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市旅游相关概念
一、旅游的定义及本质属性
旅游是个宽泛的概念,国内外机构、学者对其理解不一。早期学者们普遍将旅游活动等同于旅游业,随着研究的深入与旅游活动的扩张,旅游概念扩展到“一种综合的经济社会现象”。目前,官方普遍采用1995年世界旅游组织(UNWTO)对旅游的定义:出自商务、休闲和其他等获取报酬以外的目的,人们离开惯常环境,到其他地方旅行,并在该地停留不超过一年所产生的活动。旅游相关教材对旅游的定义主要来自旅游专家国际联合会(IASET),其对旅游的界定为:非定居者出于和平目的的旅行和逗留而引起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长期居住,不从事任何以报酬为目的的相关活动。根据国内外学者对旅游的定义,旅游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暂时性和异地性;以休闲娱乐为主要动机;由旅游者、旅游企业和旅游目的地组成的经济、旅游、社会系统。
学术界对旅游的认识差异较大,主要是由于学者们对旅游本质认识的不同。有些学者基于消费在旅游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把旅游看成一种经济活动;有些学者基于旅游对人类精神需求的满足,将其看成一种休闲、审美过程;部分学者把旅游看成一种综合性活动,认为旅游既是人类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身心愉悦过程,又引发了某些经济行为和反应。
从经济角度对旅游本质进行解释的学者,认为旅游活动是一种经济行为,涉及对旅游产品和服务的购买,而且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早在1927年,马里奥蒂(A.Mariotti)就指出旅游活动是一种具有经济性质的社会现象。Leiper(1990)认为旅游的本质就是经济,是服务于旅游者的相关企业联盟及其形成的整条产业链。
但经济本质论不能对所有旅游活动的性质进行解释,例如宗教朝拜和探亲访友行为。因此,不少学者也认为旅游是游客愉悦身心的过程,是对精神需求的满足。Graburn(2004)认为旅游是一种游览活动,在该活动中融入某些行为模式,使其具有“仪式”的行为模式,从中获得愉悦体验。冯乃康(1995)认为“旅游的基本出发点,整个过程和最终效应都是以获取精神享受为指向”。龙江智(2005)提出旅游者从事各种以观光度假、休闲娱乐、探亲访友、宗教朝拜等为目的的旅游活动是为了满足自身审美、放松愉悦、感情、心灵慰藉等心理需求,因此旅游从本质上讲是人们寻求心理满足的一种旅游体验形式。曹诗图(2011)等强调旅游是“异地身心自由体验过程”,因此具有异地性、暂时性和休闲性。杨振之(2014)认为旅游是游客通过旅游体验获得自我回归的过程,因此,旅游本质是“人类诗意地栖居”,具有休闲和人类再生产的属性。
社会综合属性的支持者认为对旅游活动仅从经济或旅游属性概括过于片面,没有体现出旅游区别于其他活动的主要特征和旅游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关系。Walter Hunziker & Kurt Krapf(1941)在《普通旅游学纲要》中认为旅游活动会产生相关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具有异地性、暂时性、综合性等本质特征。McIntosh R.W.(1980)等美国学者认为旅游是游客和旅游目的地政府、企业、居民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一切现象和关系的综合,因此具有经济性、社会性和流动性。陈道山(2011)认为旅游的本质包括审美、旅游、经济和社会属性。谢春山(2012)认为旅游是旅游者在异地进行的短暂休闲体验活动,具有暂时性、异地性、休闲型、消费性、社会性等综合性特征。
综上,本书认为旅游是一种在异地环境中满足人类身心愉悦需求的短暂性休闲行为,是具有经济属性的社会综合活动。第一,旅游是一种经济行为,主要体现为旅游者的消费性。旅游产业发展主要依靠旅游者的消费,同时,离开宏观经济的发展和旅游相关产业支持,旅游者几乎寸步难行。当前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就是旅游经济本质的体现。第二,旅游是满足人类各种精神需求(审美、娱乐、情感等)的体验活动。人类通过休闲度假、观光、康体医疗、探亲访友等旅游体验寻求身心平衡,得到精神上的愉悦。第三,旅游是游客完全离开惯常的生活环境,从客源地到目的地的暂时性流动,旅游的异地性和短暂性使其具有明显的时空特征。第四,旅游由少数人的活动变成一种普通大众行为,是经济发展与社会观念变革的结果,因此具有社会性。第五,旅游是一种满足人类休闲需求的人力资源再生产过程,使人们脱离高度紧张的工作和生活压力,通过旅游活动身心放松,是回应人类休闲本性的活动方式。
二、旅游产业
旅游和旅游产业无论在内涵还是外延上,都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旅游是一种在异地环境中满足人类身心愉悦需求的短暂性休闲行为,具有多种属性。旅游产业是以旅游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形成旅游供给方的各种经济现象和经济关系的总和。由于旅游产业关联范围较广,导致国内外仍缺乏行业范围的统一划分。联合国《国际产业划分标准》中提出旅游业应该由旅行社业、住宿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游览娱乐业、旅游用品和纪念品销售业、各级旅游管理机构及行业组织等7个部门35个项目构成。世界旅游组织(UNWTO)认为旅游行业(旅游业)涉及多个行业,主要包括:住宿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娱乐业等。同时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对旅游收入的定义,旅游业应该包括交通运输业、景区游览业、住宿业、餐饮业、零售业、娱乐业。
作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补充的旅游卫星账户,根据旅游活动对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量在产业总产出中的比例大小,将所有旅游相关产品和服务分为特定商品和服务、非特定商品和服务,其中,特定商品和服务包括特征商品和服务、有联系的产品和服务。特征商品和服务是指没有游客的旅游活动,该商品就不能以有意义的数量存在,相关行业包括旅行社业、交通运输、住宿业等;有联系的产品和服务是受旅游活动影响较大,但脱离旅游活动能独立运行的相关产品和服务,包括出租车业、餐饮业及各种与旅游相关的娱乐休闲服务业等;非特定商品是游客在旅游活动中非必须消费的商品,旅游活动对该产业影响较小,包括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消费的书籍、食品、药品等。
根据与游客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活动的直接和间接关系,本文将旅游业分为旅游核心产业和旅游相关产业。旅游核心产业是与游客旅游活动直接联系,产品和服务全部或主要用于旅游目的,构成旅游业支撑的部门,包括旅行社、旅游景区、餐饮住宿业、交通运输业、休闲娱乐与旅游购物等,其行业范围相当于旅游卫星账户的“旅游特定行业”。旅游相关产业是除旅游核心产业外,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所消费的其他产品和服务,其行业范围相当于旅游卫星账户的“旅游非特定行业”。本书将旅游核心产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一一对应,具体到行业中分类如表2-1所示。
表2-1 旅游核心产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注:从全国范围看,游客购物涉及零售业多个行业,很难从整个行业中选择出具体的大类和小类行业,因此,旅游商业不在本表显示的范围内。
三、城市旅游产业
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城市拥有越来越多的景观资源和娱乐设施,使城市具有除居住、生产、交通外的旅游接待、休闲度假、旅游观光等功能,城市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功能不断加强。目前城市已经发展成为现代旅游的门户和基地、游客接待和集散中心,城市旅游作为当代特有的经济社会旅游现象迅速发展起来。城市旅游的相关研究最早见于《美国旅游研究中的城乡不平衡》(Stansfield,1964),其后的大多数学者是基于城市旅游活动本身及发生地进行定义。到了 20 世纪 80年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城市的扩张、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及旅游需求的多元化,城市旅游才作为当代一种特有的社会经济现象加速发展起来,并很快成为旅游活动主体之一。Page(1995)认为城市所提供的专业化功能和一系列服务设施能满足游客多方面的需要。城市旅游是基于旅游目的地划分的几种旅游类型之一,是以城市的各种设施、景观为主要吸引物,发生在城市中的各种旅游活动的总称,实质是旅游者对现代城市文明的向往和追求(彭华,2000)。就活动内容来说,城市旅游是以城市为载体的观光游憩、购物度假、探亲访友、商务会展等活动(吴承照,2005)。
也有学者认为城市旅游就是以城市为目的地的旅游活动,一般包括游览市容、市貌及其特色景观,进行商务、业务、购物等活动,参加游乐场、主题公园等娱乐场所的各种娱乐活动等。广义上说,城市旅游就是发生在城市中的各种旅游活动的总称,既包括了城市建成区的旅游活动,也包括了城市郊区的旅游活动。狭义上说,城市旅游实质指的是城市旅游产业,是城市重要的产业形态,是一个经济系统(王旭科,2007)。从范围上看,城市旅游与乡村旅游、山地旅游、滨海旅游等概念类似,是以空间地理定义的旅游形式或产品,空间范围是建城区和郊区县(马晓龙,2008)。从旅游活动本身及外部影响对城市旅游的界定,认为城市旅游是旅游者在城市中的旅游活动及其对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影响(Gunn,1988)。
作为城市旅游的子集,都市旅游是以都市风光、风情及城市综合功能吸引游客,以大都市为空间依托发生的旅游活动,体现旅游者对有形、无形都市样态或都市文明的向往。与一般城市相比,都市具有以下特征:(1)从规模上讲,城区常住人口超过500万,城市规模大,人口吸纳能力强;(2)拥有高强度城市综合服务功能、雄厚的经济实力、高度发达的服务业、繁荣的商业、现代化的中心商务区,是区域政治、经济、旅游中心;(3)具有现代化的城市环境,对外交流活动频繁,能及时反映国内外的时尚、潮流和趋势。都市比一般城市更具旅游吸引力。
结合旅游产业的定义,城市旅游产业是一种旅游业态和产品类型,是旅游产业的组成部分,是以城市为空间载体的旅游产业的运行情况。鉴于城市在旅游活动中的重要性,与以省域或少数优秀旅游城市为研究对象的多数旅游研究不同,本书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为研究对象,城市范围不仅包括市辖区,还包括郊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