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谟拉比和刻在石柱上的法典
1901年12月,由法国人和伊朗人组成的一支考古队,在伊朗西南部一个名叫苏萨的古城旧址上发现了一块高2.25米,底部圆周长1.9米,顶部圆周长1.65米的石碑。这个石碑上刻的就是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典。它把我们带到了近4000年前的古巴比伦社会。
古巴比伦王国位于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大体相当于今天的伊拉克。公元前1792年,汉谟拉比成为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是一位很有才干的国王。他勤于朝政,关心农业、商业和畜牧业的发展。他也关心税收,处理各种案件。他在位40年,使巴比伦成了一个强盛的国家。
汉谟拉比每天要处理的申诉案件太多,简直应付不了。他就让大臣把过去的一些法律条文收集起来,再加上社会上已形成的习惯,编成了一部法典。汉谟拉比命令把这部法典刻在圆石柱上,并将石柱竖立在巴比伦马都克大神殿里。
这部法典一共有282条法律条文,共52栏4000行,约8000字。圆柱被挖掘出来的时候,正面7栏(35条)已经损坏,其余的基本保存完整。上面的字迹优美,是一种只有王室才使用的楔形字体。
《汉谟拉比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包括诉讼手续、盗窃处理、租佃、雇佣、商业高利贷和债务、婚姻、遗产继承、奴隶地位等条文,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
在巴比伦社会中,除了奴隶主和奴隶,还有自由民。这部法典的很多条文是用来处理自由民的内部关系的。处理的原则就是“以牙抵牙,以眼还眼”。比如,两个自由民打架,一个人被打瞎了一只眼睛,对方就要同样被打瞎一只眼睛作为赔偿。
《汉谟拉比法典》对奴隶主、自由民、奴隶有着不同的规定:如果奴隶主把一个自由民的眼睛弄瞎,只要拿出一定数量的银子就可了事。如果被弄瞎眼睛的是奴隶,就不用任何赔偿。
为了巩固奴隶主的统治,法典还规定了一些更严厉的条款:逃避兵役的人一律处死;破坏桥梁水利的人将受到严厉处罚甚至处死;帮助奴隶逃跑或藏匿逃亡奴隶的人,都要处死;违法的人在酒店进行密谋,店主如果不把这些人捉起来也要被处死。
这件稀世珍宝现在还收藏在巴黎的卢浮宫博物馆。圆柱上被涂毁的7栏文字,可以根据后来发现的《汉谟拉比法典》的泥版文书进行校补。到目前为止,“石柱法典”仍是世界上现存的一部最古老、最完整的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