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
第一节 会计要素
一、会计要素的含义与分类
(一)会计要素的含义
会计要素是指根据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所确定的财务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会计要素的界定和分类可以使财务会计系统更加科学严密,为投资者等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更加有用的信息。
(二)会计要素的分类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类,其中,前三类属于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后三类属于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在利润表中列示。
二、会计要素的确认
(一)资产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根据资产的定义,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资产应当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者其他交易或事项。即只有过去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才能形成资产,企业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例如,企业有购买某存货的意愿或者计划,但是购买行为尚未发生,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因此而确认存货资产。
(2)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资产作为一项资源,应当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具体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够被企业所控制。
企业享有资产的所有权,通常表明企业能够排他性地从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一般而言,在判断资产是否存在时,所有权是首要考虑的因素。但是在有些情况下,资产虽然不为企业所拥有,即企业并不享有其所有权,但是企业控制了这些资产,同样表明企业能够从该资产中获取经济利益,符合会计上对资产的定义。例如,某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一项固定资产,虽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由于租赁时间较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表明企业控制了该资产的使用及其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应当将其作为资产予以确认、计量和报告。
(3)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里是指资产具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这种潜力可以来自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可以是非日常活动;带来经济利益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形式,也可以是能转化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形式,或者是可以减少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流出的形式。
资产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重要特征。如果某一资源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不能将其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前期已经确认为资产的项目,如果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也不能再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例如,商品、机器设备是企业的资产;如果是不能继续使用的变质或毁损材料,已经无法用于生产经营过程,在市场上也不能变现,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就不能作为企业资产。
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需要符合资产的定义,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资产的确认应与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判断结合起来。如果根据编制财务报表时所取得的证据,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那么就应当将其作为资产予以确认;反之,不能确认为资产。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财务会计系统是一个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系统,其中可计量性是所有会计要素确认的重要前提,资产的确认也是如此。只有当有关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资产按流动性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资产,以及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值得注意的是,一个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正常营业周期通常短于一年,在一年内有几个营业周期。但是,也存在正常营业周期长于一年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与生产循环相关的产成品、应收账款、原材料尽管是超过一年才变现、出售或耗用,仍应作为流动资产。当正常营业周期不能确定时,应当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除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二)负债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根据负债的定义,它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负债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负债应当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货物、使用劳务、接受银行贷款等。即只有过去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才形成负债,企业将在未来发生的承诺、签订的合同等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负债。
(2)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负债必须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它是负债的一个基本特征。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例如,某年5月,企业拟于2个月后购入一台机器,价款5万元,该年5月不能将应付的5万元作为企业负债。
现时义务可以是法定义务,也可以是推定义务。其中,法定义务是指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通常在法律意义上需要强制执行。例如,企业购买原材料形成应付账款,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形成借款,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等,均属于企业承担的法定义务,需要依法予以偿还。推定义务是指根据企业多年的习惯做法、公开的承诺或者公开宣布的政策而导致企业将承担的责任,这些责任也使有关各方形成了企业将履行义务解脱责任的合理预期。
(3)负债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也是负债的一个本质特征,只有企业在履行义务时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才符合负债的定义,如果不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流出,就不符合负债的定义。在履行现时义务清偿负债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形式多种多样。例如,用现金偿还或以实物资产偿还,以提供劳务偿还,以部分转移资产、部分提供劳务偿还,将负债转为资本,等等。在某些情况下,现时义务也可能以其他方式解除。例如,债权人放弃或者丧失了其要求清偿的权利等。在这种情况下,尽管现时义务的履行最终没有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但是在现时义务发生时,仍然应当根据预计将要清偿的金额将其确认为负债。
将一项现时义务确认为负债,需要符合负债的定义,还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负债的确认应当与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判断相结合,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与现时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就应当将其确认为负债;反之,不应将其确认为负债。
(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负债的确认在考虑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同时,对于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应当能够可靠地计量。对于与法定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流出金额,通常可以根据合同或者法律规定的金额予以确定,考虑到经济利益流出的发生通常在未来期间,有时未来期间较长,有关金额的计量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的影响。对于与推定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流出金额,企业应当根据履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确定,并综合考虑有关货币时间价值、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负债按偿还期限的长短,一般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偿还,或者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应予以清偿,或者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以后一年以上的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三)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反映了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它既可反映所有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又体现了保护债权人权益的理念。所有者权益具有以下特征:
(1)除非发生减资、清算或分派现金股利,企业不需要偿还所有者权益。
(2)企业清算时,只有在清偿所有的负债后,所有者权益才返还给所有者。
(3)所有者凭借所有者权益能够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
所有者权益的确认、计量主要取决于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其他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所有者权益在数量上等于企业资产总额扣除债权人权益后的净额,即为企业的净资产,反映所有者(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
所有者权益按其来源主要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具体表现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是指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部分,它既包括构成企业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也包括投入资本超过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即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这部分投入资本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被计入了资本公积,并在资产负债表“资本公积”项目下反映)。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其中,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产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主要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现金流量套期中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等。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历年实现的净利润留存于企业的部分,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统称。
(四)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具有以下特征:
(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例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保险公司签发保单、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等,均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明确界定日常活动是为了将收入与利得相区分,日常活动是确认收入的重要判断标准,凡是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确认为收入;反之,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确认为利得。例如,企业制造产品售出,获得10万元,应当确认为收入;企业销售闲置生产设备,获得80万元,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计入利得。又如,无形资产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日常活动所形成的,应当确认为收入,但是处置无形资产属于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净利益,不应当确认为收入,而应当确认为利得。
(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例如,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尽管也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该流入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而使企业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而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例如,企业销售商品,应当收到现金或者在未来有权收到现金,才表明该交易符合收入的定义。但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由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导致的,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而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企业收入的来源渠道多种多样,不同收入来源的特征有所不同,其收入确认条件也往往存在一些差别,但收入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外,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入企业。
(2)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
(3)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
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由企业的主营业务所带来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收入按性质不同,可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五)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必须是企业在其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这些日常活动的界定与收入定义中涉及的日常活动的界定一致。因日常活动所产生的费用通常包括销售成本(营业成本)、管理费用等。将费用界定为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目的是将其与损失进行区分,企业非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不能确认为费用,而应当计入损失。
(2)费用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应当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不符合费用的定义,不应确认为费用。
(3)费用是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的发生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从而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最终也会导致资产的减少),其表现形式包括: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流出,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的流出或者消耗等。企业向所有者分配利润也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而该经济利益的流出属于所有者权益的抵减项目,因而不应确认为费用,应当将其排除在费用之外。
费用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外,至少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出企业。
(2)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
(3)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
费用包括生产费用与期间费用。
生产费用是指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按其经济用途可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生产费用应按其实际发生情况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对于生产几种产品共同发生的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受益原则,采用适当的方法和程序分配计入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产品生产成本,而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六)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实现了利润,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增加,业绩得到了提升;反之,如果企业发生了亏损,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减少,业绩出现了下滑。利润通常是评价企业管理层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利润反映收入减去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减去损失后的净额。利润的确认主要依赖于收入和费用,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其金额的确定也主要取决于收入、费用、利得、损失金额的计量。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其中,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反映企业日常活动的经营业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反映企业非日常活动的业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企业应当严格区分收入和利得、费用和损失,以便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
三、会计要素的计量
会计要素的计量是为了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而确定其金额的过程。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相关金额。
(一)会计计量属性及其构成
会计计量属性是指会计要素的数量特征或外在表现形式,它反映了会计要素金额的确定基础,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
历史成本,又称为实际成本,是指为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实际支付的现金或其他等价物。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其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时所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其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例如,某公司购入机器设备一台,价款2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不考虑其他因素,该机器设备按历史成本计价,金额为200万元。
历史成本计量,要求对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计量基于经济业务的实际交易成本,而不考虑随后市场价格变动的影响。例如,在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计量中,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等。
重置成本,又称为现行成本,是指按照当前市场条件,重新取得同样一项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在实务中,重置成本多应用于盘盈固定资产的计量等。例如,某公司在年末财产清查时发现一台全新的未入账的设备,其同类设备的市场价值为15万元,该设备按重置成本计价,金额为15万元。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可变现净值是在不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情况下,计量资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带来的预期净现金流入或流出。可变现净值通常应用于存货等资产减值情况下的后续计量。例如,某公司期末A种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同期市场售价为170万元,估计销售该种库存商品需要发生销售费用等相关税费10万元,A种库存商品按可变现净值计价,金额为160万元。
现值是对未来现金流量以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价值,是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一种计量属性。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会计计量中使用现值的目的是尽可能地捕捉和反映各种不同类型的未来现金流量之间的价值差异。例如,某公司一项固定资产原值为18万元,累计折旧10万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7万元,该固定资产按现值计价,金额为7万元。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有序交易,是指在计量日前一段时期内相关资产或负债具有惯常市场活动的交易。公允价值主要应用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的计量。例如,20×1年6月10日,某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甲公司股票5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1年12月31日,甲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每股10元。该项资产在20×1年12月31日按公允价值计价,金额为50万元。
(二)计量属性的运用原则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持续取得并可靠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