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苍原识俊友,灵心种情苗
雨季已经结束,漫长的旱季无声来临。
牛吃饱了草,阿旺诺布和小姐姐曲珍赶着它们回家。走到半路上,领头的牛说什么也不迈动蹄子了,曲珍用鞭子去抽打它,它抖抖背上的皮毛,依旧不动。似乎有什么东西让它怕得宁可挨鞭子,也不肯前行。草原寂静,枯黄的草叶如波浪在风中翻涌。阿旺走向前去查看,啊,是一只小狗仔趴在草窝子里。
曲珍看了,禁不住伸出手去,想抚摸它黄色的毛皮:“它一定是被妈妈抛弃了,阿旺。”小狗很虚弱,却是气势十足,瞪大琥珀色的眼睛,露出了白白的小牙。曲珍吓得缩回手,说:“还挺凶,这要长大了,能是条看牛放羊的好狗。”
“阿佳,咱们能把它带回家?”
“嗯!阿妈原本说等那日伯伯家的狗下了崽子,要一只来呢。”
阿旺欣喜地去摸小狗崽,曲珍赶紧说:“小心!小狗子野啊咬你!”
阿旺伸手抚摸它的动作在曲珍的眼中显得很快,可是在这动作迅捷的小野兽眼中,那双手慢得就像它头顶缓缓流过的白云。这是一双孩子的柔软而温暖的手,小狗可以轻易地用尖尖的小牙齿把它咬碎,让它们滴血,但是,小狗不想那么做。动物总是比人敏感,尤其是野性的动物。它感觉有一种庞大的温柔的力量向它袭来,如雨季到来之前涌入草原的温暖的季风,如它生命原始的温暖安然的感觉,有母亲、有自然给予的双方面的生命的承诺——如今,竟然在一个孩子身上找到了相近的温柔亲切的气味儿——不,这孩子让它感受到的力量仿佛更为宽厚,更为坚定,这是一只野兽的头脑无法形容描述的感觉:神圣。
这种力量使它甘愿俯首。
它肚皮朝上在草窠里打滚,乖巧地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阿旺的手。
出去的时候是五个,回来的时候是六个。曲珍、阿旺、三头牛,还有草丛里捡来的小狗。曲珍解下腰带拴在小狗的脖子上,让阿旺牵着,阿旺开心极了。
雪域高原狗多,而且大多凶悍,不像内地的狗那么温顺。高大的獒犬们对这种小狗崽子瞧不上眼,抬头看看,便继续趴在墙根下休息。狗崽子们则不然,对外来者充满了兴趣。小狗一进村,成群的小狗就钻出来高高扬起尾巴冲新来者吠叫。小黄狗发出低沉的咆哮,嘴唇后翻龇起锐利的小牙,颈后的毛根根直竖。
狗群跟着小黄狗走在村子的大路上,阿旺和曲珍拿起石头吆喝,它们也不退却。一只轻率的半大黑狗终于忍不住了,从斜后方冲了上来,扒住小黄狗就想咬。小黄狗没有回嘴对咬,朝阿旺的身边逃去。黑狗跟了过来,阿旺赶紧丢出手里的石块,匆忙中没有砸中。黑狗躲避石块的时候,小黄狗回头高高蹿起来照着它的脖子就是一口,在它脖子上扯出了一道绯红的伤口。黑狗再不敢嚣张,夹着尾巴落荒而逃。
一狗逃亡,群狗败退。见到这架势,胆小的狗已经偷偷溜了,几只胆大的还虚张声势地叫着,但之前还高扬的尾巴早已夹在了股间。
“好呀!真厉害!”看热闹的小孩们围了上来。
“那条小黄狗可凶了,它竟然能把小黑狗咬跑!”
“这是公狗还是母狗?”孩子们七嘴八舌地问。
阿旺挠挠头:“我也不知道……”
泥水匠的儿子格桑说:“我奶奶说,‘母狗不摇尾巴,公狗不会竖耳’。这个狗不摇尾巴,还生着一对小竖耳,一定是母狗!”
孩子们发出赞同的声音。
“小狗叫什么名字?”
阿旺又挠挠头:“还没起名呢。”
拉则、拉姆姐妹俩拍着小手说:“叫嘎嘎!嘎嘎可爱!”
男孩子们不同意:“狗起名字要威猛!叫森格[47],它这么能打架!”
“不!不可爱!叫嘎嘎,要不叫诺布!”
“其朱,叫其朱[48]!”
“……谁家给狗起名叫‘狗’啊。”
调皮的普布叫着:“叫其加[49]!”大家全笑了。
格桑说:“都别争了,最公正的起名法,今天是什么日子就叫什么。”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同。这天是三十号,小黄狗被正式命名为朗嘎[50]。
“发生了什么事,这么热闹。”一个骄傲的声音响起。是宗本家的小姐,长着一双漂亮眼睛的达瓦卓玛。她还是一身男装,靛青宁绸黑里子夹袍,一副精神矜持的小少爷模样。
“大小姐,求珠得勒[51]!”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行礼问好。
“卓玛小姐,朗嘎刚刚打败了凶恶的大狗!”
“大小姐你看,它是我们的朗嘎斗犬!”
刚才小小的“遭遇战”,被兴奋的孩子们夸张成了以小胜大的了不起的战斗。
卓玛瞪大美丽的眼睛:“这只小黄毛狗这么厉害?”她笑吟吟地问阿旺:“外乡人,这是你的狗?”
卓玛的笑容如灿烂的太阳,晃得阿旺睁不开眼,他低着头说:“唔……”声音低得,他自己都听不清。
“咦,又不会说话了?奇怪的家伙。”
“让道让道!都让道——卓玛,你又跟身份低下的小贱民们一起玩!阿爸知道了又得数落你。”卓玛的小觉拉塔坚乃是个称职的兄长[52],像个影子般,任性的妹妹跑到哪里,塔坚乃就跟到哪里。
“才不会呢,阿爸最疼我了。除非你告密!”
“我才不会告密呢!告密也不是我。快走,射箭比赛结束了,一会儿要开始赛马了。”
“不去”,卓玛嘟起嘴巴,“太没意思了,一天到晚赛马、射箭。这里多好玩,你看他们正斗狗呢。”
一听斗狗,塔坚乃也来了兴趣:“哦?让我看看,贱民的狗能有多厉害!”
见到了“神勇斗犬”的真容,塔坚乃很失望:“就这么个小家伙?我的扎西能一口吞了它。”
听塔坚乃这么说,卓玛不乐意了:“你的扎西是苍猊犬,壮得像小牛,谁打得过它?”苍猊犬,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藏獒。它们躯干粗壮,脚掌宽大,硕大的头颅让人望而生畏,可以说是家养的狮子。
塔坚乃一脸不耐烦:“那好那好,我就给它找个势均力敌的对手。”
塔坚乃招呼身边的小朗生:“登巴,去把普美带过来。”
小朗生接到命令撒腿就跑,不多时牵来了一只肥壮的黑松狮狗仔。
说是狗仔,个头儿可不小,得比朗嘎高出半个头。这狗皮毛蓬松光亮,吐着紫黑色的舌头,像一只圆滚滚的熊仔。见到塔坚乃,它直起后脚一颠一颠跑过来。
塔坚乃从小朗生手里接过拴胖狗的绳子,对孩子们吆喝:“走走走,出村去比!”他对卓玛解释说:“一会儿阿爸赛马回来了,不能让阿爸看见咱们跟贱民在一块儿玩。”
这是雪域高原金色的秋天。
一群野牦牛无声地出现在村子附近的山坡上。它们身材高大,身披浓密漂亮的黑色皮毛,粗壮的尾巴上垂挂的粗毛纤长卷曲,头上两只巨大的犄角弯出有力的弧度插入水蓝色的天空。
云在流淌,金色的叶子片片掉落。秋高气爽的时节,是高原空气最清新、云天最为清澈高远的时节。
这群无声的访客在蓝天金叶的映衬下,巨大黑色的身影更加威武壮硕。谁能看得出来,它们是一群失败者呢?
是的,它们是失败者。
进入秋天,野牦牛进入了发情期。季节的变换让它们血液中的荷尔蒙含量急剧上升,几乎每天健壮的雄性牦牛都会发生激烈的搏斗,血肉横飞。那些看起来并不漂亮的瘦小母牦牛们对这种血腥的景象毫不惊恐,它会顶着头上短小的牛角如同顶着珍珠“巴珠”[53]的贵妇,骄傲矜持地在战场之外的某处等待,等待着胜利者披挂着血和汗织就的新人礼服带它共赴巫山。
胜利者享受情欲的乐趣,失败者俯首败退。败退,退得再远,也湮灭不了血液中沸腾的情欲。
失败者们会聚在一起,缓缓向山下走去。在下山的路途中,这队伍慢慢扩张,等到达了目的地,它们会聚成了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军团。
它们的目的地,是藏族人家的牛群。
在野牦牛的世界中,它们是弱者,但是对于被人类驯化的家养牦牛来说,它们是不折不扣的强者,它们硕大尖锐的犄角可以轻易将家养公牛挑翻在地。
所以,这是劫掠,不是偷袭。
孩子们在村边拉起了圈子,兴高采烈地观看比赛。胖狗普美和瘦弱的弃犬朗嘎开始了漫长的对峙。
野牦牛的视力糟糕,嗅觉却极其灵敏。它们嗅到了夜幕中涌起的烟火味儿,更嗅到了村边牛圈顺风吹来的母牦牛的体味,这味道使它们烦躁,蠢蠢欲动。
“咬啊!咬啊!怎么不咬!”孩子们使劲吆喝,其中塔坚乃吆喝得尤其起劲:“普美!上!咬它脖子!”
普美一反常态,对主人的命令充耳不闻。面对这个比它矮半个头的敌人它丝毫不敢放松警惕,塔坚乃发现,普美的尾巴尖在微微颤抖。它在压抑心中的恐惧。
它的敌人,那只小黄狗,弓着身子发出低沉的吼声,仿佛身体随时都会像一支劲弓射出的利箭高高蹿起。
大地开始震颤,枯黄的草叶与干燥的尘埃轻舞飞扬。孩子们纷纷转移目光:一群黑压压的野牦牛从山上冲下来,向村子冲去。
普布惊呼:“糟了!是骚公牛抢亲!”普布家世代给宗本家养牛,对牦牛非常熟悉:“这是吉雅克争媳妇的时候输了[54],就到村子里来抢。去年北边头人的牛圈被抢走了上百头母牛,养牛的人挨罚被砍掉了两只手!”
“唔……”孩子们很惊叹。
野牦牛硕大的身躯在草场跑动起来非常震撼,如一股黑旋风。奇怪的是,这股黑旋风没有直接冲进村子,半路上迟疑了片刻,突然改变方向向孩子们冲来!
“快跑啊!吉雅克来了!”孩子们一窝蜂地全跑掉了,塔坚乃跑出去老远才发现妹妹卓玛不见了:“卓玛!卓玛哪儿去了?登巴,次丹!快去把小姐找回来!”这时候小朗生们早已跑没了影,塔坚乃恨恨地说:“可恨的奴才!回头扒了你们的皮!”
飞扬的尘烟,杀气腾腾的巨大身形,卓玛从没有见过这样可怖的情景,坐在地上站不起来了。她呆呆地望着席卷而来的黑色风暴,两眼眨也不眨,完全不知所措。
塔坚乃大叫着往回跑:“卓玛!快跑啊!”
来不及了,牛群已经冲到了卓玛身前……不,冲到了外乡人阿旺诺布的身前。阿旺不知何时跑了回去救助卓玛。
牛群冲过来时,大家都在逃命,阿旺却挣脱了曲珍的手往回跑。他发现了吓傻了的卓玛。曲珍看着黑色军团冲向弟弟,绝望地用双手盖住了眼睛。
没有听到意料中的惨叫,也没有听到巨大的牛蹄踏碎骨头的恐怖声响。大地的震动也停止了。四五十头野牦牛组成的军团在阿旺面前刹住了脚步。野牦牛在当地被称作“猪声牛”,这会儿它们都低垂着头,甩着尾巴发出有些像猪的低沉叫声。阿旺诺布说了些什么,这些大块头仰天长啸,缓缓地踏着夕阳射来的方向走去。
塔坚乃冲过来,紧紧拥住妹妹的肩:“卓玛,卓玛,你没事吧?”
卓玛回过神儿来:“我没事……”
塔坚乃想起了这个救妹妹的恩人,向他竖起了大拇指:“外乡人,你救了我妹妹,我要奖赏你!”
卓玛用奇特的目光盯着阿旺,问:“……你不怕吗?”
“不怕,它们没有恶意。”
“……你和它们说了什么?”
“我说,谢谢你们来看我,这不是你们的地方,回去吧。”
“小姐,少爷,我退下了,我要去找阿佳和我的狗。”
塔坚乃忙着看妹妹有没有受伤,没注意听他们的对话。他掸着卓玛身上的土,自顾自地说:“这家伙胆子真大,牛群冲过来也不跑。他救了你,回家告诉阿爸,赏他点儿啥。”
“不行!告诉了阿爸,阿爸就会知道咱们跟贱民玩了。咱们自己谢他。觉拉,不要说‘这家伙’了。父亲说得对,他是个大贵人。”
多年以后,当阿旺诺布成为仓央嘉措,有个故事在高原上流传开来。故事里没有塔坚乃和卓玛,没有顽童和小狗,只有尊贵的仓央嘉措。年幼的仓央嘉措坐在草地上打坐,一群迁徙中的野牦牛排山倒海地奔跑到他面前朝拜,他慈悲地为它们摸顶祝福,消除罪孽。这便是传说。故事宛若一朵花的开落,几人曾窥见它真实的容颜,却总有人将它美的姿容与气息流传,亦幻,亦真,灵秀飘忽,仿若这朵花从未开在人间,初始时便绽放在云端。
当野牦牛的巨蹄雨点般迅疾地落到草原上时,为一场即将开始的激烈比赛欢呼呐喊的孩子们四散逃逸。两位毛茸茸的比赛者也在逃跑的队伍中。胖松狮普美迈着短而快的步子飞一般奔跑,黄毛狗朗嘎静悄悄地跟了上来。它与普美不同,即使在混乱的时刻,依然没有忘记自己的初衷。它脚步匀称,呼吸平稳,仿佛是在参加一次赛跑,而不是在逃命。失去母亲的庇护,使它不得不提早成熟,成长为出色的猎手。
朗嘎紧紧盯着自己的目标,找机会打败这个肥胖的家伙。天性中对野牦牛的畏惧以及孩子们的尖叫制造的惊恐,使狗崽子普美乱了方寸,它只顾得逃命,忘记了身后的危机,沿着一条直线往前跑。跟了片刻,朗嘎觉得无趣,加快脚步扑了上去。
漂亮的弹跳、撕咬,普美的屁股上被撕下了一块肉。剧烈的疼痛使普美清醒过来,它开始疯狂地反击。朗嘎不喜欢近身战,咬几口就跳开,不会像一般狗打架一样摽在一起打滚。普美的身高与体重的优势在与朗嘎的搏斗中成了累赘,更多的时候它是在愤怒地对空气撕咬,狡猾的敌人在它身上制造伤口后就会逃到一边去转圈,思虑着下一次进攻。
几番交手,普美被咬伤了后腿、鼻子,还被朗嘎扑到后背上咬伤了后脖颈。
普美假装疯魔地对着朗嘎一顿吠叫,然后惊慌逃逸。
朗嘎挺直身体,耳朵直立向前,神情坚定。它没有继续追击,高傲地翘起尾巴,头也不回地去寻找主人阿旺诺布去了。
那天晚上,宗本家的小朗生在村子里找到了浑身是伤、瑟瑟发抖的普美。小朗生里的头头儿登巴和次丹,刚刚因为傍晚的事情一人挨了十鞭子,这会儿正是有气无处撒,索性跑到阿旺诺布家来吵闹:“敢咬伤宗本家的狗!你们得赔!”
曲珍气呼呼地冲出门外和他们吵:“凭什么说是我家的狗咬的?”
“有人看到了!”
“……那是比赛!凭什么赔!”
“就得赔!就得赔!”
“曲珍,怎么回事?”家里人听到吵闹声都出来了。
朗嘎跟着阿旺,普美被咬怕了,见了朗嘎一下子挣脱了小朗生手里的绳子跑掉了。两个小朗生气急败坏:“你们等着!等我们追到狗再回来找你们算账!”
邻居们听到动静围拢过来。几个孩子兴致勃勃地向大人们介绍神勇的“斗犬”朗嘎。朗嘎很不习惯被人围观,一个劲儿往阿旺身后躲,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绿莹莹的光。普布的阿爸,老牧民斯郎,利索地把朗嘎从阿旺身后拎了出来,放到灯光亮的地方观看:“错那祖祖辈辈还没出过耷拉尾巴的狗呐!”
阿旺心疼地说:“斯郎阿爸,把小黄狗放下吧!”
“小黄狗?哈哈哈……”斯郎说,“孩子,你捡回来的不是什么小黄狗,是黄狼!”
阿旺想起了刚搬来时猎人们抬着狼尸庆祝的情景。
半大的狼崽子,过不了几个月就会长成成年狼,到那时,全村的羊群、牛群乃至马匹都有可能遭殃。大人们决定杀了它。
“不要!”
“不能杀!”
“朗嘎是好狼!”
孩子们争先恐后地抗议,大人们怎么会把孩子的呼声当回事,一个小伙子已经准备动刀了。
“阿爸!”阿旺向父亲求援,父亲摇摇头。
宗本家的小朗生们出现了,气势汹汹地嚷嚷:“让道让道,少爷小姐来了!”
众人行礼问好。
“这是宗本家的土地,杀不杀也得宗本说了算。”黑暗中,卓玛的声音阳光一样脆亮耀眼。
塔坚乃站在大人们面前,努力学习阿爸发号施令时矜持高贵的神态,不过很可惜,灯光晦暗,大人们只能听到他脆脆的童音:“我,宗本的儿子塔坚乃班丹,特许阿旺诺布养这只像狗的狼。”
斯郎恭敬地说:“少爷啊,狼总是狼,狼饿了是要吃肉的,它袭击村子的牲口怎么办?”
“斯郎,你管理着宗本家的牲畜,我命令你,每天要用宗本家的羊肉和牛肉把它喂得饱饱的,吃饱了它就不会去咬牲口了。”
“是的,少爷。”斯郎家世世代代为宗本家工作,比这荒诞十倍的命令都听过,因此他如同接受一道郑重其事的命令一样领命退下。
“等等!”
斯郎赶紧回来。
“这事不许对宗本老爷说!还有你们,你们也谁都不许说!”
所有人都大声回答:“是的,少爷!”
达瓦卓玛悄悄把阿旺拉到角落里。
“卓玛小姐,宫珠得勒[55]!”阿旺没忘记向骄傲的宗本家小姐行礼。
卓玛拦住他:“不,从今以后,你不用再向我行礼。”
黑暗中,阿旺看不清卓玛的脸,但是他总觉得女孩子漂亮的眼睛在注视着他,他禁不住脸发烧,低下了头。
阿旺喃喃地说:“卓玛小姐,谢谢你救了朗嘎。”
塔坚乃凑过来,说:“你救了我妹妹,你就是我兄弟,这点儿小事算啥!”
登巴和次丹找到了普美,把这个胖墩墩的家伙硬拽了回来:“少爷!少爷!你看他们家的狗把普美咬成了什么样子!”
“咬就咬了!走,回家!”
两个小朗生莫名其妙,这哪是少爷的脾气,爱犬被咬,就这么算了?
宗本家的少爷小姐带着小朗生们隐没在黑暗中。阿旺快活极了,在陌生的错那,他交上了新朋友。
陌生的访客、离家迁居,扎西丹增已知晓儿子不是平凡人。从学文识字开始,他更觉察儿子法缘之殊胜、福德之广裕远远超出他的想象。那样庄重严密的寻访过程,儿子必是某位活佛转世。但,既是活佛,为何不请走坐床?这孩子,如天赐灵宝引众人爱护,却又仿佛潜藏着某种不可碰触的大秘密被人精心藏匿。儿子,自己亲手从母血中抱起的孱弱的小生命,自己亲眼看着从一个软软的小人儿成长起来的壮小伙子,他熟悉儿子的一颦一笑,熟悉儿子的所爱所憎,熟悉儿子吃饭的习惯、睡觉的样子,记得儿子从小到大做的每件顽皮事……他曾经洞悉他生命中大大小小的秘密,如今,他却疑惑了。这孩子从他的精髓中来,骨血中来,却潜藏着一个他完全陌生的灵魂,灵魂的影像在孩子身上时隐时现,飘忽不定,像谜一般。
这神圣的灵魂让扎西丹增的心中充满了敬仰,也充溢着好奇。他本是持咒喇嘛,遍览经典,人世间的尔虞我诈、权势倾轧虽未亲身经历,却并非陌生毫无经验。他知道,要想揭开这种迷雾重重的事情的真容,最有力的手便是时间。保守得再严的秘密都经不住光阴的磨砺,随着时间巨轮的前行,一切真相都会水落石出。
时间,他只需要时间。
他从来没有想到过,他生命中最缺少的竟然就是时间。
清早,次旺拉姆烧好了一壶奶茶,准备了糌粑,招呼大家吃饭。扎西丹增接过妻子递过来的木碗,满满一木碗牦牛奶茶,在他的手中颤抖,他看着棕色的奶珠儿疾疾震动着滚出碗外,滴落到衬衣上,洇湿了一圈。他想制止住颤抖,双手用力,用力,用力……他眼中最后的影像,是一碗奶茶翻倒在地。
生命之风从中脉溃散[56],他的意识渐渐脱离躯壳。他听到次旺拉姆的撕心裂肺的尖叫和孩子们茫然恐惧的哭泣。
藏药和佛前的圣水都没能挽救扎西丹增的生命。
就在那个清晨,温柔美丽的次旺拉姆失去了深爱她的丈夫,年幼的曲珍和阿旺失去了深爱他们的父亲。
直到往生,扎西丹增也不知晓,他是茫茫雪域的最大的至尊的父亲。