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一篇)
上范司谏书注446
本文选自《欧阳修集编年笺注》卷六十七。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自号醉翁,晚年号六一居士,北宋时期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和诗人。这是范仲淹被任命为右司谏后欧阳修所写的贺信。信中罗列了司谏重要的职责及谏官所应具备的品格,希望范仲淹能够向朝廷进言,兴利除弊,并勉励他“直辞正色、面争庭论”。情真意切,语重心长,感人至深。文中所论的谏官品格,可以作为所有官员的座右铭。
月日,具官谨斋沐拜书司谏学士执事。前月中得进奏吏报,云自陈州召至阙拜司谏,即欲为一书以贺,多事匆卒注447,未能也。
司谏,七品官尔,于执事得之,不为喜,而独区区欲一贺者,诚以谏官者,天下之得失、一时之公议系焉。今世之官,自九卿、百执事外,至一郡县吏,非无贵官大职可以行其道也。然县越其封,郡逾其境,虽贤守长不得行,以其有守也。吏部之官不得理兵部,鸿胪之卿不得理光禄,以其有司也。注448若天下之失得,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计,惟所见闻而不系职司者,独宰相可行之,谏官可言之尔。故士学古怀道者仕于时,不得为宰相,必为谏官。谏官虽卑,与宰相等。天子曰不可,宰相曰可;天子曰然,宰相曰不然:坐乎庙堂之上与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天子曰是,谏官曰非;天子曰必行,谏官曰必不可行:立殿陛之前与天子争是非者,谏官也。宰相尊,行其道;谏官卑,行其言,言行,道亦行也。九卿、百司、郡县之吏守一职者,任一职之责,宰相、谏官系天下之事,亦任天下之责。然宰相、九卿而下失职者,受责于有司;谏官之失职也,取讥于君子。有司之法,行乎一时;君子之讥,著之简册而昭明,垂之百世而不泯,甚可惧也。夫七品之官,任天下之责,惧百世之讥,岂不重邪!非材且贤者不能为也。
近执事始被召于陈州,洛注449之士大夫相与语曰:“我识范君,知其材也。其来,不为御史必为谏官。”及命下,果然,则又相与语曰:“我识范君,知其贤也。他日闻有立天子陛下,直辞正色、面争庭论者,非他人,必范君也。”拜命以来,翘首企足注450,伫乎有闻而卒未也。窃惑之,岂洛之士大夫能料于前而不能料于后也,将执事有待而为也。
昔韩退之作《争臣论》,以讥阳城不能极谏,卒以谏显。人皆谓城之不谏盖有待而然,退之不识其意而妄讥,修独以谓不然。当退之作论时,城为谏议大夫已五年,后又二年始庭论陆贽,及沮裴延龄作相欲裂其麻,才两事尔。当德宗时,可谓多事矣:授受失宜,叛将强臣罗列天下,又多猜忌,进任小人。于此之时,岂无一事可言,而须七年耶?当时之事,岂无急于沮延龄、论陆贽两事也?谓宜朝拜官而夕奏疏也。幸而城为谏官七年,适遇延龄、陆贽事,一谏而罢,以塞其责;向使止五年六年而遂迁司业,是终无一言而去也,何所取哉!
今之居官者率三岁而一迁注451,或一二岁,甚者半岁而迁也,此又非可以待乎七年也。今天子躬亲庶政,化理清明,虽为无事,然自千里诏执事而拜是官者,岂不欲闻正议而乐谠言乎。然今未闻有所言说,使天下知朝廷有正士而彰吾君有纳谏之明也。
夫布衣韦带之士,穷居草茅,坐诵书史,常恨不见用。及用也,又曰:彼非我职,不敢言;或曰:我位犹卑,不得言矣;又曰:我有待。是终无一人言也,可不惜哉!伏惟执事思天子所以见用之意,惧君子百世之讥,一陈昌言,以塞重望,且解洛之士大夫之惑;则幸甚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