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德国证据法学家罗森贝克曾说:“没有哪个学说会像推定学说这样,对推定概念的界定如此混乱。可以肯定地说,迄今为止人们还不能成功地阐明推定的概念。”近年来,在我国证据法学研究领域中,刑事推定问题受到重点关注,研究者对推定与证明的关系、事实推定与法律推定的关系以及司法实践中推定的适用问题,提出了不少新的见解。然而,大多数研究仍然按照“从理论到理论”的套路进行逻辑推演,或者针对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提出规则改进的对策和制度设计的方案。研究者似乎对中国刑事推定制度的结构、功能置之不顾,很少从经验事实中提炼出一些具有说服力的概念和理论。可以说,遵从西方证据法的理论来解决中国问题,还属于在中国研究推定问题的主流范式。
褚福民的博士学位论文《刑事推定的基本理论》独辟蹊径,对刑事推定问题作了全新的研究。纵观全书,在三个方面取得了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
首先,该书通过梳理推定的概念、意义、分类、效力等问题的研究成果,提炼出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作者基于对实践问题的考察,选取解决犯罪构成要件证明困难这一视角研究刑事推定问题,体现出作者具有较强的问题意识。
在对“问题”的研究思路上,本书没有局限于“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或者比较法依据—构建方案”的传统研究框架,而是关注理论创新,着重从理论角度解释中国现状的原因、分析实践背后的理论问题。例如对是否存在事实推定问题的讨论,作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分别讨论了事实推定与间接证据证明、事实推定与法律推定的界限,从而为事实推定的客观存在提供了有力的论据。
其次,作者“小题大做”,从推定这一略显技术性的小问题入手,探讨了刑事法领域中若干重大的理论问题,展现出较为宽广的学术视野。该书以解决犯罪构成要件证明困难的视角研究刑事推定问题,既从犯罪构成要件证明困难的角度考察刑事推定,也从刑事推定的视角审视犯罪构成要件体系。在作者看来,刑事推定与犯罪构成要件的互动,体现出证据法、程序法与实体法之间的互动;刑事推定的存在与运用,体现出刑法立法、刑法学研究之不足,展现出证据法对实体法发展的推动功能。
可以说,该书就推定问题的论述打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与证据法之间的研究壁垒,实现了刑事法律一体化的突破,使得推定问题的研究跳出了技术规则的拘束,确保本书的研究具有突出的理论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再次,运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注重从经验事实中提炼出概念和理论,是该书的另一显著特点。作者注重研究经验事实,对于事实推定、法律推定、法律推定与刑事证明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丰富的实证研究,进而梳理出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刑事推定现状;在此基础上,该书对于事实推定、法律推定的存在原因及其影响进行了相对客观的描述,提出了针对刑事推定存在原因的若干解释理论,并基于中国司法实践概括出准法律推定等新的理论概念。这些都是基于中国经验事实而作出的研究,属于在发展推定一般理论方面所作的贡献。
本书作者褚福民是我的学生。他于2003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后又被录取为诉讼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在我的指导下,他先后完成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并于2010年顺利取得了法学博士学位。褚福民为人朴实厚道,性格随和,做事稳重,遇事考虑周全。在北大学习期间,他认真、刻苦而勤奋,具有学术的理想和志向,发表了多篇学术论文,展现出较为扎实的学术功底。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他基本掌握了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这为他作出开创性的学术研究奠定了基础。他在学习期间参与了我主持的多项实证研究项目,使他的科研组织和协调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在撰写博士论文过程中,他既查阅了大量的中英文资料,也通过到司法实践部门进行调研、座谈的机会,获取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他利用远赴美国和台湾地区进行访学的机会,搜集了不少有价值的资料。在写作博士论文过程中,褚福民可以说是呕心沥血,博览群书,潜心钻研,几易其稿,终于完成了这篇从形式到内容都堪称上乘之作的学术专著。
当然,该书在一些问题的阐述上仍然有一些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例如,对于事实推定与法律推定的关系问题,该书还需要作深入的探讨;对于犯罪构成事实的可证明性问题,该书受学科分类的局限,还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当然,瑕不掩瑜,该书在理论上所作的开创性探究,标志着我国证据法学理论取得了显著的进展。该书对于推定乃至刑事证据问题所作的阐述,对于刑事证据立法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在该书行将出版之际,我特向广大读者郑重推荐。
我期待着褚福民博士在学术道路上不断取得进步!
是为序。
陈瑞华
2012年4月7日记于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