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十讲(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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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粥的分配故事”说起

“粥的分配故事”近两年流传甚广,故事的大致情节是:七个人每天只有一桶粥,但要命的是,粥的总量不够这七个人喝。如何把这些粥有效地分配下去,他们进行了多次探索。起初,他们想出的办法是,每天抓阄,抓到者主持分粥,结果是只有自己分粥的那天能够喝饱,其他几天都会饿肚子。显然,这不是一个好办法。他们想的第二个分配方法是让他们中公认的德高望重之人执掌分粥之权。结果如何呢?刚开始,这个人没有辜负大家的重托,很好地履行了公平分粥的职责。可惜好景不长,为了多喝或者至少不少喝一口粥,其他六个人开始明争暗斗,使出各自的招数。阿谀奉承、溜须拍马者有之,私下给予好处或者承诺给予好处者亦有之,甚至出现威逼利诱分粥之人的现象,原来有德之人也擅自利用手中的大权中饱私囊,不顾他人死活,谋取个人利益最大化。结果可想而知,整个小团体被搞得乌烟瘴气。当然,这样的局面也是无法持续的,一场变革不可避免。经过认真反思,他们认为权力过于集中是不行的,于是他们成立两大机构:一个是分粥委员会,由三个人组成;一个是监督委员会,由四个人组成。他们的规则是反复协商、讨论分配方案,直到达成一致意见为止。结果如何呢?这一看似健全、复杂的机制,往往出现大家对分配方案争吵不休,协商成本过高,有时甚至出现最终方案还没有达成,但粥已凉的困境。毫无疑问,这也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突然有一天,他们中的一人想出一个非常简单的方案:每人一天轮流分粥,但分粥之人只能最后一个端那一碗。这个建议一经提出,立刻得到大家的一致响应。该方案一经实行,大家都觉得很好。每天的分粥之人为了使自己不少喝粥(多喝几乎是不可能的),必须反复掂量、公平分粥。结果呢,既高效又公平,分粥不再是什么权力,而是纯粹的义务,过去的好人还那么好,过去的“坏人”也变好了,小团体和睦相处。

“粥的分配故事”很好地诠释了制度的力量,这里既有坏制度的破坏力量,也有好制度的凝聚力量。这则故事给我们的启示至少有以下几点:第一,必须承认,在第一个抓阄分配阶段,谁掌勺分粥谁喝饱别人喝不饱的结果虽然不算好,但很正常,毕竟人有自私的一面,尤其是在生存这种重大利益面前,而法律、法治的基础也就在此。如果人们完全没有私利,一心想着他人,那就没有必要搞法治了。第二,正如第二个方案所显示的,道德不是万能的,在关涉是否饿肚子这一重大问题上,即使德高望重之人也是不可靠的。不好的制度可以使好人变成坏人,坏制度的破坏力不可低估。任何规矩都有其作用限度,超出其作用空间就会失灵。与道德一样,法律也不是万能的,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第三,制度不是越复杂越好,程序不是越烦琐越好,机构也不是越多越好。第三个方案和第四个方案的主要差别即在于制度质量。我们不仅需要制度,更需要好制度,只有好的制度方可带来好的结果,好的制度可以使坏人变好人。法治与法制的一个主要差别就在于法治之法一定是良法,而法制之法不必然是好法。法治是法律之治,更是良法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