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与企业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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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水电开发的辐射作用, 促进西部区域经济发展*注5

一、科学开发水电是促进我国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我国水能资源及已开发装机容量均居世界第一。截至2007年底,我国水电装机1.45亿千瓦时,占全国装机的20.4%。水电开发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保障了能源安全,但目前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24%,远低于工业发达国家的水能开发水平(50%以上)。水电是技术成熟的可再生清洁能源,今后20年是我国水电开发的黄金时期,预计年均投产装机超过1 000万千瓦。水电开发投资规模大、产业链条较长,而且伴随大量移民搬迁,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国际国内相关实践证明,水电开发是推动坝区库区经济起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改变当地落后经济社会状况的有效途径。

我国水力资源地域分布极不平衡,水力资源90%以上集中在京广铁路以西,云南、四川、贵州等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力资源约占全国的79.3%。根据区域经济结构的特点,在水能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以水能资源的开发为纽带,发挥水电在区域优势互补中的积极作用,将潜在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实现水能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相结合,可极大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正是由于我国水能资源主要集中在相对贫穷落后的西部地区,因而水电开发,尤其是大型水电开发,既是国家能源战略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带动西部经济发展和使人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目前,东部水电已开发殆尽,而西部水电投产装机只占西部技术可开发水力资源的10%左右,换言之,有90%的技术可开发水力资源还没有被开发。无论是从全国的资源优化配置角度看,还是从西部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看,西部的水能资源都迫切需要被持续快速开发。

科学开发水电是促进我国西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我国西部水电资源富集地区,面临着发展经济、摆脱贫困、保护生态环境的多重任务。加快西部水电开发除了要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外,最主要的目的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应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水电开发利用全过程,把水电开发利用切实转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探索新的开发方式,从以水电开发企业为中心向水电开发企业利益与所在区域发展并重转变,增强水电开发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提升水电开发区域的自我发展能力,推动西部大开发。要以水电开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引擎,统筹处理好工程建设与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地方产业发展、移民安置、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从区域实际出发,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依托水能资源比较优势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水电开发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必将反过来为水电开发提供有力保障。

二、水电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互动机理

水电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基础性自然资源、社会性公共资源、战略性经济资源。水电开发利用水能发电,同时具有防洪、航运、旅游等综合功能,是促进经济增长、产生经济效益的经济活动;水电开发需要在江河上建坝壅水,改变河流山川原有面貌,是改造自然的浩大工程活动;水电开发需要淹没土地,搬迁居住在淹没线以下的人民,从而又是对当地社会的解体与重构的社会活动。作为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大型水电开发,一般具有投入资金大(目前水电单位千瓦造价约1万元,一个百万千瓦的电站即需100亿元投资)、建设周期漫长(往往数年到十几年)、移民数量众多(几万人到上百万人)、产业带动广泛、运营影响久远等特点。因此,水电开发活动的影响范畴比较宽广,大型水电开发会显著改变区域原有的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经济结构和社会状况,动态建立新的经济、社会、生态诸因素的平衡关系。

从空间尺度上看,可从国家、流域、区域三个层面探讨水电开发的活动范畴与影响。如三峡工程总投资约1 800亿元,装机达2 250万千瓦,防洪库容221.5亿立方米,改善宜昌重庆间660公里航道里程。作为国家重要的公共工程,其建设和运营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对国家能源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作为开发治理长江的关键骨干性工程,对长江流域的经济社会发展举足轻重;作为坝址坐落于湖北省宜昌市、淹没涉及上游湖北省及重庆市的19区县、移民约130万人的巨大水电工程,对三峡坝区和库区的影响无疑巨大而深远。一般情况下,水电开发对所在区域的影响是主要的,因此,本文集中探讨水电开发与其所在区域(坝区、库区所在地域)之间的互动。

从时间维度上看,需要研究水电开发全生命周期(包括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投产运营全过程)与所在区域的相互影响。在规划阶段,是否开发河流的水电及如何开发河流水电的前景已经对当地经济社会有实质性影响了。如目前怒江水电开发虽然处于规划研究阶段,但怒江水电是否启动开发的前景已经是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变量,对当地投资和建设具有直接影响。在设计阶段,坝址的选择、坝高的选择、开发规模与工程的主要设计参数比选均会对当地社会带来不同影响。如水库正常蓄水位的选择,决定了多少土地要淹没、多少居民必须搬迁,因此,在正式施工建设之前,该水位以下的地区发展已经受到严重制约和限制,水电建设的可能性使得该地区的新增投资没有任何意义。在建设施工阶段,一个大型水电工程往往要几年乃至十几年,当地投资要几亿元到百亿元、千亿元,建设工地要成千上万人,施工所在的坝区会形成一个城镇,因此,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影响会十分明显。在投产运营阶段,水电工程所生产的电力销售出去,工程产生电力效益及其他综合效益,电力的消纳方式及经济效益的分配方式对当地经济社会具有长远持续影响。

水电开发与其所在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两者间的关系可以套用厉以宁的区域经济发展辐射理论。区域由资源、环境、人口、经济与社会等诸多要素构成。就某个特定区域而言,只有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等要素处理得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四者得到统一,区域才能健康发展。基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是我国长期存在的现实,厉以宁提出了“中心城市联网辐射理论”,强调各类中心城市对周边区域的辐射,以及交通干线向两翼或流域的辐射,可缩小或逐步消除处于这些中心地区包围圈内的贫困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与现代化进程中的辐射是指经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程度较低的地区进行资本、人才、技术、市场信息等的流动和思想、思维方式、生活习惯等方面的传播。前后两者之间存在着彼此的辐射。前者对后者有强有力的影响,而后者对前者也有一定的影响和渗透,通过生产要素流动和思想观念制度因素传播,进一步提高经济资源配置效率。

水电开发大坝所在区域往往由于建设期的大量投资而形成一个繁荣的经济中心点。应用区域发展辐射理论,可将水电开发看成辐射源,水电开发与所在区域之间存在相互辐射作用,两者之间最主要的辐射媒介是水电开发通过建设运营活动、工程移民活动对区域具有的强力作用,从而显著改变了区域经济发展的生产要素条件和发展环境,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另外,区域经济是水电开发活动的局地载体,对水电开发必然具有反作用。两者之间相互影响作用的结果反映在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生态效应上。

以水电开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引擎,发挥辐射源的作用,通过水电开发与所在区域之间资金、技术、市场信息、思维方式、体制机制等因素的相互交换,实现水电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的互动,其模式可表述为:

Me.s.e=F(C,Wf,De,R,t)

=Max Coor{fx(C,t)fy(Wf,t)fz(De,t)fw(R,t)}

式中:Me.s.e——水电开发与区域经济之间互动的目标函数,包括经济效应、社会效应和生态效应。经济效应一般指对经济发展速度、产业结构调整、就业等方面的影响;社会效应指对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投入等方面的影响;生态效应指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变化,对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水土流失等方面的影响。

C——建设实施。水电项目建设实施是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活动,枢纽工程的建设需要开挖河床、截流施工、浇筑混凝土、安装机电金结工程。

Wf——生产要素。水电开发与所在区域之间的资金、土地、技术、人才、信息存在广泛交流。

De——发展环境。水电开发要做好道路、桥梁、港口建设,促进当地基础设施的改善,同时改变资源环境状况,给所在区域带来思维观念、政策制度环境方面的变化。

R——移民安置。水电开发建坝壅水,移民安置是水电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直接的影响,移民安置活动本身涉及生产生活设施的搬迁重建,涉及人口居住的变化。

x、y、z、w——对应C、Wf、De、R四者的变量。

t——水电开发的时间变量,表征水电开发的不同阶段。

三、水电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证分析——基于 三峡工程对湖北三峡库区经济发展的影响注6

三峡工程坝址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三斗坪镇,在湖北省范围内淹没地区涉及秭归、巴东、兴山三县及夷陵区四区县(湖北库区),这些地区大都为传统的经济落后区域。本文通过三峡工程建设对湖北库区(含三峡坝区)经济发展的实证分析,探讨水电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及存在的问题。

三峡工程具有防洪、发电、航运等巨大综合效益,是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是开发治理长江的关键骨干工程。自1994年正式开工以来,三峡工程建设进展顺利,预计总投资额约1 800亿元。1997年三峡工程实现大江截流,2003年实现初期蓄水、首批机组发电和双线五级船闸通航,2006年大坝全线浇筑到设计的185米高程。目前三峡工程设计防洪库容已形成,有效地缓解了长江中下游的防洪压力;三峡电站的投产促进了全国电力联网和南北互供、西电东送大格局的形成,截至2007年底已累计发电超过2 000亿度;三峡工程航运效益也日益凸显。三峡工程的成功建设促进了湖北库区经济发展。

(1)带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与基础设施建设。

从1992年湖北库区秭归县城移民搬迁开始,随着移民资金的投入加大和国家的大力支持,湖北库区社会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得到了空前的扩大。表1显示了1996—2007年湖北库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GDP中所占比重情况,其中2005年以前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速度与库区GDP增长速度和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同步,2006年和2007年湖北库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加快,这主要得益于一大批大中型工业企业在规模扩张中不断壮大。但湖北库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湖北省和全国平均水平仍有一定的差距,2005年库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率为29.1%,远低于湖北(43.5%)和全国平均水平(48.3%),2007年库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率也分别低于湖北和全国平均水平1.6和7.6个百分点。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湖北库区的投资来源单一,主要依靠移民投资和对口支援。

表11996—2007年湖北库区与湖北省及我国平均水平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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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库区基础设施建设成就斐然,投资环境改善。三峡湖北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受到历史原因和自身地理环境的限制,再加上长期投资不足,使得基础设施落后成为制约该区域经济发展最根本的“瓶颈”。这一突出问题在三峡工程建设中得到明显改善。在交通建设方面,三峡工程开建后,湖北库区公路、桥梁的建设是库区公路建设史上投资规模最大、建设项目最多、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此外,湖北库区也加大了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了三个新港区,并对老港区进行了功能性改造,充分发挥了水运的优势和作用。城市基础设施亦以每年10%~20%的速度增长。尽管湖北库区的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础设施的供给状况大为改观,但是湖北库区基础设施建设起点低、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不高,总体来看基础设施依然落后。

(2)拉升经济增长与发展水平。

三峡库区是我国长江流域中的一个典型的经济低谷区,长期以来经济增长缓慢,经济发展水平很低,与全国以及湖北省存在很大的经济发展差距。湖北库区在三峡工程开工建设后经济增长态势良好,大江截流后经济增长转入低谷,二期移民搬迁完成后,经济增长速度加快。表2列出了库区1997—2007年以不变价格计算的GDP增长率及其与湖北省和全国平均水平比较的情况。库区进入二期移民后的前两年GDP增长率较低,分别为3.35%和0.43%,但随着二期移民搬迁的全面展开,库区GDP增长率逐年提高。2005年是库区三期移民搬迁清库的关键年,库区GDP增长率加快,分别比湖北省和全国平均水平高0.35和2.05个百分点。2006年和2007年库区经济保持持续增长,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和2.9个百分点。库区大规模、高强度的投资推动是经济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尽管库区人均GDP提高较快,且与湖北省和全国的相对差异有所缩小,但绝对差异仍在扩大。

表21997—2007年湖北库区与湖北省和我国平均水平的GDP增长率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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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产业结构优化。

湖北库区产业结构有所改善,与湖北省、全国的三次产业结构的差距明显缩小。湖北库区产业结构长期以来层次较低,这严重制约了库区经济的发展。三峡工程的建设给库区带来了大规模的移民投资和国家对库区实施的倾斜性扶持政策,库区的三次产业结构得到显著改善。从表3中可看出,库区的产业结构已转变为“二、三、一”型,即在第二产业比重越来越大的情况下,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超过了第一产业。并且,在三次产业结构变动中,2005年与1998年相比,第三产业比重的上升幅度为7.1个百分点,成为增长幅度最快的产业,但从2006年开始,随着库区工业的迅速增长,第三产业的比重有所下降。从产业构成看,2007年库区第一产业比重比湖北省和全国分别高0.6和4.4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在三峡工程开建后得到较大发展,比重比湖北省和全国分别高10.5和6.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比湖北省和全国分别低11.1和10.5个百分点。

表3湖北库区与湖北省和全国的三次产业在GDP中所占比重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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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改善人民生活,提高库区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

库区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见图1)。1996年以来,随着库区经济发展,城乡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2007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 963元,比1996年提高134%,平均年增长12.2%;农村人均纯收入达到3 115元,比1996年提高113.6%,平均年增长10.3%。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稳定,而农村人均纯收入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增长率有所波动,增速也低于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拉大的趋势。2002年末贫困人口为288 413人,2006年末贫困人口为180 437人,比2002年下降了37.4%。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增长显著,2005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62.2亿元,比1996年增长247%,年均增长达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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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库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较

尽管三峡工程的兴建对湖北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拉升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三峡工程兴建之初,人们普遍预测库区经济将出现超常规的增长,但分析表明,库区近几年的增长率只是略高于湖北省和全国平均水平,仍然属于常规增长。总体来看,湖北库区仍然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从产业发展看,巨额的移民投资和建设资金并没有导致产业迅速发展。湖北三峡库区产业发展无统一规划布局,缺乏区域协作和优势资源的整合利用,目前处于“一产弱、二产缺、三产空”的窘境,第一产业比重高,第二产业中建筑业比重高而工业发展不足,第三产业发展缺乏第一、二产业发展提供的坚实基础。在三峡建设高峰过去之后,第二产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反而下降。此外,湖北三峡库区移民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不容忽视。占地移民、城镇移民、搬迁企业职工生产生活困难,不少移民处于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境地。据调查,湖北三峡库区农村移民4万多人,收入水平比搬迁前下降的占39.4%。

根据以上实证分析及有关理论分析,我国水电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结合得不是很好,没有形成良性互动。

一是水电开发所在区域对水电开发活动主动介入有限。水电项目所在区域通常生产方式落后、人民观念滞后、生态环境脆弱、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落后、劳动力素质差、自我发展能力弱等,再加上缺乏系统的水电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导致所在地政府、企业和居民对水电资源开发经营的介入不够,水电开发过程未能充分反映当地的需求和利益。

二是水电项目工程建设和移民投资对地方经济的拉动呈现脉冲现象,水电开发与地方经济持续互动结合不够。仅靠工程建设和移民投资,使得其对区域发展的作用呈现出工程建设期有较大影响、工程建设前与投产后辐射拉动作用明显反差的现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水电项目开发规划没有很好衔接,即便是建设期水电开发的辐射作用也未能充分有效发挥。

三是水电开发的负外部性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水电开发会影响移民生活、生物多样性,可能会造成水体污染、泥沙淤积,甚至会对地下水资源和地质结构造成一些不利影响;水库会淹没文物和历史人文景观,改变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加大库区生态环境的压力,为地方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留下隐患。由于这种负外部性难以量化或量化成本很高,目前并没给予合理补偿,尤其是对移民利益保障不够。

四是水电资源配置效应差,水电项目所在区域的利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目前水电开发不能直供电,水电开发区域享受不到任何低廉电价的好处。西部水电大多东送至发达地区,但目前的电价只考虑开发成本,资源本身的价值和移民、生态环境的治理费用没有得到反映,电价过低,这就导致了反而由贫穷的水电开发地区补贴发达地区的倒挂现象。根据现行税收分配政策,电站税收应交纳在电站所在地或注册地,或缴纳至水电开发企业总部所在地,由此造成了坝区及库区未获得或少获得税收收入的现象。

四、构建水电开发与西部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

针对水电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协同不够的诸多问题,在西部水电开发过程中充分发挥经济发展辐射作用,需要对水电开发协同区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进行优化改进。

(1)构建基于全成本效益分析和利益相关者治理理论的水电开发决策执行体系,从法律上确立水电开发区域主体地位,建立合理的区域利益分配机制。

我国的水电开发已走过技术制约、资金制约乃至市场制约阶段,已具备进一步确立水电项目所在区域的主体地位的必要产业基础,在项目决策执行和利益分配机制方面应更多地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倾斜,而非传统上以水电开发企业的利益为中心。

水电开发决策的依据要考虑完整的水电工程成本效益分析,即将外部性成本和效益纳入其中,对负的外部性要给予足够的补偿。为避免非理性的水电开发决策与执行行为,要确立所在区域的主体地位,形成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一般来讲,水电开发的主要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水电开发企业、移民、水电开发所在区域、水电受益区,以及旅游、农业、航运、文化、林业等部门和行业。在这些利益相关方中,最核心的是要处理好水电开发最大的受益者——水电开发企业,与最大的受冲击者——水电开发所在区域的关系。以往水电开发企业因主导水电开发,且带来资金技术而处于优势地位。今后应该从法律上确立水电项目所在区域是流域资源的所有者,回归水电开发企业是水电项目资源使用者的定位,既要保障水电开发企业的合理投资收益,更要保证项目所在区域对资源的正当权益。为此,在水电项目的决策过程中必须建立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参与协商机制,改变以往上级政府与水电开发企业双边磋商推进项目的做法。要通过法律程序规定,加大利益相关方特别是所在区域政府及社区的参与力度,让利益相关方享有和运用其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力,通过相关主体的参与、建议和协商沟通,使利益得到有效协调,使不同目标得到整合,进而统一到水电开发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中来。在水电项目的建设实施和投产运营过程中,必须给予所在区域社会足够的话语权,要使项目所在地作为水电资源所有者充分分享水电项目开发的权益,建立水电受益地区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水电开发区域的利益分配机制。

(2)树立水电开发与区域经济协调的科学发展观念,将区域经济发展影响评价制度纳入建设管理程序,建立水电开发企业层面、区域层面、省级或国家层面的促进机制。在水电开发各个阶段均需统筹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水电开发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单纯工程水电转变为生态水电,从纯粹技术工程转变为社会工程,更加重视区域经济发展、移民利益和生态环境保护。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将水电开发建设与国家能源供应、人民脱贫致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在水能资源的开发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统一规划开发方案。为使水电开发有效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可探索将区域经济发展影响评价制度全面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应提出经济协同发展、环境补救和社会补偿措施,作为工程审批的基本依据之一,并向水电开发所在区域征求意见。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规定对各种工程方案的区域经济发展影响进行比较,筛选出兼具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合理性以及区域经济发展协同性的工程方案。在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应由区域主体与水电开发企业一道,制定包括改善发展环境、提供生产要素、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进步、移民补偿发展、生态环境恢复等内容的水电开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工程的建设阶段,应同步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动态地对实施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对发展规划进行必要的修编。在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要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要实现上述目的,单独依靠水电开发企业是不现实的,必须建立水电开发企业层面、区域层面、省级或国家层面(对于省内流域的水电项目开发由省级政府,对于跨省的水电开发由国家)相结合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将水电开发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纳入制度化轨道,建立水电效益反哺水电开发所在区域的长效机制。

(3)高度尊重移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健全完善移民补偿和移民利益分享机制,建立长效的移民稳定机制。

移民工作是水电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将水电开发与移民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过去水电开发有2 000多万人失去家园,其中有1 500多万人处于绝对贫困。未来水电开发还将需要上千万人移民。必须改变传统的行政色彩很浓的具有扶贫与救济性质的工程移民政策,而应充分尊重和保障移民权益,使得移民有尊严地在水电开发过程中确保生存和发展,一定程度上分享水电开发效益,提升生活水平。

尽管于2006年9月实施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强化了移民安置规划的法律地位,适当提高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扩大了对移民财产的补偿范围,加大了移民搬迁后期扶持力度,但依然难以满足移民工作需要。要创新移民补偿和利益分享思路,以市场化导向完成移民安置、扶助移民发展生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大前期补偿、补助,后期生产扶持的力度,使移民与整个区域经济系统达到融合协调发展。

一是完善土地制度,探索移民股份制。可探索以淹没区资源价值转移理论为依据,让移民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工程效益的分享。可允许水电工程移民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及获偿的部分现金入股,分享工程运营获得的收益。

二是搞好移民职业培训,支持移民家庭子女教育。在移民资金中要专门提取一部分作为移民培训费用,提高移民职业技能,或是通过专项基金解决移民子女教育经费问题,从而提高移民的教育文化水平。

三是探索建立移民社会保障体系和长效补偿机制。水电开发企业要支持和配合地方政府及社会保障、保险、金融、民政等部门,开拓思路和渠道,逐步推广和建立移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长效补偿机制,落实研究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包括国家规定的经营性大中型水库承担后扶资金的具体办法,支持移民生产生活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电量、电价优惠政策等)。

(4)通过水电开发建设与运营为区域发展提供生产要素,改进区域发展环境,建立水电开发辐射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水电开发所在地一般是比较偏僻的落后地区,水电开发活动可以看成辐射源,通过水电开发将资金、技术、信息、新的思想观念、管理方法等要素辐射扩散到水电开发所在区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水电开发主体要把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当作自身的社会责任,加大在当地的资金和智力投入,对当地对口支援,充分结合当地条件,加大水电开发对特色经济的支持力度,谋求长远的共赢与发展。

提供资金、技术,加强交通、输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中,要将服务水电开发需要与发展区域经济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对与工程关联度比较高的道路、桥梁、港口、通航、通信、电力等公共基础设施在规划与实施时就予以合理考虑,在枢纽建设成本中解决,对与工程关联度不是很高的基础设施可考虑水电开发企业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

充分利用建设契机和电站投产后的廉价电力,促进区域产业发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优先考虑在区域所在地设置为大坝建设提供建筑材料和进行加工的工厂,优先使用当地的服务与产品,促进当地的建材工业、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发展。电站投产后,要将水电资源优势转化为区域发展的有力竞争优势,通过直供电或优惠电价的方式,提供廉价电力供应,吸引高载能产业投资。水电开发企业要将自身发展战略与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同当地资源优势相结合,延伸电力产业链,促进电力产业与区域产业的融合,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群体。如水电开发要与当地旅游业协调发展,水电开发应以保护重要旅游资源为前提,水电工程自身作为旅游资源的一部分,应该在坝址选择、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方面,做到实用与美观的完美结合,促进当地旅游。

实行水电开发生产所在地纳税、坝区库区分享税收的政策。按目前我国的税收政策,水电开发所在区域能享受的税收极少,即便是当地能够征收的税收,也往往是归所在坝区库区的上一级政府使用,并没有被投入水电开发所在坝区库区。因此,要改革水电开发的税收体制,水电开发建设期的税收及投产后的税收,均应由坝区所在地直接征收,按照合理的比例由坝区库区分享。

(5)加大水电开发的金融财税政策与电力市场政策支持力度,为水电开发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产业经济基础。

大型水电开发要想为区域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承担更多的地方经济发展责任,根本上需要提高水电开发的经济效益。为此,国家需要给予水电开发合理的金融财税政策支持和电力市场政策支持。

基于水电的可再生清洁能源特性,实施有利于水电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对水电站的综合利用给予适当投资费用分摊或效益补偿政策。要理顺电价机制,实行合理的水电电价政策。我国水电价格远低于火电价格,西电东送的水电价格低廉,水电在系统中的调峰、调频、调相、负荷和事故备用等容量与动态效益得不到回报。应结合电力市场改革,制定效益补偿的原则和办法,真实体现水电站的发电效益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