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3月11日)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26日)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
第九十四条 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2018年3月20日)
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1].陈卫东主编:《刑事诉讼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87页。
[2].陈卫东主编:《刑事诉讼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4页。
[3].张智辉:《检察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7年版,第243页。
[4].陈卫东:《中国刑事诉讼权能的变革与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79页。
[5].陈瑞华:《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理论反思》,载《法学家》2018年第3期。
[7].陈卫东:《应然与实然:关于侦检权是否属于司法权的随想》,载《法学》1999年第6期。
[8].陈卫东:《中国刑事诉讼权能的变革与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271页。
[9].陈光中:《监察体制改革需启动系统修法工程》,载财新网http://china.caixin.com/2017-01-17/101044638.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8年9月13日。
[10].陈卫东:《中国刑事诉讼权能的变革与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272页。
[11].刘家琛主编:《新刑事诉讼法条文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87页。
[12].冯江编著:《刑法适用指导与疑难注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版,第239页。
[13].刘家琛主编:《新刑事诉讼法条文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87页。
[14].刘家琛主编:《新刑事诉讼法条文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88页。
[15].程雷:《“侦查”定义的修改与监察调查权》,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8年第5期。
[16].郎胜主编:《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释义》,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第37页。
[17].郎胜主编:《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释义》,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第34页。
[18].刘计划:《侦查监督制度的中国模式及其改革》,载《中国法学》2014年1期。
[19].郎胜主编:《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释义》,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第34页。
[20].陈卫东著:《中国刑事诉讼权能的变革与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267页。
[21].陈卫东:《中国刑事诉讼权能的变革与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年2018版,第269页。
[22].刘向文、王圭宇:《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职能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载《行政法学研究》2012年第1期。
[23].陈瑞华:《司法体制改革导论》,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79页。
[24].徐益初:《从我国检察机关的发展变化看检察机关定位》,载《人民检察》2000年第6期。
[25].陈瑞华:《司法体制改革导论》,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80页。
[26].陈瑞华:《司法体制改革导论》,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79页。
[27].有关两种层面检察权的分析,参见陈卫东:《中国刑事诉讼权能的变革与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