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西方经济学中方法论错误举例
现在大学里面形成了一种对西方经济学的盲信,很多人丧失了学者应有的科学的批判精神。新中国成立前,大学里进步的师生曾用这样一段话来讽刺一些洋奴学者:“美国的月亮圆,美国的石头硬,美国的水里有维他命。”这种讽刺,现在似乎又有了现实意义。针对这种现象,最后我想讲一下目前在大学校园里流行的若干西方经济学的理论错误在方法论上的根源,为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的科学性或正确性提供一些反证。为了与前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规范相对照,我们讨论以下四种西方经济学理论的方法论错误。
这种理论为了填补新古典经济学缺少制度分析的缺憾,试图通过交易费用将制度变迁纳入理性人即自利人的成本收益计算的理论框架。它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撇开生产力发展这个人类最基本的社会实践,以交易为基础来探讨经济制度。但是,事实上,交易方式是由生产方式决定的。商品交换这种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交易形式,是在分工的社会劳动或社会生产组织基础上产生的,没有分工,哪来交易的可能和必要?更谈不上什么交易费用了。马克思在批评德国旧历史学派的学者希尔德布兰德时说过:“在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关系上,货币关系,买者和卖者的关系,成了生产本身所固有的关系。但是,这种关系的基础是生产的社会性质,而不是交易方式的社会性质;相反,后者是由前者产生的。然而,不是把生产方式的性质看作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交易方式的基础,而是反过来,这是和资产阶级眼界相符合的,在资产阶级眼界内,满脑袋都是生意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45卷,1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这段话显然也适用于交易费用理论。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在科斯和诺思之类新制度主义学者那里,交易和交易费用的含义始终是模糊不清的。有时好像是商品流通及其费用(例如在科斯的企业理论里),有时又成了无所不包的东西,在诺思的“新经济史”著作中,甚至有“政治市场的交易费用”之类莫名其妙的说法。这种交易费用如何界定、如何计算,诺思始终没有交代。对这样的“新经济史”,我国著名的经济史学家吴承明老先生的评价是:在其著作中,理论与史实脱节,甚至抵牾。(注:参见吴承明:《经济史:历史观与方法论》,297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而且,就是清楚地定义交易费用为流通费用,也不能撇开生产费用而单谈交易费用。有分工就必然要交换,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相比,分工无疑增大了交易费用,但分工为什么不断发展?原因在于分工深化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大大减少了生产费用,并且生产费用的减少超过交易费用的增加。这里顺便说一下,科斯最初想用交易费用来解释纵向一体化,是有一些道理的(交易费用的节约是纵向一体化的原因之一,尽管不是唯一的原因);但这只是解释了当时企业组织结构的一种变化趋向,这与说明企业这种生产组织的性质及其产生的原因,显然是两码事。
马克思在许多著作中强调资本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他在《资本论》中说过,纺纱机就是纺纱的机器,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它才成为资本;这就如同黑人只是黑皮肤的人,只是在奴隶制社会条件下他们才成为奴隶。而否定资本作为一种生产资料所有制或财产形式的社会关系属性,仅仅将其视为物质生产要素,用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技术联系替代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则是西方新古典经济学的资本理论和要素价格理论的一个致命的方法论错误。
事实上,这种错误是从古典经济学那里继承来的。从斯密和李嘉图开始,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就一直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与人类的自私本性相适应的永恒制度,因而它是没有历史、不会变化的,能够改变的只是分配和交易方式。因此,他们认为私人财产对经济学研究来说是既定的前提,经济学本身不研究这个东西。被马克思称为庸俗经济学家的法国人萨伊,在他的《政治经济学概论》中就是这样说的。马克思谈到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这类观点时指出:“相反,照他们的意见,生产不同于分配等等(参看穆勒的著作),应当被描写成局限在脱离历史而独立的永恒自然规律之内的事情,于是资产阶级关系就被乘机当做社会一般的颠扑不破的自然规律偷偷地塞了进来。这是整套手法的多少有意识的目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89~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时至今日,新古典经济学仍然不懂得或者说有意否认资本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
根据这种谬见,生产是与社会关系无关的纯技术问题,一切劳动资料天然就是资本。奥地利学派的庞巴维克甚至认为,野蛮人狩猎用的石头、棍棒等等,就是资本。这句话出自他的书《资本实证论》,此书是写来驳马克思的《资本论》的。庞巴维克的这种看法,显然同说黑人天然就是奴隶一样荒谬,一点都不“实证”。与马克思同时代的庸俗经济学家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就是在这样的错误看法的基础上提出的。这个公式所要表达的内容是:各种资本主义社会的收入是各种生产要素的产物,资本产出利润,劳动产出工资,土地产出地租。
在这些庸俗经济学的传统基础上,形成了新古典的资本理论。新古典教科书将生产函数定义为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技术关系。在这个函数中,自变量是资本和劳动,因变量是产出。产出对资本的一阶导数是资本的边际产品即利息,产出对劳动的一阶导数是劳动的边际产品即工资。利息是资本的报酬或价格,而工资是劳动的报酬或价格。这些东西又被称为“功能分配论”,即按各生产要素的贡献来分配和定价。这种理论的基本错误就是把作为社会关系承载物的资本这样一个价值额,当作实物形态的生产要素放入被定义为投入与产出之间技术联系的生产函数。既然你已经在生产技术的意义上定义了生产函数,这个函数中的一切生产要素就都应当是实物形态的。比如,在投入与产出之间技术关系的意义上,棉纱生产函数的正确写法应当是:
用作为一定价值额的资本来代替棉花、纺织机等等劳动资料,实际上是将技术问题混同于经济关系。在这种混同的基础上展开的理论推导必然得出荒谬的结论。比如,你说生产要素是按它们的贡献来分配报酬的,那么,上述例子中的棉花、纺织机应该分配多少报酬?养鸡场的老母鸡天天生蛋,贡献很大,它应该分配多少?提出这些问题是非常滑稽的,然而这种滑稽确实是暗含在新古典经济学的生产理论和要素价格理论中的。其实,所谓“生产要素的报酬”总是归它们的所有者占有的,分配的依据是要素的所有权,而不是物质生产要素的生产功能。可见,“功能分配”纯属无稽之谈。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分配是在雇佣劳动关系的两个当事人——掌握物质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资本家和握有自己的劳动力的所有权的工人——之间发生的,而不是在物质生产要素之间发生的。
理论上的荒谬,意味着与实际的脱离以致背离。比如,微观经济学教科书说资本报酬或资本价格在均衡条件下是作为其边际收益的利息,那么资本家的利润去哪儿了?为了自圆其说,教科书作者又武断地宣称,厂商的成本中已经包含了“正常利润”,但对为什么会这样,又解释不清,有时说这是机会成本,有时又说这是企业家的报酬。然而,这与资本家的账本根本对不上号,和企业的会计方法也对不上号。不管正常还是不正常,哪个资本家把利润计入成本?哪个厂商将银行贷款利息计为收益而不是成本?此外,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生产理论和资本理论,劳动是与资本并列的生产要素,而工资是劳动的边际产品,因此,工资是不应该算作资本的,但哪个资本家不把自己支付给工人的工资计入成本即预付资本?
荒谬的理论大多是不合逻辑、无法自圆其说的。20世纪,西方经济学界发生过一场著名的“资本论争”。这场论争是由英国剑桥学派(凯恩斯左派)的代表人物罗宾逊夫人发动的。这场论争围绕两个问题展开:(1)由异质的各种物质投入构成的资本总额的度量问题,即资本的加总问题。在新古典的生产函数中,劳动和土地这类生产要素是按它们固有的计量单位来加总的,但物质资本包括计量单位不同的多种投入品,因而只能按这些投入品的价格才能得出作为对全部资本的度量的价格总额。但是,在新古典经济学的微观理论中,资本的价格即利息率已被定义为资本的边际产品。这样,就只有在事先知道资本的边际产品即利息率的条件下,才能得出资本的价格总额。但在新古典的生产要素价格理论中,资本的边际产品是在资本总额已知条件下得出的。这显然是一种循环论证。这个逻辑上的困难,虽然最早是就社会总资本的加总提出来的,但单个厂商所拥有的异质投入品的加总显然也会遇到一样的困难。(2)技术转换和“资本倒流”(capital reversing)问题。实际经济中存在资本收益提高导致重新采用资本—劳动比例较低的落后技术现象,这与新古典理论关于技术类型选择的理论对不上号。按照新古典的理论,在资本的边际产品或利润率(均衡条件下经济利润为零,利润率等于利息率,利息率等于资本的边际产品)提高的情况下,增大资本—劳动比例,即采用资本密集的生产技术,是理性的选择。但是,实际经济生活中却发生了所谓的“奇异现象”,即资本利润率提高导致重新采用资本—劳动比例较低的落后技术。这意味着工资率和利润率的变化,有可能和要素的边际生产力变化没有什么关系。对于“资本论争”,新古典综合派的代表萨缪尔森的总结是:新古典经济学家关于技术选择的理论不可能是普遍适用的。通过这场论争,西方国家的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新古典的资本概念早就应当抛弃,有人主张回到古典经济学,有人认为应当转向对历史和现实的经验的研究。但是,迄今为止,新古典的资本理论仍然是微观经济学标准教科书的重要内容。其中的原因不难想见:这种早就被证明是错误的资本理论,是作为在西方社会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说教保留下来的。
“人力资本”也是一个站不住脚的概念。舒尔茨强调教育的经济价值是没错的。但是将为了受教育而支付的费用与资本家的投资等同起来,搞出个人力资本概念来,那就荒谬了。他在《教育的经济价值》一书的序言中说:“人们已经获得了具有经济价值的大量知识和多种技能,从这个意义来说,他们已经成了资本家。”(注:西奥多·W·舒尔茨:《教育的经济价值》,中译本,8页,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2。)这就是说,只要受过教育的人都是资本家。真是这样的话,在我们学校里岂不是资本家遍地?本科生可以说是小资本家;在座各位都有博士学位,又是大学老师,应当是大资本家。而且,按照人力资本理论,受过教育的劳动者即便失业挨饿,也仍然是人力资本家,因为你有知识、有技能。这不是荒谬吗?这个理论的症结在于没有将资本看作是雇佣劳动关系的载体,将资本与因受教育而形成的知识和技能混同了。这同视劳动资料天然为资本、视黑人天然是奴隶,是性质相同的错误。当然,这不是说知识和技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成为资本。能够使它们成为资本的条件是什么?只能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就是说,知识和技能只有在借助雇佣劳动关系而成为占有他人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手段时,才成为资本。试想,如果比尔·盖茨不开办微软公司,不雇人来生产、开发和推销他发明的视窗系统,他能成为资本家或企业家吗?能获得使自己成为世界首富的巨大财富吗?
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思对制度起源的解释,是一个颠倒存在和意识的关系、颠倒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的错误典范。诺思写过好几本书,其中一本叫《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我们依据这本书来说明他的错误。
对社会制度的起源做契约论的解释,是自卢梭以来西方国家社会科学界的一个传统。新制度经济学承袭了这种传统,将制度归结为不同个人之间的契约。社会契约的缔结,以参与各方具有平等的权利为基础。这种权利也就是新制度主义学者经常挂在嘴边的产权。那么,产权又是怎么来的呢?诺思说,产权是由国家规定的,产权理论要有国家理论来补充。但是,国家也是一种制度现象,它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诺思说,国家来自某种“暴力潜力”在公民中的分配,若这种潜力的分配是公平的,则国家起源于契约,反之则起源于掠夺。但这并没有使问题得到解决,反而引起了新的问题:什么是“暴力潜力”?它的不同分配是如何产生的?这种分配难道不是一种产权划分?如果这种划分不公平,制度岂不是从人对人的掠夺产生?如此,则还能不能将制度归结为权利平等的公民之间的自由契约?诺思没有回答这些问题,而是顾左右而言他,又说还需要“意识形态理论”或“文化理论”来做补充。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之后写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里,诺思进一步将不同民族的制度的差异,归结为这些民族“认知结构”(“大脑处理信息的方式”)不同。按照他的观点,西方国家的制度绩效高,归根结底是因为西方人脑子好使。这不仅说明他的历史观完全是唯心主义的,而且这个历史观还带点种族歧视的臭味。事实上,诺思的理论什么也没有说清楚,只是制造了一大堆混乱。这是颠倒存在和意识的关系、颠倒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的必然结果。顺便提一下,作为历史学家的诺思,具有随意更改历史的习惯,例如,他硬说封建农奴制度是农奴自愿与领主签订的契约。陆九渊说“吾心即宇宙”,诺思的新经济史可以说是“吾心即历史”。
诺思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与在总统任内打了三场战争的奥巴马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一样,是笑话。如有人还被他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头衔搞得发晕,那么,你可以建议他去读一读恩格斯的《家庭、国家和私有制的起源》。这本书可以说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人类文明制度起源理论的经典。恩格斯是根据美国历史学家和人类学家摩尔根的名著《古代社会》中的大量史料写成这本书的。为了掌握关于原始部落的婚姻和财产制度的第一手资料,摩尔根做了大量“野外工作”,被一个印第安部落收养,长期生活在印第安人中。恩格斯和摩尔根的书是以确凿的史料为基础的科学文献。新制度主义学者是不屑于做这种事的,因为他们可以在人的自利倾向和有限认知能力这两个适用于一切时代的人性假设之上,随意解释甚至创造历史。但他们没有想到,不变的人性,如何能解释变化的历史?熊彼特说功利主义假设(理性人假设)“对于解释经济史,对于解释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毫无价值”(注: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中译本,20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其原因大概就在于此。
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或分析基础是人类个体的自利性。这又被称为经济人假设。不仅微观经济学的人类行为分析是如此,作为其衍生物的新制度主义也是如此。威廉姆森在新制度主义的某次年会的主席致辞中,就把个人的自利性称为制度分析的一个“关键的好主意”。这表明这类西方经济学理论奉行的方法论原则是个体主义的。我们在前面说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规范时,曾提到费尔巴哈的“爱的哲学”的方法论是个体主义,说明这种方法论原则撇开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对个人行为的制约,从生物学本能意义上的抽象人性假设出发来解释人类行为规律,必然导致唯心主义。作为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基础的自利人假设,同费尔巴哈的爱的假设一样,也属于生物学本能意义上的人性假设。我国古人说的“食色,性也”,其实质就是生物学本能意义上的人类属性。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费尔巴哈强调的是“色”,而新古典经济学强调的是“食”。对生物学研究来说,这样来谈论人性,没有什么错,无可非议。但是,你现在研究的不是自然现象,而是社会现象,那么,脱离人的社会存在,不了解生活在社会中的现实的人并不是孤立的生物学个体,无视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对个人行为的制约,把抽象的人性当成研究基础,就必然导致对人类行为的唯心主义解释,从而引起理论上的一系列错误。
作为新古典微观经济学支柱之一的效用论,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范例。效用论是微观经济学的商品价值理论,是对需求价格和需求曲线的理论解释。马克思所坚持和完善的英国古典经济学提出的劳动价值论中,使用价值和价值、交换价值和价格等范畴,是对在社会分工基础上形成的交换关系的理论抽象,是对实际存在的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而效用论以个体主义为方法论原则,却试图撇开分工和交换,以作为个人的主观心理感受的效用来解释只有在分工和交换的生产方式条件下才可能产生的经济范畴。这种理论显然属于主观唯心主义的范畴。效用这个范畴的定义,就鲜明地表明了这一点。什么是效用?按照定义,它是事物引起的人的快乐和痛苦的主观感受。边际主义的早期代表、效用论最早的发明人之一、溺水早逝的英国人哲文斯,就将以效用论为基础的经济学称为“痛苦和快乐的微积分”。现在,不少人将效用等同于马克思所说的使用价值,是不对的。使用价值说的是物品的客观用途,例如米饭可食用,可口可乐可饮用。这同效用论所讲的主观感受显然不是一回事,二者不能混同。效用论可以用一句歌词来形容:“跟着感觉走!”
大家知道,效用论有两个发展阶段,最初是基数效用,后来变成序数效用。我们按先后顺序来具体分析它们的问题。
先说基数效用论。它之所以为序数效用论所取代,是因为这种理论认为效用可按统一的单位来计算,不同人的效用可以加总为社会总效用。但这实际上是说不通的。为什么?因为效用是个人的主观感觉,不同物品带给人的快乐和痛苦的感觉是无法比较的,谁能说清鱼肉比牛肉好吃多少?而且,同一事物引起的不同人的快乐和痛苦的感觉是不同的,香烟对瘾君子带来正效用即快乐,但对被动吸烟者带来的是负效用即痛苦。此外,在不同场合同一事物引起的同一个人的主观感觉也是不一样的,某人饥饿时食物给他带来很大快乐,餍足时则有可能给他带来痛苦。总之,作为个人的主观感觉,效用无法在不同物、不同人、不同场合之间作比较,无法按基数计算,也就无法加总。由于在道理上说不通,基数效用论被抛弃了。取而代之的是序数效用论。这里要提一下的是,除了道理不通之外,基数效用论被否定还有其他原因,那就是它可能导致“政治上不正确”的、亲社会主义的结论。在边际效用递减的假设下,如果均贫富,社会总效用或社会福利会增加。假设有一个由甲、乙两人组成的社会,其中,甲有两个西瓜,乙一个也没有;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甲吃完一个西瓜后再吃第二个的效用可能减到零或负数,这时,如果甲把第二个西瓜让给一口西瓜也没有吃过的乙,把乙因此获得的效用和甲获得的加起来得到的整个社会吃西瓜的快乐的感觉,肯定大于只有甲一个人吃西瓜。顺便说一下,庇古等老福利经济学家确有同情社会主义的倾向。出来驳倒基数效用论的人,是不仅讨厌社会主义而且与主张政府干预的凯恩斯作对的罗宾斯。他是新自由主义的头领哈耶克的好朋友。
将基数换成序数,虽然保持了资产阶级保守主义意义上的“政治上正确”,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只是通过形式变换回避了问题。为什么这么说?让我们打个比方,比如田径比赛的排名,跑步、跳高、投掷的排名,冠军、亚军、季军的次序,是根据什么排出来的?是根据速度、高度、距离这些基数排出来的。可见,序数的根据在基数,因为要排序,就要有一个统一的衡量尺度。那么,对于序数效用论来说,这个尺度是什么?当然是效用的大小。于是,基数效用论又回来了。所以说,两种效用论没有本质区别,有同样的致命伤。
撇开上面的问题不说,序数效用论还有下面所说的一系列麻烦:
(1)不同类别的商品不能相互替代,上大学和戏票能替代吗?显然不能。也就是说,无差异曲线对不同类别的商品不适用,面条和米粉可以画在同一条无差异曲线上,但对那些不具替代关系的东西来说,无差异曲线就不适用了。
(2)在商品数量巨大的情况下,作为消费者,你可能面对成千上万种商品组合,你能够进行比较和排序吗?事实上不能。也就是说,你不可能使自己的偏好显示满足完全性和可传递性这两个假设。
(3)非饱和性假设也是一个武断的假设。无差异曲线无限趋近于纵横两轴但永远不与它们相交,意味着米饭的减少总是可以用面条来满足。实际上能发生这种事吗?
(4)还有一个效用最大化的二阶条件无法满足的问题。要使无差异曲线凸向原点,有一个二阶条件就必须被满足。但是,为什么它就一定会被满足呢?你有什么理由非得说无差异曲线就是凸向原点的呢?纵轴和横轴之间会不会是一条直线?会不会是一条弯弯曲曲的线?
(5)在序数效用论中,价格不能进入效用函数也是一个问题。它为什么不能进入效用函数呢?效用是用来解释需求曲线,进而解释价格的。如果将价格放进效用函数中,就是用价格来决定价格,这显然是循环论证。但是,效用函数中没有价格,意味着消费者对某种商品的喜爱程度,完全由该商品引起的快乐感受的强度决定,而与价格高低无关。而在现实中,哪个消费者对商品的喜爱程度与价格无关?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无论自己的钱袋有多大(预算约束状况如何),买东西时一般都遵循货比三家的行为规则,总是对低价显示出比高价更强的偏好。高鸿业老师在谈到序数效用论的这个问题时“曾不无讽刺地评论道,‘只有不懂世故的幼童,根本不知道价格是怎样一回事,才会脱离价格而判别他对商品的喜爱程度。’”(注:高鸿业主编:《西方经济学(第四版)》(微观部分),118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