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之役:1978~1992年的中国经济改革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二章 从放权、让利和松绑起步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对改革的认识是初步的。从三中全会公报及有关讲话看出,当时认为经济体制的主要弊端是权力过于集中,最初的改革思路可以归结为放权让利,调动积极性。[1]这实际上重申了毛泽东1956年《论十大关系》提出的调动积极性的经济思想。怎么调动积极性?办法有两条:一是将更多的决策权下放给地方政府和生产单位;一是给予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更多的利益。邓小平称之为“经济民主”。这种放权让利的改革在1958年和1970年曾进行过两次尝试。就放权和让利原则这一点说,三中全会的改革基本思路同1958年有类似之处。但是,这一原则的应用范围大大扩展了:1958年改革的特点是中央与地方的行政性分权,1979年以后则更加注重扩大企业的自主权;1958年改革主要在国有部门中进行,而1979年以后的改革大大扩大了范围,特别是在农村中进行并扩及对外经济关系。[2]与调动积极性的经济思想一致,邓小平还提出一个新的经济政策:允许一部分人“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他说这是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全局的“大政策”。[3]这一政策首次把利益驱动而不是“革命精神”作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把人们积蓄既久的利益动机和致富欲望调动起来,不仅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而且成为经济改革的驱动力。所谓放权让利和松绑式改革,主要针对四个方面:一是对农民,二是对国有企业,三是对地方政府,四是对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