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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四处藏书
【原文】
前世藏书,分隶数处①,盖防水火散亡也。今三馆、秘阁②,凡四处藏书,然同在崇文院③。其间官书,多为人盗窃,士大夫家往往得之。嘉祐中,置编校官八员,杂雠四馆书④。给吏百人,悉以黄纸为大册写之。自此私家不敢辄藏。校雠累年,仅能终昭文一馆之书而罢。
【注释】
①分隶:分别隶属。
②秘阁:收藏珍贵书籍的地方。
③崇文院:官署名。三国时期,魏明帝设置崇文观,唐朝时期设置崇文馆,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重新选址修建,并命名为崇文院。
④杂雠(chóu)四馆书:史馆、昭文馆、集贤院、秘阁的书籍相互校对。雠,校对。
【译文】
前代藏书,分别隶属好几个地方,是为了防止因水灾、火灾而全部散亡的危险。而今三馆、秘阁,凡是藏书的地方有四处,然而全部都设置在崇文院中。其中的国家图书,大多被人盗走,而士大夫之家却往往能够得到。嘉祐年间,朝廷设置了八位编校人员,负责四馆书籍的相互校对工作。并给他们配了一百位负责抄写的官吏,都用黄纸所装订成的大册书本抄写。自此个人便不敢擅自珍藏了。这种校对方式持续了好几年,最终仅仅完成昭文馆的藏书校对工作后便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