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经济发展报告(2014):中国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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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理论篇

第1章 传统城镇化理论、发展模式及其困境

1.1 传统城镇化的内涵界定

“城镇化”来自英文中的“Urbanization”一词。在最初引入我国时,通常被译为城镇化,用以描述乡村向城市发展的转变过程。由于世界多数国家的城镇(town)的人口规模较小,或没有设置城镇建制,所以国外所研究的乡村人口向“Urban”转移和集中的过程往往仅指人口向城市(city)转移这一过程,即城镇化。在我国,《城市规划法》中明确规定了城市包含直辖市、市、镇。我国的多数学者认为,中国的城镇化过程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一般意义上的城镇化过程。中国的设市标准较国外严格,中国的建制镇在人口规模上与国外的小城市基本相当,因此,中国的城镇化过程不仅包含了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而且包含了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过程。辜胜阻(1999)在《非农化与城镇化研究》中提出将中国的城镇化称为“城镇化”。在随后的官方相关文献中,也均采用“城镇化”这一概念。参见简新华、黄锟:《中国城镇化水平和速度的实证分析与前景预测》,《经济研究》2010年第3期,第28—29页。由此可见,城镇化与城镇化在本质上并无区别,但其具体内涵还是有所不同的。中国的城镇化过程应包含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乡村向城市转换的过程;二是乡村向城镇转换的过程;三是城镇向城市转换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个过程并不是中国城镇化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而是一个统一的过程。

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演变过程,在时空范围上表现为经济、政治、社会的集聚与发展。由于城镇化过程本身的复杂性,迄今为止学术界还没有一个统一公认的定义。

1.1.1 经济学角度对城镇化内涵的界定

城镇化是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生产活动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换,生产要素向城镇流动和集聚的过程。参见胡际权:《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西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第25页。城镇化的根本动力是工业化,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工业化必然导致和推动城镇化发展。城镇的工业化是一个劳动力、物质资源等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的动态过程。首先,要素的集聚推动了城市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相对城市的就业者而言,农村的就业者的实际工资较低。大量低收入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工业部门流动和集聚。其次,生产要素的积聚会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依序在三次产业间流动,工业化初期,生产要素会从第一产业流动至第二产业,从而推动工业化城市与城镇的发展,而在工业化的中后期,生产要素则由第一、第二产业转向第三产业,进一步推动和增强城市与城镇的服务功能。参见孙祁祥、王向楠、韩文龙:《城镇化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再审视》,《经济学动态》2013年第11期,第22页。这也使得城镇化过程表现为产业结构的非农化过程。进一步地,随着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生产要素会向城镇高附加值产业流动和集聚,推动城市与城镇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

1.1.2 人口学角度对城镇化内涵的界定

城镇化是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并向城市和城镇集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农业人口所占的比重下降,工业、服务业人口所占的比重上升,同时,伴随着农村人口不断涌入城市转变为城市人口,单个城市与城镇的人口数量不断增长,并且,人口集中也推动了一定区域内的城市与城镇数量不断增加且规模逐步扩大。城镇化实质上表现为人口的城镇化。

1.1.3 社会学角度对城镇化内涵的界定

城镇化是一个城镇生活方式的发展过程,人们不断被吸引到城镇,纳入城镇的生活组织中,使得城镇的生活方式不断改变和强化。随着经济、产业结构、人口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农村人口的生产方式、行为习惯、社会组织关系乃至其精神与价值观念都会发生转变,社会学家关心的是,城镇化过程中如何让农村居民享受到城市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方式,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享受到这种新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方式,从而引导农村地区的群众从旧的乡村生活方式中摆脱出来,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享受以工业文明为基础的城市文明成果,以及由此所引发的社会效应。

1.1.4 地理学角度对城镇化内涵的界定

地理学家把城镇化理解为城镇在一定区域内的空间演化过程,同时,也是国家或区域空间系统中的一种复杂的社会过程。“第二、第三产业向城镇的集中就是非农业部门的经济区位向城镇的集中,人口向城镇的集中也是劳动力和消费区位向城镇的集中。这一过程包括农业区甚至未开发区形成新的城镇,以及已有城镇向外围的扩展,也包括城镇内部已有的经济区位向更集约的空间配置和更高效率的结构形态发展。”周一星:《经济地理学》,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47页。此外,这种空间演化过程也表现为非城镇型景观逐渐转化为城镇景观的地域推进过程。更广义的理解则可以外延至城镇文化、城镇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在农村的地域扩散过程。

由上可见,城镇化是伴随着工业化进程引起农村的人口和生产要素不断向城镇集聚而形成的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社会观念等向城镇转换,进而推动区域空间形态和地理景观演变的过程。总而言之,城镇化发展是从乡村到城市的转化过程。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维度是量的转化,即人口,生产要素、产业、部门在不同特征区域之间的量的迁徙。这也使得在传统研究和实践中,城镇化发展的过程通常被界定为城镇化发展水平,即城镇化发展程度或者城镇化发展速度。在实践中,衡量城镇化发展程度时主要采用了城镇化率即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这个指标。城镇化发展速度,则是用城镇化率在一定时期内的变动幅度来衡量。一方面,这种传统做法可以帮助研究者更好地观测城镇化发展的特征与趋势,但另一方面,简单利用城镇化率界定城镇化发展,还不能全面衡量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状况,不能充分反映城镇化发展的合理程度,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单纯强调城市数量、城市规模往往会导致诸如城市病态化(大城市病)、农村病态化(农业现代化水平被抑制)等弊端的出现。城镇化发展表面上是一个量的动态变化,而其背后真实反映的是另一个维度,即质的转化,是伴随着生产要素、产业、部门的流动,人口的迁徙所带来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观念的革新。归根结底,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因此,注重人在城镇化发展中的社会职能质量的变化,也是未来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1.2 城镇化发展的传统理论

1.2.1 人口迁移理论

近代以来,国内外学者对城镇化发展的解释通常是基于人口迁移理论展开的。在人口迁移的基本理论框架下,对城镇化发展进行的研究和解释最早可追溯到英国经济学家拉文斯坦(E.G.Ravenstein)在19世纪80年代提出的“迁移法则”。他提出,促使人口转移的原因可能是某一区域内的人们对气候、生活条件不适应,或者受到歧视和压迫,或者肩负沉重的负担,其中他特别强调了经济因素是导致人口迁移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李(Lee,1996)更系统地提出了人口迁移理论,即“推拉理论”。他提出引起和影响人口迁移的因素有四个方面:一是原居住地的因素,二是迁入地的因素,三是中间障碍的因素,四是迁移者的个人因素。每个地区人口的转移和流动都同时存在两种不同方向的因素相互作用,他将其归结为“推力”(push factors)和“拉力”(pull factors)。在市场经济和人口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人们之所以在农村和城镇之间迁移和流动,是因为农业生产成本的增加、农村劳动力过剩导致的失业和就业不足、较低的经济收入水平等因素成了推动人口迁出的推力因素,同时人们可以通过流动就业改善生活条件。于是,流入地较多的就业机会、较高的工资收入、较好的生活水平、较多的受教育机会、较完善的文化设施和交通条件、较好的气候环境等就成了拉力因素”任宝林:《推拉理论视角下的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研究》,南京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泽林斯基则通过对人口迁移和流动与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的关系的研究,提出了人口迁移转变假说。他认为人口迁移不仅源自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也与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密切相关。在传统农业社会里,较高的出生率和死亡率使得人口持续保持较低的增长率,从而较少的人口不会导致人口大范围的迁移。工业化的初期,人口出生率较高,人口死亡率的降低使得农业人口增长较快,大规模的人口开始从农村向城镇迁移;而到了工业化的中后期,人口自然增长受到抑制,各种原因促使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死亡率都保持在一个极低的水平,农业人口不再大规模向城镇迁移,人口迁移开始在城镇与城市之间流动。

其后的经济学者借鉴了人口迁移中“推拉理论”的思路,将产业结构变迁纳入了解释城镇化过程中人口迁移推力的研究,其后又将城镇的产业集聚作为人口迁移拉力的解释之一。

1.对产业结构变迁的解释

(1)配第—克拉克定理。英国经济学家克拉克(1940)在《经济进步的条件》一书中通过对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不同时期的劳动力数据进行了分析,验证了配第揭示的关于产业间收入相对差异性规律:随着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首先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逐步转移。当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时,劳动力便向第三产业转移。克拉克对这一规律进行了解释,他认为产业结构变动首先来自于需求的变化。当人均收入不断增加时,对农产品的需求会相对下降,农产品的收入弹性出现下降且小于非农产品的收入弹性;对制造品的需求会出现相对的上升,然后下降;而对服务业的相对需求则开始逐步上升,其原因在于服务业的需求不仅来自一般性消费,而且还包括来自企业的服务需求,因而服务业拥有较高的边际需求。产业结构变动还来自技术进步差异。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间存在较大的技术进步差异,由于农业的生产周期要长于工业,故农业生产技术进步较之工业困难。这导致农业存在投资限度,从而会出现规模报酬递减。工业的技术进步快于农业,故工业投资多处于规模报酬递增的阶段,随着工业投资的不断增加,工业生产的单位成本会持续下降,这会进一步推动工业的快速发展。

(2)发展经济学。刘易斯(1954)在《劳动无限供给下的经济增长》中提出了经典的二元经济理论,他将发展中国家经济划分为工业和农业两个部门,将经济发展过程归结为经济结构的转变,即农业比重不断下降而工业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他假设工业发展可以从农业中获得无限的廉价劳动力,由此产生一种累积性效应,其结果是工农业的边际生产率趋于相等,这时,二元结构消失,二元经济转变为一元经济。二元经济模型强调,经济发展一定要有资源从低效率部门向高效率部门转移,从而促使农业剩余劳动力逐步被城镇吸收。费景汉和拉尼斯(1961)对刘易斯的二元结构模型进行了改进,提出了刘易斯—费—拉尼斯模型,这个模型反映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城乡对立运动的一些客观规律,曾为许多发展中国家政府所采用。其后,乔根森(1961)发表了他的两部门发展理论,采用新古典学派的极大化理论来说明农、工两个部门的劳动力供求、资本积累、生产、消费和人口增长等问题,为研究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化发展开辟了新的思路,提供了新的研究手段。

2.产业集聚的解释

区位是经济地理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20世纪30年代经济学家将区位理论引入城镇化发展的分析过程。以德国经济学家韦伯(A.Weber)的理论为代表的区位理论主要分析了使用什么原则和因素来确定企业的最优区位。韦伯认为,最低成本就是企业区位选择的基本因素,只有经济因素影响工业区位,经济因素主要是成本项目。他将成本项目分为了地价、固定资本折旧、原料动力和燃料的成本、运输成本、劳动成本、利息等七种。他认为真正起作用的只有两项:运输成本和劳动成本。首先,他分析了运输成本法则。假定铁路是唯一的运输手段,以吨公里计算运费。已知甲方为消费地,乙方为原料(包括燃料)产地,未知的生产地丙方必须位于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看吨公里数最小的地点。吨公里数量小的地点在什么地方,是根据运费确定区位的核心问题。韦伯研究了原料指数(即原料重量与制品单位重量之比)与运费的关系,认为指数越小,运费越低,从而得出了运输区位法则的一般规律:原料指数小于1时,生产地多设于原料产地;原料指数大于1时,生产地多设于消费区;原料指数近似为1时,生产地设于原料产地或消费地皆可。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原料指数确定工业区位。其次,他根据等费用曲线分析了劳动成本原则。某地由于劳动费用低廉,将生产区位从运费最低地点吸引到劳动费用最低的地点。工业的劳动费用是指进行特定生产的过程中,单位制品中工资的数量。韦伯探讨了劳动费用的地理差异如何影响区位变化,即只有当单位产品的劳动费用节约额大于运费增加额时,企业才能从运费最小点移向劳动供给地。此外,韦伯还讨论了集聚(分散)区位法则,分散和集聚是相反方向的吸引力,二者分别指将工厂从运费最小点引向集聚地区或分散地区。如果集聚(分散)获得的利益大于工业企业从运输费用最小点迁出而增加的运费额,企业可以进行集聚或分散移动。工业区位理论虽然不是专门谈城镇化发展的,但是企业的区位选择过程和结果与城镇化发展的过程并没有本质差别。

(1)中心地理论。克里斯塔勒借鉴了韦伯的工业区位思想,在其1933年出版的著作《德国南部的中心地原理》中,提出了用以说明提供不同服务的村庄和城市的等级制度为何会出现,以及这种等级制度又为何因地而异的一般理论,即中心地理论。为了有效地分析城镇为什么存在,是什么决定了它们的发展,以及它们在地区和国家中的次序是如何排列、如何产生的,他首先定义了一个向居住在它周围的地域(尤指农村地域)的居民提供各种货物和服务的地方,称之为中心地。随后,他讨论了中心地的等级性、职能、服务范围以及特征。中心地主要提供工业和服务业的各类商品与服务,且这些商品和服务的种类有高低等级之分。克里斯塔勒认为,中心地提供的每一种货物和服务都有其可变的服务范围。范围的上限是消费者愿意去一个中心地得到货物或服务的最远距离,超过这一距离他便可能去另一个较近的中心地。以最远距离r为半径,可得到一个圆形的互补区域。服务范围的下限是保持一项中心地的职能经营所必需的腹地的最短距离。一个中心地应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中心地的等级由中心地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级别所决定。第二,中心地的等级决定了中心地的数量、分布和服务范围。第三,中心地的数量和分布与中心地的等级高低成反比,中心地的服务范围与等级高低成正比。第四,一定等级的中心地不仅提供相应级别的商品和服务,还提供所有低于这一级别的商品和服务。第五,中心地的等级性表现在每个高级中心地都附属几个中级中心地和更多的低级中心地,形成中心地体系。此外,克里斯塔勒假设了支配中心地体系形成的三个条件,即市场原则、交通原则和行政原则,并以此为基础推导出了在农村市场服务中心演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正六边形中心地网络模型,在不同的原则支配下,中心地网络呈现不同的结构,而且中心地和市场区大小的等级顺序有着严格的规定,即按照所谓的K值排列成有规则的、严密的系列。中心地理论将空间结构与工业区位理论很好地结合起来,后来成为城市经济学的理论来源。

(2)增长极理论。增长极概念最初由法国经济学家佩鲁提出。他认为,如果把发生支配效应的经济空间看做“受力场”,那么位于这个“受力场”中的推进性单元就可以描述为增长极。增长极是围绕推进性的主导工业部门而组织的有活力的高度联合的一组产业,它不仅能迅速增长,而且能通过乘数效应推动其他部门的增长。因此,增长并非出现在所有地方,而是以不同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这些增长点或增长极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最终影响。佩鲁将“存在于经济要素之间的关系”定义为一种经济空间,将其与一般意义上的地理空间区分开来,强调了经济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在大、小经济单位之间由于相互存在的不平等影响,一些较大的易于创新的经济单位可以创造自己的决策和操作空间,建立具有推进效应的中心,并推动整个经济的多维发展。这种产业增加其产出(或购买性服务)时,能够带动其他产业的产出(或投入)的增长,换言之,该产业对其他产业具有很强的连锁效应和推动效应,被称为推进型产业。这种推进型产业与被推进型产业通过经济联系建立起非竞争性的联合体,通过向后、向前连锁带动区域的发展,最终实现区域发展的均衡。其后,佩鲁的学生布代维尔在这一基础上进行分析,并提出经济空间是经济变量在地理空间之中或之上的运用,增长极在拥有推进型产业的复合体城镇中出现。他将增长极定义为在城市配置不断扩大的工业综合体,并在影响范围内引导经济活动的进一步发展。在此理论框架下,经济增长被认为是一个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依次递进、有机联系的系统。其物质载体或表现形式包括各类别的城镇、产业、部门、经济协作区等。增长极理论对社会发展过程的描述更加真实,因此,许多经济学家也应用这一理论来解决各国所面临的不同的城镇化发展问题。

(3)新经济地理学。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1991)通过改进迪克西特—斯蒂格利茨的垄断竞争模型建立了考虑公司层次报酬递增、运输成本和要素流动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即两地区—两部门—两要素模型。该模型假设有两个区域,每个区域有两个部门:完全竞争规模报酬不变的农业部门和不完全竞争规模报酬递增的制造业部门,农业部门和制造业部门的投入要素分别为农民和工人,工人可以在两区域间自由流动,而农民不具有流动性且在两区域间均匀分布,农产品贸易无运输成本而制造业产品在区域间贸易有正的运输成本(即冰山成本)。该模型中农民的不可流动性是离心力或发散力,而向心力或集聚力比较复杂,涉及循环因果律中的前向联系和后向联系。如果前向和后向联系强大到足以克服不可移动资源(如耕地、农民)所产生的离心力,那么经济的演化将可能会导致“中心—外围”结构的形成——制造业“中心”和农业“外围”,但这取决于是否有足够低的制造业运输成本、足够多的制造业产品种类和足够大的制造业份额。另外一些关键因素(如运输成本、规模经济、可移动资源的份额)的微小变化会使经济发生倾斜或波动。进一步地,如果两区域变为土地均匀分布的区域空间,经济体中所有工人被假定是完全同质的,并且能够自由选择工作点和居住点,农产品生产使用土地和劳动力两种要素,制造业产品和农产品的运输成本均为正,那么就可以用其来描述城镇化的发展过程。模型定义城镇为一个被农业腹地包围的制造业集聚地,然后整个经济体的人口逐渐增加,农业腹地的边缘与中心的距离逐渐增大,当达到一定程度时,一些制造业就会向城市外迁移,从而形成一个新的城镇。人口的进一步增加将会产生更多的城镇,然后继续发展。一旦城镇的数量足够多,城镇的规模和城镇间的距离在向心力和离心力的相对力量的作用下将会趋于某一稳定的水平,如果经济中存在经济规模和运输成本不同的多个行业部门,经济将会演化成一种等级结构,这种结构的未来趋势取决于市场潜力,市场潜力决定着经济活动的区位,而经济活动区位的变化又重新描绘了市场潜力。克鲁格曼强调,自然地理对经济地理的决定作用不容忽视,同时区位优势具有催化作用:一个新的中心出现时,是出现在这个地区而不是周围其他地区,一旦新的中心已经建立,它将通过自我强化机制而不断发展壮大,最初的区位优势和集聚的自我维持优势相比反而显得不那么重要了,这就是空间经济的自组织作用。因此,城镇系统结构是一个动态系统,随着经济的发展将会逐渐发生变化。

克鲁格曼等学者所倡导的新经济地理学丰富了经济地理学的内涵,特别是拓展了城镇化发展研究的视野。新经济地理学对有些不确定的复杂理论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基于“中心—外围”模型建立的多种新城镇空间自组织模型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1.2.2 生态城市理论

近代也有一些学者从生态环境、自然环境与人关系的协调发展方面对城镇化发展进行了研究。

英国学者霍华德(1898)提出了“田园城市”的城镇建设和社会改革理论,倡议建立一种兼具城市和乡村优点的田园城市,用城乡一体的新社会结构形态来取代城乡分离的旧社会结构形态。他用“引力”的概念来分析和解决农村大量人口向城市集中,造成城市畸形发展和乡村停滞衰退的社会问题。他反对把工业与农业、城市和乡村截然分开,人们只有城市模式和乡村模式两种选择的认识,从而提出了“第三种选择”,即城市—乡村模式。城市四周被农业用地所围绕;城市居民经常就近得到新鲜农产品的供应;农产品有最近的市场,但市场不只限于当地。田园城市的居民生活于此,工作于此,所有的土地归全体居民集体所有,使用土地必须缴付租金。城市的收入全部来自租金。在土地上进行建设、聚居而获得的增值仍归集体所有。必须对城市的规模加以限制,使每户居民都能极为方便地接近乡村自然空间。此外,霍华德还设想,若干个田园城市围绕中心城市,构成城市组群,以将田园城市“推广到较大的范围”。

延续霍华德的思想,芬兰学者萨里宁(1943)针对大城市过分膨胀所带来的各种弊病,提出了有机疏散论。他主张把重工业布置在城市中心之外,并且应该把轻工业疏散出去。当然,许多事业和城市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设置在城市的中心位置。城市中心地区由于工业外迁而空出的大面积用地,不仅可以用来增加绿地,而且可以供必须在城市中心地区工作的技术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商业人员居住,让他们就近享受家庭生活。挤在城市中心地区的日常生活供应部门将随着城市中心的疏散,离开拥挤的中心地区。挤在城市中心地区的许多家庭被疏散到新区,将获得更适合的居住环境,中心地区的人口密度也就会降低。有机疏散论认为个人的日常生活应以步行为主,并应充分发挥现代交通手段的作用。这种理论还认为并不是现代交通工具使城市陷于瘫痪,而是城市的机能组织不善,迫使在城市工作的人每天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往返旅行,且造成城市交通拥挤堵塞。

生态城市理论更侧重于针对完全依赖工业化驱动的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工业城市的主要弊端展开分析,尽管田园城市论和有机疏散论尚属于思想启蒙阶段,并没有逻辑严密的理论分析基础,但这些理论对于各国的城镇化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化发展研究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思路。

1.3 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及其困境

1.3.1 传统城镇化发展模式

1.政府调控与市场主导并重的城镇化

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以英国、德国等为代表的西欧国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同时也注意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这种模式主张,城镇化的发展应以市场为主导实现城镇经济的产业化发展,实现城镇社区的建设以及社会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同时,在城镇市场化发展的过程中,对于土地、住房、交通、环境等方面遇到的一些问题,政府应通过一定的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适当的宏观调控,对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加以有效的引导。比如,英国政府通过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引导城镇化的规范发展,使得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伦敦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不断地向外围扩展,这给农业用地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在此背景下,伦敦政府通过收购土地作为“绿化隔离带”的方式,引导城市建设用地的规范开发。同时,英国政府专门成立城乡规划部,避免了因城镇的迅速扩张而给经济、社会和环境带来的损害,形成了城镇化与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的局面。参见骆江玲:《国内外城镇化模式及其启示》,《世界农业》2012年第6期,第75—79页。

2.被动城镇化

在历史上,拉丁美洲、非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长期以来受到西方国家的殖民统治。在此背景下,拉丁美洲、非洲国家的城镇化表现出一定的独特性。以外来资本为主导的工业化发展中,大量的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带动了国家的城镇化发展进程。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拉丁美洲国家的城镇化获得了快速发展:1950年世界各国平均的城镇化率是28.8%,拉丁美洲国家的城镇化率则达到了41%;在20世纪80年代初,拉丁美洲国家的城镇化水平已经居发展中国家之首,城镇化率达到64%;到2012年城镇化率高达80%,城镇化水平与西方国家接近,但其工业经济却远远赶不上西方国家的发展速度。因此,这些国家的城镇化属于典型的“过度城镇化”,即城镇化的发展水平远远超过了经济发展的水平。参见郭小燕:《世界新型城镇化趋势及其对中原经济区新型城镇化的启示》,《小城镇建设》2011年第2期,第35—38页。一方面,在城镇化的发展中,政府没有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没有有效利用外来资本发展自身的民族工业,城市产业经济发展低迷;另一方面,这些国家注重利用外来资本发展工业经济,忽视了农业经济的同步发展,城乡差距加大,使得大量农村人口向大城镇流动,导致“大城市病”,即城镇在居住、交通、环境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拉丁美洲地区的墨西哥城,在2012年城市面积约2018平方公里,而其人口多达2000万,但是,该城市在住房和医疗、卫生、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和服务方面没有跟上,使得墨西哥城出现了大量的“贫民窟”,城镇化混乱,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

3.以市场为主导的低密度蔓延式的城镇化

在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中,美国强调城镇的发展应完全由市场主导和调节,政府应较少进行行政干预或调控。这种模式下,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动力是市场的需求,城镇的兴起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选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西部地区的开发推动了城镇化的迅速扩张,美国的城镇化率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超过70%。然而,这种完全市场化的城镇化发展模式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由于政府没有及时对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加以有效的引导,所以造成了城镇化发展的自由放任的发展态势,并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突出表现是过度郊区化,城市不断向外低密度蔓延,城镇建设无序,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空间和社会性结构问题也日益突出。

1.3.2 我国传统城镇化的困境

1.城镇化水平与质量不高

绝大部分城镇实现了人口数量的城镇化,但没有实现产业的城镇化,普遍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同时,农民市民化的速度滞后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部分城镇实现了由农村向社区的行政职能转变,但农民的谋生技能并没有得到改善,真正实现市场化的程度不高。

2.城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失衡

城镇化是以工业化为基本前提和条件的,工业化生产较农业生产具有更高的效率,其直接结果是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物质的极大丰富。如果说城镇化表现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增加,那么在城镇化的进程中相应的城市社会也应得到相应发展以满足新增城镇人口对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理论上,社会发展是多个层面的,既可以表现在结构上,也可以表现在功能和内容体系的丰富上。以城镇内部居民的福利为例,如果城市经济快速发展,那么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加,原有的城镇居民以及新增的城镇居民的社会福利都应该相应地增加。然而,在现有的公共财政体系下,由于新增城镇人口的身份、城镇化时间的差异,出现了社会福利的固化和部分城镇人口的社会福利游离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等问题,出现了半城镇化群体,存在城镇化进程中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失衡的现象。学者孙永正认为,数亿农村人口虽已在空间上实现了由农村向城镇的转移,成为城镇常住人口,身份上由农民变成了第二、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和主力军,但他们的家仍在农村,其土地和住宅仍在农村,其直接不良后果使已经转移到城市、乡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真正地市民化,难以形成真正的市场消费,造成资源的浪费。

3.大、中、小城市发展的非协调性

大、中、小城市发展的非协调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国的城镇化战略一直在优先发展大城市还是小城镇之间徘徊。当重点发展小城镇成为政策主流后,小城镇虽在数量上有所提升但受其规模偏小的影响和制约,其辐射带动作用难以发挥,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也十分有限且城市行政管理范围涵盖城市核心区和农村,导致其功能定位不准、产业聚集程度低,大、中、小城市比例不协调。二是受经济资源禀赋结构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区域性差异的影响。中国的城镇化无论在国家层面还是在区域层面都存在不合理性和非协调性,一方面从区域层面上分析,中国东、中、西部的大、中、小城市的分布是非均衡的。中国的十大城市群中有六个分布在东部,占国土面积不到11%的东部地区的城镇化率达到56.2%,而占国土面积超过70%的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仅为38.3%。另一方面,在一个区域内部,大、中、小城市在功能定位上混乱,造成产业、人口向大城市过度集中,其直接结果是大城市的膨胀病严重,城市建设用地紧张、进城门槛和成本高、生态环境压力大、承载能力受限。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将大量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大城市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膨胀病的治理上,中、小城市尤其是小城镇很难得到相应的财政资金投入,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水平低、产业支撑乏力,失去了其在中国城镇化中应有的重要作用和功能,致使整个中国城镇体系结构不合理。大城市的边际效用越来越低,大量的财政资金却在不断地涌入,而中小城镇的投资效率高却得不到相应的资源配置,这进一步加剧了大、中、小城市发展的非均衡性。

4.缺乏统一的城乡一体化战略

中国的城镇化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缓慢起步阶段、加速发展阶段、快速发展阶段三个阶段,但城乡二元格局并没有随着城镇经济的发展而得到有效的缓解。城乡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没有均等地惠及城乡人口,城乡没有形成良性的互动格局。城镇化推进未能有效地、稳定地减少依赖土地的农业人口。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已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如果现行的城镇化没有将城乡之间的发展规划、要素流动模式、利益的共同分享机制等放在城乡协调发展的一体化格局下去思考,那么其结果将是在城市、城镇快速发展繁荣的同时,广大的农村却在不断衰落,农村空心化现象十分严重。这与中国农村人口多、农业始终是中国的发展基础的客观现实不符。参见刘鸿渊、陈怡男:《论中国城镇化困境与发展新思维》,《求实》2012年第5期,第55—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