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民俗:撞拜寄、占稻色,望子成龙、望女成凤
1.撞拜寄:认干爹干妈,希望孩子健康成长
雨水节气期间,撞拜寄是客家人的主要民俗之一。撞拜寄这种在中国民间广泛流行的风俗,是借助、联合自然与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儿女成长的直接体现。拜寄在中国北方也称认干亲、打干亲,南方多称为认寄父、认寄母、拉干爹等,其实也就是为孩子认干爸干妈,直白地说就是攀亲戚。
在客家地区,随处可见古树旁、水井边、社公庙、大石下均有刚刚烧完的纸钱和一些未燃尽的蜡烛以及满地的爆竹纸屑,这就是它们的干儿子或者干女儿献给它们的礼物。客家人多以树生、水生、地生、石生给男孩子起名,或以石娣、福娣(客家称土地为福德正神)给女孩子起名,这些名字寓意客家人将命硬的孩子拜寄给了有灵气、神气的事物,寄予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厚望。
这种选择自然之物作为拜寄对象的做法可谓历史悠久了,而且是人们的最初之选。大自然的力量巨大而神秘,在万物有灵的观念支撑下,人们由崇拜、敬畏,发展到用虔诚之心与自然攀上亲缘关系,甘为其子民。从风雨雷电、鹰豹虎狼到金木水火土,都有它们千千万万的儿孙。择物拜寄的方式至今还存在,它仍保留着原始的本真和对自然神秘力量的笃信不疑。比如湖南的土家族,若是决定了给小孩择物为“父母”,通常会选择与水、石相关的东西,希望孩子如水流那般顺利、长寿,像岩石一样坚实硬朗。也有选择动物,如猪、狗、牛、马等的,在土家人看来,选择一些被认为低贱的动物作为拜寄对象,才能让孩子消除灾星、平平安安长大成人。而且所选定的动物一旦成了孩子的“干父母”,这些动物即使老了也不能杀,还要善待、礼待它们并要为其养老送终。
客家人最富有想象力和人情味的民俗就是雨水节气撞拜寄。在古代社会,科学不发达,人们缺乏客观认识事物,比较迷信命运,为儿女求神问卦,看自己的儿女好不好养,独子者更怕夭折,一定要拜个干爹,按小儿的生辰年、月、日时辰同金、木、水、火、土的相生相克关系,找算命先生占卜孩子的命运。如果命上缺木,拜干爹取名字时就要带上木字,以此来保佑孩子长命百岁。
雨水节气撞拜寄,一般在天刚亮的时候,大路边就有一些年轻妇女,手牵着幼小的儿子或女儿,在等待第一个从面前经过的行人。一旦有人经过,不管对方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便拦住对方,把儿子或女儿按捺在地,磕头拜寄,给对方做干儿子或干女儿。撞拜寄事先没有预定的目标,撞着谁就是谁。有的时候如果希望娃娃长大有知识就拉一个知书识礼、有字墨的文人为干爹;如果娃娃身体瘦弱就拉一个身材高大强壮的人作干爹。被拉着当干爹的,有的扯脱就跑,有的扯也扯不脱身,就会爽快地应允,认为这是对自己的信任,相信自己的命运也会好起来。行完跪拜礼后,干爹就要为孩子取名,还得给干儿女赠送钱物,这就算是拜寄完成,今后两家就像亲戚一样走动。撞拜寄找干爹、干妈的寓意,乃是为了让儿子或女儿顺利、健康地成长。如果实在没有机会将儿女拜寄给人,那么就只好将儿女拜寄给具有灵气、神气的山、石、田、土、水、树等其他物体。
2.雨水时节,妇女有回家的习俗
雨水是一个节气,但不是一个节日,但是在四川一带民间有妇女在雨水这一天回娘家的习俗,民间传说这样对妇女有好处。当地出嫁的女儿在这一天要带上罐罐肉、椅子等礼物回去拜望父母,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久婚未孕的女儿,也要带上礼物回娘家,回到娘家后,母亲还要给女儿缝制一条红裤子,让其穿在衣裤里面,据说这样可以使女儿早生贵子。
3.占稻色:估测当年收成的好坏
宋代以前,农业生产甚至整个经济重心一直都在北方的黄河流域。宋代开始,随着经济重心的南移,中国南部的稻作文化(指人们以水稻种植为主要生存和发展方式的文化)逐渐成为中国农业文明的主体。由宋至元再历经明清,客家近千年地传承着有宋代特色的稻作文化习俗,雨水节爆糯谷花“占稻色”便是其中之一。元代娄元礼在《田家五行》中描述了当时华南稻作地区“占稻色”的民俗:“雨水节,烧干镬,以糯稻爆之,谓之车罗花,占稻色。”“孛罗”即“车娄”,南宋范成大在《吴郡志》中记载:“爆糯谷于釜中,名孛娄,亦日米花。”范成大在《吴中节物诗》中记载“拈粉团栾意,熬稃膈膊声”的语句,诗人注释:“炒糯谷以卜,俗名孛罗,北人号糯米花。”
传说从宋代开始,吴、越民间便有在正月十三、十四“卜谷”的习惯,将糯谷放到锅中爆炒,以谷米爆白多者为吉。客家人雨水节“占稻色”与吴越民间正月十四“卜谷”,具有同样的民俗意义,甚至是同一事物的两种形态。正月十四正值雨水节前后,时间上差距不是太远;爆谷所用材料、方法几乎没有什么差别。所谓占稻色就是通过爆炒糯谷米花,来占卜当年稻获的丰歉,即预测稻谷的成色。成色足则意味着高产,成色不足则意味着产量低。而成色的好坏,就看爆出的糯米花多少。爆出来白花花的糯米越多,则意味着当年收成越好;爆出来的米花少,则暗示着当年收成不好,谷米将要涨价。
赣南寻乌客家习惯在雨水节前后的正月十六、十七晚上,以晴、雨天气来占卜当年早稻的丰歉。民谣道:“雨打残灯碗,早禾一把秆;雨打上元宵,早禾压断腰。”就是说,如果雨水节时刻在正月十五元宵节,则那一年早稻一定丰收在望;如果在正月十六、十七交雨水并且下雨,那么当年的早稻收成一定很差。
4.转九曲是祭祀老子的一种活动
转九曲,也称“九曲会”“灯游会”,在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五前后举行,盛行于陕西延安、榆林一带,是祭祀老子的一种活动。“转九曲”活动阵地的摆法是按照传说中姜子牙《黄河阵》的阵式来摆的。组织者在广场上设东、西、南、北、中等九门。九门连环在一起。将三百六十根高粱秆等距离地栽成一个“四方形阵图”,俗称“柱头”;再将柱头与柱头连接起来点放三百六十七盏灯。中间那根柱头,点放七盏灯,叫作“七星灯”。就整个形式看,九曲就像一座很大的城郭。九曲十八弯,没有重复的路径。这大城郭内又有九个小城郭,小城郭的门径、走法各不相同。转九曲只能顺着围墙顺序走,只许前进不许后退,也不准拐弯抹角,转移方向。否则,你就走不出去。古时候的“转九曲”是一种祭祀老子的宗教活动。现在人们把“转九曲”当作一种益智娱乐游戏或一种健身活动。
雨水时节主要民间风俗习惯
5.照田蚕活动原本是预测天气旱涝
照田蚕,是指在元宵节的夜晚,人们在田间插一根长竹竿,长竹竿上挂一盏灯,通过观察火的颜色来预测一年的天气旱涝情况。明代方鹏所撰《昆山志》中记载:“元宵之灯火,火色偏红预兆旱,火色偏白预兆涝。”另外,农家还要将点灯的蜡烛余烬收藏起来,置于床头,认为这样能给主人家的蚕桑生产带来好运。后来照田蚕的时候,人们把彩灯做得越来越精巧,照田蚕也就失去了原本预测天气旱涝的意思,随后逐渐演变成一种灯展的娱乐活动。
6.正月十五是姑娘们的“偷菜节”
农历正月十五是贵州省黄平地区苗族姑娘们的偷菜节。节日当天,女孩们成群结队去偷别人家的菜。偷菜与她们的婚姻大事有关,是不能够偷本家族和同性朋友家的。偷菜者不觉惭愧,失菜者反而还偷着乐呢。所偷的菜是大白菜。大家把偷来的菜集中在一起,做白菜宴。据说谁吃得最多,谁就能早得意中人,同时其所养的蚕最壮,吐出的丝也最多、最好。另外失菜者也可以沾偷菜者的福分。因此,每年正月十五,一些菜农故意不去菜地,以方便姑娘们的活动。
7.巴乌节是彝族的传统节日
巴乌节是彝族人民的传统节日。“巴乌”意为“打猎归来”。每年的农历正月十五,当地人们要跳巴乌舞。巴乌舞由十二面木鼓、十二面铊锣和十二支唢呐组成乐队伴奏,由三十六名年轻女子披上虎、豹、熊、鹿、虎、兔、狐等的毛皮,或者头插锦鸡和各种鸟雀的羽毛,装扮成飞禽走兽围绕火堆踏歌起舞,模仿各种动物的姿态和叫声。猎手们则手持弓弩或钢叉,将“猎物”围住,朝“猎物”们旋转的相反方向,表演各种狩猎动作。节日期间,还有举行耍龙灯、狮灯、白鹤灯等活动。巴乌节主要是欢庆和祈望狩猎丰收。
8.天穿节是纪念女娲补天
每年的正月二十是天穿节,又称“补天穿”“补天漏”“补天地”“天饥日”。相传这一天为女娲补天日。远古时候,世界上只有女娲一个人。她十分孤单寂寞,于是用黄土为泥,捏造成人的形象,世界上才有了人类。这时,天上的神仙发生了冲突,打起仗来,把天踩塌了半边,露出个大窟窿,大地成了横一道竖一道的深坑。结果造成天崩地裂,火山爆发,洪水浩荡,猛兽巨鹰到处横行扑食人类,人类面临灭顶之灾。女娲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后代,就采来五色彩石日夜冶炼,炼了七七四十九天后,也就是正月二十这一天,终于把破裂的天空修补好。为了结实起见,女娲还斩了乌龟的四只脚,作为天柱,撑住了天;并且杀死猛兽巨鹰,治退洪水,使百姓安居乐业。人们为了纪念女娲“补天补地”的神功,就在正月二十这天吃烙饼、煎饼,并要用红丝线系饼投在房屋顶上,谓之“补天穿”,这一天也被称为“天穿节”。天穿节随后也演变成了人们期盼风调雨顺、万物欣荣、农业丰收和安乐和平的节日。
9.填仓节是纪念冒死开仓放粮的仓官
农历的正月二十五是填仓节,填仓节因“填”与“天”谐音亦称为天仓节。填仓,意思为填满谷仓。
传说古时候,北方曾连续大旱三年,赤地千里,颗粒无收。可是,皇帝不顾人民死活,照样强征皇粮,以至连年饥荒,饿殍遍地,尤其是到了年关,穷人更是走投无路。这时,给皇家看粮的仓官守着大囤的粮食,却眼看着父老弟兄们饿死,心里着急冒火,多次上书皇上禀报民情,杳无音讯。实在无法忍受,便冒死打开皇仓,救济灾民,仓官知道触犯了王法,皇帝绝不会饶恕他,于是他让百姓把粮食运走后,就放把大火把仓库烧了,自己也活活烧死。这件事发生在正月二十五日。后来人们为了纪念这个好心的仓官,重补被烧坏的“天仓”,于是相沿成俗,填仓佳话也因此世世代代流传了下来。
10.新媳妇观灯有讲究
正月十五日是农历一年中的第一个月圆之日,古称上元日,上元节。因为这一天最热闹的时间是在晚上,所以又称元宵节。人们有在元宵夜挂彩灯、闹龙灯、观灯、猜灯谜的习俗,所以又叫灯节。根据习俗,正月十五是过大年的最后一个高潮,过了正月十五,年也就算过完了。在新年的最后一天,人们大多会尽情地狂欢,吃元宵、挂彩灯、放焰火、闹花会等。企事业机关、团体、商家店铺和老百姓门前一般都会挂彩灯或宫灯,街头巷尾,灯火辉煌。小孩子们在大人的陪伴下,成群结队,手持各种形状的花灯到大街上嬉闹追逐,不会走路的小孩则由大人抱着,或者架到脖子上逛闹市区。
在这人山人海的观灯人群中,刚结婚的新媳妇们观灯是有严格的规矩,由于她们是要受到一些约束,即大家都在赏灯,而她们却要躲灯。许多地方有“出嫁闺女不看娘家灯”的习俗,俗称“躲灯”。这“躲灯”习俗,各地也不相同。有的地方是不能看娘家灯,出嫁的女儿必须在天黑点灯之前离开娘家,有的地方是在正月十四日就要回婆家,如安徽省蚌埠市的习俗是“闺女不看娘家灯,十五里头(即正月十五之前)不登门”;辽宁开原也有出嫁闺女“不看娘家灯”之俗。有的地方是不能看婆家灯,如合水不少地方,新媳妇在当天必须回娘家或到邻家去;河北深泽县是“新媳妇三年不看婆家灯”;南阳一带的新婚男女在正月十五日这天夫妻相携到岳父岳母家去“躲灯”;陕西一带新媳妇的“躲灯”是在正月十三或十四这天回娘家(娘家派新媳妇的哥哥或弟弟来接)或到亲戚家住几天,过了正月十六才能回家(陇县的新媳妇“躲灯”是既不在婆家,又不回娘家,而是要到丈夫的舅家或姑家住上几天,一般是正月十二去,正月十六返回);青海人在正月十五这天,新婚夫妇要带上礼物到娘家去躲灯,但不能留宿。有的地方是既不能看娘家灯也不能看婆家灯,如东北三省一带,正月十五这天晚上,新媳妇要到姑母或姨母家或其他亲戚家去住,既不许看婆家灯,也不许看娘家灯。“躲灯”是针对新婚媳妇而言的,并不是所有的出嫁闺女都不能看娘家灯或婆家灯。很多地方是结婚当年躲灯,以后不必再躲,如陕西陇县。有的地方则是三年,有俗语“三年不看娘家灯”“新媳妇三年不看婆家灯”等。黑龙江一带的新媳妇头三年要“躲灯”。三年以后就没有什么讲究了。
关于新媳妇为什么要躲灯的原因,说法是非常多的。有的说如果不躲灯,新媳妇容易蹬(“灯”的谐音)公婆。也有的说闺女看了娘家灯,会瞎了婆婆的眼睛,如汉中一带的俗谚是“正月十五不躲灯,瞎了婆婆双眼睛”(此处是指躲婆家的灯)。还有的说新媳妇不能看婆家的灯,看了婆家的灯自己就会闹眼睛疼。也有“闺女看了娘家的灯,娘家穷得钉打钉”“闺女看了看娘家灯,娘家穷个坑”“看了娘家灯,要死老公公”“看见婆家灯,妨死老公公”“正月十五不躲灯,来年死公公”等一类的俗话。黑龙江一带的说法则是看了婆家灯,死亲爹;看了娘家灯,死公公。至于娘家、婆家、自家,甚至是亲戚家的灯都不能看的缘由,则是从上述说法推断出来的。因为看了婆婆家的灯会克公婆,看了娘家的灯克父母,看了自己家的灯会夫妻相克,那么看了亲戚家的灯就会克亲戚了,所以只能去住酒店了。根据民间所说的这些躲灯的原因来看,显然都属于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