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在斯万家那边(17)
我在阅读的过程中,这一中心信念不断地进行由表及里和由里及表的运动,以求发现真理,随着信念而来的是我积极参与的活动所产生的内心激荡,因为那些天下午我的曲折经历,常常比一个人整整一生的经历更为丰富、更为充实。我说的是我读的那本书里发生的种种事情;的确,受事件影响的人物,正如弗朗索瓦丝所说,并非“实有其人”。但是,一位真实人物的悲欢在我们心中所引起的各种感情,却只有通过悲欢的具体形象作媒介,才能得到表现;第一位小说家的聪慧之处就在于他了解到在我们激情的机制中,既然形象是唯一的要素,那么干脆把真实人物排除掉的那种简化办法,就是一项决定性的完善措施。一个真实的人,无论我们对他的感情有多深,总有相当大一部分是我们感官的产物,也就是说,我们始终无法看透,总有一种僵化的分量是我们的感觉所抬不动的。遇到有什么不幸落到这人的头上,我们固然也能为之而伤心,但是我们心目中他所遭受的不幸其实不过是整个不幸概念中的一小部分而已;甚至他本人也只能感受到整个概念的一部分。小说家的创举在于想到用数量相当的抽象部分,也就是说,用灵魂可以认同的东西来替换灵魂无法看透的部分。既然我们已经把这些新形态下的人物的举止和感情化作了我们自己的举止和感情,既然这些举止和感情是在我们的内心得到表现的,而且,当我们心情激荡地翻阅书中一页又一页的文字时,书中人物的举止和感情在我们的内心控制了我们呼吸的急缓和目光的张弛,那么,表面上的真实与否又有什么要紧呢?小说家一旦把我们置于那样的境地,也就是说,同纯属内心的种种境界一样,凡喜怒哀乐、七情六欲都得到十倍的增长,那么,他写的那本书就会像梦一样搅得我们心绪不宁,但是这比我们睡着时所做的梦要清晰明朗些,因而也留下更多的回忆,到那时我们的内心在一小时中可能经历到的各种幸与不幸,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或许得花费好几年的工夫才能领略到其中的一二,而最激动人心的那些部分,我们恐怕终生都体会不到,因为幸也罢不幸也罢,在生活中都是缓缓地发生的,慢得我们无从觉察(例如:悲莫大于心死,可是我们只有在阅读时、在想象中,才体会到这种悲哀;现实生活中心灵的变化同自然界的某些现象一样,其过程相当缓慢,倘若我们有可能对变化中的每一个不同的状态逐一进行验证,那么我们连变化的感觉都会丧失殆尽的)。
故事发生的环境已经不如书中人物的命运那样深入我的内心,但它对我的思想的影响,却远比我从书上抬眼看到的周围风物的影响要大得多。所以,有两年夏天,我在炎热的贡布雷的花园中,就因为当时阅读的那本书,我竟神往一片山明水秀的地方,希望在那里见到许多水力锯木厂,见到清澈流水中有好些木头在茂密的水草下腐烂,不远处有几簇姹紫嫣红的繁花沿着一溜矮墙攀援而上。由于我的思想中始终保留着这样的梦,梦见一位女士爱我,所以我对那片山川的神往也同样浸透了流水的清凉;而且无论我忆及哪位女士,那一簇簇姹紫嫣红的繁花立刻会在她的周围出现,好像专为她增添颜色似的。
这倒不仅是因为我们梦见的某个形象总是带有明显的特征,总得到我们在遐想中偶尔衬映在这形象周围的各种奇光异彩的烘托而显得格外美丽,而是因为我读的那些书里所描述的风光,对于我来说,并非只在我的想象中才显得更加瑰丽,它其实跟我在贡布雷所见大同小异。由于作者的选词遣句,由于我在思想上对作者的描述像对一种启示那样地虔信,书中的景物仿佛就是大自然本身的一个真实可信部分,值得细细玩味、深深探究。我当时所处的环境,尤其是我们的那座花园,经过我的外祖母所鄙视的那位四平八稳、毫无才情的园丁整治过之后,从来没有给过我这样的印象。
倘若我的父母允许我去实地考察我读到的书中所描述过的那些地方,我倒真可以认为自己向掌握真理跨出了不可估量的一步。因为如果一个人感到始终置身于自己的心灵之中,那么他不会觉得自己像置身于一座稳然不动的牢笼中一样,而会觉得自己像同牢笼一起卷入无休无止的飞跃,力求冲出牢笼,达到外界,同时惶惶若失地始终听到自己的周围回荡着一种声音,它不是外界的回响,而是内心激荡的共鸣。我们力求在因此而变得可贵的万物中重新找到我们的心灵曾经投射其上的反光;我们失望地发现在自然中万物仿佛失去了原先在我们的思想中由某些相近的观念所赋予的魅力;有时我们把这种精神力量全都化为光华熠熠的机敏,以影响我们明知在我们身外却又无法触及的他人。因此,我之所以总是围绕着我所爱的女人想象我最向往的地方,我之所以希望她来领我去游历那些地方,为我打开一条通往陌生世界的渠道,这并非出于偶然而简单的联想;不,因为我对游历和爱情的梦想只是我全部生命力所迸发出的同一股百折不挠的喷泉中的不同力矩罢了;今天我好比把一股表面看来屹然不动、映射出彩虹的水柱按不同高度划分成几截那样,人为地把我的这股生命力划分出不同的力矩。
我继续出入于同时在我的意识中并存的各种境况,在得以展现那些境况的真实的视野之前,我终于得到了另一种快感,安坐的快感,呼吸新鲜空气的快感,不受来客骚扰的快感。当圣伊莱尔钟楼敲响下午一点,我更因发觉下午的时光已开始一截一截地被消耗而感到痛快,我数着钟声直到最后一响,计算已经消耗的总数。接着是漫长的寂静,允许我在蓝天下读书的那一整段时间仿佛也随之而开始,直到弗朗索瓦丝准备的那顿香喷喷的晚饭端上餐桌;我在阅读时追随书中主人公走南闯北弄得相当劳累,要由精美的晚饭来补偿我的辛苦。每过一小时钟声响一次,仿佛上一次的钟声离眼前才不久;一次次的钟声在天上挨得很近,我简直难以相信,在两个金色的刻度之间,那短短的蓝色弧线下,竟能容纳下整整六十分钟。有时候,敲得这么勤的钟声,这一次比上一次多了两响,那就是说这中间有一次钟声我没有听到,其间发生了什么事对于我来说等于没有发生;读得入迷就跟睡得很实一样具有神奇的魔力,我的耳朵像中了邪似的失去听觉,寂静的蔚蓝色表盘上的金色的钟点也抹得了无痕迹。星期天晴朗的下午多迷人啊!在贡布雷花园的栗树下,我精心地把个人生活中平庸的琐事统统抛开,用另一种曲折的生活,不同寻常的追求来加以充实,我向往着一个被纵横的流水滋润和灌溉的地方。美丽的星期天的下午啊,当我一想到你们,至今犹历历在目,确实,当初我把书一页页往下读的时候,白日的炎热在逐渐消散的时候,你们就已经把那种不寻常的生活裹了起来,让它逐渐地、一点一点地结晶。这个晶体变化极慢,里面贯穿着枝头的绿叶和你们静悄悄的、回荡着声响的、香气宜人的、透明的每一个钟点。你们把那种生活保存了下来。
有几次,下午三四点钟光景,园丁的女儿发疯似的奔跑,打断了我的阅读。她跑得撞倒了一棵橘子树,自己也划伤了手指,还磕掉一颗牙。只听她喊道:“他们来了!他们来了!”她倒是为了让弗朗索瓦丝和我及时赶去,别错过看一场热闹。那几天驻防部队操练,要经过贡布雷市镇,通常他们走的是圣伊尔德迦尔特街。那时我们家的用人们正摆开一排椅子,坐在铁门外,观看贡布雷街上星期天的行人,同时也让过往行人观看他们。园丁的女儿从远处车站大街的两幢房屋的夹缝间,瞅见了盔甲的闪光。用人们匆忙收拾椅子走进铁门,因为经过圣伊尔德迦尔特街的全副戎装的士兵队伍将占据整条街的宽度,马队几乎要踩着人行道,擦过两边的房屋,浩荡而去,就像洪水涌来,河床显得过于狭窄,洪水难免溢出河堤。
“这些孩子怪可怜的,”弗朗索瓦丝刚刚赶到铁门边就已经流下眼泪来了,“可怜,他们的青春就像草场上的青草一样,都要给割尽了。一想到这里,我就像挨了一闷棍似的。”说着,她把手捂到胸口,以表示挨到闷棍的部位。
“看到这些小伙子舍生忘死,不是很壮观吗,弗朗索瓦丝太太?”园丁为了给她“鼓气”,这么说道。
他的话没有白说。
“舍生忘死?可是人生在世,不求生还求什么?生命是善良的上帝赐给我们的唯一的恩典,从来只有一次。唉呀!上帝呀!他们倒还真的舍生忘死!我在一八七〇年见过;他们一个个都不怕死,那仗打得多惨!真是不折不扣的一群疯子。再说,他们不用人家耗费什么绳子来把他们绞死,他们哪是人呀,简直是狮子。”(对于弗朗索瓦丝来说,把人比作雄狮并没有丝毫恭维之意。)
圣伊尔德迦尔特街的弯拐得太小,我们无法看到队伍从远处浩浩荡荡开来,而只是从车站大街那两幢房屋之间的夹缝中看到阳光下金光锃亮的头盔不断地起伏而过。园丁本想看看是不是还有那么多士兵要经过,可是日头晒得太狠,他都渴了。于是,他的女儿像杀出重围似的突然窜到街角,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从那里带回一瓶柠檬水和如下的消息:从梯贝尔齐和梅塞格利丝那边不断拥来的士兵足有上千人哩。已经讲和的弗朗索瓦丝和园丁讨论起战争时期应该怎么办的问题来了。
园丁说:“您看到没有?弗朗索瓦丝,革命总比别的战争强,因为一宣布革命,只有愿意上前线的人才去打仗。”
“啊!对了,至少我是这样理解的,这干脆得多。”
园丁认为战争一爆发,铁路交通全都中断。
“敢情,怕人乘火车逃跑呗。”弗朗索瓦丝说。
园丁说:“嗨!他们可坏了。”因为他认定战争只是国家用来作弄百姓的恶作剧,既然它有法子这么办,谁也就甭想溜掉。
但是弗朗索瓦丝要赶紧去侍候我的姨妈,我也要回到我读的那本书里去,用人们重新在门外坐定,观看由士兵们掀起的灰尘和激情慢慢消散,平静下来很久之后,贡布雷街上仍流动着不寻常的黑压压的人群,家家户户的门前都有一堆仆人,甚至主人坐着观望,连平时门口没有人的那几家也不例外,他们像门槛外缀上的一条边沿参差不齐的花边,又像大潮过后留在海滩上的水藻、贝壳等物组成的一条斑斓如锦的彩带。
除了那样的日子外,我平日倒总能安心读书。只是有一次,斯万来访,打断了我的阅读。当时我正在读一位我以前从未拜读过的作家贝戈特的作品,斯万对我说的那番话,倒使我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再在挂满一簇簇紫花的墙边发现我所梦见的妇女形象,而是在完全不同的背景上,在哥特式教堂的门楼前,浮现出她们的倩影。
贝戈特的大名,第一次是由一位比我大几岁的同学告诉我的。他姓布洛克,我对他十分钦佩。他听说我欣赏《十月之夜》,便哈哈大笑,对我说:“你居然对缪塞之流入迷,趣味够低级的。他是坏蛋中的坏蛋,畜生中的畜生,不过我应该坦白承认,他,还有那个名叫拉辛的家伙,他们一生之中倒是各写下一句音韵铿锵的诗行,据我看,其最高价值在于它毫无意义可言。这就是‘白净的奥路索娜和白净的加米尔’,另一句是‘米诺斯和帕西法埃的女儿’。我的恩师,受到众神宠爱的勒贡特老爹,在他的一篇文章中引用了这两句诗,目的显然是为这两名恶棍开脱。顺便说一句,我手头倒有一本书,现在暂时没有空读,好像我的伟大的恩师曾经推荐过,他认为作者贝戈特写得非常精细;虽然他有时候宽容得无法解释,但他的话在我心目中等于德尔菲神庙[36]发下谕示,你读读这些抒情的散文吧,要是领受了太阳神的指点写下《皆大欢喜》和《玛纽斯猎犬》这两篇韵文的音韵大师说得不假,那么亲爱的大师,你就能品尝到奥林匹斯山上的琼浆玉液了。”他起初用调侃的语气要我称他为大师,后来他也同样称我为大师,事实上,我们开这种玩笑多少有点意思,因为我们当时少年狂放,总认为称呼什么就真能成为什么。
不幸的是,我一面同布洛克闲谈,一面却无法平息内心的混乱。他刚才说,美的诗句正因为它没有含义才更美,而我只希望从诗中寻找到真理的启示。我要他就此作出解释。事实上,布洛克后来再也没有被邀请到我们家来做客。开始他在我们家受到了热情的款待。这倒是真的,我的外祖父说过,我只要跟同学中的哪一位关系更为密切,把他领到家来,那总是个犹太孩子。原则上他倒并不因此而不快——他自己的朋友斯万也是犹太人血统,他认为一般说来我是在优秀的犹太孩子中选择朋友的。所以每当我领来一位新朋友,他几乎嘴里都要哼哼《犹太女郎》中的那句歌词“我们父辈的上帝哟!”或者“以色列,砸碎你的锁链!”当然,他只哼哼调门,但是我怕我的同学听出那段调门,给它配上歌词。
我的外祖父在见到我的同学们之前,只要听说他们姓什么,尽管这些姓往往没有犹太特点,他也不仅能猜到我的那位朋友是犹太血统(事实上也真是犹太血统),而且还能看到他家里有什么地方招人讨嫌。
“今天晚上要来的你的那位朋友姓什么?”
“姓迪蒙,外祖父。”
“迪蒙!哦!要当心哪!”
说着,他哼哼起来:
弓箭手们,严阵以待!
悄悄注视,切莫等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