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风险管理:风险社会中的应急管理升级与社会治理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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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与风险治理丛书”总序

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危机的出现与人类长相伴随,人类的发展与危机紧密相关。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提升,人类逐渐享受到繁荣和文明带来的成果,战胜危机的能力也显著增强;但与此同时,人们却更加强烈甚至前所未有地感受到危机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遭受到危机所产生的威胁和损害。其原因是多元而复杂的,它涉及人类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环境等各个方面、各个领域;既有外界客观因素的作用,也有人的主观认知的影响。但无论如何,危机都已成为当今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加强对危机的研究和应对是世界范围内各国政府和人民的理性选择。

危机的本质是风险,危机是风险的极端表现形式。当今时代,人们讨论危机问题一个不可脱离的大背景便是风险社会的日渐形成。在这一真实化的语境下,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要想有效地预防、化解和消弭危机,不仅要更好地理解和管理危机,还要更好地理解和管理风险。与显性、非常态的危机相比,从隐性、常态的风险着手,能够找出各种可能导致危机的风险源,并提前介入干预风险,以将危机遏制于萌芽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对风险的管理是实现危机管理目标和价值的最佳路径;也唯有从风险入手方可能解决目前和未来我们所面临的风险社会的悖论与困境。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开始意识到危机对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国家战略的重要意义,并将危机管理摆到重点加强建设的突出位置上来。我国的危机管理开始步入快速发展的良性轨道,在理念、体制、机制、法制、资源保障等各个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展和巨大成就。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亦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如如何将危机管理的重点从危机准备转移至日常舒缓和预防上来;如何将危机管理的重心下沉到地方和基层;如何加强市场化和社会化力量的参与;等等。这些都是我们下一步在巩固应急管理成果并将应急管理引向深入的过程中必须思考和予以解决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应急管理的范畴,而涉及更深层次、更为复杂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它是一个如何对危机与风险进行治理的问题,需要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努力,而非一味催生式的短期行为过程。

强调对危机与风险的治理,就是要广泛地考量同危机与风险有关的所有因素,有效地协调受到危机与风险影响的各方关系,合理地分配现代社会的力量体系及其权责。具体而言,就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和全社会的危机与风险意识、知识和应对能力,需要建立和优化相关的体制机制法制等制度设计,需要政府管制和市场诱导相结合的治理方式,需要公民自治和社会共治相交融的治理格局,需要先进科技的运用与支撑,需要全球与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一言以蔽之,通过这种改善后的制度安排,能够有机地整合所有相关的知识、技术、立场、力量和资源,实现对危机与风险的有效治理,从而更好地应对风险社会带来的变革与挑战。在风险社会,对危机与风险的善治无疑应当成为追求整个社会的善治中所不可缺少和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分。

从正常的常态管理,到对危机的非常态管理,再到对风险的常态管理的回归,这体现的是管理理念和管理形态的超越与提升,体现的是将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相融合、在常态中管理非常态的更高层次的管理境界。在当今这一急剧变革的历史条件下,紧密联系和适应与传统社会已大不同的管理情境与时代背景,加强对公共危机与风险治理的研究,是中国公共管理学所必须肩负的历史使命,也是中国公共管理学扩大学科知识增量、反馈国家社会建设的重要契机。

正是在此思想指导之下,我们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合作,组织出版了这套“公共危机与风险治理丛书”。希望通过我们的研究努力,能够较为全面和深入地反映公共危机与风险治理领域的现状、问题与趋势,使这一领域在未来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社会和人民。

张成福

200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