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带一路”建设的时代内涵
(一)“一带一路”建设的国内外背景
“一带一路”构想作为中国在欧亚大陆和海洋周边推行的整体性国家重大决策,有着特殊的现实背景,其中最为本质的在于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中国自身经济的发展与世界整体经济的走势之间正逐渐形成密不可分的关系。这种关系使得以往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无论是对内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还是对外的经济合作互利共赢,均已无法完全适应当前的经济格局,迫切需要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内实现重构。在此背景下,“一带一路”构想应运而生,旨在应对国内经济增速换挡、国际经济长期低迷的双重问题,为中国经济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和带动周边国家经济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撑。
从国际层面来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但发展与变革、冲突与危机、竞争与合作交织并存。作为新形势下中国对外战略的代表,“一带一路”直面当前世界经济的主要问题和世界各国的共同需求,为世界经济的复苏提供了一条全新的途径。
首先,世界经济格局正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自2008年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显著下降,“金砖四国”、“新钻11国”等新兴发展中国家则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按照市场汇率计算的2014年GDP总量,“金砖四国”的GDP总量占世界GDP总量的21.5%,同时,新兴经济体在全球经济秩序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有所提升,比如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资金组织中新兴经济体的投票权有所增加,20国集团取代8国集团成为大国间高层交流对话的新平台。另一方面,全球产业结构进入深度调整期,欧美发达国家虽表现出经济复苏的迹象,但总体经济增速依旧在低位徘徊;世界工业生产不断收缩,制造业仍处于下行周期;同时,受全球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全球资本流动放缓,经济增速整体下滑拖累跨国贸易增长,进出口贸易持续走低,世界商品与服务贸易的出口正在经历深度调整,各国贸易保护主义再次抬头。受此影响,人们对于全球经济全面复苏的信心始终不强,世界经济迫切需要一种新型的合作模式来打破当前整体经济的低迷状态,为全球经济的再度繁荣提供一剂强心剂。
其次,国际投资贸易格局持续变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上已经形成了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等涉及国家和覆盖人口较多、经济总量和国际影响力较大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与俄罗斯、中亚国家共同建立了上海合作组织,在经贸往来、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合作等方面合作不断加深。以中国、俄罗斯、中亚五国为主体建立的新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与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合作关系,都影响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和国际贸易投资格局。
再次,多边投资贸易规则深度调整。第一,在全球经济尚未复苏企稳的情况下,新的技术和产业革命意味着各国正展开激烈的国际竞争,为加紧抢占战略制高点,国际贸易投资保护主义强化,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加剧。WTO的数据显示,金融危机以来,各区域针对中国贸易所实施的反补贴、反倾销、技术性壁垒等各种非关税壁垒日趋增多。第二,国际投资规则呈现新的发展趋势。联合国发布的《2013世界投资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年底,2857项全球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超过1300项进入“随时终止阶段”,且投资准入原则从准入后国民待遇原则向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转变,监管模式从正面清单模式向负面清单模式转变。第三,欧美积极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美国主导的TPP和TTIP是依照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的贸易规则,其涵盖的内容与贸易自由化的水平都远高于WTO框架。一旦TPP和TTIP形成,现行多边贸易体制就有可能会被边缘化。
最后,国际能源格局进入重要调整期。第一,能源生产中心西移,具体体现在:一是北美因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开发成为主要能源供地;二是非OPEC国家的油气产量超过OPEC国家,中东在世界能源版图中的地位有所下降。第二,能源消费中心逐渐从大西洋盆地转移至亚太地区,新兴国家聚集的亚太地区由于人口快速增长和经济快速发展逐渐成为能源消费增加最快的地区。第三,能源结构趋于多元化,非常规油气资源、可再生资源的出现将改变全球的能源结构。目前来看,尽管国际能源格局发生了重大调整,但是以石油、天然气为代表的化石能源依然是各国发展的重要资源。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能源丰富的国家利用技术成熟国家的先进勘探开采技术,实现国家资源禀赋利用率的提升,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将进一步促进国际能源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
从国内层面来看,虽然改革开放取得了长足的成效,但是国内经济发展仍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有新的发展战略确保中国在经济新常态下继续保持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一,区域发展不平衡限制中国经济继续维持中高速增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在取得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尽管21世纪之初,国家相继制定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战略以扶持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但由于受到自然条件和资金条件的限制,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落后、交通物流成本较高、对人才的吸引力不强等问题依旧成为困扰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事实上,对内扶持政策更多的是为经济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却难以开拓市场空间,难以促进经济产业化、市场化,这就导致中西部与东部之间发展模式具有较大差异。根据WTO数据计算,目前我国境内开放为主的政策覆盖率仅为24.8%,远低于美韩四成左右的覆盖率,并且在政策有效率方面,我国(39%)低于美国(74.7%)与韩国(45%),该数据说明我国境内开放度仍有待提高。“一带一路”建设,基于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通过内陆与沿边开放,拓宽国内国外市场,促进中西部经济结构更为合理的发展,最终协调区域间的平衡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第二,全方位开放战略是新的增长动力。改革开放前30年,东部沿海地区面向西方发达国家,以“引进来”为主要模式取得了经济高速增长,但随着我国比较优势的减少,尤其是人口红利的逐渐衰退,这种经济模式受到限制。所以,中国下一步发展需要一种全新的开放模式,鼓励企业“走出去”,以实现新的增长。事实上,据商务部网站显示,我国从2014年开始已经成为净投资国,且现在已经变成世界上第三对外投资国。“一带一路”构想,正是中国基于这一背景提出的面向广大中西部地区加大向西开放力度的政策,旨在深化加强中国对外开放,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和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
第三,新常态要求产业转型升级。中国经济正在进入新常态,表现为经济发展正在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众多发展中国家还处于大规模城镇化、工业化的过程中,中国经济的工业化过程可以给它们的发展带来更多的经验。因此,一方面,中国可以通过“一带一路”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大向西向南的贸易和投资力度,转移一部分产业和技术,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当地利用先进技术提升资源利用率,促进经济增长。
(二)“一带一路”建设的基础条件
当今世界正发生着复杂深刻的变化,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格局、贸易投资格局、能源格局均进入了战略调整期,这是“一带一路”构想的基础背景。要使“一带一路”构想顺利落地,需要在现有的基础条件之上将“一带一路”建设向高层推进。
第一,政治认同感。目前,75%的全球新兴经济体都集中在“一带一路”沿线上,这些国家具有许多政治与历史的相似性,这些国家大多都有千年以上的民族史,大多数都是古丝绸之路的沿线国家,具有经贸往来的传统,具备一定的政治认同感。这种更具包容性、开放性、平等性的全球化愿景与沿线各国易达成新的政治默契,使得“一带一路”倡议为沿线各国对外战略提供了新的机遇。
第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从能源管道方面看,到目前为止,从我国的邻国通往我国的三大输油管道已经建成。铁路方面,中国兰新铁路西段与哈萨克斯坦铁路于20世纪90年代初接轨,这标志着东起连云港、西至鹿特丹的新亚欧大陆桥全线贯通。公路方面,中国与中亚连接的主要干线公路加入亚洲公路网,经由西安的连霍高速公路与穿越中亚的欧洲E40号公路相连。航空方面,中国已经开通至阿拉木图、塔什干、杜尚别等地的直达航线,无论是能源管道,还是铁陆航路交通网络,都奠定了“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物质基础。此外,基础设施的建设还在不断推进,据统计在对外承包工程方面,2015年1—4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85.7亿美元,同比增长10.9%,占同期总额的44.4%。新签合同额196.0亿美元,同比增长16.4%,占同期总额的34.5%。(注:http://www.gygov.gov.cn/art/2015/6/3/art_11886_776591.html.)
第三,经贸联系紧密。首先,2014年,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货物贸易额达到1.12万亿美元,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26%。这表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良好的贸易合作基础,且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双边贸易的潜能较大。其次,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说,中国是它们的主要贸易合作伙伴。比如吉尔吉斯斯坦,两国自建交起,双边贸易基本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中国是吉尔吉斯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国与第二大进口来源国。而自2011年起,中国也成为哈萨克斯坦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和最大出口市场。再次,中国与东亚、南亚等多个区域已经建立区域的、双边的、多边的合作机制,比如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南亚区域合作联盟、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等,这些合作机制已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基础。
第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目前,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市场需求较大。沿线主要国家的统计结果显示,2013年人均GDP低于1万美元的国家有35个,而这些国家的人口总数达到39.5亿人,占全球的55.3%,但GDP仅占全球的20%,人均GDP仅为3862美元,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较大。但与此同时,2001年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增长速度,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步入快速发展时期。根据商务部统计,2014年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货物贸易总额高达11260亿美元,占中国货物贸易总额的26%。其中与东盟国家的贸易额达到4803亿美元,占总贸易额的11.6%(注:《2014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第四季度报告》(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发布)。)。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总额占中国贸易总额的比例从2001年的16.5%增长到2014年的26%。其中出口比例从14.5%增长到2014年的27.2%,几乎增长了一倍。这表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与中国的贸易联系变得越来越紧密。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现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激发巨大的经济增长需求。“一带一路”构想将有助于沿线国家通过全方位的开放格局,以招商引资等方式,实现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第五,文化交流形式多样化。民心相通,是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实践准则,体现着尊重历史、符合国情、顺应人心的道路特色,而文化交流是民心相通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我国已经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了旅游文化合作,让各国人民在旅游中了解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异同,有助于增加对本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另外,我国在世界各地均有华人、华侨同胞,他们也将成为各国文化的传播者,消除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障碍,有助于把中国梦同沿线各国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望、同“一带一路”发展的广阔前景对接起来。
(三)“一带一路”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1.“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机遇
第一,“一带一路”建设面临两大全球性机遇。其一是以结构调整为推动力的全球性基础设施投资机遇。当前世界各国普遍面临既要保增长又要调结构的双重挑战,因此把解决这两大难题的联结点放在增加定向投资、加快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上,近年来纷纷推出庞大的基础设施投资开发规划。这为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平台。其二是以解决FTA(自由贸易协定)碎片化为推动力的自贸区整合机遇。目前,全球各类区域性FTA已达583个,但真正开始实施的只有277个,且企业实际利用FTA的比率普遍不高。提高FTA的利用率和整合碎片化的FTA体系,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和迫切愿望,而这种需求恰恰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构想的有力抓手,整合沿线现存的各种FTA,将有助于我国从战略高度出发,打造新型的国际贸易投资合作规则和体制。
第二,科技创新有利于实现互联互通。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以及各种交通工具的变革大大缩短了时空距离感,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便利。“一带一路”所强调的“互联互通”必然会加强沿线国家与地区的交通一体化、经济一体化、贸易一体化、金融一体化以及货币一体化等。
第三,金融创新助推“一带一路”建设资金融通。充足的资金是“一带一路”建设实施的首要前提,而巨量的资金需求只有通过金融创新来解决。目前,我国已经发起设立“亚投行”和“丝路基金”,但只能解决部分资金问题,仍需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各种金融创新和改革,比如开展金融机制改革、创新金融发展模式等。
第四,产业创新带来的机遇。随着“一带一路”构想的实施,中国的一些优质富余产能将会转移到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这主要是由于市场供给关系、要素成本等各方面条件发生了改变。具体来说,一些在国内富余的产业可能恰好满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巨大需求;国内一些产品可能因为要素成本的上升而使一些产品失去了价格竞争力,但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要素成本较低,则可充分利用生产这些产品的技术,从而使这些产业重现生机。
第五,区域合作创新带来的机遇。“一带一路”本质上并不是一个国际性区域经济的范畴,随着“一带一路”构想的实施,必将引发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创新,这包括区域发展模式、区域产业战略选择、区域经济技术路径、区域间合作方式等,而任何一种区域创新都将为创新区域注入新的活力,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2.“一带一路”建设面临的挑战和风险
改革开放政策深层稳步推进,为“一带一路”构想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与此同时,一方面,由于“一带一路”建设多是基础设施大项目,投资周期长、资金大,运行、维护不易,该战略实施本身存在一定挑战和风险;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构想涉及沿线60多个国家或地区,其所涉及的领域、地域庞大,各国家、各民族的基础条件、风俗习惯千差万别,这些都意味着“一带一路”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将面临不少挑战和风险。
从国际角度看,“一带一路”实施中将可能面临以下几点重大挑战和风险。
第一,政治风险。“一带一路”作为长期的建设工程,不仅需要相关国家政府之间达成共识,而且还需要相关国内内部政局稳定。当前,沿线国家还存在军事、政治、外交等方面的传统安全问题。比如,在中东等某些热点区域,军事对抗和武装冲突时有发生;“一带一路”建设所涉及的沿线国家或地区自然条件、宗教信仰等各方面都存在差异,非传统安全问题依然存在,比如自然环境威胁、极端势力威胁、非政府组织威胁,以及建设中存在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风险。
第二,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不均衡风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布局和人口地理分布都不尽相同,因此,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和管理方法上都会有不同的侧重点,这给“一带一路”建设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也会带来制度和政策衔接的问题,沿线发展中国家存在的基础设施薄弱问题还会影响经贸合作的开展,并且可能设置较多的贸易壁垒和投资障碍,以保护本国的经济发展。
第三,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风险。“一带一路”构想涉及的国家或地区所遵循的法系主要可分为三种: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及伊斯兰法系。由于隶属不同的法系,所导致的在出现法律争端时国家之间的处理方式的不同,将削弱法律的适用性,从而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其次,由于“一带一路”构想涉及的国家众多,可能会因为一些国家法律设置不完善而遇到无法可循的问题,同时,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所在国执法部门很可能出于本国利益,而使中方组织或个人蒙受损失,从而造成风险。另外,贸易是“一带一路”构想的重点合作内容,但是,技术壁垒、反倾销政策等问题在国际贸易中屡见不鲜,中国应警惕与“一带一路”合作国之间因商品标准不同、贸易规则不同而带来的风险。
第四,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问题。我国周边大多数国家经济相对落后,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投资资金。目前东盟每年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为600亿美元左右,但成员国筹集的基础设施基金投资尚不足10亿美元;中亚地区仅哈萨克斯坦和巴基斯坦两国所需的基础设施投资巨大,但是该地区的国民储蓄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从国内角度看,“一带一路”构想实施中将可能面临的挑战和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一带一路”规划设计有待完善和细化。“一带一路”实施属于持续性建设的长远项目,“一带一路”建设规划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尤其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就有关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的实质性对接与具体合作并未全面展开。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其本身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广,所涉及的领域宽,所需建设的项目数量多,而相关的配套保护措施较少,投资建设周期较长,无疑增加了“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风险。比如,“一带一路”工地、矿山等往往位于居民稀少的地区,增援需要较长时间,如果突遇极端势力攻击,可能会因缺少有效的保护而迅速被破坏。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局限,我国政府在有效供给与推行国际公共产品的能力和经验上尚需更多实践,需要积累更多主导实施国际宏大战略的经验。
第二,缺乏完善的区域协调与实施主体合作的机制。中央提出“一带一路”构想后,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将这一重要构想纳入政府工作事项,但是由于其本身是一项高度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类实施主体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以及各区域之间、各层级之间的协调机制尚不完善,故容易出现无序竞争的状态。这主要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的许多项目是简单重复,且与“一带一路”构想对接的一些西部省份经济实力不强,会致使许多重要项目投入不足,如何合理设计基层项目并分配应成为落实“一带一路”构想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参与国家重大战略的经验,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让政府、企业和社会主体发挥各自的创造力和能动性保障项目实施的制度还未形成。
第三,“一带一路”构想实施尚需培养国际化人才。首先,“一带一路”要将我国的愿景清晰、准确地向世界传递,需要培养具有准确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的外交人才。其次,“一带一路”构想实施要协助沿线6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进项目建设,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仅需要培养拥有过硬技术水平的相关专家与技术人才,还需要有对当地的地理、文化等实际情况有所了解的各种外语人才,以高效地融入当地的建设。最后,作为全面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企业大规模“走出去”在未来是可预见的。但是,这些企业家往往缺乏跨国经营管理、大范围国际拓展的经验,此外还会因对沿线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不了解而容易面临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故亟须培养一批适应“一带一路”建设长期推进和对外大开放所需的具备高文明法治素养、市场诚信意识的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