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第一大贸易国、第二大经济体,拥有最多的外汇储备;作为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千百年来绵延不断的文明古国,中国的文化又重新焕发出新的活力。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新的职业不断增加,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多变,人们的利益越来越多元化;中国越来越开放,各种思潮都在相互激荡碰撞,人们的精神世界、价值观念越来越多样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越来越清醒而自觉地认识到:只有经济发展是不够的,必须伴之以主导价值观的崛起,这种价值观是一种具有强大凝聚力、感染力和战斗力的文化认同力量,从而与经济创造力相辅相成。这种居于主导地位的核心价值观要基于民族传统,反映时代要求,代表人类历史的前进方向。有了这种核心价值观,社会才有凝聚力,国家才有软实力。
然而,任何民族精神都有自己的历史起源和发展过程,它们都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孕育形成,并且通过历史记忆加以传播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共同的价值观念是集体生活的前提和条件。共同的价值规范可以帮助个体彼此相互交往、相互理解,形成共同目标,采取共同行动。没有共同的价值观,就没有社会共同体的维持与延续。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的最新认识,体现了我们党高度的理论自觉和文化自觉。由这个表述,我们可以认为,我们党倡导的价值观是基于社会的最大公约数,而且提出来的时候也是分了层次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属于国家层面的价值观,指向的是我们将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无疑属于社会层面的价值观,强调的是我们将要构建什么样的社会;“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则属于公民层面的价值观,其旨趣就在于塑造什么样的公民。
在社会主义价值观中,“敬业”处于第三个维度,即塑造什么样的公民之中。为什么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维度,我们要特别强调“敬业”呢?众所周知,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除了公共生活、家庭生活外,职业生活构成了我们实践活动的主要形式。职业活动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现实基础和根本前提,社会的延续和进步必须依靠人类的职业活动提供物质条件和满足文化生活需要。人们要从事各种职业就必须遵守一定的职业道德。在个体职业活动中,敬业精神作为职业道德的理性浓缩,最能表现出职业道德的服务社会、造福社会、发展社会的功能。因此,敬业就是公民的重要价值准则,也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
一个人无论从事哪个行业,担任什么职务,都应该在工作中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都应该用辛勤的劳动和扎实的工作践行“敬业”这一朴素而又崇高的美德。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我们尤其需要在厘清敬业价值观的主要内涵、重要意义等基本问题的基础上,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敬业精神,引导每一个公民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真正做到用敬畏、敬重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一心一意、精益求精,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