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法与说法(全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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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们搞改革,任何时候都要讲两个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总体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还有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在城市,由于一些企业亏损严重、停产半停产,许多职工长期不能按时领到工资,加上物价上涨,他们的生活已经相当困难,有的甚至连吃饭都发生问题。我们的许多工作,能做到99%就算很不错了,唯独吃饭必须100%,有1%的人没饭吃都不行。必须看到,虽然这部分人相对比例不大,但绝对数字并不小。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而已。我们讲为人民办实事,首先应当想到最困难的这部分群众,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排忧解难。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职工,他们过去把青春和汗水献给了国家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对于他们来讲,干活给钱,看病给报销,退休了给养老金,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也是他们的应得利益。现在他们的生活困难是经济转轨造成的,并非他们不努力劳动,党和政府理应予以特别的关注和照顾。我们搞改革,任何时候都要讲两个理:一个理是讲市场经济、成本核算、优化组合、按劳分配等,另一个理是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最高宗旨。这后一个理是我们作为执政党的带根本性的大道理。如果这么多群众的困难长期解决不了,如果对他们的疾苦不闻不问,我们就够不上叫共产党,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拥护,失去自身存在的历史理由。各级政府要为生活困难的职工群众提供切实的帮助,不要等到节日,也不要等到一些问题酿成事端,而要经常性地深入群众,访贫问苦,谈心服务。我们目前经济上固然有许多困难,但是就国家整体实力和各级政府所掌握的物质基础来说,保证他们吃饱肚子、穿上衣服,总还是有办法的。

《在辽宁考察工作期间的谈话要点》(1995年4月10—16日)

有关社会主义的一些根本问题在改革中要引起特别重视。

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改革的目的是使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这里有几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值得重视。比如,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决不能变成仆人,但事实是,在若干改革、若干企事业单位中,群众地位越来越低,发言权越来越少了。再比如,我们主张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后实现共同富裕,但现实情况是,富的越来越多、越来越富,而一般群众的生活提高较慢,甚至下降。照此下去,会不会出现两极分化?不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结果是共同贫困,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却可能出现两极分化,而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再比如,社会主义是以社会为本体的,人们的基本生活问题应该由社会负责,我们一直把看病、上学、住房、工作由国家负责作为社会主义优越性加以宣扬,而实际上,在原有体制下国家负责,就是企事业单位负责。放开搞活之后,企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一旦搞得不好甚至垮掉,那里的职工由谁负责呢?再比如,过去讲调动积极性包括党的领导、群众路线、思想政治工作、领导骨干带头作用,也包括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等,这些都被视为社会主义的特征和政治优势;现在讲调动积极性,更多的是讲物质利益,对于被称为社会主义优势的那几条讲得越来越少,做得就更少。照此发展下去,人们的思想、社会风气、干部队伍、领导作风会不会发生问题?

《在天津市调查研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87年6月11日)

我们主张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利用价值规律,但不能把商品交换原则搬到党内政治生活领域。

社会上流行一种说法:现在是“一切都为钱”,“一切都靠钱”,“钱是万能通行证”,“有钱各路都通,没钱寸步难行”。这种“金钱万能”的观点显然是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而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不仅不给以明确的批驳,反而也跟着去喊,跟着去干。有的人为了捞钱不惜违背党的原则,丧失国格人格。为什么这种明显错误的东西可以自由泛滥而得不到批驳?我们还要不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我们党的组织干什么去了?我们反对“左”的一套东西,讲究经济效益,提倡按劳分配,这些都是对的,但是我们必须明确,这一切都是我们搞好四化建设、完成历史使命的手段之一,而不是手段的全部,更不是目的。我们主张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利用价值规律,但不能把商品交换原则搬到党内政治生活领域。我们共产党员也要吃、也要穿、也要住,也有个人利益,也应该多劳多得,但是首先应该是对党、对国家、对人民作贡献,决不是一切都为了钱。以钱为出发点,以钱为目的,一切为钱,这是在100多年前就批判过的“金钱拜物教”。我们搞改革,实现四化,走富裕之路,首先是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富裕。党员、干部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应该做到人民先富,干部后富,下面先富,上面后富。这才是我们共产党人应有的风格和情操。

《在天津市党员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85年5月9日)

在我们这样的国家里,群众问题、社会问题,就是政治问题。

物价问题实质上是个政治问题,说是政治问题,首先是个群众问题。现在物价成了人们最关注的问题,说“举国上下都谈物价”可能有些夸大,但群众的意见的确是很多,现在人们把所有不满的事、不好的事都和物价连在一起,天津流传的“火车亲嘴儿,飞机打滚儿,轮船沉底儿,物价没准儿”就是一例。就目前来讲,物价问题已不简单是价格的涨落、调哪种物价的问题,它涉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和群众的利益问题。在我们这样的国家里,群众问题、社会问题,就是政治问题。这次物价调整关系着党与群众的关系,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关系着群众情绪顺不顺,积极性高不高;关系着群众对改革的信心和支持;关系着改革前途、四化大业。因此,我们必须把价格、工资问题放到全局的位置上,从政治的角度上进行研究。就物价论物价是看不清、说不清、处理不好的。

《在中央政治局第十次会议上的发言提纲》(1988年8月17日)

城乡改革涉及一系列政策问题,核心是价格问题。

城乡改革涉及一系列政策问题,核心是价格问题,因为它关系着如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和城乡之间的利益,在研究价格问题时,要力争做到:

一要保护生产者利益。城市改革要保持物价的稳定,但也要防止把农副产品价格统得过死,压得过低。否则,就会使农民感到无利可图,无钱可赚,影响生产者的积极性,妨碍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到头来会给城市供应带来困难。

二要保护消费者利益。农村改革要放开搞活,但农副产品价格也不能毫无节制,提得过高。否则,就会超过城镇人民的承受能力,造成市场萎缩,到头来会影响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三要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要通过正确的方法,使生产者不少得,消费者不多花,使市场稳定、丰富,而不能只靠财政补贴。在物价改革出台以来,我市城市居民每人每月补贴七元五角,每年达两亿多元,原来对农村和商业的补贴也基本没减,国家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如再增加过多的补贴,国家财力就负担不起。尤其是我市实行财政包干以后,地方没有这么大的财力。同时,物价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把财政的暗补改为明补,如果增加了明补,又不减少暗补,这就走了回头路,失去了改革的意义。

《在天津市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86年2月1日)

大多数群众有抵触情绪的事情,不论多少条道理也决不能办,勉强去办也办不好。

当前,群众最关心的是物价问题,这个问题事关经济、事关政治、事关大局,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天津的物价,总的讲是平稳的,相对讲也是低的,这是天津的社会局面所以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但现在对这个问题,我们一些同志认识上还不够深刻,往往从具体经济问题上考虑得多,从整体经济利益上考虑得少,特别是从政治上考虑得少。我承认,就发展商品经济的意义上讲,只讲稳定物价是不科学的,如果不把物价搞顺,其他许多方面的改革也是难以搞顺的。但要把物价搞顺,必须和工资、和群众的收入相联系。也就是说,必须找出这样一条路子,不因为物价的上涨而降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起码是使更多的群众从算账到实际都不吃亏。否则,群众就一定会有抵触情绪。而大多数群众有抵触情绪的事情,不论多少条道理也决不能办,勉强去办也办不好。

《在中共天津市委四届六次全委会议结束时的讲话》(1987年1月7日)

群众不愿办的,你偏要办,最终不会有好结果。

要根据群众的觉悟、需要,决定我们的方针政策,这是个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这个话里边,就包括了群众的一些要求可能是不对的,你的提法是正确的,但也只有这样。简单地讲什么群众的承受能力差是不行的,而应该讲政策是不是超过了群众的觉悟水平。这应该是我们确定任何工作任务时的一条原则。天津的物价这几年能稳住,最基本的就在于我们始终坚持凡群众不愿办的事就缓办或不办这个大原则。群众不愿办的,你偏要办,最终不会有好结果。

《在天津市第七次市长办公会上的讲话》(1987年9月10日)

不能单纯从经济的角度看理顺物价的合理性,还要从政治上去看,从总体上去看,从人民群众情绪上去看。

在稳定物价方面,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第一,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物价问题摆在重要位置,一贯采取审慎态度和稳步、稳妥的方针。第二,采取了经济和行政手段与思想政治工作三管齐下的办法,特别是人民生活必需品,想方设法坚决稳住。第三,强化物价的社会监督与管理,依法治价,以法管价。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扰乱人心、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严格禁止擅自涨价、非法涨价的违法现象。天津把物价稳到今天这种程度,特别是目前一些省市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下,我们能保持基本稳定,这是很不简单、很不容易的。这应该说是天津的成绩,而不能当成问题。我们都应该十分珍惜。对天津采取稳定物价的方针大多数人是拥护的,但也有不同的意见,认为这样做不符合改革的思想,不能理顺价格体系,建议天津也要像外地那样不要管得太死,胆子大一点,步子大一点,把价格更大范围地放开。这种意见从理论上讲也可能是有道理的,但从实际出发,这种理论实现起来是很难的。现在大多数人对物价问题比较敏感,甚至有了情绪,产生了恐慌心理。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单纯从经济的角度看理顺物价的合理性,还要从政治上去看,从总体上去看,从人民群众情绪上去看。要十分明确,当前对物价仍然要继续坚持稳定的方针,可动可不动的不动,即使是合理的暂时也不动,特别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更要采取谨慎的态度。各个单位都应该从大局出发,决不能私自乱涨价。现在,可以说是天津的一个很关键的时刻,如果我们能够继续把物价稳住,进而稳住群众的情绪,那么,社会局面就会稳固,各项工作就可以顺利完成,天津的大好形势就可以巩固发展。

《在天津市党员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88年5月11日)

理顺经济关系、理顺各方面的比例关系等等,这都是重要的,而捋一捋群众与领导的关系、党群关系,捋一捋群众的情绪也很重要。

理顺经济关系、理顺各方面的比例关系等等,这都是重要的,而捋一捋群众与领导的关系、党群关系,捋一捋群众的情绪也很重要。只有捋顺了这个关系,才能比较好地解决其他关系。实践证明,要捋顺群众情绪,单纯靠经济的手段,单纯靠花钱是不行的,这几年来钱花得不少,职工手里的钱也不少,为什么还有那么大的气?我看重要的原因,是我们这几年对思想政治工作有所忽视或者说抓得不够有力。我毫不否认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讲按劳分配,使职工从关心自己的生活,关心自己收入的角度出发来关心生产,搞好生产,这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单靠钱,无论如何是不行的。我讲过一句开玩笑的话,我们是共产党,第一叫没钱,无产阶级;第二,由根上起,就不会玩钱;第三,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鼓捣钱上,确实是用己之短去克服目前困难。这是一层意思,如果再讲一层意思,我们究竟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什么样的国家?我们不是讲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搞好改革开放吗?不是讲把改革开放统一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么一个过程之中吗?不是讲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吗?那么离开思想教育,离开了对人的工作,离开了培养“四有”[1]人才,怎么能够建成这样一个现代化呢?因而我们必须讲政治,讲思想,讲政治思想工作,讲培养有政治思想的人。

《在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第三届年会上的讲话》(1987年4月)

改革举措对群众利益影响如何,利弊得失怎样,要看看多数人的感受,听听不同方面群众的意见。

各级领导干部做各项工作,都要注意多听听群众的意见。之所以强调这个问题,是因为:第一,我们做一切工作从根本上讲都是为了群众,为了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为了使群众满意和高兴。我们工作的结果如何,是不是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是不是与动机相符合,体会最深刻、最有发言权的是群众。第二,改革从一定意义上讲是对利益关系的调整,总要涉及这部分人或那部分人的利益,很难使所有的人同时、同等受益,但无论如何必须使多数人受益,必须考虑多数人的承受能力,必须使少数利益受到暂时影响的人生活有保障。改革举措对群众利益影响如何,利弊得失怎样,要看看多数人的感受,听听不同方面群众的意见。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人们对同一事物往往有不同看法,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只有全面了解,才能够搞清楚群众的总体思想状况,从而准确判断形势、选择适当政策。第三,我们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也碰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有些问题普遍存在,长期得不到解决;有些问题处于两难境地,处理起来十分棘手。我们承认许多问题是难以避免的,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过程,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但有一条可以肯定,到群众中去听听意见、寻找办法是根本出路。

《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天津代表团会议上的发言》(1999年3月7日)

住宅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

住宅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条件,政府必须重视。住宅建设是城市建设中非常复杂的工作,必须认真慎重。住宅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多年来,天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改善居住条件当作为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成绩显著,赢得了群众的赞誉。但由于种种原因,全市危陋平房改造的任务仍很艰巨。我相信,只要我们各级干部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发扬优良传统,善于利用各种形式、开辟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法,住宅建设就会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

《复天津南市地区居民代表的信》(1998年8月14日)

住宅商品化的水平应当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相同步。

住宅商品化的水平应当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相同步。我国城市居民的主体成分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机关的工人、普通知识分子和中下层干部。迄今为止,我们的社会分配、工资结构中,事实上并不包含建房购房这一块。在目前人民经济收入的条件下,特别考虑到相当多的企业不太景气,绝大多数职工干部的正常收入除了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外所剩无几,真正富起来、能够买得起住宅的人毕竟还是极少数。所以,城市居民住房在现阶段主要还是依靠各级政府解决。各地可以依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确定一个人均几平方米的基数,基数之内由国家承担,这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基数以外,要想多住,由居民自己掏钱,走商品化的路子。就我国目前情况看,全面实行住宅商品化还不现实,勉强推行了,也注定难以成功。

《在天津市政府会议上讨论住宅问题时的谈话》(1988年4月)

住房改革必须重视、抓紧;但也不能过急,还得从国情出发。

住房改革是很好的事,又是很难的事。目前在中国真正有钱的人是极少数,工薪阶层是大多数。一个处级干部,每月工资600元,本人消费300,老婆孩子都不管也买不起房呀!工资构成没有买房钱。高级干部多点,严格说也买不起。还有个工作调动后房子怎么办的问题。吃饭问题解决后,最大的事就是住房,住房改革必须重视、抓紧;但也不能过急,还得从国情出发,从社会主义制度出发,无论如何不能搞夹生了。要多找一些人反复认真研究,研究世界经验,研究中国特色,研究工薪阶层。这件事慢了不行,快了容易看不准。

《同部分政协委员就经济问题座谈时的谈话》(1998年7月13日)

居者有其屋。这是领导者应该下力量研究解决的。

目前城市中突出的问题,从总体上讲仍然是住宅问题。这也是群众最关心、生活最急迫的问题。居者有其屋。这是领导者应该下力量研究解决的。尽管这几年居民住房紧张情况有了缓解,但还不能松懈,还要认真对待,十分重视。

当前,国家经济上遇到一些困难,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又要压缩,解决人民生活方面的投资也偏紧。从这些实际情况出发,要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单纯依靠国家的财力是不可能的。

我国农村8亿人口,住房问题解决得较好,重要原因是农民自己建。解决城市住宅问题也必须发挥国家、企业、职工几个方面的积极性。天津建设廉价商品房,国家搞大市政配套,企业包小市政配套,居民按成本买房,平均每平米几百元,分期付款是可行的。这样,既弥补了建房的资金不足,又解决了居民生活急需,这就走出了住宅商品化的一条新路子。我认为,这项工作还可以做得更好一些。重要的是,要想方设法降低造价。“物美价廉”,这就与我们的国情相适应了。

《察看天津双环村住宅新区时的讲话》(1989年10月8日)


注释

[1]即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