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与媒介法治年度研究报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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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企改制推动传媒产业化

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成为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的必然选择。复旦大学教授李良荣提出,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是改变管理制度,让媒体承担的风险、权限和发展空间达到平衡的改革路径。参见江海伦:《应让媒体承担的风险、权限和发展空间达到平衡——李良荣教授谈非时政类报刊的转企改制》,载《新闻记者》,2012(5)。非时政类报刊通过改制,将大大加快传媒产业化进程。根据具体报刊的实际,实现产业化的路径是有差别的。参见王亚敏:《略论中国非时政类报刊媒介的转型发展》,载《现代传播》,2011(12)。

第一种路径是“剥离转制”,即把新闻宣传以外的部分剥离出去,成立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经营性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可区分为两种情形:“事转企”(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和“独转股”(单一的国有制转变为股份制)。在“剥离改制”的具体操作中,实际上采编和经营绑在一起才是一家报业企业不可分割的核心竞争力资源。在实施剥离改制的报业集团中,经营性资产被剥离后,剩下的就只有身份是事业单位编制的报业员工了。这样剥离改制后,往往造成新闻采编和经营部门在相互间的经济核算中发生扯皮现象,影响了部门之间的团结。

能否将部分报业集团整体转制为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现代公司制市场主体?应该说答案是肯定的。转为企业的新闻出版单位,将由单一的国有企业转变为国有资本控股的股份制企业。经营性传媒机构要转变成企业,社会公益性的非经营型单位,继续作为事业单位加以管理。所以转制的是大部分,不转制的是小部分。传媒产业的大部分都将转制为企业,这是一个非常大的产业性的变动。转制后的企业要按市场规则运行。转制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重塑市场主体,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高涨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二种路径是“整体转制”,即将采编和经营部分整体打包,一并转制。目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成绩斐然,涌现出一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典型。比如,《辽沈晚报》整体转企改制效果就很好。《辽沈晚报》整体转企改制,是将《辽沈晚报》编辑部、辽沈晚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广告经营资产、红马甲报刊发行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发行资产、北国数字传媒有限公司股权及北国网资产从辽报集团剥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股份公司。公司发起人为辽宁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报传媒投资公司。由辽宁报业传媒集团绝对控股的辽宁北方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26日正式在辽宁省工商局注册,5月30日,《辽沈晚报》整体转企改制及辽宁北方报业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仪式举行。作为非时政类媒体改革试点单位,《辽沈晚报》的整体转制成为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这标志着全国首家晚报都市类报纸先行完成了整体转企改制,也标志着辽宁晚报都市类报纸在全国率先迈出了采编、经营整体转企改制方面的实质性步伐。通过体制改革,将使报刊成为具有活力的文化市场主体,拥有更好的发展平台。参见李鹏:《传统报业集团的全媒体、多元化腾飞之路——专访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社长程颖刚》,载《新闻与写作》,2011(9)。

体制变革引发了许多改变,在传媒投资领域,明显的变化是:第一,过去传媒是封闭市场,虽然有个别业外资金,但真正的投资根本没有展开。媒体不具备被投资的可能性,因其不是企业法人,以前即便有业外资本投资,投资也大都采用了变通的方法,比如合组公司,把经营权注入公司里面。文化体制改革后,传媒将大规模、整体性向企业转制,在工商局登记,成为企业法人。第二,变成公司以后,将成为一个合法的投资主体,允许注资。第三,传媒企业的经营权开始放开了,这个变化会引起传媒行业的并购和扩张的浪潮。

转制后,国家鼓励报业集团实施资产兼并重组、股份化,鼓励企业在经营产品的同时也经营资产。媒体改制以后,对报业集团的领导有非常大的压力,过去媒体企业的领导更多承担的是政治责任,变成企业以后,就有双重的要求,除了政治上的要求以外,还要有经济要求,一旦集团的收入下降,公司亏损,报业集团领导都难辞其咎。

第三个路径是推进非时政类媒介企业上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媒介经济飞速发展,业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从1996年1月15日中国第一家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至今,我国已经有了上百家报业媒体集团。这些通过行政力量推动建立起来的媒介集团,虽然在“块头上”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增强,但由于没有经过市场化的充分洗礼,大多还处于“换汤不换药”的原有事业发展状态,比如,在股权结构上,依然是国有独资或国有资本一股独大,依然保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我国的媒介实现了“做大”的目标,但是在“做强”的目标上,我们还相距甚远。

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传媒类企业上市是迅速集聚社会资源的最佳方式。上市是对企业发展规模和前景的认可,亦是企业利用现代融资工具发展壮大的途径。参见高永强:《刊首语》,载《新闻传播》,2011(7)。企业不仅能通过上市解决资金来源问题,还能通过上市完成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同时达到对核心干部股权激励的效果。人力资源,尤其是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产业经营人员已成为媒体快速发展过程中的一大掣肘因素。参见朱敏:《资本运营助力中国演艺产业的可行路径》,载《现代传播》,2011(9)。如今在国内A股市场上,已经有18家文化传媒类上市公司。比如,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借壳上市后称为粤传媒,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借壳上市后称为新华传媒,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借壳*ST白猫上市后称为浙报传媒,江西出版集团借壳鑫新股份,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借壳*ST源发,辽宁出版传媒集团、中南出版传媒集团通过IPO上市等。

纵观世界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无不把发展壮大文化产业作为其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媒介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部分,理应在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中国的传媒业正在酝酿着重大的发展机遇,扎实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完善,是我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发展的当务之急。转企改制有利于破除束缚发展的制度障碍,如能顺利建构起适合中国国情的媒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传媒产业乃至文化产业发展的美好明天就不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