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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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发展作出的历史性贡献,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和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根本特征。深入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质和要求,才能科学认识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规律。

一、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出发点

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等价的商品交换的基础上的,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引入市场机制首先必须能够在公有制内部产生出商品交换关系。根据马克思的商品货币理论,完整意义上的商品交换是以独立的商品所有权为基础的,是私有制的产物,而完整意义上的公有制则恰恰是对所有权垄断的否定,因而,一旦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消除。因而,在公有制内部是不能产生出商品交换关系的,这个观点长期以来统治着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与实践。但是,在理论与现实的矛盾随着实践的发展日益尖锐的情况下,公有制经济中也存在商品关系日益成为了一个客观的无可更改的事实,实践已经清楚地告诉人们,社会主义离不开市场。然而,问题在于,必要性不等于可能性,只有在商品关系不是外在于而是内生于公有制的条件下,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引入商品关系和市场机制才能真正获得成功,因而,寻找公有制经济中商品关系存在的根据就成了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对于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的商品交换的原因和性质,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曾经做过解释,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之所以存在商品生产,是由于存在两种不同形式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而在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内部所进行的交换则由于不改变所有者的性质而不是真正的商品交换,实质上是一种产品的交换关系,与商品货币关系相联系的自发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的作用也因此受到了很大限制。在全民所有制内部,商品交换形式只是一种“外壳”,是一种核算的工具。斯大林的这个解释在形式上是符合马克思的商品货币理论的,他既坚持了公有制内部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经典论述,同时又肯定了现实存在的商品交换关系,但是,正因为如此,这个理论没有从根本上突破经典的计划经济理论,其局限性是很明显的。不过,它在当时的影响却是非常广泛的,完善计划经济的改革思路在当时就是在这一理论的框架中考虑问题的。

改革开始不久,认为全民所有制内部不存在商品交换的观点就受到了批评,公有制内部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事实开始被人们普遍接受,人们开始摆脱同一所有制内部不能有商品交换的传统观点的束缚,把分析的视角转移到了全民所有制内部,比较流行的解释是把公有制内部商品交换存在的原因归结为企业之间存在着不同的经济利益,或者归结为全民所有制内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种54解释虽然已经触及了问题的实质。但是,作为一种理论,是很不完整、很不严密的。因为,商品交换关系肯定是与不同的经济利益相联系的,但是,不同的经济利益却不一定都要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表现出来。例如,在企业内部不同的劳动者之间以及在公有制内部个人、企业与国家之间存在不同的经济利益,但是,这些不同的利益并不都是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调节的。困难不在于发现企业之间存在着不同的经济利益,而在于精确地说明这种经济利益的性质以及为什么这种不同的利益一定要通过商品交换来实现。

用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或法人财产权来解释公有制内部的商品交换关系的看法也只能说是一种现象的描述,而没有把握事物的本质。法权关系是从经济关系中派生出来的,商品所有权是商品交换关系在法权上的表现形式,因此,科学的做法只能是从经济关系入手分析法权现象,而不能用法权概念代替经济分析,把由公有制内部特殊经济关系决定的企业应当具有的经营管理权当做商品交换关系的基础,这样就完全颠倒了事情的真实逻辑。

近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理论界对于公有企业市场化问题的认识产生了尖锐的对立:一种观点认为国有企业是不适合市场竞争的,应当从竞争的或营利性的部门退出来,只有私有的或非国有的企业才能产生出真正的商品交换;另一种观点则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有制与市场关系的结合当做了一个自然而然、天经地义的事情,把市场机制当做了一种中性的概念,一种可以随意在不同制度下搬来搬去的工具。这两种对立的观点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都认为从理论上论证公有制内部商品货币关系产生的原因及其性质这一任务已经不再重要了。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公有制内部商品货币关系问题的认识是无法再获得实质性进展的。前一种观点实际上完全退回到了传统的理论范式之内,认为公有制内部不可能产生商品交换,根本否定了公有制与市场关系兼容的可能性;后一种观点则满足于把国有企业具有的法人财产权这样一种商品交换的结果当做商品交换关系产生的前提,根本否定了公有制与市场关系的矛盾和问题的复杂性。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基础

商品关系是与所有制关系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分析社会主义公有制内部的商品关系必须对社会主义所有制内在结构进行深入的剖析,对于所有制结构的解剖是对商品关系进行解剖的一把钥匙。

社会主义与市场机制结合的根据在于:

第一,存在着公有制和公有制之外的多种所有制,不同所有制之间的交换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交换。

第二,存在着多种形式的公有制,如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不同形式的公有制之间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交换。

第三,即使是在全民所有制内部,也存在着商品交换的基础,这一点最为重要。

在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条件下,社会主义经济中商品关系的存在无疑首先是因为不同所有制的存在,特别是在当前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广泛发展的情况下,这一点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本质上可以看出,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联姻的关键还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问题。这是因为,第一,虽然对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的理解理论界目前存在着种种不同的看法(例如关于公有制是手段还是目的的争论),但是,无论是从理论与逻辑来看还是从历史与现实来看,生产资料公有制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最主要的标志。第二,虽然现实中存在着多种所有制形式,我们也可以用不同的所有制的存在来说明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商品货币关系,但是,一来这是一件不言而喻的事情,并不需要专门的论证,二来这并没有涉及问题的本质。真正的问题是全社会意义上的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性问题。此56外,市场化改革中面临的许多重点和难点问题如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劳动力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形成、产权制度的改革等归根结底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典型形式是生产资料的全社会占有即通常所说的全民所有制,这种所有制既不同于原始的共产主义制度,也不同于高级的共产主义制度,它除了具有公有制的一些一般特点外,还具有自身特殊的规定性。从公有制的一般特点看,在公有制下,生产资料成为劳动者共同的财产,劳动者通过社会联合实现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在生产资料占有上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任何个人或集团都不是所有权的垄断者,都不能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获得特殊的利益,这就消灭了所有者与非所有者的关系,从而人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消灭了阶级统治的真正平等的社会关系,生产资料的占有具有真正社会化的性质,即生产资料的支配和使用是为了满足劳动者共同的利益。但是,这些特点只是把公有制与私有制区别开了,而没有对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公有制与社会主义阶段的公有制做具体的区分,仅仅从这些特点出发还不能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质与具体结构进行深入分析。社会主义公有制除了具有公有制的一般规定性外还具有自身特殊的规定性。这种特殊的规定性是由旧分工带来的。

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公有制的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建立在旧分工这种特殊的劳动技术组织形式上的,后者是以消灭旧分工、个人实现自由全面发展为基础的。

(1)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并不完全是一种直接的自然而然的结合,而是一种间接的有条件的结合,要通过劳动力与企业的双向选择才能实现,这种双向选择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具有一定的间接性。

(2)劳动者之间还存在着经济利益上的差别和矛盾,任何个人和集团占有社会共有的生产资料都不能是无偿的和无条件的,在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都必须实行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每个人只有在向社会提供了一定的劳动量后,才能从社会获得相应的报酬。

(3)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虽然生产资料是社会成员共同所有的,它们通过在全社会范围的联合并在此基础上统一调节生产资料来实现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但是,由于旧分工的存在,属于社会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又是通过每一个具有个人理性的具体的人和单位来分别使用的,这就不可避免地使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带有局部占有的性质。每个从业者个人以及每个从业者集体之间在对生产资料的使用上具有明显的经济利益上的差别,公有的生产资料在这里是其实现自身利益的手段,与个人和集体的特殊的经济利益具有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是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和从业者局部占有的统一,这种统一体现在公有制经济关系内部就表现为以下两重属性。

一方面,由分工而导致的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间接性、局部性和等价性,表现为从业者联合体对公有生产资料的间接的、局部的、等价的占有,从而使从业者集体不仅在生产过程中具有了技术上的独立性,而且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生产、交换和分配上都具有了明显的独立性,这种具有技术和经济独立性的从业人联合体,就是社会主义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商品关系,商品关系内生于社会主义公有制。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企业之间的商品关系是以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的,体现了公有制的经济关系和要求。也就是说,现实的社会主义既不能脱离市场关系,又不能完全依赖于市场关系。社会主义公有制具有自己特殊的规定性,不管人们对这种特殊的规定性做怎样的概括,是公有制、计划调节和按劳分配还是更大程度的平等,它都不可能完全建立在自由市场和自发秩序的基础上,自由的市场不可能自动实现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58本身就意味着,它是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这两种性质不同的经济关系的矛盾的统一体,因此,任何一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都必须在积极赞成市场的同时,寻求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超越市场关系的制度安排,这就是问题的核心和难点所在。

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对立统一”

那么,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它们究竟能不能结合呢?正确认识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回答这样一个被人们长期忽视的根本性问题,即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内部,是否存在着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关系的内在根据?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统一的还是对立的?正确的结论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既不是完全一致的,也不是完全对立的,公有制经济具有商品性与非商品性二重属性。

(一)公有制经济的商品性与非商品性

公有制经济中的商品性来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由于分工的存在,劳动者之间还要实行“等量劳动相交换”,他们之间还具有明确的利益边界,这种利益上的差别要求企业之间按照商品交换的形式交换各自的劳动产品,进而要求不同企业在财产的经营上具有某种排他性,从而产生了商品交换关系。公有制关系中的非商品性则源于另外一个事实,即完整意义上的商品交换是以独立的商品所有权为基础的,而完整意义上的公有制恰恰是对所有权垄断的否定。这是因为,在公有制的条件下,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人们在生产资料的占有上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任何个人或者集团都不能凭借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获得财产收入,劳动成了人们获得社会产品的唯一根据,因而就消灭了所有者与非所有者的对立,正如卡德尔所指出的那样,公有制既是属于所有人的,又不是属于哪个人的,既是全体工人的共同的阶级所有制,同时又是任何从事劳动的人的个体所有制形式,公有制不再意味着所有者与非所有者的关系。参见爱德华·卡德尔:《公有制在当代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矛盾》第4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因此,公有制关系既具有商品性的一面,也具有非商品性的一面。

(二)按劳分配的商品性与非商品性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实行的是按劳分配,社会产品在做了各项扣除之后,必须根据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实行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马克思认为,这个原则就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04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仔细分析这一原则,就可以发现,马克思的这一论断中隐含着一些深刻的思想和革命性的结论。首先,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劳动者之间存在着利益上的差别,因而需要进行平等的交换。其次,这种交换当然需要某种社会尺度,这种社会尺度只能是抽象的一般的社会平均劳动,这一点已经类似于商品价值了。再次,在抽象的社会劳动不能直接计算的条件下,这种劳动的抽象化和平均化过程就只能求助于市场机制。因此,按劳分配中所体现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为公有制经济中的商品交换关系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既然如此,为什么马克思仍然要否定商品货币关系呢?对此,马克思的说明是,在这里内容和形式都变了。从形式上看,价值虽然是劳动创造的,但这种劳动是不可计算的,商品价值只能通过供求、竞争和价格的波动作为一种趋势而存在,等价交换只是一种偶然现象。从内容上看,在公有制下的等量劳动交换只存在于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中,而不能用于全部的劳动产品交换,个人只是消费者而不具有积累的职能。此外,在按劳分配中,作为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交换尺度的劳动,与作为商品交换尺度的价值是不同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中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任何人都不能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垄断占有而获得特殊的经济利益,活劳动是人们参与分配的唯一根据。也就是说,按劳动分配只承认劳动者的劳动质量的差别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而不承认生产资料优劣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这是按劳动分配与按商品价值分配的重要区别。

(三)公有资本的商品性与非商品性

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商品的市场化问题从理论上到实践上都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商品市场的形成以及与此有关的改革已基本完成。但是能否在公有制中引入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问题,则要复杂得多。有不少学者认为,通过公有企业的股份化、国有资本所有权的分散化和经营权的法人化,便可以建立一种没有资本家的资本市场,实现公有资本与市场经济的兼容。事实上,随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公有资本的市场化进程确实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这一点非常值得肯定。但是,同时也要看到问题的复杂性。马克思、恩格斯当年从股份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中得出的结论,是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并实行直接的计划调节,而不是实行资本的市场化。如果资本配置完全由市场调节,那么,社会占有生产资料也就失去了意义。马克思指出,股份公司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是“再生产过程中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参见《资本论》,第3卷,4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实际上,公有资本所体现的关系同样也是商品性与非商品性的统一。一方面,公有资本也是商品,具有排他性,可以通过市场进行交换,进行兼并重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公有资本的所有权是归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的,因而,公有资本的运行不可能完全建立在市场交易的基础之上。在公有资本的运动过程中,除了不同企业之间横向的商品交换关系外,还存在着全体人民与国家、国家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多层次委托代理关系,这些纵向委托代理关系不完全是一种商品交易关系。国有资本的经营必须体现所有者即全体人民及其所代表的国家的意志和利益,这就是公有资本的非商品性。

(四)劳动力的商品性与非商品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力采取市场化的配置方式既有技术根据,又有制度基础。从生产力的要求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技术结构和经济结构的不断变化,要求劳动者在不同部门和不同企业之间进行全面的经常性的流动。从制度上看,社会主义经济中企业和劳动者也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具有不同的经济利益,因而,都需要按照成本和收益比较的原则进行双向选择,自由结合。从形式上看,这当然也是一种等价的商品交换关系,这是公有制经济中劳动力市场存在的经济基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有制经济中劳动力是完全的商品。从公有制关系的本质来看,劳动力不完全是商品,也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配置。

首先,在公有制企业中,并不存在所有者与非所有者的对立,也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雇佣关系。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劳动力成为商品,与货币转化为资本和小商品生产转化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同一个过程,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它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关系是不相容的。

其次,在公有制企业中,劳动者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共同分享企业的经营成果,他们的收入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经济效益的状况,而不完全取决于劳动力的供求关系。而在资本主义企业中,劳动者的工资是由劳动力的价值决定的,与企业的经营效益并无直接的关系。

再次,虽然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在市场经济中也采取了双向选择的市场形式,但劳动者一旦进入企业,就享有62了作为公有的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中的一员应具有的权利(如按劳分配、民主管理、收益分享等),从这一点看,无论在国有企业还是在集体企业,劳动者都不完全是一种商品。

此外,从宏观上看,公有制使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处于平等地位,要求国家保证每一个有工作能力的劳动者的就业机会。没有就业中的平等,生产和分配中的平等就无法实现,从体现公有制的平等关系的角度看,充分就业具有了更加重要的意义。

(五)公有制企业的独立性与非独立性

市场经济是建立在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平等交易的基础上的,企业的独立自由是市场经济的前提。那么,在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中,企业能否获得比较充分的经济自由,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呢?这一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建立在政企合一、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基础上的。经过改革,国有企业政企不分的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国有企业已经成为了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获得了经营上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所有权与控制权是不可能完全分开的。在国有经济中,国家的有关机构如中国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共所有权的代表行使着所有者的职能,如剩余索取权、选择经理人员、进行重大的战略决策等,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政企完全分开了,国有制就不存在了。此外,国有企业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和地位,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责任和公共义务,而不仅仅从事单纯的商业活动,如果政企完全分开了,政府的主导作用也就失去了重要的经济基础。因此,政企分开只能是相对的。当然,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情况,政企分开的程度和形式也各不相同,有的分离程度可以大一些,有的分离程度则要小一些,许多国有小企业则应转变为非国有企业。

(六)公有制企业的预算约束

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的性质也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企业不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因而,不存在真正的预算约束问题。随着指令性计划的取消,硬化预算约束成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经济改革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在逐步硬化,认为国有企业预算约束一定是软性的观点是缺乏根据的。但是,应当看到,国有企业的自负盈亏与私有企业是不一样的。在公有制条件下,由于人人都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所以,每个人和每个单独的企业不能成为独立的所有者,从而也不可能对企业的盈亏负完全的经济责任。企业的亏损和破产不只是企业劳动者的损失,而首先是社会的损失;企业的盈利和资产的增值,企业自己不能独立分享,因为财产是社会的,个人只能占有劳动收入。我们通常所说的国有企业的自负盈亏实际上指的是这样一种意思:企业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和他们的个人收入,与企业的经营成果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企业劳动者收入的高低取决于企业的盈亏状况,企业的破产倒闭还直接影响着劳动者的就业状况,这是公有企业预算约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硬化的基础。但这种自负盈亏是不完全的自负盈亏。那么,国有企业中预算约束软化的问题会不会影响公有企业的效率呢?这个问题需要深入探讨。长期以来,新自由主义学者们把预算约束软化当做了公有企业的一个不可克服的弊端大加批判。但是,实际上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组织——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所有权社会化的企业组织,都具有了预算软约束常态化的特征。参见林光彬:市场经济与预算约束,载《政治经济学评论》,2011(3)。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信用制度、股份公司、国家干预、福利制度的出现,资本主义经济中企业的预算约束也出现了不断软化的趋势。马克思当年已经认识到:如果说信用制度表现为生产过剩和商业过度投机的主要杠杆,那只是因为按性质来说可以伸缩的再生产过程,在这里被强化到了极限。它之所以被强化,是因为很大一部分社会资本为社会资本的非所有者所使用,这种人办起事来和那种亲自执行职能、小心谨慎地权衡其私人资本的界限的所有者完全不同。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49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在当代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日益金融化,运用他人资本进行投资、经营、赌博和冒险已经成为了资本运动的基本形式,建立在完全私有制基础上的硬性预算约束已经被彻底打破了,市场经济自身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理想也彻底破灭了。生产社会化和资本社会化导致的这种结果,正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代替私有制的一个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具有商品性与非商品性的二重属性,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既不是完全对立的,也不是完全一致的,这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关系的出发点。

从公有制经济的二重性出发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如果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完全对立的、水火不容的,那么,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就是一种天方夜谭,不可能成功;如果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是完全统一的,那么,社会主义的发展就失去了自己的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失去了意义。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这一历史任务的提出,本身就意味着它们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是对传统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一种超越。总结中国改革开放成功的经验,探讨“中国道路”和“中国模式”的特征,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把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使市场经济自身的盲目性、自发性和滞后性在体制上得到了遏制,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通过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优化国有经济的结构和布局,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竞争力,能够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从而增强市场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协调性,避免出现大起大落。通过在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合理的企业制度与和谐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以及各方面的利益,提高了市场经济的和谐性。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投资于基础设施、保障国计民生,把经济发展同社会发展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市场经济的效益,实现了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既体现了市场经济的普遍原则,又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经济的长处都得到了更好的发挥,从而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超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特点和新优势。

有学者认为,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不同国家和不同制度下的市场经济都应该是一样的,既然这样,为什么要强调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特色呢?正确认识这一问题需要把握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市场机制是存在于许多社会形态中的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并不为某种社会制度所独有,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中性的,既不姓“资”,也不姓“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市场机制是一种可以脱离开特殊的历史环境和社会的整体结构而独立存在的技术性工具,可以像机器和工具一样,随意搬来搬去。现实的市场经济总是与某种特殊的社会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有着特殊的社会属性和具体特点,是市场经济的共性与个性的统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它既体现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也反映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它同样既体现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要求。因此,我们既不能否定市场经济的共性,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等同起来,也不能否定市场经济的个性,否定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对于这一点,我们党的认识是非常清楚的。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就在四个坚持。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下),1363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江泽民指出,我们搞的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如果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就会走向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市场经济的性质。参见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02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作为了我国改革开放获得成功的重要经验之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的,就是要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最大限度地克服市场机制的自身弱点和消极方面,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使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赋予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所未有的新内涵和新特征。

(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其主要内容可以做如下的具体概括: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经营机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机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根据上述内容进行的所有制和产权制度的改革,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理论上是巨大的创新,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了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既搞活了公有制经济,又促进了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中国经验证明,那种认为公有制经济注定低效率,注定与市场经济相冲突的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保证了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有利于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有利于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把实现国有经济的市场化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相结合

增强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活力,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心环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不断深入,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和巨大的成绩:一方面,通过深化对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使股份制成为了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建立起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大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实现了股份制改造,逐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了委托代理关系,改进了激励与约束机制,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活力大大增强。另一方面,坚持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通过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把国有经济的重点放到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企业的数量虽然大大减少了,但国有资本的总量却大幅增加,重要性明显提高,这就提高了国有资产的整体质量,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引导力和带动力。经过深入的改革,国有企业完成了体制和结构的转型,具有了全新的特点和形式,这就是所谓的“新国企”。“新国企”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核心标志是出现了一大批与市场经济紧密融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行科学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微观财务绩效和宏观效率较好、具有创新性和生命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新型国有企业”现象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国有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

(三)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实现以人为本

马克思曾经用商品拜物教来表明市场经济的特殊性质,意思是说,在市场中人与人的关系被物化了,货币成为了一切价值和财富的尺度,人们的生活完全屈服于市场的自发力量的统治。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最大限度地追求剩余价值是生产的根本目的,而劳动者则只是资本增殖的工具。我们不能否认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历史上的进步意义,因为正是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了普遍的、全面的物质交换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才能为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但是,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才真正开始成为社会发展的主体,人的全面发展才真正开始成为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就单个人和单个企业来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关系和市场机制对其来说仍然是一种自发的盲目的异己的力量,追求市场价值或利润仍然是其生产目的。但是,从整个社会来说,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社会生产的目的已经不是剩余价值的最大化,而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共同富裕。关于这一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作过明确论述。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所谓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列宁曾说过,社会主义生产就是要使全体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参见《列宁选集》,第3卷,571页。斯大林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这一重要范畴来概括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即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参见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邓小平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从目的的角度对社会主义的本质做出了新的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科学发展观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思想的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进行了新的全面的阐述,提出了以人为本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根本目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虽然市场机制仍然是作为一种自发的力量调节着经济运行过程,但是,这里的市场机制已经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了一起并纳入了国家宏观调控的范围之内,因此,从总体上看,它已经不完全是一种与人们相对立的自发的异己的力量,而开始成为发展生产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手段。

(四)把国家的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相结合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到基础性作用。在改革开放中,一方面,我们坚持资源配置市场化的方向,从根本上改变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基础性的调节作用,带来了空前的经济繁荣。另一方面,我们也认识到市场机制存在着弱点和不足,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消极一面。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二者是统一的,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实现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既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作为一个处在转型与发展中的大国所具有的后发优势的重要表现。在中国经济改革与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国家的作用既没有局限于维护秩序的“守夜人”,也没有局限于市场竞争的“裁判人”或宏观平衡的调节者,而成为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性力量,发挥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为:一是从社会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对经济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二是统筹兼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三是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保障人民的基本利益。四是进行总量关系的调节,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平衡。五是针对市场失灵进行微观管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六是作为国有经济的所有者代表,监督和管理国有资产的有效经营。七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八是领导改革开放,推动制度创新。九是保护资源和生态,实现持续发展等。国家宏观调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上述巨大作用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无法比拟的。

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这一观点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谈到资源配置和经济调节,多数人都只讲市场却很少讲计划,这是不正常的。实际上,计划调节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或者说是最重要的手段,它从总体上规划了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基本结构、发展战略和实现方式,是国民经济实现持续协调稳定发展的可靠保障。在改革开放中我们既积累了发展市场经济的宝贵经验,也积累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挥宏观调控和计划调节作用的宝贵经验,我们现在所讲的统一规划、统筹兼顾、全面协调以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思想,实际上都包含了合理分配社会劳动、有计划发展的意思,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经典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有计划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中国的改革经验告诉我们,建设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需要有效的市场调节发挥基础性作用,也需要国家科学的、强有力的调控和科学的、有计划的引导,而绝不能接受新自由主义所推崇的国家干预最小化和政府管得越少越好的错误主张,苏联东欧的激进式改革的悲惨结果、拉丁美洲“新自由主义神话”的破灭和目前越演越烈的资本主义全球金融危机,都从反面说明了坚持科学的、必要的国家宏观调控和计划调节的重要意义。

(五)把提高效率与促进公平相结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原则,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存在的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弊端。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生活中收入分配不公和收入差距过大的矛盾开始凸显出来。1990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共同富裕,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经过长期思考,1992年他对社会主义本质作出了精辟概括: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参见《邓小平文选》,1版,第3卷,37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江泽民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应当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生产力,也应当实现资本主义难以达到的社会公正。从根本上说,高效率、社会公正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参见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版,137页,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十六大以来,针对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党中央提出了更加关注社会公平的方针,把切实解决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当做了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我们逐步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效率与公平是统一的,应当努力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十七大报告将“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的经验,同时指出,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参见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提高效率与促进公平相结合的原则深化和发展了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对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首先,这一原则揭示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目的。我们讲发展,不能脱离发展的主体和目的,一定要弄清楚,发展是谁的发展,是为谁而发展,不能仅仅把眼光局限于物质财富的数量和GDP的多少,不能让少数人享受发展的成果而大多数人被排除在发展之外。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其次,这一原则揭示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动力。我们知道,消费是社会生产发展的根本动力,但是在市场经济中,消费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收入分配的结果。资本主义经济的一个基本矛盾就是生产的无限扩大和广大群众的购买力相对狭小的矛盾,这一矛盾导致了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和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能够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解决资本主义制度的这一根本弊病,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

再次,这一原则揭示了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保障。当前我们正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保障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总之,提高效率与促进公平相结合的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的重要表现,必须努力加以贯彻落实。应当看到,改革开放以来,在居民生活收入大幅度增长、生活持续得到改善的同时,居民之间、城乡之间、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收入分配中存在的诸多的不公平因素也在增多,如社会群体资产之间的差距扩大速度过快,分布相当不均,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严重,各种非法收入大量存在,教育、司法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平权利得不到保障等。对于这些现象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否则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

(六)把坚持独立自主同参与经济全球化相结合

对外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经过30余年的努力,我国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中国的经济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对外开放有利于获得国外的资金尤其是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加快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有利于更好地利用自身优势,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有利于更快地得到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发挥后发优势,实现技术跨越,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文明成果。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有利于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另一方面,当今世界的经济全球化是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全球化,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新的矛盾和问题,如世界范围内的两极分化、对于全球生态系统的过度开发与破坏、全球性的经济混乱和金融危机的频繁爆发、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依附的加深等。同时,当今世界的全球化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性:一是发达国家强调商品交易和资本投资的自由化,但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流动却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措施;二是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但74对于本国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关键部门和企业的投资采取多种形式的保护措施。全球化中的这种不对称性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利的,因此,我们必须对这种不对称性保持清醒的认识,清除不切实际的幻想,必须正确处理对外开放与独立自主的关系,把坚持独立自主同参与经济全球化相结合。要坚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积极参与全球化的进程,同时要坚持独立自主的方针,坚持维护和增进国家利益,坚持把立足点放在依靠自己的力量这一基础上。要大胆地学习和借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和管理等方面所创造的先进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时要坚决抵制资本主义社会中各种腐朽的东西和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西化”和“分化”的图谋。要努力引进先进技术,但必须把引进和开发、创新结合起来,大力进行自主创新,建立创新型国家,提高国际竞争的能力。要积极扩大商品和服务的出口,不断提高我国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同时要充分发挥我国市场广阔的优势,始终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要根据需要恰当地利用国外资金,积极而又适度地吸收国际投资和跨国公司投资,同时更要重视自己的积累,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注重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正确处理开放、发展与安全的辩证关系,始终保持对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要尊重和利用国际规则,学习和引进发达国家有用的政策和体制,同时,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注意研究和影响相关国际规则,保护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中,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2007年下半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犹如海啸一般席卷了全球,从局部发展到全球,从发达国家传导到新兴市场国家,从金融领域扩散到实体经济领域,给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也对中国的经济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这次世界金融危机给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全球化和对外开放绝不是免费的午餐,而是有风险、有代价的,只有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我们的开放事业才会更加健康地向前发展。就拿外商投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得到迅猛发展,成为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这也使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少地方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无节制地给予外方超国民待遇,不惜一切代价大幅减免国家税收、廉价甩卖土地和国有资产、压低劳工的工资和福利、损害自然生态环境,给国民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少消极影响。从宏观整体开放水平来看,我国接近60%的贸易依存度、高达10%的FDI资本形成依存度、接近25%的外资产业资本存量依存度、不到4%的自主知识产权率、接近40%的基础能源依存度、高达31%的外资经济市场占有率以及外资对核心产业的高控制率,决定了中国这个发展中的经济大国在未来必将面临十分严峻的产业安全问题。如果外资企业控制了中国各产业的龙头企业,在该行业里处于相对垄断地位,那么这些外资企业不仅可以利用垄断定价侵蚀国民的利益,而且可以通过控制这些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控制行业的关键技术,妨碍国家实施相应的产业政策,从而使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能力大大削弱。外资对关键性行业和技术的控制还会使原有民族品牌销声匿迹,企业大量的技术成果也尽属他人,从而弱化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因此,我们要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和教训,要进一步注重国家的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开放、发展与产业安全的辩证关系,促进对外开放事业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参见纪宝成、刘元春:《有关我国产业安全若干问题的看法》,载《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6(9)。

(七)把坚持公共部门的公益性与利用市场运作相结合

改革开放以来,包括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部门的改革经历了一个艰难的探索过程。在政府统包式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被逐步打破后,如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部门管理体制曾经是理论和实际部门广泛讨论的一个话题。曾经有一个时期,一种泛市场化的思潮相当流行。所谓泛市场化,就是把市场关系引入不应当引入的领域,借“改革”的名义,试图将所有领域甚至公共部门都变成商品货币关系。在这个方面,教育产业化亦即教育市场化就是其中一种流布甚广的理论误导。

所谓教育产业化,就是鼓吹要像兴办工商业一样兴办国民教育,要像办企业一样办学校。企业讲投资讲回报讲利润讲分红,学校也应讲投资讲回报讲利润讲分红;企业搞股份制,学校也可以搞股份制;国有企业搞改制,公办学校也可以搞改制。总之,凡是企业可以搞的事情,学校也大体这样去做,教育与经济、学校和企业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那么教育究竟能不能产业化呢?应当承认,教育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与私人产品相同的属性,比如这种产品的消费也具有一定的竞争性、排他性,并且,受教育者可以通过教育得益,例如增加工资收入、提高社会地位、获得精神享受等,其教育花费也就等同于私人的一种投资。从这个意义上讲,教育具有商品属性,可以定价,可以买卖。但是,教育同时具有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社会公益性。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可以获得个人的种种直接收益,但受过良好教育的公民无疑可以给全社会带来广泛的收益,包括生产力的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等。正是由于教育消费的这种溢出效应,也就是公益性,所以经济学中把教育定义为“准公共产品”,而不是私人产品。这早已成为世界性的共识,成为世界所有国家主要由政府举办教育事业的最重要的理论根基。比如,1999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了首次世界教育大会,大会一致认为“市场规律和竞争法则不适用于教育。教育不是经济的一个分支。教育过程、教育目标、教育结果或‘教育产品’都不能与经济相提并论”。我们认同这样的认识。事实上,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自己的国民实行完全的教育产业化政策,政府对教育的普及和提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当然,反对教育产业化,并不是主张教育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更不是主张因循守旧、回到过去。恰恰相反,在既往改革所取得的成就的基础上,仍然要继续深化改革,通过大力创新机制、完善体制来求得新的发展。同时,就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而言,有一部分是可以推向市场或更多地运用市场手段的。例如,高校后勤的相当一部分可以而且应当实施市场化或准市场化的改革;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应当通过市场来进行;学校除了按规定收取学费充作办学经费外,还要善于通过市场运作依法开展积极的创收和筹资活动,以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诸如将学校的技术发明转化为生产力、开展专业咨询、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学校基金会的良性运作等。但所有这些都不是教育本身的产业化。参见纪宝成:《清算教育产业化》,载《南方周末》,2006-3-24。

坚持教育事业的这种公益性和教育事业发展中适当利用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做法,为我国公共部门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这为公共部门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公共部门的改革要在坚持公益性、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的前提下,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提高其运行效率,降低其运行成本,促进公共部门的发展。总之,我们应当明白,在市场经济之外,还有一块经济叫公共经济。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如何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特别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发展中的核心问题。中国经济改革中所有的重点和难点、所有的经验和特色,从根本上来说都来源于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要求,即一方面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经济改革获得成功的关键就是在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之间创造出一种可以相互兼容、相互渗透和相互促进的新型关系。在这种新型的关系中,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具有了新的含义,焕发出了新的活力;市场经济也具有了新的特点,体现出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从根本上来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就是要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把社会主义的目标、价值和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克服市场机制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使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于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和社会主义的目标。

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了社会制度优势与市场机制优势的有机结合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创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人类文明发展的重大贡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扬弃,它既体现了市场经济的普遍原则,又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兼顾了效率和公平,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经济的长处都得到了更好的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超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特点和新优势。

第一,从所有制结构上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使市场经济自身的盲目性、自发性和滞后性在体制上得到了遏制,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通过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优化国有经济的结构和布局,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竞争力,能够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从而增强市场经济运行的稳定性、协调性,避免出现大起大落。通过在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合理的企业制度与和谐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以及各方面的利益,提高了市场经济的和谐性。通过提供公共物品、投资于基础设施、保障国计民生,把经济发展同社会发展的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市场经济的效益,实现了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优势还来自于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公有制企业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有利于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竞争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引导、促进和带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增强市场经济的活力。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我国的公有制企业除少数由国家独资经营外,绝大多数都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互相竞争、各展所长、共同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而持久的推动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证明,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和平台,为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从分配制度上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市场经济。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分配原则。实行这一分配原则,有利于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按劳分配能够把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和报酬直接联系起来,从而使每个劳动者从物质利益上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强调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实现劳动平等和报酬平等,有利于实现社会分配的公平与公正。正如邓小平曾指出的,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同时坚持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允许资本、知识、技术、信息、管理、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有利于调动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各种资源都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允许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是由当前我国所有制结构决定的,是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发展要求的,是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

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必须克服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分配比例失衡等问题。目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复杂多样的。应当看到,在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下,由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不同,家庭人口数量和构成不同,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实际上存在一定差距也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还有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劳动与收入脱节、劳动收入低,以及灰色收入、非法收入等现象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分配公平,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因此,必须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劳动致富成为社会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健全由市场供求机制、竞争机制所决定的价格形成机制,使各类生产要素的报酬符合它们的贡献。要在不断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普遍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防止两极分化,走共同富裕之路,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第三,从调节经济的方式上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充分运用调控与市场两种手段的市场经济。从自由放任到国家干预的转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普遍现象。之所以需要国家干预,是因为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和市场经济规模的扩大,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失灵、经济危机、贫富分化等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不利于资本主义的稳定和发展。但是,由于根本制度的原因,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干预只能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些问题,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可以看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以私有化、自由化为核心的新自由主义的推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缺陷和弊病不是缓解了,而是加重了。资本主义国家用来解决危机的种种手段,也只能使这些危机以更大的规模重新出现在它的面前。事实证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可能实行真正有效的国家干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国家干预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它既强调市场的调节作用,又重视调控的导向作用,既反映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特点,又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宏观调控的主体不仅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宏观经济的调节者,而且是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总代表,能够集中更多的资源来调控经济运行。二是宏观调控的目标不局限于维护市场秩序,为市场机制运行创造稳定的宏观条件,还强调确立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求的经济发展战略,引导国民经济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三是宏观调控的内容不局限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还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社会财力、物力合理地结合起来,突出计划规划、统筹协调、市场监管、国有资产管理、产业政策等的作用。还要看到,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可能单凭市场的力量加以实现,也要求发挥政府对财富分配的调控作用,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充分发挥调控与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优势。只有调控与市场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才能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一点,在积极应对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中国及时果断地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启动了总额达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重点投向重大民生工程、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使中国经济率先走出低谷,成为推动世界经济复苏的重要力量。中国应对危机的这些措施,兼顾了当前82与长远、总量与结构、供给与需求、中央与地方,把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有机结合起来,有力彰显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宏观调控方面的独特优势。

第四,从经济的开放性上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政策的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经济全球化使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推动着商品、劳务、资本、技术等在全球范围内流动起来,使生产要素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有力推动了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是目前全球市场经济体系中最富有活力、最具有建设性的重要力量。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致力于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走出去”与“引进来”结合起来,在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中发展自己。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全球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稳定力量,坚持把发展的基点和重心放在国内,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和改革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注重保持对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降低世界经济波动可能产生的冲击和危害,不把问题和矛盾转嫁给别国。最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强调自身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的一致性,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努力实现与他国发展的良性互动,促进世界各国共同发展。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顺应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使中国经济不断壮大,与各国各地区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为世界经济的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也要看到,到目前为止,经济全球化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下发展的,不可避免地打上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烙印。因此,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过程必然伴随着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全球范围内的深化和拓展,伴随着发展中国家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系列矛盾和冲突。这加剧了南北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依附加深,世界范围内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使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导致世界经济持续动荡,加剧了全球能源、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导致全球能源危机、生态危机加重等。在经济全球化问题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反对现有国际经济秩序中不公正不合理的现象,致力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和共赢的方向发展。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通过不断探索形成的一种新型经济体制,它既不同于美国完全市场化的经济体制,不同于欧洲高福利高税收的经济体制,也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当代中国的一大发明,对当今世界试图摆脱贫困、实现国家发展的广大发展中国家选择发展道路,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虽然还不长,但已经展示出极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活力。随着这一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完善,它必将对人类文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六、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更好结合是深化改革的关键

中国的经济改革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光辉成就,但是这一模式还不完善,还存在不少尖锐的矛盾和严重的问题,如生态环境恶化、失业压力增大、贫富差距扩大、自主创新水平低、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腐败现象严重等。

针对上述问题,近年来社会上流行着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

一种是新自由主义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中国的改革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实行了所谓的私有化、自由化和国际化,而中国改革存在的问题则在于私有化、自由化和国际化的程度不够,公有制经济和国有经济的比重过大,政府干预和社会调节过多,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不高,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由此得出的结论是,要进一步深84化市场化改革,继续减少甚至取消政府干预和社会调节,对国有企业实行彻底的私有化,进一步加快与国际经济接轨的步伐,并逐步引入西方式的所谓“民主化”的宪政体制,为自由市场的作用奠定政治和法律的基础。

另一种观点则对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提出了质疑。这种观点在西方一些新左派学者中比较流行,代表人物有大卫·哈维、马丁·哈特、沃克尔等人。参见D.Harvey, A Brief History of Neoliberalism, Oxford, NY: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 pp.120—151; Martin Hart-Landsberg and Paul Burkett, China and Socialism:Market Reform and Class Struggle, New York:Monthly Review Press, 2005; R.Walker and D.Buck, “The Chinese Road, Cities in the Transition to Capitalism, ”New Left Review 46, July/Aug,2007, pp.39-66.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市场化的改革造成中国国有企业比重下降和私营企业比重上升,收入与财富分配越来越不公平,经济的扩张日益依赖外国投资与出口,资源与环境的危机日益加剧,阶级矛盾日益凸显,社会矛盾不断激化。如果不改变市场经济导向的改革方向以及相应的所有制和阶级结构,这些问题是不可能克服的。

西方新左派与新自由主义的观点看似对立,实则相通,它们都否定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的可能性与合理性,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中国经济模式的价值与意义。不同的是,新自由主义否定的是社会主义,西方新左派否定的是市场经济。这当然不是什么新见解,而是那种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相对立的“右”的和“左”的教条观点的再现。

那么,到底应当如何看待中国经济模式中出现的问题呢?从现象的层面看,问题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有市场化不足的问题,如企业制度不完善、市场体系不健全、政府干预过多等;也有泛市场化问题,如公共部门乱收费、公共服务产业化、权钱交易现象的蔓延等;还有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不完善的问题;更多的则是发展中的问题,如科技水平落后、自主创新能力低、城乡二元结构、就业压力大、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等。这些问题虽然也与体制上的缺陷有关,但从根本上说,只能通过科学发展来加以解决。现实的问题错综复杂,不能简单归结为市场化不足或市场化过度。从根本上来说,我们所面临的主要矛盾还是如何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之间更好的有机结合的问题,这是贯穿于中国经济模式发展的主线,也是决定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途和命运的关键。在当前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更好的有机结合,是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诸多矛盾的必由之路。

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更好的有机结合的关键,是如何在实践中自觉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在这一问题上,目前社会上存在不少模糊甚至混乱的认识。比如,把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国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国有经济混为一谈,认为国有企业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物品,从事私有企业不愿意经营的部门,补充私人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不足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国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基石,对于基本经济制度认识上的这种模糊、分歧乃至混乱,必然会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这一重要理论提出后的十多年时间里,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而重要的变化,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还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例如,马克思的公有制理论与当代我国现实生活中的公有制有什么样的关系?公有制经济的优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经济有什么不同?用什么样的指标来界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如何确立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定位和功能?怎样看待国有经济在市场竞争中的“进”与“退”?能否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简单地等同于“垄断”?对于国有企业中存在的不合理的行政垄断,如何放松和解决?对于存在自然垄断的国有企业,国家如何推进资源税改革,有效地征收资源税,将租金用于公共服务?如何遵循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规定性搞好国有企业,同时又使86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外资企业能看做中国企业吗?这些问题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深入研究和解决的。

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更好的有机结合还要努力完善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居民的收入大幅增长,生活持续得到改善。与此同时,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也越来越大,成为突出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参见《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载《人民日报》,2010-10-28,第5版。我们知道,实现共同富裕与基本制度的完善是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分配取决于生产,所谓的分配关系,是同生产过程的历史地规定的特殊社会形式,以及人们在他们的人类生活的再生产过程中相互所处的关系相适应的,并且是由这些形式和关系产生的。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999~100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弄清这一问题需要区分两类性质不同的收入差距。一类收入差距发生在普通的劳动者之间,主要是由于不同部门、地区、行业之间劳动者的素质或贡献和生活费用的差别造成的,比如,高科技部门劳动者的收入高于一般的劳动者,城镇居民的生活费用高于农村居民的生活费用。同时,这些也与现实中存在的国有企业对行业的行政垄断、劳动力市场被分割或不完善等不合理因素有一定关系。这类收入差距大致能体现按劳分配的要求,有利于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对于其中不合理的因素则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调节。另一类收入差距发生在不同的财产占有者之间,尤其是资本的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主要是由人们在财产(包括资本、房地产、各种金融资产和经济资源)占有特别是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造成的。这类收入差距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如果没有有效的限制和调节,必然会导致财产占有和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一极是财富在少数人手中的不断积累和增加,另一极则是大多数人生活的相对贫困。这就是马克思揭示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积累的一般趋势。

对于我国目前是否存在两极分化,社会上有不同的认识。但是,至少两极分化作为一种趋势和日益临近的威胁已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不应当回避,必须高度重视。实现共同富裕固然需要加大收入再分配调节的力度,包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公共支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等措施,但初次分配体制和财产关系的公正合理才具有根本的意义。这就必须坚持和真正落实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普遍较快地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还要构建能有效缩小贫富差距的税制体系,加大对财产性收益和资源利用的税收调节力度,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完善中国的经济模式,还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更加关注科学发展,更加关注社会公平,更加关注民生建设,更加关注自主创新。归根到底,中国的经济模式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成果,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这一主线,中国的经济模式就失去了灵魂,迷失了方向。应当清楚地认识到,中国模式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丰富多彩、生机勃勃、与时俱进的历史创造过程。因此,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断解决和克服现实经济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模式的内涵,赋予其新的活力和创造力,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意义:普遍性与特殊性

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实践是一个特殊的事例,还是具有普遍的意义呢?在这一问题上,人们的认识不尽一致。持否定态度的人认为,中国的成功主要得益于一系列有利的初始条件,因而,中国的经验不具有普遍意义,而是一种特殊环境下的产物。持肯定态度的人则认为,中国的改革道路是一条代价低、风险小,又能及时带来收益的成功道路,既然改革中国家的传统经济体制及其弊端都是相同的,改革的道路也应该是相通的。所以,中国改革的经验是普遍的而不是独特的。参见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增订版,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应当说,中国的经济改革模式首先是中国特殊国情的产物,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的基本制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此外,特殊的初始条件、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以及特殊的改革路线乃至于领导集团特殊的风格,都是塑造中国经济模式的重要因素。走自己的道路,既是中国革命获得成功的根本经验,也是中国改革与发展获得成功的根本经验。任何照搬照抄别国理论与经验的教条主义做法,都必然会在中国改革与发展丰富多彩和生机蓬勃的实践面前折戟碰壁。同样,对中国来说是成功的模式和经验,并不一定适用于任何时代和任何国家,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既有共性,也有差别,抽象的、适用于任何时代和国家的市场经济是不存在的,只有立足于现实和历史的市场经济环境以及市场经济制度,市场经济发展的模式才是有生命力的经济模式。

或许有人会说,市场经济就是市场经济,在全世界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国家与地区之分,更没有姓“社”与姓“资”之分,因此,不可能有什么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事实并非如此。市场经济并不是可以脱离具体的社会结构而存在的某种设施或工具,可以在不同的制度环境和历史条件下随意搬来搬去。相反,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社会结构下的市场经济体制既有共性,也有差别。古典的市场经济不同于现代的市场经济,英美模式不同于北欧模式,东亚模式又有自己的特点。同样是发展市场经济和实现工业化,中国与其他国家相比面临着如下一些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具有悠久而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实行社会主义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处于工业化与信息化的双重转型之中;人口众多而资源相对稀缺;在世界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地位;地域辽阔且区域差异巨大等。因此,中国的经济模式既体现了经济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又反映了中国特殊的制度、国情和历史阶段的要求,因而,它既尊重一般规律,又充满了首创精神;既有特殊性,也有普遍意义;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

强调中国特色并不意味着中国的经济模式只是一个特例或偶然。共性寓于个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市场经济的形成与发展有其客观的、普遍的规律,中国的经验和模式中也必然包含着某些普遍的规律和一般的意义。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模式开阔了经济学研究的视野,丰富了对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深化了对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规律的认识,这一点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所谓“北京共识”,虽然不能说是一种严谨的理论和权威的解释,但却反映了人们试图提升中国经验的愿望。参见乔舒亚·库珀·拉莫:《北京共识》,见黄平、崔之元主编:《中国与全球化:华盛顿共识还是北京共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邹至庄的观点也具有代表性。他在《中国的经济转型》一书中提出,除了方法论之外,对中国经济转型的研究提供了六个关于经济学实质性的命题:私有制并不一定产生管理效率,市场刺激手段与经济迅速发展的促进关系不充分,政府的形式与经济发展的速度无关,不同的经济体制均可以为市场经济服务,政治上的可行性是经济转型中的一种重要因素,中央计划下的官僚主义经济体制难以清除。参见邹至庄:《中国的经济转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从来不仅仅是,现在更不应当仅仅是世界文明的模仿者和追随者,而是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贡献。中国经济模式向人们提供了这样一种启示,即那些看似相互对立的因素是如何相互补充、融合、渗透、促进和发展的,包括公有与私有、效率与公平、国家与市场、自由与和谐、集权与分权、经济与社会、发展与稳定、传统与现代、自主性与全球化、新体制与旧体制等。归根结底,中国模式的根本意义在于,要在理论上推倒资本主义现代化的目的论,从区别工业化、现代化、市场化与资本主义化入手,得出现代化和市场化的转型未必要以资本主义的工业化和市场经济为标准的结论,挑战资本主义优越性和普遍性的意识形态,实现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历史性结合。参见林春:《“中国模式”议》,载《政治经济学评论》,2010(4)。这种结合就是特色,就是创造。

众所周知,对于国家与市场的关系,经济学家们历来众说纷纭,导致了经济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此消彼长的持久争论,形成了“自由市场论”、“国家调节论”、“国家推动发展论”、“驾驭市场论”、“亲善市场论”、“发展型政府论”等多种观点。但是,其中的任何一种观点都难以准确地说明中国的经验和现实。由于面临着比较相似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发展阶段,中国的经济模式具有比较明显的所谓“发展型政府”的特点。发展型政府的原型是所谓的东亚模式,其主要特点有: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较高,利用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和实行扶植性产业政策等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在发展问题上基本达成一致,国家与社会进行合作等。但是,即使与一般的发展型政府相比,中国的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也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一是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在不同部门、企业和领域有不同的组合。比如,沿海不同于内地,农村不同于城市,农业不同于工业,国有企业不同于非国有企业等。二是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不是固定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存在过不同的模式,如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模式,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模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不同的阶段也有不同的特点。三是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具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以及宏观与微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等多种维度。比如,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政治动员、计划协调、统筹兼顾、宏观调控、微观管制、制度创新、国有资产管理等,都体现了政府的经济职能。四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地方政府既是一级行政组织,又担当了类似企业家的角色,从而使国家与市场的关系呈现出与众不同的复杂结构,成为影响中国改革与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五是国家和市场的关系与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和政治制度的要求。中国模式中关于国家与市场关系的这些创新性的做法和思想,对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可以相信,随着中国经济模式的发展和影响的扩大,人们对中国经济模式一般意义的探索也会不断加强和深化。

加强和深化对中国经验和中国模式的认识,需要对已有的西方主流经济学信条以至知识体系保持必要的警醒,意识到它们的局限和偏颇。现在尤其需要破除这样一种新的教条主义或蒙昧主义思想。这种思想认为,经济学在全球只有一种即西方的主流经济学,它是“科学”的和“普适”的,无民族和国界的限制,所谓的中国经济学和中国经济模式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西方经济学和西方经济模式在中国的应用和推广。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第一,西方经济学并不只有一种,而是存在众多的理论和流派,而且这些理论和流派的地位与影响也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不断变化,被许多人尊崇的现代西方新古典经济学其实也只是众多经济学流派中的一支,它绝不是什么普遍和永恒的真理。第二,经济学的发展与人类文明的发展一样,从来都是不同国家、不同时代和不同群体的人们根据他们自身特殊的环境、经验和知识背景提出的,是不同思想理论之间相92互交流、碰撞、融合的结果。因此,经济学的发展绝不是某些国家和某些人的专利。第三,中国的发展是在与西方国家的工业化不同的历史条件和国际国内环境下进行的,因而不可能照搬西方的模式和经验。第四,任何一种经济理论都是以一定的现实为基础的,都不可避免地会反映出理论的生产者的利益倾向、历史经验、价值理念、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照搬西方的经济理论和发展模式,其危害不仅在于它无助于理解中国的道路和模式,而且会使我们成为新教条主义或新蒙昧主义的奴隶,失去应有的自我发展和自主创新的信心和能力。亨廷顿坦承:普世文明的概念是西方文明的独特产物。”“20世纪末,普世文明的概念有助于为西方对其他社会的文化统治和那些社会模仿西方的实践和体制的需要作辩护。普世主义是西方对付非西方社会的意识形态。参见萨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55、56页,周琪,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然伴随理论的繁荣与兴盛,中国应当对人类有较大的贡献。我们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总结经验、提炼思想、创新理论,发展与中国经济模式相适应的自主性和原创性的经济理论,无愧于我们的时代和民族。

中国的经济模式为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发展市场经济和参与全球化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展现了一种新的可能。同时也为人类的进步和社会主义的复兴带来了光明和希望。1956年毛泽东在《纪念孙中山》一文中提到,中国应当对人类有较大的贡献。而这种贡献,在过去一个长时期内,则是太少了。这使我们感到惭愧。参见《毛泽东文集》,第7卷,1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987年邓小平在会见一位外国领导人时预期:“到下一个世纪中叶,我们可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如果达到这一步,第一,是完成了一项非常艰巨的、很不容易的任务;第二,是真正对人类作出了贡献;第三,就更加能够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不但是给占世界总人口四分之三的第三世界走出了一条路,更重要的是向人类表明,社会主义是必由之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参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22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现在,当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征程上大步迈进的时候,我们是否可以说,中国模式的成功将会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发展作出的新的较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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