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以辩理 悟以证心:汪瑗及其《楚辞集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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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楚辞集解》的撰写动机

明嘉靖学者汪瑗所撰写的《楚辞集解》一书,是明代较重要的《楚辞》注本之一。董洪利先生曾评价其为“明代《楚辞》注本中质量较高、较有特色的一部著作”[68]。《楚辞集解》能不囿成见、冲决旧说,提出不少真知灼见,其独有的学术价值及学术影响,将楚辞研究推向了新的台阶。然逮至有清,《四库全书总目》却给予其“臆测之见”“疑所不当疑,信所不当信”[69]之评价,攻其一端,不及其余,致使其流传及研究滞后,金开诚与葛兆光先生曾撰写专文予以澄清。然据笔者所知,迄今为止,相对于汪瑗《楚辞集解》的学术价值及其学术影响而言,专门考察和评价该书特色的专文甚少,故略陈刍荛之见,以期就正于方家。

一 不满前注

古人往往因不满于前注,而重新给《楚辞》作注,王逸的《楚辞章句》即因此而产生,其云:“班固、贾逵复以所见改易前疑,各作《离骚经章句》。其余十五卷(一作篇),阙而不说。又以壮为状(一作扶),义多乖异,事不要括(一作撮)。今臣复以所识所知……作十六卷章句。”[70]王逸因不满班固、贾逵之注而重新作《楚辞章句》,朱熹亦是,他于《楚辞集注》云:“顾王书之所取舍,与其题号离合之间,多可议者,而洪皆不能有所是正……予于是益有感焉。疾病呻吟之暇,聊据旧编,粗加隐括,定为《集注》八卷。”[71]朱熹认为《楚辞》存在许多可议之处而洪兴祖未能因地制宜地进行补正,导致大义不明,使得屈原之情不得为后世所心领神会,于是朱熹作《楚辞集注》。

而汪瑗作《楚辞集解》亦因对前注有不满之处,云:“然其间文字多有异同,虽三家于本章之下略载其说,彼此各有所遗漏,不能备详。故予于《集解》之内,颇择其文从字顺意义明畅者而从之,余皆删去。”[72]汪瑗所谓的“三家”指的是王逸、洪兴祖及朱熹所作之注,足见汪瑗对三家之注皆有不满之处,如在《蒙引》中注释“人心”一词时,汪瑗云:“王逸曰‘不察万人善恶’,五臣曰‘不察众人悲苦’,俱非文意。”[73]通过诸如此类注解,汪瑗指出了王逸《楚辞章句》以及洪兴祖《楚辞补注》存在的问题。但汪瑗撰写《楚辞集解》的主要原因还是针对朱熹《楚辞集注》之不足,因为明朝所传承的《楚辞》注本主要是朱熹的《楚辞集注》,这自然是与统治者的大力提倡分不开的。在明太祖、明成祖等统治者的大力倡导下,朱熹的地位可谓如日中天,而朱熹的《楚辞集注》则被奉为圭臬,其地位不容动摇,于是《楚辞集注》不断被重新刊刻,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显示,中国大陆现存的明刻朱注版本就有24种之多。[74]在这种学术背景下,汪瑗虽然对王逸及洪兴祖之注的个别问题有所訾议,但他更多地表现了对朱熹《楚辞集注》的不满,对其指责也更为集中,云:

瑗尝取王洪朱子之书而并阅之矣,朱子之书不过聊遽王洪之书而粗加隐括之耳,其离合之间,文义之出,虽为分章辨证,而所谓题号之所拟,指意之所归,亦未尝有所发明,而二家之犹有可颇采者,又皆弃之不取,不知其何故也。尝考朱子《年谱》,此书之成,年已六十二矣。其著书之功,当益精密,而反疏略之甚,岂终以为辞赋之流而不加之意耶?[75]

上文中,汪瑗主要提出对《楚辞集注》的四处不满。其一,指责《楚辞集注》“不过聊遽王洪之书而粗加隐括”,汪瑗的这种说法正是针对《楚辞集注》序中朱熹自己所言“聊据旧编,粗加隐括”而提出。诚然,朱熹确实有粗加隐括之处,如注释《离骚》中“吾令帝阍开关兮,倚阊阖而望予”一句时,王逸曰:“阊阖,天门也。言己求贤不得,疾谗恶佞,将上诉天帝,使阍人开关,又倚天门望而距我,使我不得入也。”[76]而朱熹注释曰:“令帝阍开门,将入见帝,而阍不肯开,反倚其门望而拒我,使不得入。”[77]此处,朱熹之注即为据王逸之注而略作修改之例。但朱熹于《序》中言及“聊据旧编,粗加隐括”当为表示谦虚之意而已,正如汪瑗在《序》中亦通过“又岂敢与王、朱等注衡哉”[78]一句来表明自己的谦逊的态度而已。所以,汪瑗对朱熹《楚辞集注》评价为“不过聊遽王洪之书而粗加隐括”的说法还是有些武断的,汪瑗自己在《楚辞集解》中就采纳了朱熹的一些字词训诂及观点,如:“朱子曰:‘云霓,盖以为旌旗也。’是矣。”[79]又如“朱子《辩证》曰:‘此篇所言陈词于舜……王、洪二注类皆曲为之说,反害文义。至于悬圃、阆风、扶桑、若木之类,不足考信……’。瑗按:朱子之辨甚得本旨,足以破二家之曲说”[80]。由此二例即可看出《楚辞集注》并非只是对二家“粗加隐括”。其二,指责朱熹并未竭尽全力去撰写《楚辞集注》。朱熹撰写《楚辞集注》时年已六十二,汪瑗认为以朱熹的年龄与修为,“其著书之功,当益精密,而反疏略之甚”,所以他认为朱熹并未竭尽全力去注解《楚辞》。于此,汪瑗举例论述曰:“朱子注曰:‘沫,昏暗也。’直至后《招魂》曰沫与昧同,不注于前而注于后,亦非是。盖朱子注《楚辞》之时已六十二岁,岂亦因年老而又以《楚辞》非圣经之比,故忽略之与?”[81]《离骚》与《招魂》中均有“沫”一字,而《离骚》又在《招魂》之前,所以汪瑗认为“沫与昧通”这一注释当出现于《离骚》的注释之中,而朱熹却将其放在《招魂》一篇之中。汪瑗猜测《楚辞集注》之所以会出现这一失误主要源自两方面原因:从客观上讲当时朱熹年事已高;而从主观上讲他认为朱熹因《楚辞》并非圣人之经典而将其疏忽。其三,汪瑗指责《楚辞集注》“未尝有所发明”,关于这一点,汪瑗身体力行,《楚辞集解》中确有不少真知灼见,其师归有光曾高度评价汪瑗之《离骚》注,云:“发人之所未发,悟人之所未悟。”[82]其四,汪瑗认为朱熹的《楚辞集注》对王逸、洪兴祖注本中的一些可取之处并未加以采纳。汪瑗对朱熹的不满溢于言表,且在指出《楚辞集注》存在的问题之时语气比较尖锐。

汪瑗除了指出《楚辞集注》中所存在的问题,他还对出现这些问题的内在根源进行了推测:“岂当时或命门人草创,而己稍是正邪?尝闻之师曰:‘《纲目》之书,乃朱子命门人各成数册,而己特总裁之耳。’”[83]汪瑗曾听其师论及《纲目》一书是朱熹命门人各成数册,而质疑《楚辞集注》或也为朱子命门人草创,才致使《楚辞集注》多不尽如人意之处。

综上所述,汪瑗之前及当时,《楚辞集注》是明代流传的最主要注本,汪瑗因其存在诸多问题,所以在并阅王、洪、朱三家注本的基础上,旁征博引、多方论证,以期参校考异补正前注之不足。

二 扶正抑邪

汪瑗的“无失扶抑邪正之意”体现了其正者扶之、邪者抑之的人生信念,其内容主要涵盖两个方面,其一是他在注解屈赋之时能“无失扶抑邪正之意”,其二是他在评价屈原的人生遭遇时亦能“无失扶抑邪正之意”。

在《楚辞集解》序中,汪瑗阐明了自己注解屈赋“无失扶抑邪正之意”的原则和方法。汪瑗云:“瑗今妄意抒辞,尊经而遗传,岂敢确为定论,又岂敢与王、朱等注衡哉?其有洞而无疑者,则从而尊之;有隐而未耀者,则从而阐之;有诸家之论互为异同者,俾余弟珂博为搜采,余以己意断之。宁为详,毋为简。宁芜而未剪,毋缺而未周。务令昭然无晦,卓然有征,以无失扶抑邪正之意。”[84]在原则上,汪瑗对那些前人已经洞察清楚、明白无疑的注解采取尊重的态度,而对那些经过前人注解之后依然隐晦不清的诗句则进一步阐释,使之明白易懂。而对诸家意见不一的注解汪瑗则采用多重比较法,广泛搜集材料,将王、洪、朱等各种注解进行对比,洞其得失后得出自己认为正确的结论而摒弃那些他所认为的错误观点,从而做到“无失扶抑邪正之意”。

汪瑗有感于屈原的遭遇,更勇敢地表达了他扶正抑邪的观点,云:“余昔闻邪正消长之说,每慨正者之不能胜邪,今读《离骚》而益致感焉。屈原被谗,千古同恨。”[85]汪瑗每每因正之不能胜邪而感慨万千,逮及他读至《离骚》之时此种感慨更加难以抑制,甚而至于“涕泗沾襟,掩卷太息而莫能自已者”[86]。《楚辞集解》除了向读者传达这种千古同恨之外,更挖掘出屈原受害的深层原因,阐释了汪瑗“正者扶之,邪者抑之”的观点。

屈子之心,炳若丹青,昭若日月,楚王非真不知也。自古正道难容,谗言易入。恶蹇蹇而喜诺诺,壅君之大都也。呜呼!前有谗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犹之可也。见其谗而信之,知其贼而近之,安其危而利其菑,乐其所以亡者,如此又乌可与言哉?[87]

汪瑗首先对屈原的“炳若丹青,昭若日月”的忠心给予称颂,然后指出君王“前有谗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的昏聩之举,他认为正是这样的“壅君”才是导致屈原“正道难容”的根本原因。不止于此处,汪瑗在给《怀沙》一篇作注时亦云:“屈子之悲愁久矣,其为谗人壅君故也。”[88]在注《哀郢》一篇时,云:“故虽明明知其为君子,而蹇蹇然不能用;明明知其为小人,而恋恋然不忍舍也……小人之进,君子之退也。君子小人之一进一退,系于君心一念,好恶之微,而国家之治乱存亡随之矣。”[89]如此,就将屈原的悲剧原因归咎于谗人及君主,而其中统治者的昏聩无知无疑是其根本原因,于此,汪瑗的那种抑邪扬正之意多次得以展现。而同样针对屈原之志不得伸于其时,朱熹则曰:“屈原之忠,忠而过者也。屈原之过,过于忠者也。”[90]在朱熹的眼里,此一“过”字令屈原之“忠”不过成为一种不符合中庸之法度的行为而已,而汪瑗将屈原受谗之矛头直接指向君王,指责君王听信谗言,这无疑是大胆冒犯人君的一种难能可贵的勇气,这也正是汪瑗扶正抑邪的一种方式,更是对当朝统治者的一种旁敲侧击。

三 悼念不得志者

在《楚辞集解》序中,汪瑗用一句“亦惟自致扶抑之意,以为不得志于时者悼耳”[91],表达了他对美好的人或事物“不得志于时”的悼念之情。《楚辞集解》不但表达了汪瑗对《离骚》不能得遇圣人的惋惜之情,更深深地表达了他对屈原不得志的哀婉之意。

汪瑗认为,如果《离骚》出现在孔子删诗之时,一定不会被遗弃,云:“瑗独不能忘情于《骚》者,非独以原可悲也,亦惟悲夫《骚》不及一遇尼山耳。使《骚》在删《诗》时,圣人能遗之乎?”[92]当然,汪瑗此种观点不过是一种假设,然正是这种假设加深了汪瑗对《离骚》的惋惜之情。同时,汪瑗还通过分析“《诗》不列楚风,而《鲁论》载楚歌,《汝坟》、江、汉之章与《二南》并纪”[93],指出《汉广》列于《周南》之中,而《江有汜》则列于《召南》之中,而汉、江当时为楚地,汪瑗以此说明孔子重视楚歌。“祝氏曰:‘按屈原为《骚》时,江汉皆楚地。盖自王化行乎南国,《汉广》《江有汜》诸诗已列于《二南》、十五国风之先。’”[94]这句话也说明了楚诗的重要性,设若《离骚》得遇孔子,孔子定会将其列入经典之列,表达了汪瑗对《离骚》未能得遇孔子的哀婉之情。明代徐师曾也对楚歌的重要性进行了阐释,他说:“按《楚辞》者,《诗》之变也。《诗》无楚风,然江、汉之间皆为楚地,自文王化行南国,《汉广》、《江有汜》诸诗列于《二南》,乃居十五《国风》之先,是《诗》虽无楚风,而实为《风》首也。”[95]徐师曾认为《诗经》中虽然没有在《国风》篇中列《楚风》,但却将楚歌列于《二南》之列,从而肯定了楚歌的重要性,同时从侧面说明了《楚辞》的崇高地位。王世贞在《楚辞章句序》中亦云:“所谓《离骚》者,纵不敢方响《清庙》,亦何遽出齐、秦二风下哉!”[96]又云:“是故孔子而不遇屈氏则已,孔子而遇屈氏,则必采而列之《楚风》。”[97]王世贞的序最早见于芙蓉馆《楚辞章句》(1571年),而汪瑗《楚辞集解》当完成于1548年,但是汪瑗与王世贞的相似观点,都表达了当时人们对于屈赋不得于时的观点。此外,茅坤于《青霞先生文集序》曰:“屈原之《骚》疑于怨,伍胥之谏疑于胁,贾谊之疏疑于激,叔夜之诗疑于愤,刘蕡之对疑于亢。然推孔子删《诗》之旨而裒次之,当亦未必无录之者。”[98]《离骚》曾被“疑于怨”,班固在评价屈原时,虽然肯定屈赋弘博丽雅、为辞赋之宗的特点,但对其赋中所体现的幽愤怨怼则颇有微词,曰:“然责数怀王,怨恶椒兰,愁神苦思,强非其人。”[99]但茅坤之评价体现了明代审美观念的变化,他认为如果按照孔子删定《诗经》的原则收集、编辑它们,则“未必无录之者”,其中的惋惜之情溢于言表。汪瑗、王世贞及茅坤对屈赋尤其是《离骚》的评价反映了当时明代学者的一种普遍思潮:对屈赋的赞赏之情以及对屈赋没有能得遇孔子而纳入经学研究范畴的遗憾。

《离骚》之外,汪瑗更表达了对屈原不得志于时的痛惜之情。汪瑗云:“《哀郢》之作,而以谗人之嫉妒,用贤之倒置终之,岂无意乎?襄王迷而不悟,懦而无为,使屈子之志竟莫能伸,而千古之恨至今诵之,令人太息不已。故太史公读《哀郢》而悲其志焉。”[100]屈原虽贤但终因君主的懦而无为而抱憾终生,且汪瑗将屈原的这种抱才不遇的痛楚与舜号泣于旻天之情相提并论,曰:“自太史公以屈贾同传,而后世叹惜抱才不遇者多曰屈贾屈贾云,非也。灵均所遭,实与大舜号泣于旻天之情同其直切。”[101]汪瑗认为贾谊的抱才不遇“虽不为无病而呻吟,遐想当时气象,其与阮籍猖狂遇穷途而浪哭者,相去无几矣”[102]。故汪瑗认为不能将贾谊与屈原相提并论,通过将屈原与舜及贾生进行对比,传达了对“屈子之志竟莫能伸”的深深惋惜之情。古往今来,屈原一直被认为是不得志者的代表,太史公曰:“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103]司马迁读屈原作品后曾为屈原有志难伸而悲伤。郑振铎云:“屈原成了后代封建社会里一切不得志、被压抑甚至在大变动时代里受到牺牲、遇到苦难的人的崇敬和追慕的目标。”[104]自汉以后,文人及注者对屈原及《楚辞》的臧否之情往往与自身的遭遇或国家的社会环境相关。

汪瑗本人亦有不得志、被压抑之感。虽然汪瑗本人“幼厌青云事”[105],汪瑗之师归有光也说他“无意功名,以著述为心”[106],可当汪瑗的父亲得知汪瑗及其弟并没有专心致力于科举功名之事时,对他们采取“言且谇”[107]的态度,不但直言规劝而且甚至于责骂,迫于父亲的威压,汪瑗开始“屈首经艺”[108],可是最终未能“挂尺组沾斗禄”[109],这对汪瑗及其父亲而言,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归有光曾对此事发表过感慨:“才如玉卿,何愧于庙廊,何羞于缙绅,竟不能脱其颖,天行使余两人主此极,玉卿不能为余解,余更不能为玉卿解也。”[110]仕途上的蹇顿对汪瑗不得不说是一种压抑与不得志的体现。所以汪瑗的这种念君忧国之心在注解《楚辞》时就格外突出。对于屈原的这种不得志于时的痛楚,蒋骥体会得更加深刻,其于《山带阁注楚辞·后序》云:“余老于诸生,逾三十年。场屋之苦,下第之牢愁,殆与身相终结。年二十三,得头目之疾,毕生不痊。”[111]才如汪瑗与蒋骥,竟不能脱颖而出,这种痛楚增加了他们对屈原不得志于时的相通性,于注释屈赋时获得安慰与寄托,同时亦加深了对屈原那种惺惺相惜的感触,而注者只有与屈原有相似的怀才不遇情感体验,才能更好地去理解并注释屈赋。

四 发前人之所未发

汪瑗于《楚辞集解》序中云:“沧浪《答吴景山书》又有云:‘所论《离骚》,中有深得,实前辈之所未发。’余注固知无当,不知于当时景山注且奚若也。”[112]南宋时,沧浪在评价《楚辞》的论述时就强调要发人之所未发,而汪瑗提出要有真知独见,故将沧浪之语写在《楚辞集解》序中。可见,“发前人之所未发”无疑是汪瑗撰写《楚辞集解》的缘起之一。而汪瑗强调“发前人之所未发”主要缘于当时社会思潮的影响以及其师归有光的影响。

明嘉靖时期,由于“心学”的倡导,“在《楚辞》学领域,由前期的独尊朱注转变为对朱注的怀疑与批评,使得《楚辞》研究打破了长期以来拘守旧说、因袭停滞的局面,而逐渐形成繁荣的气象”[113]。正是当时那种敢于质疑、勇于批评的时代思潮的感染,使得楚辞学的研究激荡出清新的空气,楚辞学研究成果逐渐多了起来,周用的《楚词注略》即完成于嘉靖年间。而作为“朱子阙里”的徽州,儒风昌盛,成为人文渊薮之地,彬彬乎多肩圣贤而躬实践之文士。嘉靖时期,更孕育出了“都人士罔不心倾”[114]名噪三吴的汪瑗,他因《楚辞集注》“未尝有所发明”[115]而撰写了独具创见的《楚辞集解》。汪瑗之所以才华横溢,是与徽州悠久的历史文化的陶冶及激励息息相关的。

此外,汪瑗曾师从于归有光,归有光要求学生要有真知灼见,云:“愿诸君相与悉心研究,毋事口耳剽窃。以吾心之理而会书之意,以书之旨而证吾心之理,则本原洞然,意趣融液,举笔为文,辞达义精。”[116]归有光提倡有所创见并身体力行做到了这一点,清抄本《归震川先生未刻稿》中,沈钦甫评价归有光的《经论孟传标注》即做到了“发前人所未发”。汪瑗于《惜诵》注中亦提出要做到有真知独见,云:“故学者观书,贵有真知独见,不可不求诸心,而徒傍人篱壁,拾人涕吐也。”[117]汪瑗不但强调要有真知独见,同时指出了吴讷“拾人之涕吐”的现象:“海虞吴讷亦谓此篇(《悲回风》)临终之作,出于瞀乱迷惑之际,词混淆而情哀伤,无复如昔雍容整暇矣。是亦拾人之涕吐者也,曷尝深考其文,而为自得之言乎?”[118]正因为汪瑗看到了其他《楚辞》注者“拾人之涕吐”之处,他在《楚辞集解》中尽可能做到“发前人之所未发”。

事实上,汪瑗也的确做到了“发前人之所未发”,归有光在评价汪瑗的《楚辞集解》时云:“今观《离骚》之注,发人之所未发,悟人之所未悟,发以辩理,悟以证心,千载隐衷,籍玉卿一朝而昭著。”[119]如针对“昔三后之纯粹兮”中的“三后”的训诂,崔富章先生云:“瑗学有根柢,非扶墙摸壁之徒,毅然突破王、洪、朱三大家旧说,成一家之言。自是而后,楚辞研究家如王夫之、戴震、马其昶、刘永济并从其说,姜亮夫师《屈原赋校注》亦采录,新著《楚辞通故》一书中更详为考释之。首创之功,当推汪瑗。”[120]在其他方面汪瑗亦多所创见,且有些观点已为后世《楚辞》研究者所接受。明代中后期注重创新,王文禄于《文脉》说:“文之高胜者,必命世才,自出新机,不蹈陈辙,用发吾胸中之蕴概。”[121]汪瑗《楚辞集解》中有很多独到的观点为后人所接受,后人的许多“名说”即直接采纳或间接变用汪瑗的观点,但因没有标明出处,使人不明真相。如明人闵齐华的《文选瀹注》中“湘君”“湘夫人”为配偶神之说,王夫之《楚辞通释》关于《九章·哀郢》的创作背景是楚顷襄王二十一年秦将白起攻破郢都的说法,以及《九歌·礼魂》是前十篇的送神曲的观点,还有戴震《屈原赋注》中一些颇有影响的解释[122],即直接采纳或间接变用汪瑗的观点。金开诚和葛兆光先生曾撰写《汪瑗和他的〈楚辞集解〉》予以澄清。然而,《楚辞集解》亦有“臆测之见”,“其尤舛者,以‘何必怀故都’一语为《离骚》之纲领,谓实有去楚之志,而深辟洪兴祖等谓原惓惓宗国之非。又谓原为圣人之徒,必不肯自沉于水,而痛斥司马迁以下诸家言死于汨罗之诬。盖掇拾王安石《闻吕望之解舟》诗李壁注中语也。亦可为疑所不当疑,信所不当信矣”[123]。这也正是《楚辞集解》未被收入《四库全书》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汪瑗是因为不满于前注,而本着发前人之所未发的态度,饱含着“无失扶抑邪正之意”以及悼念不得志者的情感撰著了《楚辞集解》。《楚辞集解》虽无“叔师一笺,朦发万古”[124]之功,但作为明代楚辞学的代表作,自其产生之日起,便以其“发人之所未发,悟人之所未悟”[125]之优势而对楚辞学研究产生重要影响,闵齐华的《文选瀹论》、李陈玉的《楚辞笺注》、王夫之的《楚辞通释》等明清的许多楚辞注本无不受其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