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剑者
——北航离休干部、律师司夫善印象
改革者的“守护神”
1988年4月25日,《青岛日报》刊登了一则消息:“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设计处处长李延苓因受贿3 000余元,已被逮捕。”
这消息,在全市引起的震动不同凡响。北海航队航空兵原检察长、离休干部、青岛市四方区法律问处特邀律师司夫善担任了被告的辩护律师。
案件公开审理的那开,法庭旁听席座无虚席。当公诉人铿锵有力地宣读起诉书时,辩护人席上,司夫善纹丝不动,镜片下的双眼微眯着。
开庭前,有人就讲:“别看司夫善是个上过电视、登过报纸的名律师,但是李延苓的重罪已定。”司夫善站起来宣读辩护词了:“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行贿人谋取私利而非法索取、收受其财物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而我的当事人则是利用业余时间,发挥自己的业务专长,为加快这个工程队的施工进度进行了技术革新,使工效提高了近一倍,仅一项革新就节约人民币1.5万余元。他是在以自己的知识、才干为企业建设作出较大贡献的前提下接受馈赠和报酬的,并没有损害国家和单位的利益。按国家有关规定,其收入应是合法的。”
合法的?全场顿时愕然。
是的,过去一些国家企事业单位一向吃大锅饭,等米下锅。现在他们迈出了第一步,主动接业务,既为国家作了贡献,也增加了合法的收入,有什么错?
司夫善环视了一下观众,继续讲道:“辩护人相信,法庭定会适应改革的形势,为发展经济提供宽松的环境!”
旁听席上不少科技人员激动了。一位高级工程师摘下了眼镜,擦拭着眼睛……
经过一场唇枪舌剑,最后法院以“被告犯罪事实不清”作出裁定:本案退回检察院。
闭庭了,旁听席上传来一片赞叹声:“这个律师,行!”
58岁的司夫善对采访他的记者说:“支持和保护改革,是新形势下实施法律的前提。律师,应成为改革者的守护神。”
“狗拿耗子”的倔老头
法庭门前,一个60多岁的老人望着被押上囚车的儿子,跪在地上哭喊着:“儿子,你爹没本事,救不了你啊……”
这一目不忍睹的场面久久折磨着司夫善。他深深理解了那位老父亲哭喊声中的潜台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等腐败之风,不还在噬咬着法律的基石吗?作为一个人民律师,他为此痛心。
一次,司夫善接手了一起轮奸案。案犯共6人,他是第5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查阅卷中,他发现一个主犯竟以血液病为由取保候审。而这个主犯又是某局长的公子。司夫善顿生疑窦,进而调查。这时,有人出面干预:“别狗拿耗子,安分一点吧!”
司夫善不睬。开庭的前一天,他将一份司法建议书交给了审判长,要求对这个主犯的病情进行复查。审判长采纳了这一建议,法院以“突然袭击”的方式,终于把这个“查无此病”的“衙内”押上了法庭。
事后有人拍着司夫善的肩膀说:“倔老头,我们真替你捏一把冷汗啊!”
可司夫善挺坦然。因为正义给了他力量,法律给了他“尚方宝剑”。
去年8月的一天,四方区法律问处门庭若市。一位二十七八岁的女同志脸色忧郁,几次上前欲言又止。下班时,司夫善主动问她有什么事,她只是摇了摇头。当司夫善走出办公室一段路再回过头来时,看到那个女同志正在哭泣,便忙回去把她请进办公室。
这个女同志终于向司夫善吐露了真情:她是某工厂的工人,厂劳资科长借帮她调换工种为由,多次奸污了她。当她把真情告诉丈夫时又遭毒打,被赶出家门。
“司律师,我肚子里的委屈没处诉。今天下决心告诉你,只想让你证明我是无辜的!”女同志说完,就哭着跑出门去。当司夫善注意到她穿着笔挺、簇新的衣服时,立刻明白了她要干什么,便追了上去,大声喊道:“你难道不想求助于法律吗?你甘愿让侮辱你的人逍遥法外吗?”女同志被他问住了,无力地瘫倒在地上,手一松,一个药瓶滚落下来:整整120片安眠药。
后来,那个科长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司夫善看到了那个女同志一家人感激的笑脸。
法律尊严的“恒温器”
一个35岁的商店女售货员的伤人案,竟惊动了各级领导。“她赶上浪头了,”有人说。
因为沈阳的一位女经理刚被职工杀害,一股保护企业家、改革者的浪潮正在兴起。而这个女售货员偏偏在这个时候把商店经理的脑袋打了一个鸡蛋大的包,那还得了!
女售货员在法律顾问处找到了她的辩护律师司夫善,泪流满面地说:“我认罪,随他们怎么判吧,赶上节气了。”
司夫善一笑:“法律,不会热胀冷缩。”
有同事对司夫善说:“听说这案子上边打招呼定调子了。商业系统要惩一儆百,你就履行一下公事得了。”司夫善不想那样做。艰难的调查开始了。“她不服组织处理,行凶伤人,大家有目共睹。”“组织上的意见是:判了她一个,教育一大片。”
可司夫善说:“法律不能随着浪头走,即使被告服罪,我也要找准司法依据。”
案子就是从一份草拟的处分报告诱发的。这位女售货员因与同事发生纠纷,店经理各打50大板,扣发了奖金。“优化组合”时,又把她打发回家。春节前夕,她向组织申请救济,在经理办公室无意中发现了对她的处分报告,其中列举了她做姑娘时的“隐私”。女售货员一气之下,抓起一个秤砣冲下楼去,一下砸在经理的头上……
依据事实,司夫善在旁听席的各级领导的面前,对被告的犯罪动因进行了剖析,并对“抓典型”式的办案作了引人深思的司法评论。
当法庭宣判对被告免予刑事处罚时,女售货员当场哭了起来:“今后我再也不敢打人了……”
“大篷车”上的普法人
海南的3月,酷热逼人,一辆“北京”越野车在崎岖的山路上颠簸着。车里的司夫善只穿了一件背心,仍是大汗淋淋。
何等艰巨的任务:1.5万公里的行程。100余场的报告,几万名官兵在等着他呢,海南部队大多没有礼堂,听报告都安排在晚上。这样,他和海航法律咨询报告团的成员就像放电影的“跑片”,一个晚上要作两三场报告。此外,他还要开“模拟法庭”,接待官兵的法律咨询等等,忙得不亦乐乎。
临行前,医生一再叮嘱:“你心脏的左束支完全性传导阻滞,需要静养,”可司夫善把“医嘱”锁进抽屉,就登程了。他那么渴望把法律武器迅速送到基层每个干部战士手中。
司夫善曾接待过一个小战士。这个战士的叔叔霸占了他家里的房地产,虽然法院裁定给了战士家,但他叔叔拒不归还,还打了战士的母亲。战士自幼丧父,又是长子,闻讯怒火中烧,自制匕首想回家报仇。当司夫善交给他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之剑时,小战士的匕首落地了。后来,法院强制他叔叔归还了地产。
当司夫善乘坐的“大篷车”来到某场站时,已是晚上9点多钟了。连续作了两场报告的他,加上一天200多里的奔波,已疲惫不堪,但他仍打起精神登上了讲台,生动的案例、深刻的分析、中肯的告诫,深深拨动了官兵的心弦。
忽然,司夫善感到大地慢慢地晃悠起来,灯光映射的椰林、芭蕉树模糊了,胸腔好像被压上了一块巨石,喘不过气来。战士们也发现这位老律师的脸色惨白,站不住了。报告团的同志们忙上去扶他,但他急忙抓住口袋里的“急救盒”闻了闻,又以他40年军旅生涯养成的坚强毅力继续往下讲,直到讲完最后一句,才缓缓地伏在了讲台上……
在场的人们眼眶湿润了。
几天之后,司夫善乘坐的“大篷车”又出现在舟山群岛……
(《人民海军报》,1988-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