点;弦位低了,就高一点;有余者就损一点,不足者就补一点;这就是平衡。

天地存在各种平衡,有物理的平衡,化学的平衡,气候的平衡,生命的平衡,生态的平衡……各种平衡,其效果是维系平衡,维系平衡的实质是实现天地的有序运转。有序运转,就是和谐,和谐就是美。

天地平衡的前提是失衡,宇宙为什么会失衡?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是宇宙中各种事物发展不可能是平衡的。这种局部的不平衡有可能影响到整体的不平衡。不平衡的发生发展导致一种相反的力——平衡力的产生,宇宙的平衡力不断地调整宇宙中各物的力量关系,以实现它们的平衡。新的平衡不是旧平衡的重复,新平衡出现的同时不平衡又发生了,于是平衡几乎未有停顿地发挥着作用。这就是宇宙的运动情况。从哲学维度来看宇宙中的失衡与平衡的关系,失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不断地失衡,不断地平衡,这是天地活力所在。

天地的失衡与平衡相互作用相互交替,不是人为的,是天地自身的运动,失衡力与平衡力均来自宇宙自身,是天地的自运动[2]

从环境美学维度来看天地的失衡与平衡活动,首先认识到天地的失衡与平衡活动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人应该配合这种活动,从总体来看,天地的失衡是不利于人的生存的,平衡则利于人的生存。平衡即为和谐,和谐是美。虽然和谐才有利于人的生存与发展,但没有失衡就无所谓平衡,没有经历过冲突,也就没有和谐,所以,实现和谐过程中的冲突也具有美学的意义。通常我们将这种冲突的美称为崇高。冲突是和谐之母,同样,崇高是优美之母。就环境来说,生态环境最为重要,它是人类得以生存与发展的前提。生态环境中,生态的失衡现象是常见的,但是生态平衡的趋势更是不可抗拒的。造成生态失衡的原因长期以来一直是自然本身,但自工业社会以来,人类对环境的破坏以及对自然界过分掠夺,也是原因之一。为了人类自身的利益,人必须处理好自己与生态环境的关系,让地球上的生态平衡得以有序地维系。

(三)“无为而无不为”

《老子》认为,天地的运动是循道的运动,循道的运动有一个基本性质:损。《老子·第四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何谓损,这涉及何谓益。益是增加,损就是减少。按《老子》的观点,这天地是不多也不少的,因此无须益当然也无须损。之所以提出损益来,是因为天地间出现具有高度智慧的人,人具有贪婪之心,绝不可能主动地损,只会主动地益。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老子》提出损来,损到什么地步?无为。无为,在这里的意义,是无损无益,维系天地间各种力量的平衡包括生态平衡。

损道是对人而言的,对于天地来说,它的品德不仅是“不仁”“无亲”——无偏私的,而且也不是自私的。它的一切活动,于自己既无损也无益。

大道汜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3]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4]

——不居功,不为主,不自以为大。

看起来,似是柔弱,然而,“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5]

看起来,似是退让,然而“不争而善胜,不应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6]

看起来,似是疏漏,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失”。[7]

这是一曲响彻云霄的天地赞歌!

《老子》主张人效法天地,效法道,效法自然,像天地一样“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8]以柔胜刚,以退为进,“无为而无不为”[9]

《老子》的无为哲学主要是对统治者说的,希望统治者不扰民,不好战,不多事,不贪欲,不乐杀人。

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10]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11]

《老子》警告统治者,如果一味以强硬的手段对付百姓,只会引火烧身,自取灭亡。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者矣。[12]

《老子》其实也有它的主体性哲学,它的主体性就是“无为”,“无为”就是遵道,遵自然。这不仅是构建人与自然界和谐的必经之路,也是构建人类社会和谐的必经之路。

《老子》如此主体性哲学,对于当今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激励与启迪意义!

三 “见素抱朴”

环境与生活密切相关。如果说环境是生活的硬件,那么可以说,生活是环境的软件。环境的主题是生活。衡量环境的好坏,标准可以有若干,但根本的,是对生活能否认可,怎样认可。最为基本的认可是宜居,高一点,就是安居,最高应是乐居。《老子》不仅描绘了人类理想的生活环境,也描绘了人类理想的生活方式,两者相互认可,深入地反映了《老子》的环境观。老子所处的时代为东周,华夏族自史前蒙昧时代进入文明时代不过一千多年,他的环境观与生活观,一方面闪耀着史前大同(老子称之为“玄同”)社会中人们和谐生活的美丽虹影,另一方面又显示出当时社会人们相互残杀的冷峻。老子未必希望回到史前的社会,但是,史前社会的和谐确又是构成他理想社会的重要成分。上面,我们主要阐释了它所认可的客体世界——无亲的天道、不仁的天地,还有无为而无不为的自然界。接下来,我们主要阐释它认可的主体世界——人是如何生活的。

(一)“见素抱朴”

《老子·第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13]

在这一章中,《老子》提出它的生活原则: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三句话中,“见素抱朴”是总纲,“见素抱朴”中“抱朴”最重要;“朴”,原意是没有雕刻的木头,它比喻为道;“抱朴”,就是抱道,即将做人行事的基本原则——“道”立于心中。

关于“朴”,《老子·第二十八章》有深入的论述: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不割。

在这段文章中,括号中的文字有学者说为后人窜入之语,即使并非《老子》原文,但大意还是不离《老子》,姑且看作《老子》思想并加以分析。这段文章关键词是“朴”。文章说了三知三守:知雄守雌,知白守黑,知荣守辱。明知雄、白、荣三者是风光的事,却要守不风光的雌、黑、辱,为的是什么?为的是复归。三守带来三复归:婴儿、无极、朴。婴儿、无极、朴三者可以互训,据此,我们可以推出朴有婴儿性质、无极性质。婴儿为比喻,喻底是指蓬勃的生命力;无极,在这里,可能还不是道的代名词,而是指无限;具有蓬勃生命力和无限量级的朴,实质就是道。“朴散则为器”,相当于把“道”落实到“德”。不同的是,“德”,精神味仍然很浓,而“器”,则具较多的物质功用色彩。这说明,“朴”更多地联系日常生活。事实也是如此,“朴”这一概念更多用来描述生活的简约节俭。在《老子》看来,朴的生活方式切合道的本质。

“素”本义为没有染色的丝,没有染色,那就是本色。素与朴的意义是相通的,《老子》反对虚伪,反对装饰,反对美言,力主本色生存。朴与素,后来连缀成一个词用来表述一种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真实本色;二是简约节俭。这种方式与贫穷、寒酸完全没有关系,相反,它具有婴儿般的活力、单纯、美妙,给人无限的希望。

朴素,虽然主要由《老子》提出,但获得各个学派的赞许与认同,它成为中华民族生活传统,与之相反的奢侈、浪费,尽管它也一直存在着,并为某些统治阶级分子所炫耀,但从来没有得到过名正言顺的肯定,即使是帝王,其过分地奢华,也总是为人所诟病,其至尤者,均被指斥为亡国之君。到工业社会,奢华看似脱去了被斥责的魔咒,但其总是与正义格格不入。每个人均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却没有特权过分地耗费地球上有限的资源,地球上的资源是全人类的。《老子》倡导“见素抱朴”的生活方式,有利于保护环境,保护资源,对于正在进行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二)“少私寡欲”

生活的总原则是“见素抱朴”,这一原则的具体表现则是“少私寡欲”。与“少私寡欲”有着相互阐释且互相补充意义的概念有“慈俭”。《老子·第六十七章》云:

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慈,是爱,对人对物的爱,有了这份爱,就少私了。慈不是仁,仁,是对人的,对物谈不上仁,《老子》的慈则波及天地,是对天地万物的爱。这种爱中有生态的内涵。爱,自然首先体现在对生命的爱之中,但因为个体生存的需要,不能不伤及别物的生命,正如牛要活着,不能不吃草一样,而草是有生命的,按慈,就不应该伤及它。《老子》没有这样过细地探究它。但是,它说“少私寡欲”。私与欲,均没有被完全否掉,只是提出要有一定的限制,要少,在寡。少、寡到什么地步,《老子》没有明说,但通过阅读全篇,可以理解,它对于私与欲的限制,是以自然为底线的。自然即本性,人有它的自然,即有本性,人的本性就是人的生存与必要发展,凡是生存与必要发展所需要的人性都是本性,都是自然,是可以肯定也应该肯定的。基于此的欲,也同样是必须且应该肯定的。老子反对的只是超出自然的欲。《老子·第十二章》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不少人误以为老子反对欲,其实,他只是反对纵欲。“一色”(适当的色)是自然,合道;“五色”(过多的色)就是反自然,违道。与《老子》“少私寡欲”相呼应的概念是“俭”,除此之外,还有“节”“损”。俭、节、损,不是无限的,它们以自然为底线。过头了,伤及人的生存,同样是反自然,是违道。《老子》的慈俭观,实际上是在倡导一种生活方式——生态生存。生态生存以生态平衡为底线,生态平衡是动态的、变化的,没有固定的生活指标。当野猪的数目过少,不足以维系相应的生态平衡时,猪野便不能随便被捕杀;如果野猪足够的多,且伤及相应的生态平衡时,野猪为什么不能成为人们的美味佳肴呢?

值得说明的是,《老子》反对过分的人欲,对什么叫过分,它做出了深刻且明确的阐述,但是,它并没有制定具体的生活标准。具体的生活标准,是由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来决定的。在老子时代,穿丝织物,就算得上奢侈了,今天,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在无电的时代,用油点灯,在有些人家算是奢侈了,在用电极为普遍的今天,还有谁用油去点灯呢?

与“爱”处于同等地位,还有“俭”。“俭”,就是“啬”。《老子》没有对“俭”作更多的阐述,对“啬”是这样说的:

第五十九章: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根深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说“治人事天,莫若啬”,则“啬”的重要性便被提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了。为什么啬这样重要?《老子》说“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主要有两种解释,一是将其释为“复”,早复,就是早复返于道;二是将其释为“事”,“早服”即早事,即早做准备。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解释。《老子》看重早。人自成为人以后,贪欲膨胀,离道是很远了,要想复返到道,就不能不节制贪欲,节制贪欲,就是啬。《老子》 这种啬,对欲来说,是损;而对德来说,是积。如此,德越积越多,力量也越来越大,无所不克,就有国家了。德以及德之本——道是国之母,也可以说是国家之根本。是它,维系了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将“俭”“啬”提高到关系国家、社会长治久安高度的人,除了老子,没有第二个。

《老子》的“啬”论在今天有着重要的意义,尽管在今天,我们没有必要像老子时代那样过着粗衣粝食的生活,我们有足够的理由享受生活,但是,我们仍然不要浪费,仍然不要奢华,这不只是出于对劳动的珍惜,如古诗所云:“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还出于对地球资源的珍惜。须知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保住地球资源再生的能力,保住地球不可能再生的资源,这是人类至关重要的头等大事。这的确“根深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三)“以贱为本”“以下为基”

在人生态度上,《老子》提出“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崇“贱”崇“下”。这一观点集中体现在第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候王无以正,将恐蹶。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候王自称孤、寡、不穀。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故至誉无誉。是故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在《老子》看来,道是一。一有三义:整一,第一,始一。整一是全体,第一是最好,始一则为最贱,最下。然而,始一最为重要,正是从始一开始,才有位列最高的第一,以及囊括全部的整一。《老子》说“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老子》看重体现始一的“贱”和“下”。

《老子》认为重要的,一是胸怀,即能不能做到像江海一样宽阔。“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第六十章)。二是眼界,即能不能着眼于未来。“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第三十二章)三是意志,“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第七十八章),行为比识见更重要。四是本质,老子认为,外在的形象哪怕是难看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在,是本质,他说“圣人被褐怀玉”(第七十章)。

《老子》关于在生活中善处贱、处下的论述是深刻的。它有重要意义,是让人们考虑问题,着眼于未来,着眼于整体。

《老子》关于人们生活的三原则:“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以贱为本、以下为基”,其重大意义是让人们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天地、个人与社会、当下与未来的关系,目的是让天地更美好,让人类更美好。用它的话来说,就是天清、地宁、神灵、谷盈、物生和侯王为天下正。

四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关于人类理想的生活环境与人类理想的生活,《老子》也有一些很富有启发性的论述:

(一)“安平泰”

第三十五章: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乐与饵,过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

《老子》这一章,提出理想社会的三个标准:安、平、泰。

“安”,安全。对于生命来说,安全第一。人类社会存在诸多的不安全。不安全,既来自天灾,也来自人祸。不同的历史时期,影响人类安全的主要因素是不一样的。史前,人类安全主要来自大自然的危险因子,包括天灾、动植物的伤害。进入文明时代后,人类抗击自然伤害因素的力量增强了,社会上的伤害因素,如战争成为造成人类不安全的主要因素。《老子》时代,诸侯之间的战争已经趋向激烈,人民死伤无数,正是基于此,《老子》对于战争有愤激的批判:“兵者不祥之器。”(第三十一章)抗言“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第七十四章)。《老子》主张和平解决纷争,说:“善为士者不武,善为战者,不怒。”(第六十八章)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千多年,但是《老子》对于社会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包括对于战争的批判,仍然有着巨大的现实意义。

在影响安全的诸因素中,有一种因素来自生态。应该说自有人类以来,除局部地区、短暂时间外,地球上的生态平衡一直是比较好的,因此,在现存古籍中,谈及生态安全的是不多的。《老子》没有直接论及生态安全,但是它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常使人想到它的反面。人过多地干扰自然以致生态平衡的局部破坏,这应该是《老子》提出此理论的现实依据之一。《老子》提出的退让哲学、守柔守静哲学,固然具有策略上的考虑,如学者们所说的以退为进,但也基于对自然的保护,其“无为”理论中的“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弗居”,含有对自然的友好与尊重的意味。

“平”,公平。《老子》认为自然界有一个重要功能:“损不足以补有余。”这就是公平。《老子》说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第二章),反映了自然界趋平的规律。生态平衡是自然界趋平现象的一种体现,有自然生态平衡,也有社会生态平衡,《老子》基于人的贪婪与争强好胜的劣根性,提出“知其雄,而守其雌”的理论,具有维护社会生态平衡的意义。社会生态平衡,是理想社会的重要因素之一。

“太”,通“泰”。《周易》中有泰卦,说明当时社会已经对于泰有很好的认识了。从《周易》理论来看,泰卦具有诸多积极意义。一是交通。《泰卦·彖传》云“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交而通体现天地的有机整体性,它是天地得以维持、得以平衡、得以和谐的根本原因。人作为自然中的生命体之一,其生存与发展的根本保证:就个体来说,是身心诸多因素顺利交通;就群体来说,是各色人等的身体上、精神上、事业上的相互交通。二是志同。《泰卦·彖传》云“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志同则和,和则强,强则能力克困难,如《泰卦·象传》所说“拔茅征吉”。三是财成。《泰卦·象传》云:“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虽然,此句中的“财”可以训为“裁”,但它也有财富之意。《泰卦·九三爻辞》亦云:“于食有福。”这说明泰卦所说的吉祥,有发财的意思。四是中行。《泰卦·象传》云:“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包荒,即包容荒秽,意味团结一切人等。之所以能做到这样,是因为持守的是“中行”这样的道德规范。中行即中道,中道的中为公平、正确、恰当、适宜、友爱。光大这样的道,社会就会变得美好。中道与自然之道是相通的,《老子》倡导的自然之道,就是中道。虽然《老子》未必吸取了泰卦的智慧,但《老子》的“太”应该包含了泰卦的积极意义,它将这一切积极意义归于自然。

安、平、太,是相通的,但内容有侧重之不同,也有层次高下之不同。安是基础,侧重个体生命之生存;平,侧重社会法则之合理;太,兼顾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侧重和谐,包括身心的和谐,生态的和谐,个体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以天下观天下”

第五十四章: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

这一章讲的是修身与修天下的关系,它涉及主体建设与环境建设的关系。《老子》提出“善建者”概念,何谓善建者?在它看来,为“不拔”。“不拔”,拔不出,拔不掉,或者压根就不想拔或不能拔。拔什么?根。根,在这里,指的是道,道为自然。也就是说,善建者牢牢地立定自己的自然之根。善抱者与善建者是同一个意思。只是一个立意在扎根,一个立意在抱心。根为自然,心也为自然。以自然为本的理念可以修身、修乡、修邦、修天下。其“德”(训为“得”)都非常好,分别为“乃真”“乃余”“乃长”“乃丰”“乃普”。由此,《老子》提出“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这一命题,有四个重要节点。

第一,“观”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概念,它不是指观看,而是指一种特殊的生存方式。用“观”表述生存方式,说明此种生存方式具有类似赏心悦目的意味。“观”是审美的,又不只是审美的。观身、观家、观乡、观邦、观天下,是指身、家、乡、邦、天下的生存方式。《老子》强调以自然为本的生存方式,所以,观身、观家、观乡、观邦、观天下均建立在自然为本的基础上。用观,而不用建、修,是说明这种建、修具有审美的意味,它是让人赏心悦目的,是让人愉快的。

第二,观为返观。“以身观身”即以自己的身为对象而观,这是返观。观家、观乡、观邦、观天下均为返观。返观,是一种体验,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所以,返观是最真实的,也是最恰当的。

第三,返观相异又相通。天地万事万物,各有自身的属性,它们的返观均有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各种返观是相异的。但是天地万物又是相通的。因此,各种返观又是相通的。因相异,构成大千世界;因相通,又构成整一世界。

第四,老子说“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每个人都只能从他自身的体验出发,去推想别的对象,天下情况如何,也是推想出来的。

理想的世界如何建立,老子在这里实际上提出一条途径,那就是各自从自身做起,从返观自身到推想他物他人,当身、家、乡、邦、天下都以合道的方式而生存的时候,美好的世界就建立起来了。

(三)“小国寡民”

对于理想社会,老子想象出一个小国家:

第八十章: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这个理想国,既富有诗意,又富有哲理,但有四点让人疑惑:第一,为什么有先进的工具不用,这说明什么?不用先进工具,说明这里的生活资源伸手可得,环境非常好。既如此,又何必做“什伯之器”呢?显然,制作“什伯之器”当别有原因。也许,理想国是担心有朝一日,资源不够丰富了,环境恶劣了,需要“什伯之器”,这“什伯之器”是备用的。如果是这样,说明老子内心深处是有一份隐忧的。第二,有优良的甲兵,但用不上,同样的问题,制作它做什么呢?同样的猜测,是备用。谁能料到哪一天会有人将战火烧到家门口呢?按照老子的“民不畏死”的观点,“小国寡民”并不胆小,他们有铮铮铁骨,时刻准备迎击外敌的侵入。第三,为什么将理想国设置在没有文字的史前,难道文字有损于人类理想的实现?老子对于文字是有担心的,在书中,他多次批过“多言”,而主“不言之教”。原因是在他看来,有文字,就多言;多言,就意味着有深入的思考,有机心。机心促使人们私欲膨胀,这样就会产生争夺,必然导致人类的残杀,也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破坏。因为人类已经无爱心了,所以就会有仁义之教出现,但仁义之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类相争的问题。解决人类的问题,根本的是让人类回归自然,本色生存,无所谓爱与不爱。如此说来,老子将理想国设置在没有文字的史前,可谓用心良苦。第四,为什么让理想国的人们“至老死不相往来”?原来,老子将人类的交往分成两类:第一类是本色生存即自然生存的交往,如家庭中人员的交往,有血缘关系的部落交往,有婚姻关系的部落交往,这些均属于本色生存;第二类交往,是与非血缘关系和非婚姻关系部族的交往,老子认为,这种交往是没有太大必要的,也许老子并不排除这种交往可能具有的正面意义,如团结合作、互通有无,但他更担忧这种交往可能带来的负面意义,如争夺、抢掠、战争。

老子的理想国,突出的优点是和谐,但这种和谐是自然性的和谐,而不是社会性的和谐。老子认可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自然性的关系,这种关系,尽管也有某种冲突、争吵,但它是本真的、本色的,因而,都值得肯定,都可以说是和谐。

自有人脱离动物成为人以来,人就与自然分离,主客对立就产生了,这才有环境这一概念的产生。也就是从这一时刻起,人思索着如何返回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统一。关于这一问题的种种回答,建构起哲学的大千世界。

人类的实践与哲学既同步又不同步,事实是,在实践上人们做得更多的是从自然索取,而不是向自然回归。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自然奥秘的认识越来越多,与人相关,人类改造自然的规模也越来越大。自然界本有的生态平衡逐渐被打破,自然与人的关系趋向恶化。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日趋频繁,生态危机已经出现。在这种背景下,思考老子所描绘的理想国的深层含义,探索老子的忧虑与苦心,也许于当代生明建设不无重要意义。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老子描绘的理想国,虽然摒弃文明:不用先进的生产工具,不用优良的甲兵,不用文字。然而,生活在这个小国中的人民不仅不贫困,而且很富裕;不仅不忧伤,而且很快乐。老子用诗一般的文字,写道:“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这四句话耐人寻味。

“甘其食,美其服”说的是生活。只说“食”与“衣”,其实不只是食与衣,说的是全部的生活。生活,首要的是活着,这是生存基础,然后才说得上活着的质量。在这里,老子超越了活着这一生存基础,直接说生活质量。生活的质量,用了一个“甘”字,一个“美”字。“甘”,在这里实际上也是美。读过《老子》的人都知道,在《老子》一书中,“美”基本上是遭到批判的,如“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第八十一章)“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第六十二章)。然而在理想国,“美”得到老子的充分肯定。这说明老子其实并不否定美,它否定的只是与自然相对立的美,与自然相一致的美,他不仅不否定,还高度赞扬。另外,众所周知,老子是主张俭朴生活的,但是,他的理想国中的人民,过的是美食美服的生活,这显然不俭朴。它让我们思考老子提倡的俭朴真的是简陋吗?不是!俭朴与简陋完全无关, 老子说的俭朴是“自然”(“道”)的代名词,希望人们自然生存。自然生存,不仅不意味着生活简陋,反过来,自然生存还会让人们生活过得高质量、高品位。高质量、高品位的标志就是“甘其食,美其服”,概言之,就是美。

“安其居”,同样指生活,突出“安居”的意义。居,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人类本是直接生活在自然界的如猴子一样。筑屋居住下来,是人类走出动物的重要标志。人类最初的居,是无定所的,这是游牧生活所决定的;其后,定居,这是农业生活所必需的。居,让人类有了家的感觉,有了家,才谈得上建立稳定的邦、国。居,涉及诸多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安全,无安全,就无生存之可能,更无发展之可能。中华民族环境意识的觉醒就从“安居”问题的提出开始。先秦诸多典籍,如《周易》《论语》《礼记》谈“安居”,不是偶然的,这说明距今四千年左右,中华民族自史前进入文明时代时,环境意识建构就开始了。

“乐其俗”。“俗”,民俗,一般指族群的生活方式,较之食、服、居,俗更宏观了。在某种意义上,俗与社会为同一层次的概念,也许可以说,社会为俗的硬件,俗为社会的软件。荀子就很看重俗,他在《乐论》中论及乐的作用时说:“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14]将俗对于人民的意义,称为“乐”,显然,俗更具文化性,食、服、居主要为物质性的生存,俗则主要为精神性的生存。

值得一说的是,俗是族群共同认可的生活方式,不仅有个体的生活形式,也有群体的生活形式。《老子》的“民至死不相往来”与俗是否存有矛盾?也许不应有。因为在同一俗中生活的人,应是同一族群,同一族群是可以往来而且必须往来的。

从“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来看老子的理想国,有三个特点。第一,具文化性。这种生活已经超越自然性生存,而升华到文化性生存了。第二,重精神性。文化有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从老子将俗置于更高的地位来看,他应是更重精神文化的。第三,重审美性。在精神文化中,审美只是其中一维。老子论述理想国的四项生活时,三处用到了美学概念:甘、美、乐。这是在说审美在老子的理想生活中占据主导的地位。

老子的理想国成为中华民族理想社会范式,甚至可以说成为一种传统。后代有不少学者深绎老子的理想国,其中最有名也最有影响的莫过于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了。此后,桃花源遂成为老子“小国寡民”的冠名,成为中华民族理想环境的一面鲜亮的旗帜。


[1]陈望衡,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此文系国家社科重大项目“中国古代环境美学史研究”(编号13&ZD072)中期成果之一。

[2]这类言论很多,如第三十一章云:“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第三十三章云:“知人智,自知者明。”第三十七章云:“万物将自化”,“天下将自正”。第五十七章云:“民自化”,“民自正”,“民自富”。

[3]《老子·第三十四章》,陈鼓应著《老子注释及评介》,中华书局,1984。

[4]《老子·第五十一章》。

[5]《老子·第四十三章》。

[6]《老子·第七十三章》。

[7]《老子·第七十三章》。

[8]《老子·第六十三章》。

[9]《老子·第三十七章》。

[10]《老子·第五十七章》。

[11]《老子·第三十一章》。

[12]《老子·第七十四章》。

[13]“绝学无忧”中的“学”是指崇尚聪明机巧的学问。《老子》反对这种学问,是因为这种学问让人去谋私利,求私欲,脱离人的自然本性。“绝学无忧”与“绝圣弃智”意义大致相通;“绝仁弃义”,反对虚伪的仁义之学,提倡出自自然本性的孝道与慈爱。“绝巧弃利”中的“巧”与拙相对,是反自然的,“利”是超出人性所必需的利。第六十五章中,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民”,并非真正的愚民,而是让民脱离超出本性的机巧以回归自然。

[14] 《荀子·乐论》,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拱整理《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