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没过多久,老头儿伤好了,又开始四处转悠。他跑到法庭起诉撒切尔法官,让他把钱还了,还因为我继续上学的事儿来找过我。有几回,他抓到我上学,把我好一通修理,可我还是照常上学。幸好多数情况下我能躲开他,要不看到他就一路狂奔,让他追都追不上。
其实我以前不爱上学,可是现在为了气气他,我反倒觉得上学也不错。有关要钱的法律诉讼进展很慢——好像法官根本没打算开始似的,所以为了不挨揍,隔三岔五的,我得从撒切尔法官那里借两三块钱给他。他每次拿到钱都喝到大醉,然后搅得全镇不得安宁。每次在镇上胡闹,他都被关起来。他自己倒没觉得不妥,或许这些东西他早已司空见惯了。
他成天在寡妇面前晃悠,最后她受不了了,警告他,如果他还那样,她就要不客气了。听了这话,他的暴脾气当时就发作了。他说他要让大家见识见识谁才是哈克·费恩的主子。所以春天里的一天,他守在外面,把我逮住,划着一只小船,差不多划了三英里,快到河对岸的伊利诺伊州了。那里林木茂盛,无人居住,他把我带到密林深处的一间破木屋,那木屋真是太隐蔽了,不知道的人根本没法找到。
他把我看得死死的,我找不到机会逃。我们住在那个木屋里,晚上,他总是给木屋上锁,把钥匙枕在枕头底下。他有一把枪,我估计是偷来的。我们靠钓鱼和打猎填饱肚子。每隔一段时间,他把我锁在木屋里,自己去下游三英里外的渡口,把钓的鱼、打的猎物换成威士忌,回到家里,喝得烂醉,再揍我一顿。寡妇后来打听到我的下落了,她派个人来,试图把我弄回去,可是老头儿用枪把来人赶跑了。那以后没多久,我习惯了这种生活,甚至喜欢上了这种日子,当然除了挨皮鞭子这个事。
我成天无忧无虑地躺着,抽抽烟,钓钓鱼,不用看书,不用学习,日子慵懒又惬意。两个多月就这么过去了,我的衣服变得又脏又破,惨不忍睹。我都搞不明白了,当初在寡妇家,怎么能受得了到处是规矩的日子呢?在她家,你得天天洗手洗脸,用盘子吃饭,梳洗好头发,按时睡觉,按时起床,不断为了读书而烦恼,沃珍小姐还没完没了地找茬,那样的日子我是受够了。寡妇不喜欢听我脏话连篇,于是住在她家的那段日子,我都忘了怎么说脏话了,可是现在又旧病复发了,反正爸爸也不反对。总的来说,树林子里的日子算得上称心如意。
不过跟爸爸生活在一起真是一件危险的事。他总是顺手抄起木棍就打我,都打习惯了,我经常全身新伤盖着旧伤,真的忍不下去了。而且他出门越来越频繁了,每次出门都把我锁在屋里。有一次,他把我锁在木屋里,竟然一连锁了三天。我一个人难受得要命。
我还以为他淹死了呢,要是那样的话,我再也不能见天日了,得在木屋里孤独到死。我吓坏了。我打定主意,一定要想法子跑出去。我试了好多次想逃出去,可每次都没成功。木屋连窗户都没有,烟囱窄窄的,我想顺着爬出去也行不通。门板是橡木做的,又厚又结实。爸爸非常仔细,每次出门的时候,木屋里绝不留下小刀之类的东西。我在木屋里找了不下一百遍。干脆这么说吧,几乎所有的时间我都在木屋里找来找去,因为那是打发时间的唯一方式。幸好这一次,我终于有所发现。我找到一把没了把的、锈迹斑斑的锯,是在一根椽子和屋顶木板中间找到的。我给锯抹了点儿油,开始忙活起来。木屋里有张桌子,桌子后面的木头墙上钉着一条旧毯子,是用来挡风的,免得风从木头缝钻进来,把蜡烛给吹灭了。我钻到桌子下面,掀起毯子,动手锯起来,想把那根圆木锯掉一段,大小够我钻出去。确实,这是项大工程,不过快要完工的时候,我听到树林子里传来枪声,一定是爸爸回来了。我赶紧收拾现场,打扫好锯木屑,把毯子放平,藏好锯子。不一会儿,爸爸走了进来。
爸爸看起来心情不爽——他什么时候心情好过呢?他说他去镇上了,事事不顺心。他的律师说,只要开庭审理,他就八成能打赢官司,把钱要回来。可总有人有法子把案子一拖再拖,而撒切尔法官就深谙其道。他又说,有关我监护权的案子有可能开庭,判他和我脱离父子关系,让寡妇当我的监护人。这让我吃惊不小,因为我再也不想回寡妇那里去了,那里太约束,有太多的规矩要守。接着,老头儿开始骂起人来,但凡他能想到的事、想到的人,全都骂一遍。为了没有任何遗漏,他从头到尾又骂了一遍。骂完第二遍,他又一个不少地骂了一遍,包括他叫不上名字的那些人,骂到这些人的时候,就说那个叫什么什么的,然后一直骂下去。
他说,他倒要看看寡妇怎么把我弄回去。他说他要加倍小心,要是他们想对他耍花招,他就把我藏到六七英里外的一个地方。那地方十分隐蔽,他们就是把那里翻个底朝天也找不到我,最后只好放弃。听了他的话,我心里很不舒坦。不过也就是刹那间的事儿,我暗下决心,绝不坐以待毙,让他有那个机会。
老头儿叫我去小船上,把他带回来的东西搬下来。船上有一袋五十磅的玉米面,一块咸肉,火药,一罐四加仑的威士忌,一本旧书,两张装火药时用的报纸,还有一些粗麻绳。我挑着搬了几样到木屋里,又出来一屁股坐在船头上喘气儿。我把所有的事儿从前到后想了一遍,打定主意,一得机会就跑到树林子里去,还带上那支枪和钓鱼线。
我想,我不能固定待在一个地方,多半得昼伏夜出,四处打游击,靠打猎和捕鱼过活,总之,跑得越远越好,不管是老头儿还是寡妇,谁都别想找到我。我感觉,爸爸今天晚上就会喝得大醉,果真如此的话,我就锯断木头逃出去。此时此刻,我满脑子装的全是逃跑的事儿,竟没注意到就这么待了好久,老头儿不耐烦地吼了起来,问我这么长时间没动静,是睡着了,还是淹死了。
等我把东西全搬到木屋里,天都快黑了。我做晚饭的时候,老头儿开始大口喝起威士忌来,喝了没几口酒瘾被勾上来,接着开怀畅饮起来,他在镇上就已经喝醉了,在脏水沟里躺了一个晚上,他全身上下都是泥巴,活脱脱亚当[13]再世。每次发起酒疯来,他都会咒骂政府。这回他是这样说的:“这也是政府?来来,好好看看,它都成什么样儿了。”这叫什么破法律,硬把人家的儿子从身边抢走,那可是亲儿子啊。他历尽千辛万苦、担惊受怕、倾囊付出、含辛茹苦终于把儿子拉扯大了,儿子能干活儿挣钱,好好孝敬孝敬老子,让老子享享清闲,这时候法律出现了,硬要把儿子从老子身边抢走。这就是他们嘴里的政府!这还不算,法律竟然站到撒切尔法官那边,帮他夺走我的财产。法律尽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法律从一个人手里夺走六千多块钱,让他住到这么一个破破烂烂的地方,让他出来进去穿着破衣烂衫,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他们竟然说那就是政府!在这个破政府统治下,谁也别指望享有自己的权利。有时候,有个大胆的想法涌进我的脑袋,我恨不得离开这个国家,再也不回来了。对,我就是这么跟他们说的,我当着老撒切尔的面这么说的。不少在场的人都听到了,都明白我说了些什么。我说,这个该死的国家没一丁点儿好,我打算一走了之,再也不回来了。我当时就是这么一个字不差地说的。我说,看看我的帽子,如果你们还觉得这是帽子的话,帽顶向上耸起,帽檐垂过了我的下巴,这哪儿还有帽子的形?还不如说我脑袋塞进了一节火炉烟筒里。我说,你们看看吧,我要是能把钱要回来的话,我可是镇子里数一数二的富翁呢,可现在却戴着这么一顶破帽子。
“哼,没错,这就是了不起的政府,真是太了不起了。看看吧,有个从俄亥俄州过来的自由的黑人——是个黑白混血,从皮肤上看,和白人没什么两样。他身上穿着雪白的衬衫,比任何人的衬衫都白,戴着一顶耀眼的礼帽,镇上还从没见过有谁比他穿得更讲究。他怀揣一只带金链的金表,手里拿着镀了银的手杖,那派头盖过了州上的首富。你想得到吗?大家说他是大学教授,会好几国语言,上晓天文,下知地理,没他不懂的东西。那还不是最糟糕的,人们说他在老家的时候,还可以投票选举。这可真把我搞糊涂了。这个国家要堕落成什么样子啊?那天正好是选举的日子,要是我没喝得走不动的话,我肯定会投上一票。可是有人告诉我,在咱们国家竟然有个州允许黑人投票,我当时就决定不去了。我说今后我再也不投票了,这是我当时的原话,大家都听得一清二楚。哪怕这个国家烂透了,只要我还活着,我就坚决不去投票。你看看那黑人傲慢的样子,要不是被我一把推到一边,他才不会给我让路呢。我对大家说,我还真想不通了,怎么不把这个黑人弄到市场上卖掉呢?你猜他们怎么回答的?他们说,如果他没在本州待满六个月,你就不能把他卖掉。这可真是天下奇谈,一个自由的黑人在一个州没待满六个月,政府不能把他卖掉。他们还管这样的政府叫政府。当今的政府自称为政府,装出政府的模样,还自以为这就是政府了。可是非得苦苦等上六个月,才能将一个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十恶不赦、身穿白衬衫的自由黑人抓起来,而且——”
爸爸就这样骂个不停,一点儿也没注意到他那两条晃晃悠悠的老腿走到了哪儿。结果,他被装咸肉的木桶一绊,摔倒在地,来了个狗啃泥,蹭伤了两条小腿。这样一来,他的话就越来越难听了——多半在咒骂黑人和政府,也偶尔穿插着骂几句木桶。他在屋里单脚跳了好一阵子,先用这条腿跳一会儿,又换那条腿跳一会儿。到后来,他突然抬起左脚,对着木桶狠狠踢上去。不过这可不是明智之举,因为那只脚上穿的恰巧是露出两个脚趾头的靴子。他发出杀猪般的嚎叫,叫人听得毛骨悚然。他扑通一声翻倒在地,一边用手捂住脚趾头满地打滚儿,一边破口大骂。这一番叫骂,比以前任何一次都厉害上百倍。他后来自己也这么说。当年的桑勃利·哈根也是骂人界的奇才,爸爸有幸聆听过,不过他自认为刚才那一通骂,他比老哈根还强百倍,我倒是觉得他可能又在吹牛了。
晚饭后,爸爸拿起酒罐子,说罐里的威士忌够他大醉两回的。这话我听得耳朵都磨出茧子了。我估计,用不了一个钟头,他就会喝得烂醉如泥,那时候我就趁机偷走钥匙,或是把木头锯断溜出去,见机行事吧。他喝啊,喝啊,一会儿就在醉倒在毯子上。可是命运女神没有眷顾我。他睡得很不踏实,老是动来动去的。他嘴里直哼哼,像烙饼一样翻来覆去,闹腾了大半夜。最后,我实在扛不住了,上下眼皮不停地打架,睁都睁不开,不知不觉中就沉睡过去了,连蜡烛都没熄。
我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一声怪叫吵醒了我,我“噌”地蹦了起来。眼前的爸爸看起来疯了一样,边满屋跳来跳去,边大喊“有蛇”。他说,蛇沿着他的大腿往上爬。他一边跳来跳去,一边大叫,还说有一条蛇咬到了他的腮帮子——可是连蛇的影子都没有,哪儿来的蛇呢?他发作起来,在屋里一圈一圈地跑,还鬼叫着:“把它弄走!快把它弄走!它在咬我的脖子!”我从没见过一个人的眼神如此狂乱。不一会儿,他就累了,坐到地上,大口喘着粗气。然后他在地上打起滚来,越滚越快,碰到什么就踢什么,双手在空中乱挥、乱抓,大喊大叫,说有魔鬼上了他的身。他渐渐没劲儿了,安安静静地躺着,嘴里哼哼唧唧的。后来他消停了,一点动静都没有了。我甚至能听见远处树林子里传来猫头鹰和狼的声音,怪瘆人的。他一个人躺在角落里,慢慢地坐起来,歪着脑袋听了听,声音低低地说:“啪嗒啪嗒啪嗒,是死人走路的声音。啪嗒啪嗒啪嗒,他们是来向我索命的,我不想去。啊,他们来了。别碰我!别!快放手。手太凉了。别抓我!求你饶了我这个孤零零的穷鬼吧!”
然后他趴在地上,苦苦求饶别把他带走,他用毯子把自己裹起来,滚到旧松木桌子下面,嘴里还在苦苦哀求。然后他哭起来了,隔着毯子我都能听到他抽泣的声音。
后来,他从桌子底下爬了出来,猛地跳起身来,像疯了一样。他一眼看到了我,朝我扑过来。他手拿一把大刀追着我,绕着屋子一圈一圈地转,说我是死亡天使。他说,要是把我干掉了,我就再也不能要他的命了。我连声告饶,告诉他我不是别人,是他的儿子哈克,可是他露出诡异的笑容,边喊边咒骂,还是不停地追打我。有一次,我猛一转身,想从他胳膊下面钻过去,没想到他伸手一抓,从背后抓住了我的衣领子。我心想这下可完蛋了,急中生智我像闪电般把外衣一脱,救了自己一命。没过多久,他浑身无力,瘫软如泥,背靠着大门,说等他稍微休息一会儿再杀我。他把刀藏在身子底下,说小睡一阵儿,就会恢复战斗力,那时他倒要看看到底谁怕谁。
他说着说着就睡着了。我搬过那把藤条编的旧椅子,轻手轻脚地爬了上去,小心翼翼不发出一点儿动静,抬手把枪取了下来。我捅了捅枪膛,看里面是不是装满了火药,然后把它架在萝卜桶上,瞄准了爸爸,坐在枪后面,等着看他接下来的动静。时间过得真慢啊,四周静得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