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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密集限价令看价格管制

随着通货膨胀的进一步加深,从日化品到电煤,各领域密集遭遇“限价令”。高价当然不是什么好事,但限价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

限价作为一种价格管制,存在其弊端。虽然价格管制常常被使用,虽然表面上对价格管制的呼吁是有逻辑可言的,但除非在短暂的紧急时期,大多数经济学家都反对价格管制,原因是价格管制扭曲了资源的分配。

用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话说,经济学家可能知道的不多,但他们确实知道如何制造过剩和短缺。用来防止价格高出某一特定水平的价格天花板,会造成短缺。而用来防止价格低于某一特定水平的价格地板,会造成过剩。假设对于汽车轮胎的供给和需求在现有的价格水平上达到平衡,政府却在这时设定了比现有价格更低的价格天花板。轮胎的供给量将会减少,但是轮胎的需求量却会上升。结果供不应求,货架被抢购一空。尽管一些消费者足够幸运能够以低价买到轮胎,但其他的很多人将被迫买不到轮胎。

价格管制使价格信号失灵,扭曲了资源配置,加剧了商品供不应求的局面。为解决高物价而施行的价格管制反而成了高物价的帮凶。原本当物价上涨时,就对商品的生产者发出了短缺的信号,鼓励生产者增加产出来谋取利润。于是市场的供给增多,物价会逐渐回落。所以说只有高物价才能解决高物价的问题。同理,一件商品价格的下降是因为供大于求,这就对商品的生产者发出了过剩的信号,这样市场上该商品的供给会减少,价格会回升。

从古至今,面对通胀的政府一直试图通过价格管制来限制物价。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价格管制出现在罗马帝国,公元301年,罗马皇帝戴克里先为了遏制通胀颁布了《最高价格法》,对上千种商品(特别是食品)设立了最高售价。这项法令被刻在了石板上在帝国境内到处宣扬,规定凡是以高于最高限价出售商品的人一律处以死刑。

法令颁布后,由于限价让商人亏本,卖主纷纷退出市场关门大吉,商品出现了严重短缺,无论有钱没钱都无法买到商品。最终戴克里先撤销了《最高价格法》。由于法令起先被刻在石板上保存了上千年,这使不懂经济规律蛮干的戴克里先沦为了后人嘲笑的经典题材。

在价格管制上比戴克里先走得更远的,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各宾派领袖罗伯斯庇尔。罗伯斯庇尔上台后颁布“粮食最高限价法案”,这项法令对面包等粮食设定了最高限价。这项限价令施行后的结果和戴克里先的《最高价格法》相同,本来市场上起码还有货物供应,限价令颁布后卖主纷纷亏本关门,食品供应骤降。

但罗伯斯庇尔坚决要将限价令进行到底,他把价格管制失败的责任推到了农民头上,将士兵派到农村去,强行从那些“囤积居奇”的农民手中没收谷物,政府变成了从农民手中抢夺粮食的抢劫犯。

价格管制为何行不通呢?原因之一是很难确定,到底将价位定在什么地方才合适?于是,制定价格上限容易造成短缺,制定下限又会造成过剩。价格管制最可怕的后果还有,在通货膨胀期间,供给若得不到刺激则反而会因限价而受到抑制。有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价格是需求和成本的体现,如果卖房因为限价而无法获利,他们大多就只能不做生意了。

事实上,正如中央财经大学外汇储备研究中心主任李杰谈到,价格管制通常是无法对单一产业进行,而是“联动”的。如果只对粮油限价而不对大豆等原材料限价,压榨企业肯定是要亏本的,停产就是理性选择。停产了之后,市场供应减少,价格更高。要解决粮油高价又得对大豆等原材料也进行限价,大豆企业又得亏本,结果导致市场上没有大豆供应,粮油企业想开工都不行,结果是:限的越多,就有越多的企业停产,市场供应就越发减少,短缺经济就越严重。

1948~1949年间出现在中国的通胀,堪称世界经济史上最严重的通胀之一,而这次通货膨胀就是价格管制而加剧通胀率的体现。1948年8月,国民政府实施了“八一九”限价,上海的批发商在官定物价公布后便停止了营业,与此同时,市物价上涨3~10倍。两个月后,严重的短缺使上海出现严重抢购潮,四大百货公司被抢购一空。

价格管制

价格管制是指政府根据形势和既定政策,运用行政权力直接规定某些产品的价格或价格变动幅度,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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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70天临时价格管制”,根本维持不下去。到了11月,“国民政府”就被迫宣布放弃限价,于是又导致了物价决堤之水“一飞冲天”。再后来,就剩下所有读过那段历史的人耳熟能详的故事了:几亿元买一袋米,走路过一条街的时间就涨三次价,背一麻袋钱去买一盒火柴。

当价格管制让市场分配资源机制失灵,其他分配机制就会来代替市场机制,最常见的情况就是排长龙和配给制。价格管制虽然使商品便宜了,但也让它们短缺了。于是,为了买到商品,人们不得不排上很长时间的队,还不一定买得到。

比如,当猪肉的市价是10元每斤时,如果硬要把价格拉低到8元每斤,做猪肉生意的就会因为不能赚钱而减少供给,肉店前便会排起长龙;而为了确保更多的人能买到猪肉,政府又不得不规定每人或每家庭最多能买的猪肉量,也就是“凭票供应”。

低价买到商品的人,也被迫承担了时间、以次充好等“隐性成本”。在价格管制引发的供应短缺下,少数能买到猪肉的“幸运儿”其实也是受害者,因为时间也是有成本的。猪肉8元一斤的“限价令”表面上省下了2元,但计入价格指数的只不过是名义物价,产品质量降低、数量减少、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取消服务项目、排队、走关系、为了配给行贿等等,其实也是“真实价格”的组成。

此外,价格管制增加了整个社会的配置资源成本,几乎让所有人都沦为受害者。如果这些“隐性成本”都能换算成价格的话,猪肉的实际价格远远超过了8元一斤。至于被限价消耗掉的价值,既没有进入商家的口袋,也没有进入消费者口袋,而是白白地被耗掉。

价格管制,不论出于何种好意,都会有副作用。换言之,无论价格管制的正面价值多么巨大,副作用不可能为零。有时,副作用还会很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