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不用其极的贪腐手段
仅仅是“有私心、有过错”吗?
检察官加快了清查账目的进度。他们往返于全国各地,把库房里的所有账目明细查了个底儿朝天。检察官窝在昏暗的库房,一干就是几天几夜。大家戏称自己是“三不”队员——不见天日,不知昼夜,不知饥乏。
通过清查,检察官终于从一堆堆乱账中理出了一条重大线索——高进以自己公司拥有进口手机行销代理权的特殊条件,将“补偿机”交由高小红的公司以时价售出,再侵吞货款。
何为“补偿机”?
B器材公司是一家经国家特许的、拥有进口手机行销代理权的公司。早年间,我国的手机市场还没有充分放开。如果国外的手机厂商想把自己生产的手机产品投向中国市场,是没有直接经销权的,必须有一个中间代理。这个中间代理机构便是高进担任总经理的B器材公司。高进作为该公司的总经理掌控了这一经销代理权,甚至能直接决定某些国外手机品牌在中国市场上的投放数量、行销份额。
国外的手机厂家为了在中国市场上争得更大的份额,都有各种优惠的奖励性措施,按照一定比例无偿配赠相同品牌的手机。比如,某品牌手机的配赠比例为2%。高进的公司每进口100部手机,实际收货就是102部。多出来的2部是厂家赠送的,这在业内就被称为“补偿机”。
高进正是利用职务之便,在“补偿机”上做起了手脚,捞取暴利。
C国外手机厂家给高进公司的补偿机是5000部,他将其中的1020部转给了高小红的公司,并按时价批发给了手机销售商。到年底,高进让高小红开出一张200万元的发票返回给B器材公司财务,平了公司的财务账,这200万元货款就被高进直接装到了兜里。
此后,高进将D国外手机厂商补偿的手机2292部(总价值516万元)无偿划拨给了高小红的公司。高进依然如法炮制,按市场价售出,售出款又进了高小红的账户。接下来,高进又借职务便利,通过他人,将一批又一批“补偿机”无偿转给高小红的公司。高小红将手机售出,售出款收入个人囊中。高小红公司的账户已经成了高进变卖“补偿机”进行敛财的银行。
为了掩人耳目,高进每次往高小红公司转发“补偿机”,都吩咐手下办理一系列“手续”。收货、登记、入库、存款等各项环节都有完备的程序。这些程序全是虚拟的,是精心杜撰出来的。比如,在登记上特意标记“单收单放”,各个环节都有负责人签字。这样一来,一批批“补偿机”不仅变成了“有价手机”,还有了售出的正当理由。
高进在拼命鲸吞“补偿机”巨额货款的同时,还利用低开、迟开发票的手段,将大笔货款据为己有。
某次,高进借B器材公司将一批手机卖给广东客户的机会,特意让对方将1万部手机货款汇至高小红公司的账户上。当时,汇入账号的货款为每部手机1950元。3个月后,每部手机降价300元。高进便指使高小红按降价后的1650元的单价与B器材公司结账,仅此一笔,就从中渔利176万元。高进钻了手机降价的空子,以“低开”发票的手段贪污货款。
“迟开发票”与“低开发票”的手法大同小异。
某次,一批总价5000万元的手机售出。按照正常的回款渠道,这5000万元应当在限定期限内,汇入B器材公司账户。高进却让人把这笔钱放在了高小红公司的账户,一放就是整整一年。在这一年中,这个品牌的手机单价先后下降了两次,下降幅度为40%。也就是说,一年前手机货款为5000万元,此刻已经变成了3000万元。接着,高进便指使高小红按3000万元的价款将钱汇回自己的公司,其余2000万元的差价款则落在了他的家族账户里。
除上述贪污犯罪事实外,高进还采取“虚假平账”的手法实施犯罪。
某次,S市税务部门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高小红的公司在货款往来中只有出款而没有进款,怀疑该公司偷逃税款。高小红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向高进告急。高进随即指使手下从B器材公司的财务账户里拆出1272.2万元汇至高小红的公司,来了个“虚假平账”,蒙混过关,逃过一劫。
“侵吞补偿机”“低开发票”“迟开发票”“虚假平账”,高进将贪腐犯罪手法运用到了极致。一串串触目惊心的数字,勾勒出了高进吞噬国有资产的丑恶嘴脸:总计挪用公款1.4亿元,贪污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