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六、正当防卫的裁判规则
有一些行为,具备了犯罪的构成条件,但由于行为人实施该行为具有正当性,从而排除了该行为的违法性,使其不构成犯罪,这种排除犯罪行为违法性的事由,一般称为违法阻却事由。违法阻却事由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以及履行职务行为等。其中最为常见也最容易发生分歧的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具有正反两面性,一方面使他人利益受损,造成了危害后果;另一方面其有正当理由,使其对社会没有实质危害,甚至对社会有利。这样一来,此类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就会面临利益冲突,需要严格认定。由于正当防卫的适用难以提炼出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则或者标准,就需要办案人员理解法理,并秉持正义,从而作出合乎情理的裁判。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该条前两款分别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条件、限度,第三款规定了特殊防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