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选择新法(1102—1108)
夫擅杀生之谓王,能利害之谓王,何格令之有?臣强之渐,不可不戒。自今应有特旨处分,间有利害,明具论奏,虚心以听。如或以常法沮格不行,以大不恭论。
——1106年徽宗的诏书
在中国的整个历史长河中,人们通常将宋朝视为一个帝王与文人精英都获得了更多权力的时期。在这段时期,皇帝变得更加独裁,他们将更多的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对下属官员的授权也更少。同时,通过竞争性的科举制度获得晋升的士大夫精英阶层也逐渐形成,他们的精神面貌和价值观都在儒家的重振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在刘子健(James Liu)看来,统治者的独裁和官员的党争在相互作用下不断加剧:“官僚机构中的权力之争越是激烈,他们可能就越是要依赖于皇帝的支持,或是被宫廷内皇帝身边的人玩弄于股掌,而这反过来又助长了独裁主义的滋生,无论他们是有意为之还是为环境所迫。”他认为,专制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对持异议者的镇压:“当独裁者或成为独裁者代理人的某位显赫大臣手握大权,开始压制甚至镇压持反对意见的官员、已不在官僚机构中的知识分子,以及表达强烈信念的学者,这时独裁主义就升级为专制主义。”
近年来,学者们开始质疑宋朝皇帝是独裁者这一观点。王瑞来强调了政府体制可能对皇帝权力产生限制的方式,皇帝受到这种体制的制约,拥有的更多是象征性的权力,而非管理实权。思想史家认为,宋代儒学并没有给皇帝的专制权力提供什么依据,而是捍卫了读书人的至高无上;真理的权威只存在于儒家经典中,士大夫阶层才是传统经典的权威解释者,而不是皇帝。因此,在这一时期,很多儒家话语中都能看到限制皇权的思想。
那么,徽宗在这个结构中处于什么位置呢?与宋太宗、宋神宗和宋孝宗这些努力巩固加强皇权的皇帝不同,徽宗并未被视为宋朝最强势的皇帝之一。然而,蔡京作为皇帝的代理人,显然应被归为独裁者。蔡京在政府掌权时间超过十五年之久,在打压异议者方面成效尤为显著。从1102年到1104年,他公布了一系列黑名单,最后将309名官员列为奸党。名单上的官员如果已经去世,会被剥夺谥号;如果尚且在世,则要贬逐出京,而且没有资格再进入官府任职。对于保守派而言,这种做法非常过分,已超出可接受的政治行为范畴。
本章将直接面对独裁的问题。我们将仔细审视蔡京在任期前几年采取的措施,尤其那些可以被认为是加强统治者及其代理人权力的措施。除了开列黑名单,他采取的措施还包括扩大政府的学校制度,目的是加强思想意识的一致,建议皇帝下达御笔手诏,而不是由大臣代为处理。
如果仔细分析,徽宗的例子似乎支持了一种观点,即皇帝采取独裁行动的能力受到了限制。无论徽宗多么希望自己的命令被服从,但他发现,通过发布命令就能够实现的目标是极其有限的,哪怕是那些显而易见的目标。他希望明确列出不希望留在自己政府中的官员,但这些努力基本上事与愿违。在发布最终黑名单后不到一年,徽宗就开始逐步取消正式制裁。士大夫精英阶层从未丧失过质疑皇帝决定的能力,事实上,正是他们迫使皇帝做出了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